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真对待平等权:德沃金自由主义法律理论研究
- 杨国庆
- 2892字
- 2020-08-29 04:13:29
第一节 我们为什么要认真对待权利?
根据上一章的论证,我们已经明确了德沃金毕生的理论目的就在于捍卫自由主义传统。具体而言,他所要捍卫的自由主义传统的核心思想是一种自由主义的平等观,从抽象角度而言这种平等观要求政府必须给予每个成员的生活以平等关切,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则分别表现为资源平等和政治平等,而自由主义平等观的这样两个组成部分又是与现代西方社会的市场经济和代议民主制度这样两种基本制度紧密相连的。在这里,尽管德沃金通过利用这样两种现代西方社会基本制度的观点论证了以资源平等和政治平等为内容的自由主义平等观,但是,他也清楚地知道,要想真正有效地论证自由主义的平等观,必须在这两种基本制度中加入个人权利的维度。这也就是德沃金在《原则问题》中所说的:“出于不同的平等主义理由,既招来了经济市场又招来了政治民主的这位自由主义者发现,除非他给他的方案增加一些不同种类的个人权利,否则,这些制度将产生不平等的后果。这些权利将发挥为个体持有的王牌的作用;它们将使个体能够去反抗某些特殊的决定而无视以下事实:这些决定事实上或本来将通过自身不得受到挑战的一般制度之常规运作做出。这些权利的最终正当性在于,它们对于保护平等的关切和尊重是必要的;但是它们不应当被理解为再现了相比于由民主或市场构成的某个其他目标或原则的平等”。显而易见,德沃金的这一观点实际上在告诉我们,我们无论是依凭市场经济的理由来坚持资源平等,还是依凭代议民主制的理由来坚持政治平等,我们都必须依凭个人权利来最终实现保护平等关切和尊重的目标。
首先,德沃金明确了在市场经济中为保护平等关切和尊重而强调个人权利观念的重要性。德沃金认为,假设每个公民具备完全相同的天赋、知识、技能、偏好、起点等条件,那么,如果政府直接平等分配每一样须待分配的事物,就能实现平等主义的后果;如果,其他条件相同,而只有偏好不同时,经济市场将通过其灵敏的价格制度使得每一个公民的偏好尽可能地得到满足,从而实现具有平等主义效果的分配。但是,在现实社会中,由于公民间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仅仅依靠市场经济所提供的分配虽然会出现与自由主义平等观相容的不平等,如反映了货物和机会的真正不同成本的不平等,但是也会出现与自由主义平等观不相容的不平等,如由能力和遗产的差异而产生的不平等。面对这种情况,德沃金指出,自由主义者只有通过一种福利权利的再分配方案才能更好地弥补经济市场的不足,并做到在不触动市场定价体系的前提下,显著地限制为其初始原则所禁止的福利上的不平等。
其次,德沃金明确了在民主制度中为保护平等关切和尊重而强调个人权利观念的重要性。德沃金指出,“民主制度之所以是正当的,是因为它尊重和关切每一个人的个体权利;但是在实践中,按照该项权利必需什么的自由主义理论,多数派的决定往往会侵犯那项权利。假定一个由多数派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决定某个行为(如发表支持一个不受欢迎的政治立场的言论,从事某些荒诞不经的性行为)为犯罪,不是因为该行为剥夺了别人想要的机遇,而是因为多数派不赞成那些见解,或者是因为他们反对那种性道德。换言之,该政治决定反映的不是使得几乎所有机遇都是以平等的方式迁就每一个人的个人偏好,而是使得某一组外部偏好成为主导偏好,也就是说,使得某些人具有的偏好也成为其他人实际具有或应当具有的偏好。这个决定侵犯了而不是执行了公民应当作为平等的人来对待的权利”。如果说,德沃金在市场经济中强调个人权利观念的重要性是为了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那么,在民主制度中强调个人权利观念的重要性则在于,个人权利观念是民主本身内在的要求,是民主制度的正当性所在,民主制度存在的正当性就是要保护个人权利,判别一个国家是否实行真正民主而非仅仅号称民主的首要标准就在于这个国家对待个人权利观念的态度。但是,若要证明这种正当性,首先必须面对的就是民主的多数至上主义观念的挑战,而且,正如德沃金所说的那样,这种多数至上主义往往侵犯了公民的权利。
在安东尼·阿伯拉斯特看来,多数至上主义是对民主制度的通常理解,即“正如洛克在证明多数人统治的正当性时所指出的那样,一个社会 ‘作为一个整体必须以单一的方式运行’。一个社会能容纳许多差异性……但是任何社会都必须具备某些共同准则和政策,而无论其如同在马路的哪一边行驶一样微不足道,还是如同是否保留死刑一样的重要。民主的原则应当是,当全体一致不能达成时,就该根据多数人的意愿或愿望来解决事务”。但是,安东尼·阿伯拉斯特也认为,如此理解的民主制度却并不能令人信服地回答卢梭所提出的问题,即“在谈及与自主政府的民主原则有关的少数人的地位时,卢梭同任何人一样提出了严苛的论点:‘但是人们会问,一个人怎么能够既是自由的,而又要被迫遵守并不属于自己的那些意志呢?反对的少数者怎么能够既是自由的,而又要服从为他们所不曾同意的那些法律呢?'”这种以多数至上主义为核心的民主制度同样引起了托克维尔的质疑。托克维尔指出,“如果多数不团结得像一个人似的行动,以在观点上和往往在利益上反对另一个人也像一个人似的行动的所谓少数,那又叫什么多数呢?但是,如果你承认一个拥有无限权威的人可以滥用他的权力去反对他的对手,那你有什么理由不承认多数也可以这样做呢?许多人团结在一起的时候,就改变了他们的性格吗?在面对艰难险阻的时候,他们的耐力能够因其力量强大而就强大吗?至于我,可不相信这一点,我反对我的任何一位同胞有权决定一切,我也决不授予某几个同胞以这种权力”。无论是安东尼·阿伯拉斯特所提到的卢梭问题还是托克维尔所做出的质疑都提出了多数人会对少数人进行侵犯的问题,但他们却都没有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
与上述思想家不同,德沃金不仅注意到了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问题,而且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即个人权利观念。由于他的这种个人权利观念是针对多数人侵犯少数人的问题而提出来的,所以,这个权利观念所指向的主要是少数人的权利。具体原因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多数至上主义前提并不否认个人拥有大多数人尊重的重要的道德权利。德沃金认为:“没有必要将多数至上主义与某些集体主义或功利主义相提并论,因为后者认为这样的道德权利是毫无意义的。在某些政治社会中,如在英国,多数至上主义前提被认为是承袭了这样一个特点,即一个社会应该遵守大多数人关于何为个人权利以及如何最佳尊重和保证这些个人权利。”另一方面,权利制度本身的内在属性就在于多数人承诺尊重少数人的尊严和平等。这也就是德沃金所说的:“权利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代表了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承诺,即少数人的尊严和平等将得到尊重的承诺。”
总之,根据德沃金的理论,捍卫自由主义传统的核心就是坚持自由主义平等观,而对自由主义平等观的坚持是与西方社会的两种基本制度——市场经济制度和代议民主制紧密相关的,但是无论是市场经济制度还是代议民主制都须伴以个人权利观念,否则它们就会产生不平等的结果;由此可以进一步看出,捍卫自由主义传统的关键就在于做到认真对待权利。也就是说,认真对待权利的最终目的就在于坚持自由主义平等观,从而做到将每个人作为平等的人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