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领域的公民互信与组织构成:提升合法性和应责力的过程
- 高丙中
- 3210字
- 2020-08-29 04:27:49
第一节 社会的分演与三个领域的理论
虽然人类共同体的领域分化以及其中一部分的社会分化都在长期的历史中具有久远的渊源,但是在根本上,这些分化都是在现代化进程达到相当水平后才初具形态的。“社会分化的水平成为能够定义一个社会的现代性的主要标准”,领域分化的水平也是如此。
在西方的政治哲学、社会理论中,人们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对政治结合的自觉意识标志着他们对所谓的自然状态的脱离,共同体是以政治范畴作为文明进化的标志的;到近代资本主义兴起之后,黑格尔在政治国家之下发现了主要包含私人经济关系的市民社会的兴起,经济范畴成为时代发展的新标志;直到非常晚近的时期,一个不同于政治国家、经济领域的“社会”才逐渐彰显自己的价值、机制与边界,被称为“第三部门”“非营利领域”“社会领域”。三个领域划分的理论是以西方为代表的国家演化历史的反映,虽然共同体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三个方面的专门化发生在不同时期,但是到当代它们广泛并存于发达国家,是我们在宏观上认识它们的基本范畴。
第一,古希腊时期城邦国家出现后,理论家重视这种共同体新兴的“政治”属性,宣称人类由此进入了崭新的阶段,也就是一个脱离了自然状态的阶段。对于新兴的城邦国家,亚里士多德称之为“politike Koinonia”,即“政治共同体”。在词源上,“城邦”发音“波里”,是“政治的”之词根;在词义上,城邦的本质是与“公民”的本质连接在一起的,因此“城邦的”、“政治的”与“公民的”是互文关系,指同一种现实状态。在亚里士多德的描述中,“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以内,就成为一个城邦”,而城邦的存在目的是公民“为了追求自足而且至善的生活”。城邦国家是公民通过平等缔约方式建立的政治共同体,从历史比较来看,这种政治共同体是人类脱离了缔约前的野蛮的自然状态的文明社会。亚里士多德把政治发展作为人类走出自然状态的标志,他的论述方式仍然是霍布斯、洛克等人政治思想表述中的基本方式,他们虽然具有不同的思想倾向,但是都假定人类在自然状态经过订立契约而组成了政治社会,从而进入文明。
第二,近代资产阶级市民阶层兴起后,因经济活动的发达而形成了一个与政治国家相区分的市民社会。作为思想和学术概念的“市民社会”被用来彰显政治国家与经济社会的区别。约翰·基恩回顾了18世纪末期欧洲区分“市民社会”和“国家”这两个概念的渊源,以及它们在19世纪的发展情况,“市民社会”(societas civils)传统上是指一种法治的、和平的政治秩序,现在却是指与领土意义上的国家原则在制度上相区别的社会生活领域。至少自康德开始,国家与社会不再被认为具有相同的目标,应该被分别看待。在黑格尔的详细论述中,市民社会是私人实现自己的利益并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各种社会结合的现实,“市民社会是在现代世界中形成的,……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为了个人利益的劳动与交换使个人成为实际上“为他人”的存在,这种结构在现代的分工与合作就生成“社会的”。这样一个以国家的存在为条件、又区别于国家的实体显然是新兴的资产阶级所代表的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也沿用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的概念,用以指与政治国家相对应的私人利益关系的总和。于此,强调国家的政治属性和社会的经济属性的二分模式成为被广为接受的宏观社会理论的基础,尽管不同的哲学家、思想家对国家与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有不同的立场和观点。
第三,现代文明中产生了一个以私人利益为目的、以市场为机制的经济领域,但是现代社会也顽强地保留并以新的形式发展了抵抗资本主义经济逻辑的力量,越到晚近,这种力量自身的组织化、体制化越强,因而逐渐被承认是一个区别于经济领域的社会领域。与国家相区别的社会,固然由经济关系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但是一般的社会关系(不同于理性算计的人际情感,不同于商品交换的馈赠、非营利的服务、志愿组织的慈善公益等)不仅保留着传统的许多方式,还不断产生着新的方式。波兰尼在1944年出版的《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中对此有关注:鉴于“自16世纪之后,市场变得既有规模又有重要性”,他肯定黑格尔等人据此在国家之外“发现了一个社会的存在”,但是,“这个正在浮现的社会其实就是市场体系”,其实只是市场逻辑支配的经济领域,而在市场扩张的过程中,“社会的自然本质和人文本质”并没有也不会完全被市场化,“社会”以抵抗市场化的反向运动得以幸存与发展,“社会”以自我保护原则进行自组织(互惠关系、工人维权组织、公益组织),完全不同于按照自由主义原则运行的经济领域。
如果说波兰尼充分地解析了经济领域与一般的社会领域的区别,而比他略早的意大利共产党理论家葛兰西对国家作为政治领域与代表文化的社会领域的区分与关系进行了影响深远的论述。葛兰西将社会分为“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civil society and political society),前者是同意、自由意志的领域,后者是高压、暴力、干预的领域,二者的支配原则和运作逻辑是明显不同的。
在葛兰西与波兰尼之后,知识界广泛接受社会是一个不同于政治、经济的(相对)独立的领域的观点,尽管不同学者对领域的具体划分与特定领域的强调总是有所不同。依循宏观社会理论的这个基本分类,帕森斯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了影响西方社会科学20多年的结构功能理论。他虽然将现代社会划分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子系统,其实按照社会主体来看,仍然对应的是经济、政治和社会这三个领域,因为“文化”并不对应经济体系、政治体系和社会生活之外的任何实体。文化恰恰只是这三个体系的主体的文化。文化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另外三个子系统的协调,以达到社会整合。贝尔借助这一划分在20世纪70年代以美国为分析对象做了一次案例研究后,发表了《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他表白说,“我认为较有益的方法是把现代社会看作由三个特殊领域组成,每个领域都服从于不同的轴心原则”。他剖析了以效率为轴心原则的技术-经济系统、以合法性为轴心原则的政治系统与以个人价值的实现为轴心原则的文化系统的三个领域的价值差异与冲突。贝尔的文化领域是从表达方式的角度而言的,从主体的角度来说,表达与表现文化的是日常生活中的民众及其各种组织、各种艺术门类和团体、各种传播媒体,它们对应的大致就是与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相区分的社会领域。贝尔所论的资本主义世界的文化矛盾是价值多元的社会与政治、经济在功能上的矛盾。
三个领域的界定既是历史进步的反映,在当代又成为宏观社会理论的范畴。“文明社会”(civil society)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是由告别野蛮状态的政治文明所代表的,在黑格尔的时代是由私人可以自由追求个人利益的经济文明所代表的,而到波兰尼、葛兰西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时代,是由一个可以凝聚力量制约政治与经济的“社会”所代表的,因此这个概念在这三个时代可以具体而准确地翻译为“政治社会”、政治之外的“市民社会”、政治和经济领域之外的“公民社会”。社会领域突出“公民性”,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社会的自主性、自组织性显著增强,尤其是传统的慈善、互惠和现代的非营利组织所代表的公益使“社会”成为道德、良序、人道的承载体,在组织、体制和价值上与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构成三足鼎立的结构。
三个领域的划分承载着历史进步的内涵,也包含着国家内部有序分工的发展,作为历史的概念和结构的概念,也作为具有描述社会进步的潜力的过程概念,对于评估近40年来中国的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中国知识界早先较多使用“社团”“民间组织”的概念,1992年后,中国学界越来越多地采用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NGO)、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市民社会、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非营利部门(non-profit sector)等概念来表述一个逐步成长的社会领域,真正有分量的成果是1999年以“第三部门”名义出版的一个系列丛书。这些概念因为各有侧重,在经验研究中各有其用。但是,对于中国当代的宏观发展而言,社会领域在中国是一个能够概括伴随政治改革、经济崛起而发生的社会进步的概念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