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中国澳门的耶稣会修院

解题:此文原名“中国的修院”,是耶稣会巡视员范礼安(Alessandro Valignano)在1580年写给总会长的报告《关于东印度管区诸事及其统辖之要录。1579年,由东印度巡视员亚历山德罗·范礼安制成,并献呈于总会长埃尔哈德·默库里安阁下》(Sumario de las cosas que pertenecen a la Prouincia de la India Oriental y al gouierno della, compuesto por Padre Alexandro Valignano, uisitador della, y dirigido a nuestro Padre General Euerardo Merucuriano en el año 1579)中的第14章。

据考证,尽管标题上标注的写作时期为1579年,但报告的初稿在1577年11月22日就已在马六甲初步完成。在结束对日本教区的首次巡视并返回澳门后,范礼安于1580年8月将其修订完成。报告的全文共40章,用西班牙语写成,仅少部分为葡萄牙语和拉丁语。1583年,该报告手稿由耶稣会前印度管区长努诺·罗德里格斯(Nuňo Rodrigues)神父带到罗马,其抄本分藏于欧洲各地,其中伦敦大英博物馆一部(British Museum, Add. Mss. 9852, ff. 1-76),葡萄牙埃武拉的阿儒塔公共图书馆一部(Biblioteca Pública da Ajuda, Codice CXV-2-7, ff.123r-139),耶稣会罗马综合档案馆一部(Archivum Romanum Societatis Iesu, Goa 6, ff. 1r-59hv)。1958年,安冬尼奥·德·席尔瓦·雷戈(António da Silva Rêgo)将此件整理之后,公开发表于由他编纂的Documentação para a historia das missǒes do Padroado Portgés do Oriente, Índia, vol, 12。1975年,约瑟夫·威基神父(Josrf Wicki, S. J.)将后者整理发表于耶稣会历史学研究所刊物(Documenta Indica, vol. XIII)。2005年,日本学者高桥裕史参照上述两个刊本,译为日本语,改名为《东印度巡察记》。本文即据此译出。范礼安:《东印度巡察记》,高桥裕史译注,平凡社,2005,第156~163页。

作为对整个耶稣会东印度教区的巡察报告,范礼安此件的内容涉及耶稣会在非洲埃塞俄比亚、印度果阿以及马六甲、日本及中国传教区的各项事务,除罗列各地神学院、修院及住院的驻守神父、修士和各地的风土民情之外,还以极大篇幅(19至40章)逐一讨论传教地的教务管理,教士的灵修生活与培养,教会面临的财政问题、开办神学校与神学院的必要性以及包括土著语言学习在内的各种传教策略。由于当时耶稣会士尚未进入中国,而位于澳门的耶稣会修院亦隶属于日本传教副省管辖,所以报告中关于中国的内容并不多,只有第14章一节。但是,这段仅数千字的描述仍然向我们透露出许多的重要信息,例如驻守地澳门的情况,当地葡萄牙商人与中国官府的关系以及他所了解到的中国情况,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范礼安此文着重提到了他安排罗明坚和利玛窦于此学习中国官话的安排和要求。因此,作为耶稣会官方文献中关于中国的首次记录,范礼安的描述当然不可忽视。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当时的日本教区正处于兴旺发达的发展高峰期,范礼安同时期还写有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份报告,即《日本巡察记》[原名《日本管区及其统辖诸事之要录》(Alejandro Valignano S. I. SUMARIO de las cosas de Japon 1583. ADICIONES del sumario de Jqpon 1592)], 《日本巡察记》的第一部分共30章,完成于范礼安首次巡视日本(1579~1582)之后的1583年;第2部分作于1592年,共有补遗7项,分别补充前文各章。参见范礼安《日本巡察记》,松田毅一译注,东洋文库,平凡社,1985。由于是专论一个教区的情况,范礼安此文对同属东亚又拥有类似文化背景和密切关系的日本教区的传教策略及相关问题作了极为详细而深入的阐述。由于当时日本教区与中国教区的特殊关系以及范礼安的地位,他的这些策略选择和思考对此后利玛窦等人的传教方式和策略选译起着直接而明显的影响。因此,此文也值得我们加以关注。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要对利玛窦等人的传教活动以及中国教区的相关情况做出完整而恰当的客观描述,我们就不得不注意范礼安作为巡视员的工作以及他在此期间写下的大量信件和报告。

除某些针对日本读者的一般性常识,译文将保留高桥裕史译文的部分注释,并逐一标明,以示与中译注释的区别。


从马六甲再取道向北,就是中国(China)港口澳门,我们在那里拥有第五所修院。澳门是与中国大陆接壤的街区,位于北纬22度,距马六甲约450里格,离广东(Cantón)此处原文的“Cantón”既指广东省,亦指首府广州城。范礼安:《东印度巡察记》,高桥裕史译注,第163页注释2。在大航海时代的西方文献中,这种指代方式极为普遍。约20里格。广东是非常重要的城市,葡萄牙人前往交易广东出产的商品。葡萄牙人在澳门港建立了一个居留地,但这个居留地现在已成为小城市,其结果是拥有超过200间葡萄牙人的房屋,还有相当数量的基督教徒。不仅如此,每年还有大批商人从印度和其他地方会集于此,与中国人做买卖。他们不仅将购入的商品送往日本,还送往印度。中国与日本的这一交易在东方进行的所有交易中(规模)最大,不仅如此,澳门港还拥有在印度交易、再前往日本时的通道。当时葡萄牙人前往日本的航线,通常是里斯本——莫桑比克——果阿(科钦)——马六甲——澳门——长崎。范礼安:《东印度巡察记》,高桥裕史译注,第163页注释4。就这样,这个居留地(澳门)在很短时间内得到显著发展。

该居留地有主教1人,神父8至10人。除了我们修院的耶稣会员们,没有其他修道会士(此后方济各会所属的跣足托钵修道会士也在当地设立了住院。他们从吕宋群岛渡海来此。那个住院中住着5至6名方济各会士)。在我们的住院中,有8至10名神父与修士们一起生活。与大学教授(professor)的修院一样,所有成员都靠施舍生活。他们拥有漂亮的修道院。那个修道院去年才竣工,拥有10间房屋、舒适的办公室和收容力非凡的礼拜堂。但由于设计错误,一切都必须迁移到这个修道院中。此外,还有儿童用的学校。范礼安没有对这所“儿童用的学校”加以解释,但报告第五章“关于萨尔赛特的神学院”中,有较详记录可资参考。其曰:“还有原住民儿童用的学校,教授使用葡萄牙语和他们语言的读写。学校附近还有儿童用的小屋,有30名儿童共同起居。儿童们大都是孤儿,用该神学院的费用生活。”范礼安:《东印度巡察记》,高桥裕史译注,第81页。

在我们的教堂和圣母教堂(en nuestra iglesia y en la matriz)原文“en nuestra iglesia y en la matriz”后半部分“la matriz”显然是“la iglesia matiz”的省略形态,此堂是1565年建于澳门的耶稣会住院母体、此后又在此开办了神学院。此时,与神学院相邻的教堂才被冠以“耶稣教堂”(Igreja de Madre de Deus)、即上述“圣母”(教堂)之名。神学院的开设是在1594年,与本文的撰写时期有一段间隔,所以很难断定文中的“la iglesia matiz”是否为同时期的“圣母教堂”。考虑到耶稣教堂在澳门神学院建立之前就可以已经存在,所以这里暂取此译。范礼安:《东印度巡察记》,高桥裕史译注,第164页注释5。中,进行着与马六甲教堂相同的圣务,神父和修士不仅在印度的其他住院,在本市澳门也承担着许多应尽事务。其原因是(除耶稣会之外)没有其他修道士,教区神父几乎不钻研学问,而澳门又进行着极为频繁的商业交易。在这所修院中,有12名耶稣会员,他们生计无虞。此外,它(该修院)还发挥着立誓修士指入会时发过清贫、贞洁和顺从三誓愿的平修士。范礼安:《东印度巡察记》,高桥裕史译注,第164页注释6。修院的作用。这么说是因为本市不需要大批人员,但在(南部)范礼安没有说明这里的“南部”是指何处,但从报告第七章“北部(地区)的住院”中帕萨英等地住院的记述推测,这里所说的“南部”极可能还是应当指印度的南部地区。也许范礼安担心印度南部传教区的扩展及其行政级别的提升,会导致开支增加并使得位于东印度最远端的日本教区面临更严重的财政困难。各地设置准管区长时,澳门市可以利用该修院迅速拯救日本的穷困。如果我主在某个日子在中国打开传播福音的大门,该修院安置的尽可能多的会员也许会成为(对中国传教而言的)巨大助力。

名曰中国的该王国与东方其他所有王国和地区有着显著不同。因为一旦踏入中国王国,就如同踏入一个未知世界。中国王国与欧洲的类似点也很多,这也使得该王国在许多方面(比其他东方国家)更为优秀。

中国有极广阔的国土。第一,中国全境归一个王所有。该王国最为富裕,而且这世上所有的王和领主都服从于他。中国有150个辽阔的地区,各地区设置一个非常重要的城市作为该地区的要冲。所有这些地区(provinncias)都拥有地方的副王或总督,范礼安此言应是对明代官制的误解,参照下文,这些地区的地方长官应当是“知府”,而不应是级别更高的总督。但需要补充的是,在大航海时代的教会及其他西方文献中,经常出现“副王”及“总督”的称谓,前者缺乏合适的对应词,而后者的含义亦与中国官制的总督大不相同。高桥裕史在范礼安报告第四章“关于果阿的圣保禄神学院以”一章中有如下解释,可资参考。其曰:“‘印度副王’和 ‘印度总督’是为了统治葡领东印度而设置的官职,事实上,也只有印度施行此制。在职务上,副王的地位较总督为高,但两者的职务内容和权限是一样的。负责掌管印度全部的民政和军务以及部分财政事务。有时总督亦被称为副王,双方的区别并不明显。早在大航海时代之前,该 ‘总督’和 ‘副王’的职务就已存在于伊比利亚半岛。但随着葡萄牙和西班牙两国的海外扩张,尤其是西班牙开始经营 ‘西印度’、即 ‘新大陆’的殖民地之后,‘副王制’与前代相比更为制度化了,哥伦布在1492年与西班牙国王签订的协议中,就有在他发现的岛屿和大陆上担任 ‘副王兼总督’(visorrey y gobernador general)的条款。此后,随着新大陆的征服与殖民,开始设置直属西班牙王室的 ‘总督’(gobernador)、‘前线总督’(adelantado)和 ‘总司令官’(capitãn general)、‘最高司法行政长官’(audiencia)等职务。‘副王’任期为三年,获得的破格待遇是,他拥有作为西班牙国王权行使者的巨大权力。副王一旦就职,就自动兼任自己治下的副王领内最高司法行政院的‘院长’。另一方面,在葡萄牙的海外领地,‘副王’实际进行统治的唯有 ‘东印度’和 ‘巴西’。东印度与新大陆的西班牙殖民地不同,没有形成 ‘副王领’,虽有所谓的副王的统治,但 ‘东印度领国’的首长是 ‘总督’(gobernador),只是其中若干人被授予 ‘副王(vicerey)’的称号。葡萄牙东印度总督的任期也是三年,葡萄牙国王在1505年任命阿尔梅达(Almeida, Dom Francisco de)为首任东印度总督(他被授予了副王的称号)之后,到1640年为止共产生了46名总督,但其中被授予 ‘副王’称号的只有约半数的24人,也就是说,代替葡萄牙国王统治东印度的总督,有些人带有 ‘副王’的称号,有些人没有。葡(转下页注)还拥有王室参事官和其他官吏。官吏们除了有效地统治地方区域(tn reyno)此处的原文为“tn reyno”,但此处的“reyno”与同样用于“中国王国”的“un reyno”并不同义,而是意为中国王国内的某一行政地区,考虑到这一点,便宜译为“地方区域”。范礼安:《东印度巡察记》,高桥裕史译注,第164页注释7。之外,在平时和战时也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在(迄今)发现的所有地方中,中国得到最完美的治理,富裕而人口众多,有肥沃的国土。

中国有各种都市和面积巨大并布局巧妙的城镇。有石头和石灰建造的城寨围绕四周。街道确实宽阔,笔直地延伸。房屋大多不太高,但无一不覆盖瓦片,构造精美。因此,虽然建筑物看上去不如欧洲华丽壮观,但这些都市和城镇并不逊色于欧洲拥有的美观与大都市。因为街道宽阔而整洁,官员们被配置于街道的各处,人头攒动,必要的物资也极为丰富。

该中国王国的全境约有160座都市,它们被称为“府”。每座都市都足以匹敌欧洲最大的都市,其中多数比欧洲的城市更大。除此之外,还有约240座都市,它们被称为“州”。其优点各不相同,其中许多的大小也堪与上述都市(府)相匹敌。此外还有约120个都市,它们被称为“县”,这些都市的大小都堪比西班牙最大的城市。

以上都市也被上述那种城寨所围绕,并有驻屯兵。只是这些驻屯兵是脆弱的。驻屯兵不分昼夜地进行监视,仿佛处于战斗中的关键时刻。除以上都市之外,中国还有不计其数的村庄。因此,该王国人口众多,其数量令人难以置信。王国全境都有河流灌溉,所以非常凉爽肥沃,国内有极优质的众多商品。

中国王国的全境、王国的所有都市、城镇和村落(villas y cidades)都为国王所领有。中国国王将被称为官吏的国王的官员(mandarin,曼达琳)原文“mandarin”,由源自梵语的“mantri(也有后缀为mentri者)”变化而来,应为马来语的对音。此词似乎受到葡萄牙语“mandar”的影响,t发音为d,当时此词用以指称中国官吏,葡萄牙人亦用此语指称中国高官和司法官,此后被其他欧洲语言所吸收。范礼安:《东印度巡察记》,高桥裕史译注,第165~166页注释10。安置在中国全境。部分官员负责处理有关战争的事务。他们出身于贵族世家,按自己的能力逐步晋升至要职。另一些官员负责土地管理、司法和国库。他们仅凭德行与学问能力就能担此要职。关于学问,中国方面的重视与评价远胜于我们欧洲。因为王国全境的这些要职和任务不得赋予学者之外的人,所有人都努力凭此出人头地。由于这一原因,中国是所有王国中统治最为完美的王国。

任何官员都依赖国王的庇护生活,拥有与各人官位相应的住宅。官员们都受人尊重并令人敬畏,他们每一个人都像王那样受到尊重。因此,除了下跑者之外,不允许任何人出现在官员面前,甚至不允许抬高视线正面观看。官员们总是坐在符合其地位的轿子里,极为庄重而威严地(在街上)行走。轿子由专门委派的人担在肩上运送。这的确令人吃惊。

官员都有权用长约数曼特(media)“media”一词的原意为某种长度的二分之一。由于原文未记载其基准长度单位,故音译。范礼安:《东印度巡察记》,高桥裕史译注,第166页注释11。的木杖猛烈击打其管辖下的所有人。这种木杖名为“板子”,宽约四五分,一分约1.8公分。范礼安:《东印度巡察记》,高桥裕史译注,第166页注释12。非常粗重,执行官总是拖着它来到官员面前。猛烈的打击后,这根木杖甚至会打断皮肉和肌腱。为此,在杖下殒命者也为数不少。因此,人们都极其畏惧和服从官员。这种情形(如果没有看到)是很难言传或想象的。

中国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语言,因此人们不能相互理解。只有官员有固定语言,通用于中国全境。这就像欧洲的拉丁语。官员不说除此之外的其他语言,其他人也不能用官方语言之外的语言与官员说话,因此,结果所有人不论正确与否(mal o bien),理解这种官话是极为普遍的。名为中国的王国,是拥有杰出理性而且热爱学问者的国家。有人口众多的富裕都市,在那里(entre ellis),可以看到卓越的正义与和平。因此,在(迄今)发现(地)的所有人中,他们最适合在播散神的圣言后,(让东方的传教事业)获得巨大进步。

但另一方面,中国王国关闭着通往福音的大门,所以仅凭人智不可能找到传布福音的方法。因为(中国的)人们有一条不可触犯的法律:若无官员的许可,任何外国人都不得入境。官员们有严格服从的相互关系,由于傲慢和恬不知耻,我们毫无与之接近与交谈的手段。为此,虽然葡萄牙人在中国进行交易已经超过30年,澳门港也驻有2名低级官员,但他们不与任何人交朋友,越来越难以打交道,看上去恬不知耻。

葡萄牙人航行到广东寻求各种商品,但除了广东,不允许涉足中国的其他地方,除了一年中的某个时间,没有官员的许可,他们连广东也不得前往,如果不是官员规定的时间,也不得在广东留居。即便葡萄牙人到达广东,官员也不允许葡萄牙人居住于广东市内或市郊,葡萄牙人不得不生活在自己在海上的船中。官员还不允许葡萄牙人白天在广东市内进行买卖,只允许在郊外交易。

中国王国全境实行的监视与警戒极为严格,因此任何人都无法潜入任何地方。(即便潜入)立刻就会被发现,扭送到官员面前。官员会(用杖)猛烈击打,杀害这些入侵者。有时这些入侵者是与中国人交易的商人,因偶然意外和海上风暴而漂到中国,但如果他们无法出示证据,官员们就将这些人视为入侵者,投入大牢,决不释放。

许多年来,神父们付出了极大努力,试图进入中国,或者获取滞留广东的许可,但一次都未达成目的。在此期间,只有葡萄牙人驻留广东,但即使是在该场合,神父们也只能悄悄地进行弥撒。原因是官员对神父、主教、乡士和司令官没有任何敬意。不仅如此,他们还希望所有人比任何君主都更敬畏自己,服从自己。因此,(印度)副王曾试图以葡萄牙国王的名义,向广东派遣携带豪华礼物的使节,与(中国)国王交涉,但官员们既不接受那位使节,也不理睬使节,甚至不接受副王的礼物。中国国王极为强大而富有,组建了强有力的军队,葡萄牙国王以及国王陛下的印度领地(Su estado de la India)距中国非常遥远,而且国王陛下在中国也没有任何政治权力,因此,如果该澳门港口的葡萄牙人和基督教徒不再拥戴国王陛下,范礼安此言颇为蹊跷,但联想到1580年西、葡两国的合并以及1582年3月菲律宾耶稣会士桑切斯(Sanchez, Alonso)抵达澳门、并要求澳门葡人转而效忠西班牙国王一事,那么在传教活动上一直依赖于葡萄牙王室支持的耶稣会士们就有理由心生不安了。我不知道还能用何种手段与这些(中国的)国民打交道。

但是,我们耶稣会的几个会员正在学习官话,预备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态才能达成目的。但是这些官话极其难懂,(学习官话)几乎孤立无助,也许(掌握它)必须花费许多时间与努力,尤其是在葡萄牙人所在的澳门港,我不清楚是否有会员能在(学习)官话上善始善终。如果不是迫于同样的必要性,进而再学习(官话),那么掌握(官话)就是困难的,而且还会耗时更久。

为了解释我们耶稣会员前往中国以及他们无法前往的原因,以上记述已极为充分了,我们耶稣会员中的二位神父已经在澳门当地学习这种官话,关于这里所说的二位学习中国官话的耶稣会员,参见前文中的相关注释。并切实表现出显著进步,我期待他们的努力不会白费。为此,我留下了这二人的老师和备有(学习官话)所需一切设备的设施。这一设施在离其他会员少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