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创新”的学理与实践意涵

要想准确把握“创新湖北”的内涵,首先要正确理解创新的学理意涵和实践意涵,学理意涵从理论的高度不仅可以对“创新”作出解释,并且可以规范人们描述“创新”的思维逻辑和概念框架,理论虽然来源于实践,但同时还具有超实践性,因此从实践意涵来理解“创新”,有利于我们用发展的、变化的眼光批判性反思“创新”的经验和成果。创新的涵义古已有之,但是作为一个整全意义上的词语和范畴,则起源于国外在探讨创新的学理意涵时,本章将从哲学的、经济学的、公共管理学的学科视角来讨论其内涵,以呈现对“创新”更加深刻、丰富的理解。此外,正是由于创新天然带有实践的属性,本章将从创新实践性最突出的三个表征即知识创新实践、技术创新实践和制度创新实践,来论述其客观意涵。

一、创新的学理意涵

(一)创新的内涵

“创新”一词一直被广泛使用,然而迄今为止,对于“创新”的内涵没有统一的规定。“创新”的概念源于古拉丁语里的“Innovre”,汉语中的“创新”是由英文翻译而来,其英文翻译是innovate(动词)和innovation(名词),《韦氏词典》对它的解释是,引入新东西、新概念和制造变化(to introduce as or as if new, and to make changes or do something in a new way)韦氏词典在线版.[EB/OL]http://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innovate.。在我国,“创新”一词最早出现时并不是现今的含义,主要是指制度方面的改革、变革、革新和改造,并不包括科学技术的创新。根据何星亮的考据,“创新”最早见于《魏书》——“革弊创新者,先皇之志也。”(《魏书》卷六十二),之后在《周书》中也有出现——“自魏孝武西迁,雅乐废缺,征(斛斯征)博采遗逸,稽诸典故,创新改旧,方始备焉。”刘士文.创新实践社会发展动力论[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08.虽然“创新”是在当代才凸显出来的词汇,古文与现代汉语词义不同,但是从词源上来说,“创新”的涵义在我国古已有之,作为五经之首《周易》中就写到“革,去故也;鼎,取新也”,“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无独有偶,《大学》进一步强调“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讲的都是事物不断的发展变化,包含变革、创新之意。

如今要准确地把握“创新”的涵义,不妨辨析一下“新”的涵义。从现代汉语的角度来理解,“新”有三种理解,包括时间意义上的“新”,地理意义上的“新”以及知识产权意义上的“新”。对于时间意义上的“新”,是指第一次的、刚发生的、没有用过的,对于地理意义上的“新”,指在某个地方它是第一次出现的。这两种“新”的理解都不能体现“创新”中“新”字的本质,因为会发现将新生儿称作一种创新或是将巡演的话剧首次去到某地称为创新是说不通的。

事实上,“创新”一词中的“新”指的是第三种知识产权意义上的“新”。它是指在结构、功能、原理、性质、方法、过程等方面的,第一次的、显著性的变化,如在世界范围内第一次发现、发明或创造的东西或概念,它们具有独创性和有用性,并且在程度方面,创新是指那些具有重大突破或显著性变化的发明、创造等。

因此,本章论及的“创新”既是一个过程、一种行为,也是一种结果。作为一个过程、一种行为,创新是指在世界范围内首次引入新东西、引入新概念或制造新变化的过程或行为;作为一种结果,创新是指这种新东西、新概念或新变化,在结构、功能、原理、性质、方法、过程等方面的具有知识产权意义的显著性变化张凤.何传启.创新的内涵、外延和经济学意义[J].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2002(3):55-58.

(二)创新的哲学意涵

哲学天然的具有“究根问底”式的思维倾向和特质,真正的哲学总是将思维的对象直接指向自己时代最鲜明的特征,以期探究时代最深刻的本质,把握时代发展的深层脉络,预见历史前进的内在趋势。哲学的使命就在于为自己民族、时代的精神找到适合的哲学表现。因此,哲学探究的对象与创新的实践对象有着天然的联系,他们都指向时代最深刻、最鲜明的变化。

创新的哲学视角大多集中于创新的实践性这一主要特征,从古希腊哲学到近代认识论、德国古典哲学,直至现代西方哲学,我们都可以从中发现对该问题的有益启示。亚里士多德所提出“创制”,是最早蕴含了创新实践的思想萌芽,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精神分为理性的感觉、认识、理智和思辨以及非理性的激情、欲望和意志等。后者可以由风俗习惯沿袭而来,而前者需要通过技术、科学、明智、智慧和理智取得真理,即为一种创制的过程。亚里士多德的“创制”概念虽然不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创新概念,却包含着创新实践思想的萌芽。首先,创制是一种经验性活动,它依靠的是技术,而实践依靠的是明智;其次,创制是一种生成性活动,它所依靠的技术不是有了就用,而是用了才有;第三,创制也可以成为一种实践,二者有时可以等同。

继亚里士多德之后,弗兰西斯·培根是从实践哲学视角论述创新问题最多的哲学家。作为近代唯物主义和实验科学的始祖,培根抨击和批判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古希腊哲学,开创了西方经验认识论传统,通过对知识的价值、功能以及科学革命等问题的论述,高扬了实践特别是技术和知识生产实践的创新本质,蕴藏着丰富的创新实践思想。“知识就是力量”是培根对创新的最深刻的理解,他认为知识的力量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知识是掌握自然奥秘的巨大手段,是认识和驾驭自然的巨大力量;第二,知识是社会变革的力量;第三,知识是人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他认为以往关于科学革命的哲学思想无法带来实际效应,只富于空谈和争辩,作为实验科学的先驱,培根认为科学实验的价值,就在于它对自然的认识,不是通过对自然的静观,而是在人的主动地干预自然、变革自然中求得的。

马克思恩格斯用革命实践的思想来阐述了创新,虽然他们没有明确提出“创新性实践”,但他们鲜明地把“改变世界”作为新唯物主义的核心,批判旧哲学因循守旧,把实践只当作是既定原则下常规性地、重复性地展开的形而上学思维,揭示出不断地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的创新实践才是推动事物前进的根本动力,强调能动的、对象性的、革命的实践活动的意义,突出实践的创造性与创造性的实践,也就是创新性实践对于人类历史发展的作用陈力.创新实践论[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07:32-33.

(三)创新的经济学意涵

实际上约瑟夫·熊彼特也被公认为创新理论的开山鼻祖,因为现代意义上创新的明确定义,最早是由他用经济学的视角阐述的。他的经济学著作《经济发展理论》首次从经济学视角提出了创新的范畴和理论,并在《经济周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两本专著中对创新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熊彼特的观点是,创新是指一种生产函数的转移,或者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重新组合,并引入生产体系使其技术体系发生变革,以获得企业家利润或潜在的超额利润的过程。创新与发明不同,在本质上创新是在生产中产生实际效用的发明,即商业化、市场化的发明,企业家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超额利润,进而将“创新”定义为以下五种情况:采用一种新产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掠夺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实现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熊彼特还从企业家精神的角度提出创新是“打破旧传统,创造新传统”,是一个创造性的破坏过程,即资本主义的实质,不断的由企业家推动的创新的结果。在工业经济时代,从亚当·斯密的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马克思的科技创新进步与社会发展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索罗对技术创新的深入规定以及技术创新经济学、制度创新经济学和新经济发展理论对创新的进一步研究,使得创新概念在经济学中又经历了一个理论发展和完善的历史过程。

工业经济时代,创新首要表现为技术创新,然而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创新主要表现为知识创新。在知识经济时代,当知识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时,创新已逐步成为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知识经济的出现使经济领域传统创新的内涵发生了进一步扩展,在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管理领域,创新也越来越占据重要的地位,并逐步形成以创新管理为基点的管理创新领域。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从管理角度研究创新,他所定义的创新概念比经济学家所定义的概念要宽泛得多。他的创新是指“赋予资源以新的创造财富能力的行为”,创新分为技术创新和社会创新:前者需要在自然界中为某种自然物找到新的应用,并赋予新的经济价值;后者通过在经济与社会中创造一种新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或管理手段,从而在资源配置中取得很大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四)创新的公共管理学意涵

公共管理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对政府的改革思潮、治理工具等的讨论构成了其学科关于创新的基本看法,相对于技术创新来说,公共管理所涉及的是更为宏观的社会创新,对于国家的管理创新来说,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公共管理是一个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说它古老,因为人类的统治史都有公共管理雏形的烙印,说它年轻,又是因为它是与现代技术、现代理念和社会进步息息相关的与时俱进的学问。目前,公共管理被表述为在政治目标的指引和约束下,运用组织工具和法律结构,在社会心理能力可承受的范围内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追求社会宏观效益的一种以政体组织为单元的综合理性。

公共管理的理论任务在于如何用一种或数种管理机制有效地追求治理的效率和效益。传统的公共管理(1865—1970年)源于西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强调用国家的力量管理社会和推动社会的进步,依靠政府这种官僚管理机器实现国家和民主的意志,使之从原始资本主义走向了现代资本主义。20世纪60年代,公共选择学派提出所有人都是理性自私的,国家只是人们在一起进行公共决策和执行的工具。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受该学派的启发,提出传统官僚体制的管理机制不能给人们带来自由,演化出政治参与的逻辑假设,即个人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让公民的满意度得到最大满足。公共选择理论在微观管理有独到之处,但并不能作为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因为多数人的利益和少数人的利益、强势集团的利益和弱势集团的利益总是矛盾的,无法同时满足。到了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代表民意的英国撒切尔夫人和美国的里根总统分别提出对当时膨胀低效的政府部门进行改革,改变大政府的臃肿、膨胀、人浮于事的现象和沉重的社会福利的包袱,最终引起全球性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思潮。因此,关于公共管理思潮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不断进行着创新。

英国撒切尔夫人的政府改革在世界范围影响很大,不仅波及英联邦的不少国家,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克林顿政府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新公共管理的改革意在推行小政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但在改革过程中,为求小而小,为私有化而私有化,留下了巨大的管理隐患。比如,撒切尔夫人的私有化改革,把英国铁路私有化得七零八落,铁路运行分段和与车站管理分家降低了管理效益蓝志勇,陈国权.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前沿理论述评[J].公共管理学报,2007(3):4.。再比如,克林顿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注重的效率、效益,管理的责权一致,分权思想,私有化思想以及通用管理主义(无条件地向私营管理借鉴)都是人类不断追求的理想境界,但在操作过程中权力的力量使理想型的政府一再被腐蚀,领袖人物一再出问题,特别是政体过大、公民监督不足、制衡不力,被美国著名公共管理学家伯茨曼尝试着定义为公共利益失灵蓝志勇,陈国权.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前沿理论述评[J].公共管理学报,2007(3):5.

随着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近年来治理理论越来越受到公共管理的重视。缪勒把治理定义为“关注制度的内在本质和目标,推动社会整合和认同,强调组织的适用性、延续性及服务性职能。治理包括掌控战略方向、协调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有效利用资源、防止外部性、以服务顾客为宗旨等内容”MUELLER R K.Changes in the Wind in Corporate Governance [J].Journal of Business Strategy,1981(Spring):9.。治理理论的观点是,国家管理既不能私有,又不能放任;既不能由官僚机构完全掌控,也不能让利益集团操纵;放权于民,限制政府权力,寻求第三部门的参与,寻求网络管理的方法。衡量治理的指标也被制定出来,如良好的问责能力,回应能力,管理创新能力,公私部门的协作能力,分权管理,网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对于东方社会的公共管理创新来说,传统的人际关系网络的缠绕和压抑,已不堪重负,正试图依靠科学的现代管理原则突破重围走向现代化管理格局,可以预见,而现代信息技术的突破,可能成为网络管理时代具有突破意义的治理工具。

这些学派和理论的创新呈现互补状态,在西方改革实践中的作用巨大,对中国现阶段的发展和公共管理改革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如何运用好官僚机制、市场机制和非营利机制,使治理既高效、又民主和自由,已成为我国政府新时期在公共管理创新实践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创新的实践意涵

(一)创新实践的内涵

创新的学理意涵中本身包含“制造变化”这一实践旨趣,无论是从亚里士多德的创制、熊彼特的生产要素重新组合、德鲁克的社会管理创新,还是新公共管理与治理理论中所体现的创新,除了从理论上深刻地把握时代的变化外,他们寻求的目标最终都指向用这些理论来指导实践上,实践作为人类特有的改造和变革客观现实的活动,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在20世纪70年代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知识创新的浪潮席卷全球,人类进入了“知识爆炸”和“创新爆炸”的新纪元,作为实践的创新已经成为新时代的中心话语和突出表征,引起了各个国家、各种群体、各门类科学的高度关注。

有学者认为创新实践是指需要进行创新的实践或在创新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具体来说:一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尚未展开,或已有实践活动遇到了新的条件尚须重新确立的实践活动;二是在某种创新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是实践目的的实现,是创新理论的实践性展开同满宏.实践的创新和创新的实践[J].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2).。还有人指出创新实践,是指那些通过对事物规律、属性、关系的新发现或新运用,能够比先前的实践更有效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并且创新实践在实践的目的、手段、方式、对象等方面不同于先前的实践,并且能够创造出新的实践成果庞元正.创新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大课题[N].人民日报,2006-09-08(15).

总而言之,创新实践具有两方面的必要特征。一是它必须是实践,单纯的思维活动,即便取得了新认识,如果没有外化为客观性物质活动,就不能称之为创新实践,而只能称作创新实践的一个部分。二是它必须是取得了创新成果的实践,只有取得了成功的实践才算是创新实践,若没有取得创新成果,最多只能成为创新实践的一种尝试。

创新实践是社会发展的本质动力。因为只有创新实践才能成为人类获得认识世界的新信息、新知识的源泉,进而拓展人类认识世界的深度和广度,充分体现实践改造世界获得物质成果能力的提高;而且也只有创新实践才能破解人类发展的难题,组织好社会的关系,最终推进生产关系、交往关系和其他关系的和谐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在各个层面都是创新实践推动的结果。实践是人类存在的根本方式,生产实践、交往实践和科学实践是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知识创新实践、技术创新实践、制度创新实践则分别是三种基本实践的高级形式刘士文.创新实践社会发展动力论[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08.。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从根本上来讲就在于创新实践。比如,从棍棒、石器到青铜器到铁器到简单机器到复杂机械再到现在的智能工具,人类发明和制造出越来越先进的工具,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在社会制度方面,也从氏族公社到部落到奴隶制国家,再到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实践。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程度,可以说都是创新实践的成果,具体来说体现在知识创新实践、技术创新实践和制度创新实践这三种实践的高级形式中。

(二)创新实践之于知识发展

创新的实践意涵还深刻体现在对知识的不断求索中。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以电子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先导的人工智能技术的大规模普及与广泛渗透,人类正在进入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如果说工业经济时代创新实践主要表现为技术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由技术创新实践驱动,那么,在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作为人类精神生产实践的高级形式,正日益取代技术创新成为人与社会全面进步的主要策动源和驱动力。

知识,作为人类精神生产实践的产物和认识、改造世界的有力工具,本质上是对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以及人自身的规律的概括与反映。知识创新这一概念最早是由戴布拉·艾米顿提出,她在1993年提出“科学家和工程师进行跨学科、跨行业、跨国家合作,研究共同感兴趣的问题,其研究结果加速了新思想的创造、流动和应用,加速了这些新思想应用于产品和服务,以造福于社会,这就是知识创新。”D.M.Amidon.Innovation Strategy:The Common Language [J].Journal of Technology Studies, Epsilon Pi Tau,(Fall,1993).218.1997年,她又进一步将这个概念凝练为:“所谓知识创新,是指为了企业的成功,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演化、分配和应用新思想,使其转变为市场化的商品和服务的过程。”D.M.Amidon.Innovation Strategy for the Knowledge Economy [M].But-terworth-Heinemann, Boston, MA, USA,1997.124.艾米顿的知识创新概念集中在经济学领域,包括了知识的生产、分配、交流和应用的全过程,体现了知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各个层面的内容,将知识视作创新实践的核心要素。但是该定义不免过多的带上了经济学的烙印而相对不够全面,因此创新在知识领域的实践意涵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知识创新表现为对知识本身的创新,它通过对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创新,不断扩大已知世界的范围、深化认识程度、提升认识水平,推动精神生产实践实现质的进步和飞跃。其次,知识创新也表现为知识参与的创新,它通过将知识创新的成果运用于影响和改善物质生产和社会交往的各要素及其结构,甚至成为新的独立要素而直接参与物质生产过程,从而发挥出精神生产实践对其他实践活动的超常规推动作用。马克思就曾说过:“自然界没有制造出任何机器,没有制造出机车、铁路、电报、走锭精纺机等等。它们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是变成人类意志驾驭自然的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是物化的知识力量。”历史上,中国四大发明一经传入欧洲,就变成对发展创造的最强大的杠杆;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揭示了市场经济制度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导致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创新,造就了资本主义的巨大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及其运行规律,为无产阶级变革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和生产方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引;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立,为中国进行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南。这些观念、思想、知识、文化的创新和突破,成为促使民族、国家走向兴盛的先导,极大地推动着整个人类社会历史进程向前迈进。

知识创新不仅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揭示必不可少的新规律、新属性和新关系及其系统化的新认识,还为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实践提供强大的思想武器和精神动力。知识与技术和制度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特别是知识主导的新生产模式的出现,改变了主要依赖技术革新推动的传统生产模式,比如“无机器厂房”、“网络经济”等知识主导的生产新模式,颠覆了人们有关财富生产和增长的传统观念,在更高意义上知识创新体现了人类精神生产实践的积极意义和实践价值。

(三)创新实践之于科学技术

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新的历史水平上充分肯定了科学技术对生产力发展的第一推动作用,认识到技术进步直接促进了生产力向前发展,并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中华民族的科技创新实践有着悠久的历史,为人类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并且在16世纪中期以前一直处于世界科技舞台的中心:距今3300多年以前,甲骨文中记载了日食现象;2500年前,《考工记》准确地记载了六种不同成分的铜锡合金及其用途;西汉时期,中国人发明了造纸术,公元105年左右中国科学家蔡伦又改进和提高了造纸技术;公元3世纪左右,中国人发明的瓷器,在11世纪传到波斯,乃至欧洲;唐朝中国科学家发明了火药;宋朝指南针和活字印刷技术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5世纪中期,中国医学家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成为中国古代医学发展的集大成者。到此时为止,中国古代科学的发展达到了顶峰时期,四大发明已经先后登上了历史舞台。著名英国科学家李约瑟认为,中国“在3世纪到13世纪之间保持一个西方所望尘莫及的科学知识水平”,现代西方世界所应用的许多发明都来自中国,中国是一个发明的国度,并指出近代科学不能发生在中国的原因是由于中国社会及政治结构及环境和欧洲大不相同,而完全不是由于中国人有任何不适合于科学的倾向。

在近代科技史上,积贫积弱的中国在科技发展上乏善可陈,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就此退出了世界科技的舞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爆发的爱国救亡运动——“五四运动”提倡民主与科学,为中国近代科学的诞生扫清了道路。之后,国民政府把各国发展科学技术的经验移植到了中国,形成了以轻工业为主体、通才教育和政府较少干预的欧美式科学技术发展模式,中国北京猿人(俗称“北京人”)头盖骨化石的发现,是这个时期的重要科研成果。

直至新中国成立,中国科技事业走上了新的起点。1959年,地质学家李四光等人提出了“陆相生油”理论,打破了西方学者的“中国贫油”说;1960年,物理学家王淦昌等人发现反西格玛负超子;1964年,中国第一颗原子弹装置爆炸成功;1965年,生物学家们在世界上首次人工合成牛胰岛素。在此过程中,中国形成了一批学科较齐全、设备较好的研究所,培养了一支水平较高、力量较强的科研队伍。到1965年,全国科学研究机构已达到1700多个,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达到12万人。

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科技事业再次遭受重创,不过这个时期仍取得了重大成就:1966年,中国第一颗装有核弹头的核导弹飞行爆炸成功;1967年,中国第一颗氢弹空爆成功;1970年,“东方红一号”人造地球卫星发射成功;70年代初期,数学家陈景润完成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建成了正负电子对撞机等重大科学工程,秦山核电站并网发电成功,银河系列巨型计算机相继研制成功,长征系列火箭在技术性能和可靠性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近年来,科学技术发展更是取得辉煌成就,1997年我国科学家在世界上首次构建成功水稻基因组物理全图,2000年我国科学家完成了人类基因组计划的1%基因绘制图;当今世界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许多指标都突破了世界水利工程的记录;中国在国际上首次定位和克隆了神经性高频耳聋基因、乳光牙本质Ⅱ型、汉孔角化症等遗传病的致病基因;量子信息领域避错码被国际公认为量子信息领域“最令人激动的成果”;神州系列载人飞船发射成功并顺利返回,天宫一号和神舟八号的对接成功,“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等方面取得巨大的科学成果中国科学技术成就辉煌[EB/OL].http://www.bjdch.gov.cn/n1569/n4879862/n4880224/n4880269/9809356.html,2011-06-24.

技术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周期具有深刻影响,甚至被美籍德国经济学家门斯认为起决定作用。他认为,当经济陷入危机时,只有新的基础创新和新的产业部门才能使经济走出危机,而缺乏创新或者说技术的僵局,是导致经济萧条的主要原因万辅彬,韦丹芳.中国古代科技史研究新的里程碑[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0(1):45-48.

(四)创新实践之于制度管理

关于制度范畴,由于研究的出发点不同,存在着众多的定义,大致有以下五种代表性观点:制度是一种规则、规范或行为准则;制度是一种习惯或惯例;制度是一种组织,包括运行中的各种机构或经济社会组织;制度是一种模式,是与文化意义相连的行为方式;制度是一个系统,是有行为主体和行为对象的动态过程。制度创新这一概念来源于制度经济学,指在竞争的环境当中,创造出新的经济行为规则以减少交易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熊彼特将制度创新定义为用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来代替另一种制度的过程。本文所指的制度创新的研究重点在于政府管理和经营管理的组织和制度变化。

首先,对于国家而言,经济和政府管理等体制、机制的创新,已经成为推动国家发展、提升国家综合实力,以及发挥制度优越作用的关键性要素。在农业社会,统治者还可以通过高压统治和愚民政策来设计社会制度、压制社会进步、维护自身的统治,而今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社会交往日趋密切、生产力高速发展,这样的制度设计已经行不通了。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历史原因和国情的制约,普遍存在着制度和体制缺陷,技术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因此缺乏动力和保障机制,制度成为了社会进步的“瓶颈”。尤其对于中国来讲,制度不断地创新实践为社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正是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股份合作制经济、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等具体体制的创新实践,带动了中国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推动了国家的健康成长和快速崛起,有效保证和极大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

其次,对于企业而言,基本制度和管理运营体制的创新,已经成为促进技术创新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直接动因。以科斯和诺思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派和以彼得·杜拉克为代表的创新管理学派,认为制度创新是通过对现存制度安排的变革,以使得生产关系趋于高效合理,从而提高生产力创新的效率和水平。新制度经济学家刘易斯也指出,决定经济增长的直接原因是观念和制度,诺思进一步指出,社会的知识存量和资源禀赋决定了生产率和产出量的技术上限,有效率的制度像技术进步一样会导致报酬递增韩志伟等.社会创新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正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制度创新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从而自觉地进行产权制度和组织制度的创新,以降低生产的交易成本,为经济提供服务,既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而且还可以直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