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镇上有一对总是形影不离的哑巴。每天清晨,他俩走出住处,手挽手,步行去上班。这对好友彼此迥异。两人中领路的,通常是那个过度肥胖、看上去迷迷糊糊的希腊人。夏天,他出门总穿黄色或绿色的马球衫——衣服前襟胡乱地塞进裤子里,后摆则露在裤子外;天气转凉时,就在马球衫外面套一件难看的灰毛衣。他的脸又圆又油,眼睛半睁半闭,时常咧嘴憨笑。另一个哑巴个子高挑,双目透着灵气,穿着打扮总是朴素而整洁。

每天清晨,这对好友都会一块默默地走去镇中心的主街。走到一家卖水果和糖果的商店后,他俩就在店外人行道上稍站片刻。希腊人叫斯皮罗斯·安东纳普洛斯,他在为堂兄,也就是这家水果店店主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制作糖果和蜜饯,把水果从箱子里摆出来,以及打扫卫生。另一个瘦哑巴叫约翰·辛格。每次告别时,安东纳普洛斯都要把手放到辛格胳膊上,盯着对方的脸看上一会儿。如此道别后,辛格就独自过街,继续走去其上班的珠宝店。他在那里当银器雕刻师。

每天傍晚,这对好友会再次见面。辛格回到水果店,等安东纳普洛斯下班后一块回家。这时,希腊人可能正懒洋洋地把一箱桃子或甜瓜摆出来,也可能在水果店后面制作糖果和蜜饯的厨房看连载滑稽漫画的报纸。离开水果店前,安东纳普洛斯总会打开白天藏在厨房搁板上的纸袋。纸袋里装着他收集的各种小零食:一块水果、若干糖果样品或一截肝泥香肠头。水果店前有个摆放肉类与奶酪的玻璃柜。通常,离开前,安东纳普洛斯还会摇摇摆摆地走到那里,推开玻璃柜的背板,然后用粗胖的手,深情地摸索馋了很久的某样美味小吃。有时,堂兄不会注意,但如果看到的话,必定板起苍白的脸,瞪着他,以示警告。于是,安东纳普洛斯就会难过地把那样小吃从玻璃柜的一角推到另一角。每逢这时,辛格往往双手插在口袋里,挺直身子,望向别处。他不愿看到两个希腊人之间发生此类小冲突。因为在这世上,除了喝酒和某样独处时的秘密享受,安东纳普洛斯最爱的就是吃。

暮色中,两个哑巴一块慢慢走回家。回到家,辛格总是对安东纳普洛斯“说”个不停。他的双手飞快地比划一系列手势,以表达想说的话。他急切的脸上,灰绿色的眼睛炯炯有神。借助纤瘦但有力的双手,辛格把白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安东纳普洛斯。

安东纳普洛斯则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看着辛格。他绝少动手说话——偶尔那么做的话,也只是想要吃、喝或睡觉。这三件事,他总用模糊而笨拙的同一种手势来表示。每天晚上,如果不是醉得不省人事,安东纳普洛斯都要跪在床前,祈祷片刻。那双粗胖的手,用手语比划着“神圣的耶稣”“上帝”或“敬爱的圣母玛利亚”。这三个词就是他生活中“说”的全部的话。辛格从不知道,自己告诉朋友的话,对方到底理解多少。不过,这并没什么关系。

他俩合住在镇上商业区附近一座小房子的二楼,总共两个房间。厨房有一眼煤油炉;他俩的一日三餐,都是安东纳普洛斯用这眼炉子做的。厨房里还有几把辛格坐的简易直背餐椅,另有一张安东纳普洛斯坐的加厚沙发。卧室的主要家具,是一张配鸭绒被的大双人床和一张狭窄的铁制折叠床——前者是大胖子希腊人睡的,后者是辛格睡的。

晚餐经常吃很久,因为安东纳普洛斯好吃,吃得又慢。吃完后,辛格洗碗,大胖子希腊人则仰靠在沙发上,慢悠悠地用舌头舔遍每颗牙齿——他这样做,不是出于细心,就是因为不愿浪费食物残留的滋味。

夜里,两个哑巴偶尔下下象棋。辛格一直酷爱下象棋,多年前还试图教会安东纳普洛斯。刚开始,他朋友对各种各样的棋子在棋盘上的移动规则毫无兴趣。于是,辛格开始在桌底下放一瓶好酒,每次教完后拿出来,作为犒赏。希腊人始终未能掌握“马”怪异的移动规则和“后”横扫一切的灵活走法,但学会了如何开局,尽管只会固定的几步。他喜欢白子,非白子不玩。每次走完开局的几步,就变成辛格独自下棋,他朋友昏昏欲睡地在一旁观看。如果辛格把自己的棋子杀得落花流水,并最终干掉黑方的“王”,安东纳普洛斯总会既得意又高兴。

两个哑巴没有其他朋友。除了上班,他俩总在一块,而且只有他俩。每一天都过得大同小异,因为近乎离群索居的他们,不受任何人或事的干扰。他俩每周去一趟图书馆,为辛格借一本侦探小说;每周五晚上看一场电影。此外,每逢发工资那天,总去位于陆海军军需品商店楼上的廉价照相馆,为安东纳普洛斯照相。他俩常去的,就这三个地方。镇上其他许多地方,两人从未去过。

小镇位于南方腹地。寒冬极短,炎夏漫长,几乎永远都是碧空万里,骄阳似火。十一月可能下阴冷的小雨,接着也许将面临霜冻和短短数月的冬寒。总之,冬季变化不定,但夏季一贯炎热。此镇颇大,长长的主街两侧,分布着几个街区的商店和各种营业所,都是两层或三层的楼房。但镇上最大的建筑,要数雇用镇上大量人口的工厂。这些棉纺厂规模庞大,生意兴隆,但大部分工人非常贫困。因此,街上的行人,大多面带饥饿和孤独导致的绝望。

不过,两个哑巴丝毫不觉得孤独。他俩满足于待在家里吃吃喝喝,而且辛格爱借助双手,热切地告诉朋友自己脑中所想的一切。就这样,两人在镇上一块平静地生活了十年,直到辛格三十二岁。

一天,希腊人突然病了。他靠坐在床上,双手抱着肥硕的肚子;泛着油光的眼泪,大颗大颗地,从他脸上不断滴落。辛格去通知了那位开水果店的堂兄,又去自己工作的地方请了假。医生给安东纳普洛斯开了针对饮食的医嘱,同时告诫他不能再饮酒。辛格严格执行医生的嘱咐。他整天守在朋友床边,并想方设法逗朋友开心,好让时间过得快些。但愠怒的安东纳普洛斯只是拿斜眼瞪他,丝毫不为所动。

希腊人心烦气躁,动不动就挑刺,嫌辛格为他做的果汁和食物不好。他一再让朋友扶自己下床,进行祈祷:双膝跪地,硕大的屁股耷拉在粗胖的小脚上;用笨拙的手语比划着“敬爱的圣母玛利亚”,随后紧紧握住用脏兮兮的细绳挂在脖子上的黄铜小十字架;与此同时,那双大眼睛则惊恐地望向天花板。做完祷告后,希腊人时常大发闷气,不让朋友跟他说话。

辛格始终保持着耐心,并做了一切力所能及的事。他为朋友画了一些简单的画,有一次还以朋友为模特画了幅人物素描,逗朋友开心。这幅素描令大胖子希腊人很是受伤。他拒绝跟辛格言归于好,除非对方把他的脸改得既年轻,又英俊,并给他的头发施上亮黄色,给他的双眼施上青瓷色。辛格照做后,希腊人非常高兴,但竭力不让自己表现出来。

在辛格无微不至的照料下,一周后,安东纳普洛斯便病愈复工。但从那以后,他俩的生活发生了变化。这对朋友遇到了麻烦。

安东纳普洛斯再也没生病,但性情大变,变得非常暴躁,不再愿意天天晚上都安静地待在家里。每当他出门,辛格总是紧随其后。安东纳普洛斯可能会走进某家餐馆,而在两人落座后,他就偷偷把方糖、胡椒瓶或银餐具放进自己的衣袋。对于安东纳普洛斯顺走的东西,辛格每次都自掏腰包,一一赔偿,所以并未引起什么风波。回到家,辛格会责骂安东纳普洛斯,但大胖子希腊人只会看着他,报以冷漠的微笑。

随着时间一月月流逝,安东纳普洛斯的行为变得越来越出格。一天中午,他平静地走出堂兄的水果店,走到街对面第一国家银行大楼处,对着墙壁当众撒尿。在路边人行道上,偶尔遇见长相或表情令他反感的路人,他就冲上去,用胳膊肘和肚子顶撞那些人。一天,安东纳普洛斯走进一家商店,没给钱就从里面拖出来一盏落地灯。还有一回,他试图强拿摆在商店玻璃橱窗里的电动火车。

对辛格而言,这是一段痛苦不堪的日子。他一再利用午休时间,带安东纳普洛斯去法院,处理上述这些违法事件。辛格逐渐对法庭的那套程序熟悉起来。与此同时,他总是处于焦虑之中。他存在银行的钱,也全都用来交了保释金与罚款。总之,辛格竭尽所能,倾其所有,力保犯下偷盗、公然猥亵、侵犯人身和殴打罪的朋友免受牢狱之苦。

安东纳普洛斯为之工作的那个希腊人,也就是其堂兄,始终置身事外,不闻不问。查尔斯·帕克(其堂兄的名字)仍留安东纳普洛斯在店里工作,但他总是板着苍白的脸,紧紧盯着堂弟,除此之外,没为堂弟做任何事。辛格对查尔斯·帕克的感情发生了变化。他开始讨厌那人。

辛格整日提心吊胆。安东纳普洛斯却始终无动于衷,而且无论发生什么,松弛的脸上都挂着那副憨笑。过去那些年,辛格一直觉得,朋友的笑容里透着某种灵气与智慧。他从不知道,安东纳普洛斯到底理解了多少,或者在想什么。但现在,辛格觉得自己能从大胖子希腊人的表情中,看出一丝狡黠和戏弄的意味。他会抓着希腊人的肩膀使劲摇晃,直到筋疲力尽,还会借助双手,向朋友反复解释某事。但一切都徒劳无功。

辛格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不得不向他工作的珠宝店老板借钱。一次,他没能为朋友缴纳保释金,结果安东纳普洛斯蹲了一夜拘留所。次日,辛格去接朋友出来时,后者非常生气。安东纳普洛斯不愿离开拘留所。他喜欢所吃的牢饭:肥腊肉配玉米面包,上面淋满糖浆。而且,那里的就寝安排和同室狱友也很合他的意。

他俩平时几乎不与任何人往来,因此无人向深陷痛苦的辛格伸出援手。安东纳普洛斯始终我行我素,拒绝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在家里,他偶尔会做在拘留所吃过的那道菜,而在街上,永远猜不到他将做什么。

接着,辛格遭到了最后的打击。

一天下午,辛格去水果店等安东纳普洛斯下班,查尔斯·帕克递给他一封信。信上说,查尔斯·帕克已做好安排,要把堂弟送去两百英里外的州精神病院。查尔斯·帕克利用自己在镇上的影响力,做了这个安排。相关事宜已经确定,安东纳普洛斯将于下周前往那家精神病院。

辛格把信反复读了几遍,读完后脑中一片空白。查尔斯·帕克隔着柜台对他说话,但他甚至没心思去看对方的嘴唇,没心思去了解对方在说什么。最后,辛格从衣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小便笺本,写道:

您不能这么做。安东纳普洛斯必须跟我在一起。

查尔斯·帕克使劲摇了摇头,他不太会说美国话。“不关你的事。”他翻来覆去地说。

辛格明白,一切已成定局。那希腊人生怕有朝一日受堂弟连累。查尔斯·帕克不太懂美国话,但很懂美元。他利用自己的金钱和影响力,使精神病院毫不拖延地接收了其堂弟。

对此,辛格完全无能为力。

接下来的一周,过得紧张而匆忙。辛格“说”个不停。然而,尽管双手一刻也没停下来休息,他还是未能把必须说的话全部“说”完。辛格想把一直以来盘桓于脑中和心中的所有想法,统统告诉安东纳普洛斯,可没时间了。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闪闪发亮,透着灵气的脸显得极度紧张。但安东纳普洛斯只是昏昏欲睡地看着他。辛格不知道他朋友到底听懂了没有。

到了安东纳普洛斯必须离开的那天,辛格拿出自己的手提箱,然后挑选两人共有物品中最好的那些,非常仔细地装进箱子。安东纳普洛斯则为自己做了份点心,带去路上吃。傍晚,他俩最后一次手挽手走在街上。当时已是十一月末,天气阴冷,呼出的水汽,在两人面前形成小团小团的白雾。

查尔斯·帕克要和堂弟一块去精神病院,但在车站,他不跟两个哑巴站一起。安东纳普洛斯挤上汽车,接着倒腾了好长时间,才在汽车前部就座。辛格隔着车窗盯着他,并开始拼命比划双手,向朋友道别。但安东纳普洛斯忙着查看饭盒里的各样东西,无暇理会。直到汽车即将驶离路牙,他才转向辛格——那张脸上的笑容显得冷漠而疏远,仿佛他俩已相隔许多英里。

接下来的几周,仿佛是在梦中度过的。白天,辛格整日在珠宝店后面伏案工作,夜晚则独自孤零零地回家。他什么也不想干,只想睡觉:一回到家,就倒在自己的折叠床上,试图小睡片刻。半睡半醒中,他老做各种各样的梦。而在所有梦中,都会出现安东纳普洛斯。辛格的双手不时紧张地抽动一下,因为在梦中,他正在安东纳普洛斯的注视下跟其说话。

辛格试图回忆认识朋友前的时光,也努力回忆儿时的一些往事。但所有这些往事,感觉都不像真的。

其中有一段特别的往事,可在辛格看来,这事一点也不重要。辛格记得,自己虽然天生耳聋,但并非一直都是哑巴。他很小就成了孤儿,并在收留聋子的收容所长大。他曾学习手语和阅读,九岁前已能按照美国人的方法,用一只手打手语,而且也能按照欧洲人的方法,用双手打手语。他还学会通过观察唇形变化,读懂别人说的话。最后,他开始学习用嘴说话。

在学校,大家都认为辛格非常聪明。对于课堂内容,他总是比其他学生学得快。但辛格始终无法习惯用嘴说话。他觉得用嘴说话很怪,感觉嘴里的舌头就像一条笨拙的鲸鱼。根据听话之人一脸茫然的表情,辛格觉得,自己说话的声音必定像某种动物的叫声,要么就是自己的说话方式令人厌恶。虽然用嘴说话非常困难,他却觉得双手总能随心所欲地比划出想说的话。二十二岁那年,辛格从芝加哥来到这座南方小镇,一来就遇到了安东纳普洛斯。从那以后,辛格再也没用嘴说过话,因为和他朋友交流,根本用不着嘴。

一切似乎都是幻觉,除了与安东纳普洛斯相识的十年。迷迷糊糊的梦中,辛格一再见到朋友,真真切切;而每次醒来后,他都感到深深的孤独,痛彻心扉。偶尔,他会给安东纳普洛斯寄个包裹,但从未收到任何回复。就这样,辛格浑浑噩噩、百无聊赖地过了几个月。

次年春天,辛格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他总是失眠,而且感到焦躁不安。夜里,他常常单调乏味地绕着屋子走来走去,无法释放不断涌来的精力。就算最后好不容易睡着了,那也是在天亮前几小时——那种情况下,他倒头就睡——一觉睡到早晨的阳光像一把锐利的阿拉伯短弯刀,突然刺穿他的眼睑,使他猛地惊醒并睁开双眼。

辛格开始每夜在镇上四处游荡。安东纳普洛斯住过的屋子,他再也待不下去,所以另外找了个住处。新住处位于一家破败的寄宿公寓,就在镇中心附近。

一日三餐,辛格在离新住处仅两个街区远的餐馆解决。那家餐馆位于主街尽头,名为纽约咖啡馆。第一天去那里时,他迅速浏览一遍菜单,然后写了张字条,递给餐馆老板。

每天早餐,我要一个鸡蛋、烤面包片、咖啡——共0.15美元

午餐,我要汤(什么汤都行)、一个夹肉三明治、牛奶——共0.25美元

晚餐,请给我来三样蔬菜(除了卷心菜,什么都行)、一份鱼或肉、一杯啤酒——共0.35美元

谢谢

餐馆老板看了字条,又机敏地瞥了辛格一眼。这老板身材结实,中等个子,满脸络腮胡子——那胡子又浓又密,看上去,仿佛他的下半张脸是铁铸的。此人通常站在餐馆角落的现金出纳机旁,抱着胳膊,默默留意周围的一切。渐渐地,辛格变得非常熟悉这张脸,因为他一日三餐都在这儿吃。

这个哑巴每夜都在街上独自游荡几个小时。时值三月,偶尔夜里会刮湿冷的寒风,可能还伴有滂沱大雨,但他毫不在乎。他走路的样子显得焦躁不安,而且双手总是深深地插在裤袋里。随着时间一周周流逝,天气逐渐变得温暖、舒适,令人容易发倦。这哑巴也逐渐由焦躁变得疲惫,不过整个人显得极为平静。他的脸,平静中透着忧郁,一如那些非常悲伤或睿智的人。但每天夜里,他仍独自一人,默默地在镇上穿街走巷,四处游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