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唐晓翼是成年人设定,所以这完全是一个成年人的恋爱故事,开头就重点提示了是【成年人】,所以谁喷我「唐晓翼不是这样的」谁没长眼睛嘻嘻嘻。

今天我依然是你滴可爱辞g,你不骂我我不骂你文明看文快乐你我他。

建议BGM:一笑倾城-汪苏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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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开始的。

林恩冉睁开眼,发觉自己不能呼吸了。

她猛地直起上身,激起一阵水花。林恩冉这才发现自己刚刚把整张脸都埋在了洗手池的水里……

她条件反射性地摸了摸脸。嗯,妆还在,没掉。

只要妆面还在,那么女人就还有力气继续活下去!

林恩冉抬头看向镜子时,对着镜中的自己愣住了。

她……没有……在……做梦吧……?

镜子里的林恩冉,一头成熟风情的大波浪卷发,瓜子脸白皙小巧,五官精致美艳,简单概括她的长相就是……标准狐狸精长相……

林恩冉远目。

镜中的女人并不是林恩冉认识的自己。

一丝凉意从尾椎骨开始往上蔓延,就连幼嫩的上臂肌肤也开始因为莫名的心惊而翻起一层鸡皮疙瘩。

林恩冉立刻去掐自己的手,把那层皮肤揪起来拧一圈,被巨大的疼痛逼得眼底微湿,自以为的幻象却没有如愿消失。

镜子里的她依然是狐狸精。

必须面对这个现实了。

林恩冉抬手抚过镜子。

——她好像、穿越了……

即使非常不想面对(接受)这个现实但是、……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算她尽力不去想可事实已经摆在那里了所以、……

综上所述——林恩冉按着镜子,对内心的自己说——“接受现实吧……”

“……”

林恩冉与镜中的自己大眼瞪小眼。

怎么可能就因为这么一句轻飘飘的“接受现实吧……”就真的轻易抛却过去二十多年的身份而接受如今这个全新的身份啊喂!林恩冉的心还没有大到这个地步啊!

而且就算是穿越、就算是穿越、就算没得选……

林恩冉对着镜子说出心声:

“……那我也不想长成一副狐狸精的样子啊……”

有的地方有些奇怪。

林恩冉整理包试图找到些关于这个身体的身份信息的证明时突然想到。

她刚刚醒来的时候,脸是浸泡在水里的对吧?

难不成原主在被她占据身体之前、正在洗脸?

但是也没有把脸全都泡在水里的洗脸法……

看原主的穿着打扮——雪白貂皮肩上披、酒红短裙露大腿、十寸高跟恨天高、鳄鱼小包拿手中——也不像是会在洗手池里练水下憋气的人……

所以。林恩冉停下了翻找动作。那就只能是有人故意把原主往水里摁了。

并且极有可能这一摁就把原主给摁窒息了,于是让林恩冉穿来了……

“……”

林恩冉看了看手中的鳄鱼皮小包,发自内心地想到:长得像狐狸精也就算了,怎么经历也这么带有情杀色彩呢。

拿出手机来看,呼吸灯闪闪烁烁,指纹解锁打开屏幕,一眼就看见了十多个未接来电……

林恩冉面无表情地看了一眼,发现都是同一个人,备注是“唐晓翼”……

这个名字有点眼熟。

林恩冉皱眉。但一时间也想不起什么,索性不想了。

系统提示她微○信有新消息,林恩冉点进去看,居然还是备注是“唐晓翼”的人发来的消息:

唐晓翼:你在哪?

唐晓翼:看见了就回我个电话

唐晓翼:不回电话也没关系,方便的话给我个信息

唐晓翼:你回去了吗?

唐晓翼:你在哪?

……

唐晓翼:在?

林恩冉还要继续往上滑,下面突然又蹦出来一条新消息:

唐晓翼:林恩冉你他妈的死了?

对,答对了,还真他妈的死过一回了。

林恩冉终于明白她为什么会觉得“唐晓翼”这个名字眼熟了……这不就是她穿越之前看完的那本小说里的男主角吗……

至于唐晓翼称呼她——“林恩冉”——则是那本小说里的恶毒女配……

林恩冉在脑子里简单回忆了一下那本小说。

那本小说名叫《[查理九世同人]天降系女主》,讲述了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屁啦,简单来说就是年轻有为霸道总裁(唐晓翼)恋上天降穿越美丽少女(姬西琳),玛丽苏天雷滚滚,狗血淋漓尽致,完美阐述了什么叫做“你爱我我却只想逃我不听你的解释我只知道我要自由”的奇葩恋爱观……

至于林恩冉现在所饰演的角色——本色出演林恩冉——则是《天降系女主》前期的一位重要女配。

为什么说她重要呢?

因为林恩冉就是类型文里喜闻乐见、约定俗成、雷打不动的……男主角的未婚妻。

总裁的未婚妻啊!

那必定是身世背景厉害、个人手段了得、外貌无可挑剔、气质鹤立鸡群的绝世美女啊!

当然,套路一般是这样的:完美无缺的未婚妻遇上娇弱动人的女主角时,就会变得像张牙舞爪的泼妇,更匪夷所思的是,还丢掉了智商。

未婚妻林恩冉在原作里的表现,非常对得起观众、对得起套路。

她对娇弱动人的女主角无所不用其极——

下药、诬陷、殴打、凌辱、挑拨,最后竟然发展到了要取女主角性命的地步……

最后当然没有成功了。

不仅没把女主角送进死神的魔爪,反而把林恩冉自己推进了监狱之中。

林恩冉的结局是,犯下故意杀人罪而被判处无期徒刑。

按理说,林恩冉要杀的人是女主角,但女主角并没有死,所以林恩冉理应不会进监狱。

但她的结局是锒铛入狱,促成这一切的原因很简单:是男主角给她安插了这个罪名。

真是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啊,威武雄壮的男主角。

为了保护自己深爱的女人,选择把与自己有绝对共同利益的未婚妻送进监狱里,还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啊?

林恩冉当初看的时候,全当做繁忙工作之余的娱乐,边看边吐槽,一路欢歌笑语看完全篇100w字。

当时她只觉得这本小说虽然三观扭曲了点儿、剧情狗血了点儿、套路庸俗了点儿,但倒不失为一个合格的快乐源泉……

看是一回事,身临其境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既然现在是林恩冉掌管了这个身体,那么她就绝对不会让自己朝着入狱结局高歌猛进了。

只是不知道现在剧情发展到哪一步了?

林恩冉实在是猜不到。

原作里,自从唐晓翼遇到姬西琳后,没有主动联系过林恩冉哪怕一次。

但从手机来看,他在这段时间里给她打了十多个电话、发了十多条信息,这是否说明这时姬西琳还没有出现?

如果是这样的话。

为了不入狱的话。

林恩冉把手机放回包里,对着镜子拢了拢鬓发,盯着自己的眼睛,在心里做了决定——

她要以与过去破坏男女主的决心一致的觉悟,不,甚至还要比以前更加热情高涨的、来撮合男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