醒来后,李遮天满脸震惊,万万没想到,穿越重生这种事情居然会发生在他身上。他捋了捋脑海中的记忆,被他“鸠占鹊巢”的人竟然叫李则天,只一字相差。不过他却祖籍杭州,于1956年3月1号凌晨出生,1971年6月初随同父母来到香港。
李遮天前世是一个孤儿,经常受人欺负,所以,他给自己起名为遮天,发誓一定要成为一手遮天的大人物!
现在这具身体的主人,他们一家人原本是要去台湾投靠亲戚,当年国军退到台湾,他的一个很有钱的叔公(爷爷的弟弟)跟着去了台湾,而他爷爷是一个爱国文人,选择留在了大陆。后来因为两地消息被封锁的缘故,从此两家断了联系。李则天一家来到香港之后,一边托人打探叔公的消息,一边在香港暂时安顿下来。
这个时期的香港人很是看不起大陆人,他们管大陆人叫大陆仔!
而李则天一家人都不会说粤语,一说话就会因为口音被认出是大陆仔。
尽管李则天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但是他们拿的薪水却比香港人低的多。来香港一年多,现在仍旧居住在香港九龙的穷人区。不过,穷人区有穷人区的好,一是热闹,二是温情,至少这里的人很少嘲笑李则天一家。
李则天的父亲叫做李承志,曾经留学美国,精通英语,现在在一家报社担任编辑。李则天的母亲叫做萧芷璇,是初中音乐老师。李则天从小继承了父亲的语言天赋,继承了母亲的音乐天赋,而且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1973年1月份甚至考起了美国哈佛大学音乐学院,秋季就可以去美国哈佛大学报名了。然而他命不太好,7月份的时候就突然发高烧,一命呜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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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亮了雨停了,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李则天的脸上。
既来之,则安之。
李遮天决定从现在开始适应他的新身份——李则天!!!
尽管他一晚上没睡,却依然觉的精神抖擞,推开窗,望着远处的天空,想到日后波澜壮阔的个人计算机革命以及精彩纷呈的互联网行业,李则天心里不禁燃起了雄心壮志:“现在是1973年,未来将有无数个机会等着我!这将是一个崭新的时代,一个属于我李则天的时代!!!”
李则天前世是个孤儿,但数学天赋超绝,一开始是想成为高斯那样的大数学家,但后来读了比尔·盖茨传记,便十分钟情于计算机编程,希望有朝一日可以依靠编程发家致富,成为亿万富翁!天赋加上汗水,使得他在计算机领域有所建树,并考上了哈佛大学计算机系。可是这一世阴差阳错成为了哈佛大学音乐系的学生……
不过,李则天很快就释然了:“音乐系就音乐系,至少能进哈佛大学。个人计算机革命和互联网的兴起都在美国,我要在美国疯狂的赚美国人的钱!!!”
随即,李则天突然想到,哈佛大学的学费非常之贵,通常能够把孩子送去国外留学读书的家庭都很富裕,可是他这个家十分拮据。
“我得想办法赚点钱,减轻家里负担!可是该怎么赚钱呢?我所学的21世纪的编程语言并不适用于当前的计算机。尽管20世纪70年代的东西是相当简单的,但是即便再简单,也要花点时间学习。目前一没有互联网,二没有书籍可供自己查资料,三没有计算机可供自己练习……”
李则天不由摇头一叹,“自己的强项好像没有用武之地啊……“
很快李则天意识到自己的脑海里储藏着未来的记忆,眼下的香港娱乐业很是发达,抄一首未来会火的歌,也许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抄歌虽然很俗,但是在李则天看来,却是轻松且又快速积累资金的好办法。既然有捷径可走,为什么还要选择更加艰难的路去走呢?
于是,李则天走到书桌前坐了下来,沉思道:“选什么歌好呢?自己最喜欢的粤语歌当属beyond版《海阔天空》,这首歌也是自己前世孤独无依睡在天桥下面最常听到的歌曲,每当歌声响起,就好像有一股力量直击人心,激励着自己勇往直前。好的,就这首!”
李则天拿起桌子上的钢笔,飞快地在笔记本上书写着,不过写到一半时,他突然怔住了,喃喃自语道:“新人的第一首歌往往都卖不出好价钱,这首《海阔天空》对自己意义重大,与其贱卖,不如不卖……”李则天将这一页纸撕了下来,接着撕成碎片,扔到了垃圾篓里。他目光注视眼前的一堵墙,静静地思考着……
“目前,香港的武侠电影和电视剧很火,比较热血的歌应该很有市场!例如《男儿当自强》,它的粤语版和国语版都很好听,感觉浑身热血沸腾,前一世就曾风靡亚洲,红极一时!嗯,就选它了,中华男儿,自强不息!!!”
旋即,李则天开始奋笔疾书起来。
毫无疑问,作词、作曲都是他。作曲的话,前世的他还真不会,可是这一世的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音乐天才。
写完后,李则天从笔记本上撕下了那张纸,然后放进了裤兜里。就在他刚准备从椅子上站起身时,大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中年妇女随即走了进来。李则天定睛一看,正是这副身体的母亲萧芷璇!
“儿子,高烧退了吗?”萧芷璇关切的问道。
“退了,我现在已经好多了。”李则天点点头回答道,与此同时,他还在暗中仔细地打量着对方,身高一米七左右,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两肩,尽管已经三十八岁了,但面容姣好,气质出众。
“我看看,”这时,她走上前摸了摸李则天的额头,然后点点头道:“嗯,的确是退烧了!这就好!对了,儿子,早餐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放在饭桌上,我和你爸现在去上班了,你记得要吃早餐。”
“我知道了,妈!”李遮天轻声应了一句,只是“妈”字叫起来有点怪怪的,跟原来的李则天叫起来不太一样。不过,萧芷璇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再次叮嘱李则天一定要吃早餐,要不然会得胃病,随后才转身离开。
李则天心头顿时涌来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暖暖的,很舒服。“或许这就是有母亲关心的感觉吧?真好,我以前从来都没有感受过!”
此时,李则天不由羡慕起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但是很快他又想通了,上天待他何其不薄,竟然让他死后穿越,而且还拥有了非常善良的父母!
“我的身体流淌着他们的血,正所谓血溶于水,这一世注定我是他们的儿子,他们就是我的父母……”李则天想到这,突然间眼眶湿润了。前世身为孤儿的他时常憧憬着父母亲情,每当看到别人家的小孩牵着爸爸妈妈的手,一家三口开开心心的散步,李则天就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
过了十几分钟,李则天等自己这一世的父母都出门上班了,他这才走出房间吃早餐。因为他刚刚接受这个新身体,很多方面还不适应,避免露出太多破绽,所以还是谨言慎行为好。
早餐有包子和稀饭,虽然简单,但是李则天却吃得格外香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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