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农村调查(总第2卷·村庄类第1卷·华南区域第1卷)
- 徐勇 邓大才
- 20513字
- 2024-11-02 10:03:26
第二章 山池村谢氏宗族的自然形态与实态
宗族因地而聚。在山池村,土地开阔、土壤肥沃,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基础条件。同时,族人将土地赋予神圣性,从而让族人扎根于此,繁衍生息。在五百多年的历史变迁之中,谢氏宗族由“后来者”逐渐成为村庄“主导者”,不仅将族人的发展烙印于此,更适应和改造着山池村的水与土。
第一节 自然环境
一 气候特征
(一)气温
据《岩镇区志》记载,“本区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常年平均气温在20度左右,最高气温38度,最低气温1~3度。霜冻期常出现于十一月下旬至翌年一月”。“总的特点是山高水冷,日照短,温差大。”而山池村内,谢氏宗族根据族人经验,认为二、四、八月为一年气候最好的时候。其中二月和四月为“鱼下蛋”时期,开始繁衍产子。如果正月不冷则二月更冷,可能导致播种困难。
在耕种方面,族人认为“春早不宜早,春迟不宜迟”,即不能盲目按照春天的季节进行耕种,如果春天来得早,也不能太早播种;来得迟,也不能太迟播种。“惊蛰婴缸盖,懵懵懂懂春分播种”,即惊蛰时打开盖子让种子先发芽,春分时无论是黄豆、花生还是水稻件件都要播种。同时,“清明前,一半田”,即清明节前要平整至少一半田用以插秧。而“谷雨冇田莳,大暑冇禾割”,即谷雨没有插完秧,大暑时就没有禾割。
岩镇“夏季高温多雨,多刮东南风,气候温暖湿润,有利作物生长。但遇山洪暴发,水流湍急,农作物常受冲淹”。据山池村谢氏族人介绍,山池村夏至过后开始热,立秋后渐凉。在耕种方面,族人认为“小暑小割,大暑大割”,即小暑时早熟的禾可以开始割,大暑就需要全面收割。“六月秋,紧揪揪;七月秋,慢悠悠”意为如果立秋太早,族人会忙不过来。
在岩镇,“秋季逐渐少雨,气候温和,秋分后气温下降,如遇北部寒潮南移,寒露风来得较早,晚稻常受影响,甚至减产歉收”。在谢氏族人看来,中秋被认为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七月十五很热,九月十五有些凉,八月十五很舒服,不冷不热。族内流传着“七月秋风阵阵起,八月秋风阵阵凉”“八月乱穿衣,九月盖棉被”等形容气候由热转凉的谚语。在农业耕作方面,族人认为“处暑处犁耙”,处暑前要完成晚稻插秧,处置犁耙,否则天气转冷,不利于晚稻生长。而“寒露前三后四,风停浪息,稻谷饱满”,即寒露前三天和后四天需要天气好,不能刮风,否则不利于禾苗授粉。“寒露寒齐禾,霜降降禾黄,好禾不食霜降水”,即寒露时节为晚稻长出稻穗时节,霜降为晚稻成熟时节,霜降后禾苗不再需要大量水分,水田需要排水。
“冬季寒冷多西北风,风力强,气温低,最冷天气在小寒大寒季节,下雪时间不长,”尽管立冬是农闲时节,但谢氏族人认为,冬季对农业耕作同样极为重要。族人认为,“立冬不割禾,夜夜少一箩”,即立冬后风渐大,未收割的晚稻容易被吹倒。同时,立冬后强房会将牛栏门打开,而牛即使吃了禾苗也不赔偿。但弱房因担心牛被偷走,所以需要有人照看才敢放牛。再者,“十月无霜,臼头无糠,隔年不转霜,当过无粪缸”,即十月无霜,虫多,第二年收成不好;霜降后不将田地翻转过来,底层没有经历霜冻,虫子同样没有被杀死,第二年收成也不好。
由于山池村群山环绕,山林成为族人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族内有“不怕六月六的水,就怕七月七的风”之说,即山上种植油茶,六月六的雨有助于油茶结果,而七月七风大就会将油茶果吹掉,不利于油茶结果。同时,不同年份也可能对族人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如族人认为,“八月大,街头没有菜卖;八月小,街头菜油油”,即农历八月在不同年份有大月和小月之分,大月30天,小月29天,而大月年份容易干旱。
(二)降水
据《龙川县志》记载,“本县年平均降雨量为1695毫米,但降雨量年际变化较大。县境内夏季降雨量较多,春、秋季次之,冬季最少。月降雨量分布以4、5、6月最多,11、12、1月最少。5月下旬至6月中旬是全年降雨量最集中的季节,俗称 ‘龙舟水’”。同时,《岩镇区志》介绍,“降雨量每年平均1600毫米,集中在五至八月,占全年二分之一”。“雨量充沛,而旱情又常出现,水灾难免。”岩镇“春季多风少雨,时冷时热,时有倒春寒、常春旱和低温阴雨,对春季播种有很大影响”。
据谢宗良老人介绍,族内流传“人穷没口齿(说话不算数),天旱无节气”的谚语,意为村内气候变化无常。在长期的生活中,族人总结出“逢壬(即壬日)要雨,甲甲要晴”、“久晴逢庚雨,久雨逢庚晴”(意为长期天晴后遇庚日即会下雨,长期下雨后遇庚日即会转晴)、“春寒雨水,夏寒绝流”(即春天寒冷就会雨水多,夏天不热就会没雨)、“脱春交夏,十天八夜”(表示春夏交接之时雨水多)等雨水规律。
由于山池村谢氏宗族以农耕为主业,因此雨水对谢氏生产影响极大。如谢宗良老人介绍,村内五月份常发“龙舟水”。而族内流传有“雷打秋,一半收”(即立秋如果打雷下雨,收成就不好)、“白露雨,有谷无米;白露白云多,处处好晚禾”(即白露为禾苗灌浆之时,雨水多不利于灌浆)等谚语。
可见,在山池村谢氏宗族,族人通过经验积累,以谚语等口口相传的形式将气候变化告知族人,以便族人妥当安排农业生产。据谢宗良老人介绍,族内曾有“分龙分出水,满箩又满篓”的谚语,即夏至过后的“分龙”那天下雨,下雨预示好收成。1949年之前,村里的族长于“分龙”的前一天派人鸣锣告诫族人,“明天分龙日,大家不要提尿桶浇灌作物。如果提尿桶,就是违背天意。被族内长者见到,直接将尿桶打破”。但实际上农耕之事更多的是族人私人之事,族内并无处罚措施,更多的是引导、提示。
(三)灾害
1.灾害概况
山池村尽管降雨量并不少,但降雨量集中,部分月份降雨量相对较少。因此夏季洪灾易发,但部分年份也有旱灾发生(见表2-1)。据谢氏宗族族内老人介绍,在1949年之前,山池村最害怕的灾害就是“干旱”。由于降水集中,且缺少水库蓄水,往往会出现难以下种或粮食减产的情况。在干旱年份,族人需要改种红薯甚至靠卖女来度日。
表2-1 龙川县水旱灾害统计表
注:数据来源于龙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龙川县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9~112页。
2.洪灾与宗族应对
对于村内的水旱灾害,族人谢宗托曾撰写诗句“人生道路有坎坷,顺利祥和时不多;抪种耕耘地干裂,禾黄收获雨滂沱”来予以描述与刻画。据族人谢宗良与谢任敬两位老人回忆,村内最大水灾发生在80多年前,当时中心茛被浸水一尺多深,从牌坊下、下湖洋前往黄田需要划木排。民国时期,曾有暴雨导致罗婆山的石马窝、大坪山以及半岭山桐里坑等地山洪暴发,但此后并没有再发生过大洪水。而其他年份主要是涨水,黄田、下湖洋等地势较低之处有河水漫出。
尽管洪水在村内经常发生,但大都属于小洪水,主要波及溪流两侧的水田,对族人生产影响相对较小。“村内没有大江大河,很少发洪水,发了洪水也是 ‘黄牛过河各顾各’,只能听天由命。”即使蒸尝田被水冲毁,也是用蒸尝请“干工”去修缮。据族内老人介绍,洪水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溪流曲曲折折,下大雨时由树枝、垃圾堵塞溪流而引发溪水漫出。但由于以前田都是各家各户的,改的时候要占用别人的田,因此族人都不愿意改直。而且溪流流经不同的宗族,更加难以统一(见表2-2)。“新中国成立后,耕地都是公社的,在共产党领导下,直接拉线扯直,没有人敢阻挠。”
表2-2 山池村谢氏宗族洪涝灾害应对策略
3.旱灾与宗族应对
对于旱灾,族人的回忆较为深刻。据谢任敬老人介绍,1946年,村内大干旱,族人曾拜神祈雨,并因此流传有打油诗“阿傲伯,阿傲伯,求水求到青天阁。上到三朝表,禾苗晒爆裂”。据谢宗良老人回忆,1963年村内曾发生大干旱,山池村基本上全面失收。早稻下了一次雨,还有七八成的收成;晚稻几乎失收,只有少部分收半成,其他人大都改种红薯。当时政府发了“保命粮”,族人凭指标去麻布岗购买。谢宗托曾用诗文记述了1986年左右的一次大干旱:“天旱愁苦农耕夫,田中禾苗半荣枯;陂塘水远人争引,田畴错杂渠迷糊。日顶骄阳流汗渍,夜眠秆垛倦神思;静听雄鸡频报晓,行观田中水仍无。”
面对干旱的发生,族内人也并无统一的行动,他们主要的应对办法有两个:其一为单独挑水灌溉;其二为耕种有水田的人联合附近拥有水田的人共同出钱,请人在溪流里建立“坡头”,将溪流截流,将水引入自己田里(见表2-2)。据族人介绍,1949年之前从石峡坡到水口一段溪流有5个坡头,因此有“水过千重坡”之说。而由于建立坡头会影响溪流下游水田的灌溉,因此常有族人因建立坡头而吵架。但村内水田牵涉到不同宗族、不同房支,在族内并没有水利管理组织。
二 地理特征
山池村被称为“梅花落地”,意为山池村四周高,中间低,形似梅花。
(一)地势特征
1.地势概况
山池村占地约25平方公里,是典型的山区村庄。村庄四周山峦叠翠,村内地势平坦,呈盆状,五条小河蜿蜒而流,是典型的山间盆地地形,因此村内地势呈现“四面高、中间低”的特点。其中间低处为耕田,周边为山林。特别是在靠近南柯树山处,地势低,大多为溪流冲击形成的泥沙土,且不易干旱,成为村内良田地块。由于村中以水田为主,因此落居村内的王氏、杨氏等宗族均以靠近山林的地方为落居之地,且将村内最近的邝屋山、半岭山、罗婆山、杨屋山等占为己有,使之成为各宗族祖山。
群山环绕的村中心为村内主要良田分布区,良田中央有七处稍微高出的小山墩,名为“七星落地”,分别为背护墩、下尾墩、牛神墩、蛇神墩、双坟墩、生坟墩、磨下墩。由于谢氏宗族落居山池村之时,村内已经居住有罗、邝、张、李、薛等姓氏,使依山之处相对拥挤,因此村内各“墩”成为谢氏宗族的重要落基之处(见表2-3)。其中背护墩、下尾墩分别建有族内最早的祖屋彦良公祠和林广公祠。
表2-3 山池村地理资源分布情况统计
2.土地占有
在村中央更为广阔的是对农业经营最为基础的耕田。据谢氏族人介绍,1949年村内有1740人,村内耕田总计1800亩左右,人均分得土地1.04亩。而这1800亩耕田资源成为谢氏宗族以及居住于此的王、黄、杨等姓氏宗族生存与发展的最主要资源。同时,四周山林的阻挡,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着村内人向外扩展。因此,各宗族,特别是居住于村中心、缺乏山林资源补充的谢氏宗族,对土地占有的欲望更为强烈。
地处山间盆地地带的山池村耕地资源有限,但山林资源相对丰富,是供养村内族人生存与发展的重要资源。如据谢任敬老人介绍,1949年之前,其家里仅仅种植一亩多水田,根本不够家里人吃,需要上山去摘野果,同时,还通过上山砍柴卖以获取收入来源,砍一天柴能买一两斤谷子。砍柴卖给烧石灰者,成为生活来源的重要补充。而据谢廷奎老人介绍,1949年之前,谢氏宗族不仅将山池村大部分山林买下,而且将鹊塘、大古等邻村山林也买下(见图2-1)。正是对山林的购买,极大扩充了谢氏宗族的生存空间。但由于村内最近的山林主要为王氏等宗族占有,而谢氏山林主要分布于相对较远的柯树山、黄田等地,因此谢氏常避远就近争夺王氏等宗族的山林资源,导致宗族之间矛盾频发。
图2-1 山池村地势地貌示意图
在山池村,半岭、当风坳以及崇兴围背后的石坳岭由于地势较高,且无溪流流经,较为容易发生干旱。为了解决灌溉问题,族内也采取过一次集体行动。据谢氏宗族中部分老人介绍,在清朝时期,谢氏宗族在卢嶂山下修建水塘,并将卢嶂山的泉水引入当风坳,灌溉山池在当风坳的数十亩良田,并且该水塘及水渠水仅供谢氏族人使用。据老人们介绍,清朝时期因鹊塘村王氏族人偷水灌溉,双方曾打过官司,而当时官府明确该水塘为山池村所有,只能供山池谢氏使用。
(二)地形特征
对于村内地形地势,明朝惠州府知府李伯遇巡游到达山池乡中时曾题有诗篇“山池景致胜非常,田心峎里睡草羊;半岭芝兰千载秀,罗婆桃李万年芳。门前高幛迎宾客,龟蛇相会在西方;狮象拖球塞水口,岩下罗带水环乡”。
1.“族山”与宗族兴衰
山池村北面分别环绕有半岭山、高岭、邝屋山、罗婆山等。其中,“半岭芝兰千载秀”指半岭山。半岭为村内王氏开基落居之地,为王氏族山和“龙头山”。高岭为吴氏宗族开基落居之地。“罗婆桃李万年芳”则指罗婆山,为罗氏先祖所有(见图2-2)。因村内人将“罗婆桃李万年芳”误传为“罗婆桃李万年荒”,认为罗婆山即使种植桃李也是万年荒芜,不适合人居住。罗氏先祖移居外地后,村内的其他族姓因心存禁忌而不敢居住,罗婆山因此成为无主之山。邝屋山为邝氏先祖居所,后因邝氏迁徙,为谢氏先祖购得,遂成谢氏族山。族人赋予族山以神圣性,称之为谢氏“龙脉山”,即村内的“龙”从邝屋山而来。又因邝屋山形如火焰,所以又得名“火点山”。据族人介绍,1949年之前族人多痰火病,病源则被归咎于“火点山”。
图2-2 山池村山形山势示意图
2.“水口”与耕地资源
山池村南面同样为自东向西的山脉所阻挡。其中最大山脉为柯树山,即李伯遇诗篇中的“门前高幛迎宾客”。柯树山最高的两个山峰在黄屋前面,分别为高门寨(形容“开门即堵住视线”)、将军山(村内最高峰,因此取名将军山)。黄屋所处之地似“旗”形,高门寨、将军山、黄屋三处地形因此称为“将军祭旗”,形容风水好之意。“狮象拖球塞水口”则指村庄溪流汇集流出村庄的“水口”处,其中“水口”东侧文申公墓所在山为“狮形山”,地名“狮子望江”。而“狮形山”对面即为“象形山”(见图2-2)。但柯树山地势相对较低,水流汇集成为“水口”,由于水流冲击以及便利的灌溉条件,此处成为山池村优质水田的主要集中地。据族人介绍,“水口”附近耕地约占村内耕地的10%,以“压泥土”为主要土质,土地肥沃,不需要肥料,水稻产量最高。
3.“村口”与宗族冲突
村庄东侧与大谷交界之处因山脉呈“人字形”,像一个大人坐居于此,因此被称为“大人寨”。新中国成立前此处为“村尾”,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岩镇搬迁后,此处成为“村头”。与鹊塘交界之处为“当风坳”,山池与鹊塘接连在一起,都为盆地地形,但是在“当风坳”处因山脉突然下陷,在两村之间并未完全形成阻隔,留有一个口,风从口处出入,因此得名“当风坳”。新中国成立前此处为“村头”,岩镇搬迁后此处成为“村尾”。而两处交界之处,则是山池村与大谷、鹊塘发生纠纷的重要矛盾点。
从村内小地形来看,一是溪流众多,且大多从西侧流向东侧,由于山岭阻隔,溪流往往多而小,因此难以形成江河,从而有利于村庄灌溉,减少洪水隐患;二是靠近山林的地带地势相对较高,耕地以旱地为主,但因靠近山林能够通过山林资源补充村民生活所需,而村中央地带地势较低,耕地以水田为主,土壤肥沃。
三 水资源特征
(一)溪流水渠
1949年之前,村庄溪流主要有四条:一条从村庄东侧大古村流经村尾五马归槽、鲤鱼坝、高寨下到水口;一条从草坑流经高寨下到水口;一条从村庄西侧山下尾长坑流经牛神墩到水口;一条从红茛头流经牛神墩到水口。其中,发源于大古村的溪流流经距离最长,水量最大,且流经宗族最多;而发源于红茛头的溪流流经宗族最少,水量最小,对族人耕种灌溉作用有限(见表2-4)。
表2-4 山池村村内溪流情况统计
1949年之前,杨屋处溪流弯弯曲曲,下大雨时容易发大洪水,导致收成不好,因此命名为“瘦塅”。对文山前溪流同样弯弯曲曲,因地势较低,发洪水时溪流水容易漫出,所以族人称之为“下湖洋”。据谢宗良老人回忆,1949年之前,其祖公宝光公有两坵田位于“下湖洋”。“下湖洋”泥土最低淹到人的膝盖,一般到大腿,不熟悉的人要到腰部。而耕种时对情况熟悉的人会找到比较浅的地方,特别是挑担时不会挑的人往往越陷越深,会挑的人则会利用箩筐的浮力。
“下湖洋”因易受水浸,虽然产量高,但谷粒不好,产米率低。而在上下坳,由于位居溪流上游,不受洪水侵蚀,因此收成好,谷粒饱满,产米率高。清朝时期泰宇公岳父做寿,泰宇公因在外做工未能前往祝寿。其岳父不满,骂泰宇公“上身臭日气,下身臭泥性”。后来其岳父遭官司,导致家庭落败,并向泰宇公借粮。泰宇公回敬“‘上坳’的谷臭日气,‘下湖洋’的谷臭泥性”,以此反讽岳父当年的谩骂。其中“上坳”与“下湖洋”则分别指山池村的“上坳”与“下湖洋”。
族人面对溪流频繁的洪水采取的集体行动相对有限(见表2-5)。据谢宗良老人介绍,为预防洪水,靠溪流的水田,族人会种植野柳树。野柳树最高一米多,枝繁叶茂,可用于挡洪水及河中垃圾。但野柳树并非由宗族组织种植,而是自己有田靠近溪流的族人自发种植的。据族人回忆,新中国成立后,为减轻溪流洪水泛滥,生产大队曾组织村民对溪流“改直”,“1981年,大队组织将杨屋前的溪流改直。改直后石马塘在杨屋前所属土地产量增产,达到一等田的产量。往年每年被水淹,产量相当低”。
表2-5 山池村村内溪流“未改直”原因分析
据族人介绍,灌溉之时有耕田者一般会“分水”,以此避免打架。但分水并非族长或房长组织,而是由族人互相协商。分水时双方或多方会在溪流筑“坡头”,但不会拦死,以此让大家都有水。“新中国成立前,农田灌溉需要靠 ‘恶’靠 ‘霸’才能争到水,如果过于老实,则可能无水灌溉。”据谢廷奎老人介绍,其父亲谢廉章曾在上坳有5石谷田,他曾让谢廷奎去看水,但井头皇焕公一房的谢观福见其为小孩而不准其放水。谢廉章知道后告知谢观福,“不要欺负小孩子,水是分好了的”,谢观福见是谢廉章,方才服软。
(二)水井水塘
1.水井功能
1949年之前,族人主要通过打井取井水的方式解决灌溉与饮水问题。据谢氏老人介绍,族内有“未做屋先买井”的说法,即族人有人要买屋场,需要先问清楚是否有水井,没有水井则要先挖井,才不受人欺负。“族人买田时还会先问好水路,从哪里引来灌溉的水。如果事先问好,其他人阻挠其灌溉,买主可以找卖田的人质问。如果没有问好,其他人会借机不让买主灌溉,甚至引发官司。”
在山池村,村内水井均为方形。据族人介绍,由于山池村大都属于石灰岩地质,地下水资源丰富,水井浅,往地下挖两三米即可有泉水冒出。由于水井在承担饮用功能之外,还需要承担洗衣服和洗菜功能,因此为方形而非圆形,以便于洗涤。
2.水井产权
村内水井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以饮用为主要功能的水井。此类水井由于主要为建造围屋的祖公所开挖,因此其产权往往以“屋”为单位,由一个围屋或两个围屋联合而建。如泰宇公次子兆升新建围屋后建有三口水井,水井按三级由高至低而建,饮用水居上,洗菜、食物等居二,洗衣物类居三,因而该地得名“井头”。后来因干旱,住在“井头”附近的泰兴厦、崇兴围两房人曾为争水而发生争执。二是以灌溉为主要功能的水井。如罗婆山、谢屋山、杨屋山、蕉坑里、猪麻田等处的水井,往往由附近拥有水田者共同修建。
但一般而言,村内各宗族间并未对水井的使用进行明确界定。族人认为,“挑水人多,井越好,屋越旺”,即水要有人喝才好,喝的人多意味着水井水好,因此并不限制其他人来本房或本族的水井取水。如下围仁忠公的水井不仅供本房人使用,也供上镇皇联公一房使用。同样,布缸下井由于邻近几大围屋,因此既供下镇林广公等房支使用,也供上镇泰宇公等房支饮用。而不同宗族之间也可能公用井水,如谢氏族人在下塅做工时会饮用杨屋的井水解渴(见表2-6)。同时,由于杨屋井水水质好,因此谢氏族人也会从杨屋水井担水用于磨豆腐。
表2-6 1949年之前村庄水井占有不完全统计
如果建造水井的房人外迁或遭遇其他变故,水井则根据“由亲及疏”原则,归属上一级祖公或兄弟、叔侄房支。如果这些房支不要,则全族都可使用,没有房支拥有优先使用权,即干旱年份不能限制任何一个房支使用。如泰宇公次子兆升房内人大多因太平天国入侵而被杀害,房内剩余族人迁居外村,其所挖三口水井由于距离泰宇公其他房支较远,其兄弟房分均不使用该水井,而主要为附近下镇崇兴围、上镇皇焕公祠两房族人使用。
3.用水纠纷
据族人介绍,水井属于祖公财产,作为祖公后裔的房内人都有权取水。但房内人或者房外人取水时如果故意将水桶沾上泥土杂物,长辈或房长会进行责骂。但若发生用水纠纷,由于往往涉及房支冲突,因此需要由族长出面调解。族长调解不了,则由地方绅士或政府来调解。民国时期因干旱,下镇崇兴围、上镇皇焕公祠两房族人均认为(原公用)水井应为本房所用,并相互限制对方使用,最后在族长谢耿然以及地方绅士李敬业的干涉下而平息。其中,族长谢耿然认为水井既不属于下镇崇兴围,也不归属上镇皇焕公祠,应属于泰宇公一房,由于泰宇公一房不使用,因此下镇崇兴围与上镇皇焕公祠均能使用。
由此来看,水资源的相对短缺是谢氏宗族的发展桎梏之一。但自然条件的相对不足,也间接促进了宗族的团结与凝聚。在山池村,族人需要抱团来共享水资源,以克服水资源不足带来的发展瓶颈。
四 土壤特征
(一)土壤概况
山池村与临近的鹊塘村地处龙池山盆地,南面毗邻青龙湖,东西为群山峻岭。龙池山盆地中心面积达10平方公里,为居住于此的族人提供了广阔的土地。据《南越志》记载,“县北有龙穴山,舜时有五色龙,乘云出入此穴”。山池村则位居龙穴山脉、龙池山脉之间。据《岩镇区志》介绍,“起源于洪积物的水稻土,由黄垠洪积物或水化红垠发育而成,耕作层不厚,沙泥比例较为适中,土垠肥力不高。多分布在山池等乡”。可见山池村土地广阔,但土质并不肥沃。
据族人介绍,山池村的水田是全县排名第二的好田。其中村内“好田”共有72坵,每一坵2.5亩左右,每亩能达到4石的收成。而其他土地由于灌溉不便,收成相对较低。但民国时期,这72坵“好田”中有40坵为外村地主杨辉山所有。据曾经为土地改革工作队队员的谢坤明老人介绍,民国时期,珍贝地主杨辉山在山池村拥有土地600多亩,而新中国成立之时村内人口1700余人,谢氏宗族人口1000人。因此,族人人均土地拥有量不足0.5亩,能够拥有的良田相对更少。
(二)土地占有
土地改革时期,村内土地被划分为三种等级。其中,百箩坵、“下湖洋”被评为一等田,量产800斤/亩。据族人介绍,该类土地占比较少,约占村内耕地的10%,以“压泥土”为主要土质,土地肥沃,不需要肥料。尽管产量较高,但由于长期水浸,禾苗容易倒,不好做工。而上坳等地则被划分为二等地,约占村内耕地的60%左右,以沙质土为主,量产700斤/亩。对于族人而言,上坳由于灌溉便利,且不易被水所浸,因此实际是村内最好的地块。而山边等地则被划分为三等地,约占村内耕地的30%左右,以黄石土土质为主,量产600斤/亩(见表2-7)。
表2-7 山池村土地分布情况统计表
〔1〕此数据为族内老人估算而成。
总体来看,村内一等田、二等田主要集中在村中心附近。如下文第三章所叙述,由于王氏等其他宗族主要位居山边,因此在土地占有上,谢氏占据相对较多的一等田与二等田,而位居山边的其他宗族则以三等田为主。如族人介绍,1949年之前,村内一等田共72坵,其中60坵为珍贝地主所有,剩下主要为村内谢氏所拥有。同样,由于谢氏在村中央购置大量族田、房田,因此二等田也大部分为谢氏所占有。“耕地大都就近占有,如杨氏耕地在杨屋山附近,王氏耕地在半岭山前。而谢氏耕地大都在自己围屋附近,多处于村中央。”
(三)矿产占有
山池村地质以石灰岩为主,地下水资源丰富,为族人耕作提供了一定的水资源保障。据族人介绍,由于石灰岩地质构造特殊,往往向下挖3~5米就有地下水。村内两口最大的水井雷公塘、“下湖洋”即为天然形成,且越干旱往往水量越大,成为族人灌溉的重要水资源来源。同时,石灰岩的存在为族人开采石灰提供了条件。据族人介绍,1949年之前,主要采用“私人合股”的方式开采,但主要为谢氏所开采。石灰远销江西等地,不仅给部分族人带来了巨大的收益,也让部分贫困的族人通过卖柴给石灰开采者而获得收益,让拥有大量公山的谢氏宗族能够将山林变现,实现对族人的生活救济。据谢宗良老人介绍,一般一石窑草换5斤谷。但挑石灰卖给江西造纸的老板,则有远近之分。远的100斤可以换1斗谷,近的可能换8斤谷,有些老板还提供午饭。
据《龙川县志》记载,“清代山池约村尾高寨下煤矿曾被开采,后因乡人借口破坏风水而中途停工”。1949年之后,石灰、煤矿等产业由私人开采变为集体经营。20世纪70年代,村内拥有石灰厂、水泥厂、煤炭厂、打石厂等,成为龙川县有名的富裕村。在1974年,村内集体经济收入曾高达66806元。但随着石灰厂、水泥厂、煤炭厂的相继关闭,山池村相对贫瘠的土壤对村内农业生产的限制日益明显。据谢宗良等老人介绍,山池村被称为有“三条猫”:分别为高寨下的“黑猫”——煤炭;石坳岭的“白猫”——石灰;山下尾的“黄猫”——铜矿。传说煤矿在黄田半塅,清朝开采时佛祖大王托梦给族人,表示自己的腰筋被挖断,由此族人制止开采。而铜矿则传说在山下尾温屋附近,因铜矿没有成熟,储量少、含量低(2% ~7%)而未被开采。至今,族人认为还有两条“猫”未发现。山池村各宗族资源占有情况如表2-8所示。
表2-8 山池村各宗族资源占有情况统计
第二节 人文环境
一 交通区位
山池村地处龙川县北部,岩镇区北部,距县城约75公里,距岩镇区约12公里,位于青龙湖(现为枫树坝水库)东北岸。东北与麻布岗镇接壤,西南面是枫树坝水库,北临贝岭镇,处于乡镇交接之处。这种交接位置,使谢氏宗族处于人流、物流的重要交汇地带。因此,山池村尽管地处山区,地形封闭,但区域人口流动与商旅往来,为谢氏宗族注入了开放要素。
(一)水路交通
1.交通概况
岩镇位于龙川县境中北部,东江上源。历史上,岩镇有“座岩下,拥龙川,得百越”的美誉,为兵家必争之地。在龙川县,民间流传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赵佗为县治所选址的故事。赵佗在岩镇与坨城之间犹豫不定,其中岩镇方圆十几平方公里河道开阔,是中原通往南越快捷通道(水路)的战略要地,五合要塞之处。清朝时期,太平天国将领赵金福率军退守岩下墟,遭清军四面合围,全军覆没。
据《龙川县志》记载,明清时期,龙川水路运输主要为东江上游水运航道,该航道途经贝岭、黄埠、岩镇等地。明清时期,县境内主要大道有9条,其中途经岩镇的有两条,分别为:岩镇经径口、五合、赤光至园田40公里;老隆经十二排、大庙、永和圩、大丘乸、乾头、五合、岩镇至麻布岗97. 5公里。由此可见,山池村水路、陆路运输相对便利。
2.宗族影响
据《岩镇区志》记载,乾隆三十年(1765年)设下墟,嘉庆十五年(1810年)曾设岩下卡和埠,福建、广州、大埔、兴宁、惠阳等地商人纷纷云集而来,投资建店经商,其中最大的一间当铺据传有6000银币以上的资金。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岩镇不仅成为江西往返的必经之道,还是通往兴宁、罗浮、和平等地商品进出的口岸。
据谢任敬老人介绍,1949年之前,龙川河运头在老隆,二是贝岭到岩镇。当时货物河运到岩镇,再由人工肩挑至麻布岗、上坪等地。但山池谢氏族人由于相对贫困,从事河运的并不多,山池村人主要做挑夫。1949年之前,只有比较富裕的人才能造得起船,民国时期只有背岭乡有两条船,岩镇有四五条船,山池村没有人有船。而开商铺的仅有谢维汉曾于1942~1949年在岩镇开设水货店。
(二)陆路交通
1.交通概况
山池村距离岩镇仅2.5公里,且处于岩镇通往麻布岗、上坪、江西省的陆路商贸要道之上。据《谢氏族谱》记载,“绍汤,号九牧公,顺治十三年丙申在本村高寨下独立鼎建拱桥一座,名曰护龙桥”。可见,明末清初时期,山池村就有陆上交通要道途经。
据族人介绍,由岩镇前往麻布岗、江西等地需要经过山池村。其中,族人在五马归槽处购买山林用以煮茶给过往人喝,该事迹在《龙川县志》中有记载,“高寨下茶亭,在山池约,国朝雍正十三年监生杨杰建捐租三十石以膳茶夫”。同时,在当风坳处,谢氏族人捐建了茶亭,并从中心塘引水煮茶给过往人喝。该茶亭以寿八公名义修建,由族内秋分会田出资,过往人喝茶不用出钱。据谢任敬老人介绍:“茶亭田1.5亩左右,谁煮茶谁收租,但需要向族长申请。自己父亲曾经耕种过,族人谢松添曾从1930年左右开始煮茶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当风坳还建设有驿站供过往商旅夜宿,据族人介绍,驿站主要供住宿,并建造有马厩。
2.宗族机遇
便利的交通也给宗族带来了发展的机遇。据《岩镇区志》记载:“牌坊下街,始建于乾隆四十年,建有19间店铺。”尽管集市货物不多,到此赶集的人少,也无规定墟日,但商业的进入为部分宗族带来了财富的补充。谢宗托曾撰写诗句“山池繁荣看牌坊,车来人往响铃铛;购物谈情熙熙攘,烟香酒香扑鼻香”,以此描绘牌坊下街在村内的地位。据族人介绍,该石砎路在村内还途经“三角店”“布坊下”等地。可见,便利的交通也为族人带来了一定的商业契机。如民国时期,族人谢廉章仅有两亩水田,但人口多达八人。为了维持生计,谢廉章从房内租借店铺一间,经营酒、烟草、豆腐等,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支撑。
3.对宗族竞争影响
石砎路穿村而过,但给村内不同姓氏带来的发展契机并不相同。被石砎路穿越的宗族为黄氏、谢氏与杨氏。其中,石砎路穿越谢氏宗族距离最长,给谢氏宗族带来的发展机遇最大。如表2-9统计发现,在村内沿石砎路而设立的商铺中,谢氏占有26家,黄氏与杨氏均为一家,而没有石砎路穿越的宗族均未设立有商铺。
表2-9 山池村石砎路途经情况与各族商业情况统计
据族人介绍,1949年之前,族人逢一、四、七前往岩镇赶集,当时上坪、麻布岗等地由于水路交通不便,店铺少,而岩镇店铺较多,因此这些地方的人也会前往岩镇赶集。而上坪、麻布岗等地往返岩镇必须途经山池村,且村内唯一的石砎路为必经之路。据《岩镇区志》介绍,清朝末年各地客商和赶集来岩镇的人达几百人,民国时期每逢节日赶集的人达1000多人。而石砎路主要为山池村村民进村出村之路,也是麻布岗乡、上坪乡以及江西等地往返岩镇的必经之路。
二 自然观念
(一)村庄风水
1.风水观念
山池村因四面环山,被称为“梅花落地”,所以祖祖辈辈认为“最宜谢氏居住”。正是这种特殊的风水观念,将所居住的土地神圣化,从而将子孙凝聚于此。但尽管如此,山池村在风水观念上又并不被看好,由于山池四面山高,被认为难以出人才。族内曾流传“山池不开科,七约不发甲”的俗语。山池被视为七约中条件最差的约,族人认为如果山池能出举人,那七约当中就能出当县令的人才。而据族人介绍,山池谢氏族人并未有中举人的,科举最高功名仅为贡生。据族人介绍,明朝时期龙川知县李伯遇骑马到山池村口当风坳处,看到山池风水好,认为山池应该会出比其官位高者,因而息锣下马。但当李伯遇走到村中时,看到山池蛇形墩、龟形墩,认为蛇龟落塅,出不了大人才,因而重新骑马鸣锣(见表2-10)。
表2-10 村庄地理与谢氏宗族风水观念
2.观念变迁
随着宗族人口的膨胀,宗族同样借助风水观念激励族人向外扩展。如村尾“五马归槽”被称为风水宝地,谁建房子就能“发财多子”,而部分族人建房后没有发财多子是因为未能建对。同样,为鼓励族人外迁,流传着“先走先扬”的故事。据族人介绍,明朝时期,族内两兄弟(景舜公子孙)修筑坟地时,风水先生说该坟地“先走先扬”。兄长听到后在坟地未修成时即离开坟地。风水先生对弟弟解释道:“‘先走先扬’并非离开坟地,而是走出村庄,迁移到外地。”由此弟弟带着家人及盘缠一路往外走,并最终在四川涧洲落居。
表2-11 谢氏宗族村庄风水观念变迁
(二)祖屋风水
1.祖屋与族山
由于谢氏先祖迁居山池村之时,村庄边缘“依山傍水”的位置被邝、罗、杨、吴等姓氏宗族所占据,因此谢氏宗族只能在相对开阔的盆地中央落地居住。在开阔的村中央,为保障宗族建筑的相对一致性,谢氏宗族以村内正北方最高山“邝屋山”为标志,将邝屋山视为宗族“龙脉山”。因而村内宗族房屋大都选择坐北朝南,以使“龙”能顺利到达屋内。而坐北朝南的朝向,也能使族人在冬天减少寒冷北风所带来的影响。
1948年,林广公祠堂因破败而维修。祠堂修缮完成后林广公后裔族人请斋公到邝屋山进行“安龙”仪式,以此祈求族内人丁旺盛。据族人介绍,邝屋山脚下有一处“龙神地”,风水先生选定吉日,天亮后林广公后裔族人从“龙神地”开始祭拜祖山,同时林广公后裔每家每户去各自祠堂“接龙”,且中午一起在林广公祠吃饭。同样,1946年上镇彦良公祠堂修缮后也前往邝屋山“接龙”并在彦良公祠吃饭,每家每户由家长前往。在族人看来,由于邝屋山山形不“壮”,比较瘦,因此谢氏宗族并不富裕。由于在风水上邝屋山属火,柯树山属木,族人认为如果邝屋山与柯树山对调就好了,因为靠北“火”不好,“木”才好。
2.祖屋与地形
在村庄内,族人流传着“顺水屋场,逆水坟场”的说法,即房屋建造需要顺着水流方向,而坟地需要逆着水流方向。据族人介绍,村内地势低的地方祖屋要做高,“地形低,到处风煞到这里。不做高,不建围龙,则住人不幸”,而“地势高,后背没山靠,则要做低,避免风煞吹到”。同时,房屋建设过程中“七分屋场,三分斗门”,斗门对房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族人介绍,一个围屋一般仅一个斗门供屋内人进出,一般斗门面向两座山之间。因山间有风而来,视野开阔,以此寓意“进财”。同时,村庄自然布局也通过仪式、传说等得以强化。如在房屋落成后的宴席上,风水先生须坐主位。
最先迁居山池村的祖先为彦良公、善良公,其中彦良公建有“彦良公祠”,善良公由其孙林广公、林福公分别建有“林广公祠”和“林福公祠”。其中,林福公祠所在地原为林广公祠修建时存放木材的仓库,林广公祠建立后林广公将木材仓库让给林福公,使其在此建立房屋。据风水先生介绍,最早建立的彦良公祠、林广公祠与邝屋山、水口成直线,处于来“龙”的路线上。同时两处祖屋形似河流中的“木排”,族人称之为排形。两处祖屋之间有古井一口,被称为“排眼”。彦良公祠位于木排排首,呈“炉钵形”,像香炉,有人丁兴旺、旺财旺丁之意。而林福公祠则处于边角位置,被认为不在来龙的线路上,因此不兴旺。因而在族人看来,村内最早建立的彦良公祠、林广公祠处于风水最好的地段,且彦良公因辈分最高,占据“排首”。
3.违反风水的“惩罚”
违反特定的风水,族人认为会受到某种惩罚,如下文中“对文山”的传说所述。由于“对文山”老屋在修建过程中被认为不尊重风水先生,斗门未能建好,因而被认为“老虎会咬人,谁动谁家损人口”。传说雪亭公一房支在修建“对文山”老屋时,请来的风水先生好食鸡内脏下酒,但房东因怕风水先生喝酒误事,因此将内脏晒干,三年后,即祖屋建好后才将内脏送给风水先生。由于风水先生只能吃到鸡肉,不能吃到内脏,因此不高兴,从而未告知如何建好斗门,以避免所依靠的“虎形山”“老虎不能动,谁动谁倒霉”的问题。由于斗门未能建好,因此形成“老虎会咬人,谁动谁家损人口”的“魔咒”。而据族人介绍,新中国成立前老屋因失火,族人进行维修,而牵头维修的人其父母相继去世。1981年时谢金夫曾牵头维修祖屋,但其女儿、长子、长媳相继离世。
三 村庄布局
(一)宗族分布
1.杂姓分布
据族人介绍,在村庄偏北的山脚,居住的主要为罗姓、邝姓。其中,罗婆山下居住的罗姓宗族迁居外地后,这里因明朝进士李伯遇“婆山桃李万年荒”的诗句而为其他宗族所忌惮,因而至今无人居住。邝氏迁出山池村后,邝屋山为谢氏宗族所购买,山脚逐渐为谢氏族人所定居。村庄东部为黄氏所居住。村庄西北角的半岭、东北角的老屋场分别为王氏宗族所居住,但分居两处的王氏并未联结成为一个完整的整体。其中,居住于半岭的王氏以半岭山为祖山,主要耕种半岭山前雷公塘附近土地;老屋场王氏山林与田产相对较少,山林主要分布在老屋场背后的“贝夫山”“天坪寨”,耕地主要分布在“双坟地”附近。
老屋场背后为李氏所居住。据王氏族人王正炎老人介绍,李氏先于王氏落居山池村东北角,王氏落居山池后,经常去李氏的山上砍柴割草并发生冲突,由于李氏人口相对较多,因此将王氏往下赶。但其后李氏开始回迁至原居住地兴宁嘉县洲,且曾因兴宁族内经济纠纷而在山池村请谢氏族人帮忙前往兴宁打官司。李氏回迁兴宁后,其山林、土地逐步为王氏乃亮一房所获取。民国时期居住于山池村的李氏族人只剩下一户人和2石谷田,其后再无李氏族人居住于山池。
村庄西部杨屋山为杨氏所居住。据《杨氏族谱》介绍,“瑞宇公由兴宁松柏塘移龙川山池约杜山下开基建屋,未兼丁上至岭顶畬田为界,左与杜云为界,右与畲排为界。赏业有当风坳池塘一口,大坪马路下荒地一处。仰天丘野猪窝山场一处,黄埠径石板窝山场一处。火烧岗山场一处,上至山顶,下从大凹大横排界限板厂踏对窝鹤形为界。长坑山场一处,长坑口至长坑尾大凹为界,北杨梅艮至卓峰顶大凹,南茶亭背至大石头顶为界。”由此可见,杨氏主要以杨屋山为中心,并向外购置了大量族山。
吴氏主要居住在罗婆山背后的“高岭”。其居住条件相对恶劣,谢氏族人谢宗托曾撰写诗句:“暗前路陡走蜿蜒,磜水清流似琴弹;七弯八岩绕将过,始见岭上有人烟。”据族人介绍,村内老屋场王氏背后原本有李氏居住,且有地名为“李屋”,后李氏迁居贝岭。同时,谢氏泰宇公祖屋购买自张氏,可见从清朝起,张氏居住于彦良公祠与林广公祠之间。同时,张氏在石马塘开设有染布店,在祖屋卖给谢氏泰宇公后,迁居车田镇。许氏在“布缸下”开设有染布店,但同样迁居外地。同样,原本居住于“老屋”的薛氏也迁居外地。其后,许氏、张氏所居住之地均为谢氏占有(见图2-3)。
图2-3 山池村不同姓氏宗族居住布局图
2.宗族竞争
据谢任敬老人介绍,“姓谢的人多后,位居村中心的小姓就发展不起来,只有在山边小姓才能住的下”。对于村中心小姓难以生存下来的原因,老人举出邻村鹊塘的故事予以说明。在鹊塘村,卢姓先开基落居鹊塘村,王氏后开基到达鹊塘村。但卢氏人丁发展相对缓慢,王氏发展相对迅速。为了赢取更多土地,王氏祖公与卢氏祖公结拜为兄弟,王氏与卢氏商量,“王氏人多,烧芦草有困难。你们山多,能否借一部分给姓王的烧”。卢氏祖公答应他,“可以”。随后,王氏祖公设计请卢氏祖公吃饭,让卢氏祖公喝醉。饭后王氏祖公写了一个借条,“借山十年”,卢氏祖公看完后,王氏祖公将借条收回并在“十”字上加一撇,变为“借山千年”,由此,王氏将卢氏山林据为己有。
总体来看,位于村中心的四大宗族中,薛氏、张氏、许氏均迁居外地,且房屋出售给后来落居村中心的谢氏。而村中心唯一未能外迁的黄氏之所以留存下来,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将谢氏与黄氏争夺的黄氏祖山出售给谢氏,使谢氏能够单独开采石灰石作为致富的重要资源。二是与谢氏大量联姻。据黄氏族人介绍,清朝中后期谢氏发展起来,由于谢氏人多,黄氏居住不安全,因此与谢氏大量联姻,黄氏几乎每个家庭都娶有谢氏妻子(见表2-12)。
表2-12 山池村小姓宗族发展情况统计
而位居村庄外围的与谢氏地缘接近的半岭王氏、老屋场王氏均因谢氏争夺其山林资源而与谢氏发生过宗族械斗。据谢氏族人介绍,居住于乾背、下塅、石马塘附近的谢氏经常因越界前往王氏祖山半岭山砍芦草、狩猎而与半岭王氏发生纠纷(见表2-12)。民国时期,半岭王氏的祖山半岭山生长茂盛。谢氏因烧石灰需要窑草而从半岭山收购窑草,王氏收入因此很大,并准备购买枪支。但为避免王氏坐大,谢氏族长谢耿然与族内各房房长决定,统一不再收半岭王氏的窑草,同时在上下镇由谢占成组织房内青年拿着枪在上坳阻拦,不准族人前往半岭收购窑草。王氏没钱买枪,谢氏以此限制了王氏发展。
(二)谢氏分布
1.落居选择
由于村庄周边为罗、邝、杨、王等居住,因此谢氏宗族最早落居之地只能选择村中心狭小的背护墩、下尾墩,并分别建有彦良公祠、林广公祠和林福公祠。从总体布局来看,石砎路南侧较少有谢氏分布,其主要集中在石砎路北侧。据族人介绍,石砎路南侧地势低,水资源丰富,土壤因溪水冲击而肥沃,因此此处均为好田。由于村内耕地资源极为有限,此处耕田所有者或宗族不愿意出让,因此谢氏宗族大都不会在此建造房屋。
2.宗族扩张
定居山池村后,谢氏宗族不仅占据着村中央的位置,而且不断向外扩展。特别是清朝中期,由于人口发展,谢氏逐步向东边村尾的“五马归槽”,南边水口山背后的“黄田”以及东边“山下尾”“王坑”等地扩散,成为村庄土地的最大占有者。但土地的占有并非暴力野蛮的过程。如族人运崇公修建崇兴围初期,围屋里面还有几亩地在种水稻,主人不愿意卖田,运崇公就在大围墙留一缺口供其进出种田。后来因运崇公家的鸡鸭吃其稻谷,种田者将鸡鸭打死。然而运崇公并未诉诸暴力,而是将鸡鸭煮好,请该种田者喝酒吃肉,反复几次,最终使其感化。
而从扩展的规律来看,下镇善良公一支向西处扩展,如修建围屋有“大观第”“少修第”“崇兴围”“赛兴围”“雪亭公祠”“对文山”等。而上镇则往东部扩展,如“九牧公祠”“泰宇公祠”“谢缄公祠”“伯颙公祠”“皇焕公祠”“皇联公祠”等。由此以最早修建的“彦良公祠”、“林广公祠”和“林福公祠”为中心,后代环绕而建,其中,上镇主要位居东北侧,下镇主要位居西南侧。而王、黄、杨、吴等位居村庄周边。正是通过数百年的发展,谢氏宗族逐步占据村庄中心位置,且通过购买土地、山林等,将村庄内核、外延占为己有。而其他姓氏则零星位于村庄边缘位置,很少在村庄内扩展空间。1949年之后,由于水库、水塘等水利工程建设,山边旱地灌溉条件得到改善。而当时村中央因占用耕地不准建造房屋,加之村民需要养鸡养鸭等,所以族人大量迁往靠山处居住(见图2-4)。
图2-4 山池村谢氏宗族居住布局示意图
3.房支冲突
由于村内土地资源总体受限,因此中心位置居住相对密集,这为房支冲突埋下了伏笔。总体来看,一是在地缘上有接壤的房支,更易因资源争夺而发生房支冲突,如皇联公、仁宗公之间,世逊公与泰宇公两房之间的风水之争。二是房支内资源冲突更容易发生在上镇与下镇之间,其重要原因在于在本镇内部更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如族人介绍,上镇或下镇内各房支都认为自己是兄弟,因此矛盾更好协调(见表2-13)。
表2-13 山池村房支分布与房支冲突统计
(三)祖屋布局
1.聚“屋”而居
1949年之前,族人以围屋为单位聚族而居。以谢氏宗族族内围屋之一的“质野谢司马书舍”为例。其建造者为雪亭公之子谢宾,官至州同。据谢建咏老人介绍,“质野谢司马书舍”分三次建成,第一次为谢宾本人,于乾隆年间修建;第二次为1942年,在屋后加“一横”;第三次为20世纪60年代,在屋后呈半圆形而建。即使在20世纪80年代后,族人逐渐迁移出该书舍,但所建造房屋也大都环绕在“质野谢司马书舍”周边。
值得注意的是,1949年之前,谢氏宗族祠堂并非单独建立,而是直接建设在祖屋上厅内。同时,祖屋始终有族人居住,如上镇彦良公祠直至20世纪80年代仍然有族人居住。泰宇公购买“五桂扬芬”后,其从彦良公祠搬迁出来,但其在彦良公祠所分配的房屋仍然由最小的儿子兆遴所居住。在祖屋内,上厅为祠堂,下厅则为公共场地,平时则存放公共使用的石磨等,私人农具则不能放置在下厅(见表2-14)。同时,祠堂与厅堂也为族人红白喜事时摆酒席之场地。
表2-14 山池村谢氏祖屋布局与功能统计
2.围屋选址
在林广公祠前,明清时期曾有石砎路作为联系岩镇与麻布岗乡等地的主交通要道。石砎路以北谢氏祖屋均背靠邝屋山,坐北朝南。而石砎路以南,受山脉阻挡,祖屋大多坐南朝北,背靠柯树山、对文山等。据谢宗良老人介绍,“少修第”之所以未背对邝屋山,很重要的原因是该房屋实际由谢绍宾购买自罗氏,后卖给谢梓修。由于石砎路以北居住密集,因此族人逐渐向石砎路以南扩展。如对文山的“温墩光厦”为仁宗公之子温榕公所建造,雪亭公祠同样建在对门山处。
在祖屋建造过程中,如果祖屋建设在相对空阔的位置,则被视为背后有风煞来,因此背后需要修建围墙或围龙,以此将风煞挡住,如崇兴围。而背后没有风煞来就不需要围墙,如“质野谢司马书社”。山池村谢氏由于主要居住于村中相对空旷处而非临山而住,因此祖屋大都以围龙屋为主。在祖屋前,往往修建有水塘以供防火。由于族人认为“塘照祖堂,家破人亡”,因此祖屋前往往修筑有围墙,以避免门前塘水照在祠堂。一个围屋尽管居住上百族人,但往往仅一个斗门。少数因风水问题而修筑有两个斗门,如对文山。但即使如此,也需要根据地理风水要求,在特定年份开其中一个斗门。
3.房屋功能
据谢宗良老人介绍,在建造房屋时族内有一定的规矩。首先,祖屋正前方不能建房。如雪亭公祠只能建在林广公祠侧前方。其次,不能建在祖屋背后,否则被称为“骑龙宰穴”,意为砍断龙筋。再次,祖屋右边建房不能高过左边,族人认为“左青龙右白虎,不怕青龙高万丈,就怕白虎高一拳”。据介绍,民国时期族长谢耿然想在林广公祠右边建房子,想建高,但遭到林广公后裔反对。林广公后裔请来外村细坳绅士李敬业做谢耿然工作。同时,林广公一房放话,如果建造,就不要到牌坊下,否则行刺他。
同时,祖屋中靠背的“龙衣厅”主要用于存放农具。由于在风水上“龙衣厅”处于风煞迎面处,因此不能住人。在围屋内,当居住家户相对有限时,往往每户使用独立的“厅”和“天井”,从而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但随着人口的增长,住房的独立性被打破。同时,外围、内围以及中间厅堂均有通道相连,从而相互联结。为了增加居住效率,“外围”往往有两层或三层,而“外围”靠近晒谷坪部分则为猪圈、牛栏以及厕所等(见图2-5)。由此可见,族人日常生活、祭祀祖先等均能在围屋内完成,围屋成为一个生活共同体单位。
图2-5 山池村谢氏祖屋布局示意图
第三节 山池村自然实态
1949年之后,特别是人民公社时期,山池村各宗族共同对村内自然环境进行了巨大改造。其中,村内交通、水利以及族人自然观念变化尤为显著。
一 交通改造
1949年之前,进出村内的石砎路路面仅一米多宽。但1949年之后,特别是1970年后由于麻布岗陆路交通改善以及枫树坝水库修建使岩镇水上交通受阻,族人改为逢二、五、八前往麻布岗镇赶集。山池村交通区位优势变为“劣势”。如今,山池村距离最近的公路有5公里,村庄从开放逐渐走向封闭落后。
1949年之后,村庄交通的变迁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人民公社时期的“改直拓宽”阶段;二是20世纪90年代后的“道路硬化”阶段。
1957年前后,岩镇人民公社组织山池村将道路“改直”。在“天下农民一家亲”的号召下,修建道路时并未分宗族界限。据族人介绍,修建村道时任务分到各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负责一段路。而参与修筑公路的农民并没有“工资”可以领取,而是由生产队长负责打工分。每个生产队所负责修筑公路的长短则根据生产队内的劳动力人数进行计算,劳动力多的生产队所负责修筑的路段相对较长。如居住于中心茛的林福公一房由于劳动力较少,负责修筑由牛神墩至乾背的路段,而非中心茛附近的路段。此一阶段不仅对村内原有石砎路进行了改直拓宽,而且横向延伸,修筑了通往山下尾、乾背、老屋场、黄田等的多条支路,形成了“一纵多横”的村庄道路格局。
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日益增加,原本以土石为基础的公路已不能满足村庄发展的需要。而此时人民公社业已解体,村委会权威有限,不同宗族之间合作修路成为村庄公路修建的主要推动力。据族人介绍,“90年代时进出山池村需要看天气。由于进出村庄的村道均为山路,下雨时村道变为泥泞地,汽车上不了坡”。1997年,谢志清因长期在外工作,曾写下“重洋远涉叹墨穷,乡间移步挂愁容”的感慨,以此形容村内教育以及交通的滞后。其后,在谢志清等人的号召下,山池村自筹经费100余万元修建了岩镇第一条硬化村道和第一间现代化小学。对此,族人谢志清也留有“挚友义举修师院,轻车一路拂春风”的诗句。
2013年,谢氏上镇族人谢振南在村委会选举中胜出,并组织各宗族大规模修建村道等基础设施,以此获得本族以及外族族人的支持。如王氏族人介绍,“新主任尽管是谢氏一族,但当选不到30天给村内两条村道安装了路灯,不到两年修了两条村道,没有能力,我的儿子我都不选”。而在村内公路的修建上,各宗族也开始打破界限,共同修建。如在表2-15中,由于该村道途经谢氏、王氏等宗族,因此不仅谢氏族人参与捐资,王氏族人也参与了捐资。
表2-15 山池二村修路功德芳名碑(部分)
二 水利建设
1949年之后,为解决村庄农业灌溉用水问题,国家开始介入并成为水利工程修建的组织者。其中主要为三大工程,一是储水工程,即水库、水塘的修建;二是引水工程,即水渠修建;三是净水工程。
据介绍,1949年之后,由政府组织与投资兴建的有鸭麻坑水库、红头茛水库。特别是在农业集体化时期,在“农民兄弟一家亲”的号召下,水利工程修建也打破宗族界限,成为跨宗族甚至跨村庄的公共工程。如原为山池村谢氏宗族独立使用的卢嶂山下水塘以及灌溉当风坳水田的水渠在1957年由岩镇政府投资,山池与鹊塘两个大队共同进行扩修并改名“中心塘”,用以灌溉山池村内水田。
但宗族之间的合作在国家退出之后受到利益分歧的冲击。如1997年,鹊塘村想开发“中心塘”,但为山池村谢氏宗族所制止,并引发了山池村谢氏与鹊塘村王氏长达数年的“官司”。在谢氏族人看来,中心塘所在山、水都为谢氏宗族所用,因此该工程也为谢氏所有。对法院的判决以及鹊塘王氏的评价,谢氏多位老人认为,政府和法院调解纠纷时并未了解“中心塘”的历史,因此并未对历史予以尊重。
据曾在公社担任水利测绘员的谢志汤老人介绍,为了减缓村内水源有限的问题,1968年县政府曾修建一条水渠。水渠从麻布岗镇一直修到鹊塘村,总长20公里,一共耗时3年,花费58万元才修成。水渠修好以后只发挥了一年的作用,“由于没有再投入资金,不实事求是,再加上管理不善,就不再通水了,处于荒废状态”。谢宗托曾通过诗文对村内水渠修建予以赞颂,“旱时难耕陶下田,凿山引水梦多年;而今凿穿石凹洞,庆功乐奏九重天”。“高陂水引灌坳田,光辉业绩史无前;歌唱社会主义好,佳话流传颂群贤。”
为解决村民饮用水问题,从1990年开始,族人开始筹建自来水。其中1990年由谢兆雄在当风坳组织建设第一处自来水,1995年由谢佛宝组织建设第二处自来水,2000年前后由谢志鹏组织修建第三处自来水。在自来水建设过程中,族人也主动打破房支界限。如谢志鹏组织修建的自来水原本主要涉及上镇7个村民小组,但修建过程中,部分族人表示,应该惠及下镇林福公一房,并借此打破上下镇区分,让下一代不再有上下镇意识。
三 自然观念
在人民公社时期,风水被视为封建迷信,因此传统的自然风水观念在族人眼中日益淡化。如曾作为山池村谢氏宗族最后一任族长的谢维汉曾因风水问题而被批判。在1969年“文革小组”撰写的《关于历史反革命分子谢维汉罪行审查综合报告》中,对谢维汉的指控主要为两点,一是谢维汉曾担任民国时期平山乡乡长5个月;二是“利用封建迷信,骗取民财”。具体指控如下:
谢在解放后,资产阶级思想未改造好,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特别是1961年至1967年,到处大搞迷信活动,骗取民财,修整地坟,搞屋场,看日子,放盘线,如同谢来凤、谢任欢、谢建良、谢天云、谢荣贞、谢志安、谢逢金等几十人,总骗取民财壹佰多元。
改革开放以后,尽管传统自然观念开始复苏,但与传统自然观念重视宗族发展以及整体秩序不同,当前族人的自然风水观念更在乎本人和本家庭的发展。以建房为例,1949年之前,房屋以大围屋为主,一房人居住在一个大围屋内,因此单个家庭的房屋并无风水之说。对于围屋之间的建设,则有“左青龙右白虎,不怕青龙高万丈,就怕白虎高一拳”等说法。而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族人从围屋逐渐搬离并建造独立房屋。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同样请风水先生选方位、定日子等,然而其目的仅为保障本家庭的顺利兴旺,对于房屋之间的高低等要求并不在意。
同样,1949年之前,谢氏宗族族山邝屋山被视为宗族“龙头山”,具有神圣意义。因此,邝屋山禁止族人开发砍伐,族人同样对其进行保护以保障本族发展。1949年之后,邝屋山因大炼钢铁等遭受破坏。据族内多位老人介绍,近几年政府为保护森林,含蓄水源,将包括王氏族山“半岭山”、谢氏族山“邝屋山”等在内的山地划为“水利山”,由政府保护且禁止砍伐。此后王氏也对半岭山自发进行保护,如果有人砍伐王氏则会进行举报,以保护本族风水。但与此相对的是,邝屋山虽然也为谢氏“龙脉山”,但谢氏族人不仅不保护,反而在山上葬坟,使之成为“乱坟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