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静怡让你也带带她”四月微信推送我一张名片说道。

“静怡姓什么?”

“姓方,方静怡。”

静怡是我们楼上的同事,也是四月无话不谈的好闺蜜。自此,我们三个就成立了一个“虐菜小分队”,每夜为匡扶王者峡谷的正义征战沙场。

在结束游戏之余,我们也会聊到各自的心事以及单位的八卦,虚长两岁的我热心的解答着困惑着这个年纪少女的情感问题,而我,实则并没有这个资格,我的感情生活可以说是一团乱麻。

“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想得到的得不到,二是想得到的得到了。”这是奥斯卡·王尔德的名言。刚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感觉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意味,只有自己真正经历过,才会明白,原来真理可怕的让人唏嘘。

初识静怡的某一天午休,她习惯性的来到我们办公室找四月消遣,我们三个就照常窝在办公室的一角鏖战,一局方罢,静怡看着我问道:“秦钟,你结婚了吗?”

“结了……但是快离了。”我略微停顿,但只能如实回答。

我注意到四月定定的望着桌角,不敢看我,也不敢参与讨论,我感觉到一股晦涩的气氛在空气中弥漫,这不是我所希望的,却也是无可奈何的。

“那你有孩子了吗?”静怡继续追问。

“有了。”

“哇,看着不像啊,多大了?”

“16个月了。”我继续如实回答。

我不敢正视四月,四月也不敢正视我,而且也不想参与讨论,只是默默的望着一角,任这一切自由发生,仿佛置身于另一个空间,窃听着无关痛痒的情报。

是的,我结婚了,并且育有一个可爱的男孩,我仍然清晰的记得那一天,2016年的5月20日。这个日子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和商人赋予重要的意义,跟11月11日一样慢慢变成一个节日,我一直觉得自己永远也不会跟这种被虚荣和商业运作所蒙蔽的所谓节日挂钩。把左口袋的钱掏到右口袋,然后截图发到朋友圈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正在被爱着的行为,我只能用幼稚来形容。

万万没想到,有一天,这个日子会成为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日子,我的儿子出生了。从凌晨4点开始在妈妈肚子里不安分了13个小时后,这个小家伙来到了我们身边,他还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怎样美好又残忍的世界。他湿淋淋又皱巴巴的躺在妈妈身边,蜷曲着双腿,紧握着拳头,大口的呼吸,大声的哭叫。他哭的那么厉害,却不见一滴眼泪,我想这是上苍正在给他上人世间的第一课,告诉他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这一天也正好是二十四节气之一的“小满”,于是我们就将孩子的名字命名为小满,我的儿子,秦小满。

小满比很多小孩都长得标致,也许是本地方言说的“邋遢头儿子自己说好”吧。不管怎样,他很可爱,很讨大人们的喜欢,虽然照顾年幼的孩子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自此往后的半年时间,我们就没再睡过一个整夜觉,虽然很累,脸上的痘也越来越多,却也甘之如饴。

半年的时间一晃而过,小满茁壮健康,灵动活泼,惹人疼爱。可我跟我妻子却也走到了爱情的尽头,不是因为孩子而产生的矛盾,矛盾是一直存在着的。

2011年,我刚毕业不久,误打误撞被招聘到一家国际酒店,我是总台,她是总机。工作中的我们并不常见面,更多的是通过电话沟通。平时我们交集也不多,在我的印象里她只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笑起来很漂亮,走起路来蹦蹦跳跳的。

一天夜班,酒店大厅空无一人,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安静。忽然一连串哒哒哒的脚步声向我这边奔来,我站起身向着声音的来源看去,是入画。

“大半夜的下来干嘛”我照常打招呼。

“这个蛋给你吃,我们宵夜买太多了,吃不掉。”

“我也刚吃饱,晚点吃。”

“不行,快吃,快快快,现在就吃”。入画不容争辩的笑道,她笑起来两个高高的颧骨将厚厚的嘴唇拉成一个大大的月牙,牙齿整齐白亮,很是好看。

我一口把她给我的蛋给吞了,她就趴在前台的大理石上看着我塞了一嘴的蛋在那死命的嚼。

“最近有部电影很好看,我们去看吧!”她忽闪着橄榄一样的大眼睛看着我,声音洪亮的问道。

“好啊,我最喜欢看电影了!”

我说的的确是实话,当一名演员是我从小的梦想,对电影的热爱也是不可遏制的。每看一部电影我都会写影评,不置可否,只谈感想,用电影来记录自己的人生。断断续续已经写了五百多篇了,当初设想的一天一部终归在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下没有坚持,甚至有一两年完全就荒废了,很多时候就懒的写了。不管怎样,随着年岁的增长,现在终归仍然在坚持着,也渐渐变成了一种习惯,虽说想做的事情越来越多,时间越来越不够用了,但看到自己成长的足迹一步一步走成现在的我的样子,是一件很欣喜的事情。

就这样,我跟入画相约一起去看电影,我后来才知道,入画是不喜欢看电影的,连一起窝在家里的沙发看完一部电影都是困难的事情。时至今日,绝大部分时间都是我一个人去影院观影,一个人是略显孤单落寞了些,而任何事情只要养成了习惯,其实怎么样都是能接受的。可是人最怕的就是习惯,习惯的久了就成了自然,而所谓的自然就是本该如此,“本该如此”是很不幸的四个字,透漏着无可奈何,透漏着不容置疑,透漏着绝对权威。

不管怎样,慢慢的,我们还是从一起在走变成了走在一起。

我情窦初开,之前有过暗恋,也当过备胎,却从未牵过任何一个女孩的手。入画并不是我苦心追过的女孩,可我仍然把她当宝一样看待。那时候我们都很穷,我开着“小毛驴”载着她从城北逛到城南,又从城南逛到城北,一路欢声笑语,乐此不疲。她不需要包包衣服水晶鞋,她只要有一份糖炒栗子就心满意足了。

宽敞的街道,秋叶簌簌,阳光从路边成排的树影间倾斜,我载着她没有目的的穿梭在别人不知道的美好间。突然她大喊一声“回去!”。

“怎么了?”

“回去,快回去。”

入画从车上蹦下来,快步向路边一棵树跑去,是一个老乞丐。我已经记不清当时他们的样子了,我只清楚的记得入画从口袋里掏出钱在老乞丐面前弯下腰将手几近伸到面前的盒子里,我离得那么近,也听不见金属碰撞的声音。当她直起身仍旧蹦跳着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爱上了这个女孩,她洁白的如同天上的云朵,轻柔的让人怜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