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医疗卫生的法律常识

导言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卫生法,只有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法规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卫生法体系,包括食品卫生、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卫生法,是行政法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属于特殊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