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传与历史——代序

张瑞德

在西方,对于研究文学理论的学者来说,近年来最重要的一个研究领域或许就是自传了。(注:“Editorial Note,”The Southern Review,22:2(April 1986),p.221.)在台湾,自从军事戒严解除后,各种不同政治立场的自传和回忆录,都可在市面流通,造成了传记类书籍市场前所未有的蓬勃气象。《李宗仁回忆录》的畅销,《雷震回忆录》手稿的被焚,《孙立人口述回忆录》的陆续发表,也都成为社会上的热门话题。

在此,笔者打算利用这个机会,谈一谈自传这种作品的类型、形式,以及在历史研究上的重要性。希望能够借此澄清一些为社会大众所误解的观念,并且建立起对于历史研究的正确认识。

“自传”一词,《辞海》定义为“自述生平之著作”,在中国过去被称为“自叙”“叙传”“自纪”“自述”等。在英文里面,autobiography一词从语源来看,指的是“自己”(auto-)对于“个人生平”(bios)的“叙述”(-graphia),也就是叙述自己生平的著作。(注:Georg Misch,A History ofAutobiography in Antiquity.Translated by E.W.Dicks(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1),p.5.)这些定义都简单明了,大家也都知道自传是什么东西,但是它到底包括哪些形式的作品呢?屈原的《离骚》、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刘鹗的《老残游记》算不算是自传?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的《忏悔录》(The Confessions)和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块肉余生录》(David Copperfiel)呢?对于这些问题,却是众说纷纭,迄无定论。近年来,有些学者甚至对自传的几个基本要素——“自己”“个人生平”“叙述”,都加以质疑。因此,在过去的二十年当中,已有大量讨论自传定义问题的文章出版,有些人由于不满autobiography一词,干脆另造新字,如autoportrait,autosociography,autoautography,autopsychography,autophylography,autobituography,autosoteriography等。(注:关于这方面最近的讨论,可参阅H.Porter Abbott,“Autobiography,Autography,Fiction:Groundwork for a Taxonomy of Textual Categories,”New Literary History,19:3(Spring 1988),pp.598-599.)一般说来,研究历史的人所关心的是自传中所提供的史料,所以较倾向于宽广的解释,笔者也不例外。

促使一个人写自传的动机有很多种,很少是只有一种的,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根据主要的动机,把自传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告解型”的自传,作者用写自传来消除心理上的罪恶感。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法国大思想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所写的《忏悔录》(Les Confessions)了。在中国过去也有类似的作品,通常称为“自讼”“自责”“自诅”等。(注:Pei-yi Wu,“Self-Examination and Confession of Sin in Traditional China,”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39:1(1979),pp.5-38.)近代的例子,如民国初年热心推动剧运的欧阳予倩,在他所写的《自我演戏以来》(1933)一书里,开宗明义就说:“这篇文字是我前半生的自传,也就是我的忏悔。空在戏剧界混了许多年,毫无贡献,只剩下些断纨零绮的记忆,何等惭愧!追思既往,悲从中来,极目修途,心热如火!今后的记录当不至这样空虚罢!”(注:欧阳予倩,《自我演戏以来》(上海:神州国光社,民国二八年),页二。)

第二种是“自我辩护型”的自传,作者用写自传的方式来替自己的一生或是一生中的某一特殊行动辩护。民国初年,因参与对日交涉,被指为卖国贼的曹汝霖,写《一生之回忆》的目的,即在“将五四风潮经过,作一具体的记述,以明真相”。(注:曹汝霖,《一生之回忆》(香港:春秋杂志社,1966年),页一。)陈公博在《苦笑录》一书的自序中,也把他写回忆录的动机交待得很清楚:

什么是写这本书的动机呢?那是我完全为着打不平。我知道将来国民革命正史出版时,一定有许多事实被抹煞的,一定有许多朋友受冤枉的,我为着打不平,所以要写这本书,我固然唤它是《苦笑录》,但读者喜欢时也未尝不可以唤它是《洗冤录》。(注:李锷、汪瑞炯、赵令扬编注,《苦笑录:陈公博回忆(一九二五—一九三六)》(香港: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1979年),页六。)

毫无疑问的,这本书所想“洗”的,并不仅仅是他朋友的“冤”而已。

至于西方最著名的“自我辩护型”自传,则要首推十二世纪初的法国神学家阿培拉(Peter Abelard)为了解释他和女弟子海罗伊兹(Heloise)的著名绯闻所写的自传——《我的不幸故事》(Story of My Misfortunes)。(注:Karl Joachim Weintraub,The Value of the lndividual:Self and Circumstance in Autobiography(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8),Chap.4.)

第三种是“自剖型”自传,作者用写自传来剖析自己的行为模式。例如明末学者张岱,就曾经在他自己预先撰就的墓志铭中,对他个人的性格和生活方式,做了以下客观的剖析:

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劳碌半生,皆成梦幻。年至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布衣疏食,常至断炊。

“回首二十年前,真如隔世。常自评之,有七不可解。向以韦布而上拟公侯,今以世家而下同乞丐,如此则贵贱紊矣。不可解一。产不及中人,而欲齐驱金谷,世颇多捷径,而独株守於陵,如此则贫富舛矣。不可解二。以书生而践戎马之场,以将军而翻文章之府,如此则文武错矣。不可解三。上陪玉皇大帝而不谄,下陪卑田院乞儿而不骄,如此则尊卑溷矣。不可解四。弱则唾面而肯自干,强则单骑而能赴敌,如此则宽猛背矣。不可解五。夺利争名,甘居人后,观场游戏,肯让人先。如此则缓急谬矣。不可解六。博弈摴蒱,则不知胜负,啜茶尝水,则能辨渑淄,如此则智愚杂矣。不可解七。有此七不可解,自且不解,安望人解?故称之以富贵人可,称之以贫贱人亦可;称之以智慧人可,称之以愚蠢人亦可;称之以强项人可,称之以柔弱人亦可;称之以卞急人可,称之以懒散人亦可。学书不成,学剑不成,学节义不成,学文章不成,学仙学佛,学农学圃俱不成,任世人呼之为败子,为废物,为顽民,为钝秀才,为瞌睡汉,为死老魅也已矣。”(注:张岱,《自为墓志铭》,收于杜联喆辑,《明人自传文钞》(台北:艺文印书馆,1977年),页二一七。)

十九世纪末,英国作家戈斯(Edmund Gosse)所写的《父与子》(Father and Son),也是一本著名的“自剖型”自传。作者出身于一个清教徒家庭,青少年时代曾饱受家庭的束缚。在这本书中,他对他和他父亲之间的关系,有深刻真实的描绘。

最后一种是“好为人师型”的自传。事实上,抱着这种动机写自传的人最多。作者自认为他的一生颇有值得他人学习之处。大多数的人当然不会用“学习”这个词,谦虚一点的人会用“参考”“借镜”,洋派一点的人则会用“分享”,但是意思都是一样的。如李璜在写完他的《学钝室回忆录》后,“尚觉对此半世纪中,我国家之空前变局,从我所经历各方面事况,前一事影响后一事,历历可见其变之所由来,似乎能为治中国近代史学人之一助”(注:李璜,《学钝室回忆录》(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3年),自序。);顾祝同认为他的《墨三九十自述》“有不少可以供后代子孙认识与体会的地方”(注:顾祝同,《墨三九十自述》(台北:“国防部”史政编译局,1981年),页一。);邓文仪则认为他的回忆录《老兵与教授》“或可作为努力复兴民族,重建中国,多难兴邦的青年们参考”。(注:邓文仪,《老兵与教授》(台北:实践出版社,1984年),页一九四。)这类自传,有时确实也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例如英国作家毛姆(William S.Maugham)的《总结》(The Summing Up),用朴素的笔调,介绍他自己的人生哲学和文学经验,至今已成为有志从事写作工作者所乐用的一本入门书籍;一些大企业家自述白手成家或是“反败为胜”经过的回忆录,也是那些想要“追求卓越”的商界人士,以及未来的商界人士,所不会错过的书籍。

有一些和自传形式相关的文体,是写自传的好材料,也可称之为“非正式自传”或是“准自传”,重要的有以下几种:

(一)日记:是逐日记述个人日常生活的作品,凡是起居、饮食、言谈、交际之类的琐事,都有详细的记载,所以可表现出作者个人的感情、思想、性情、行为、学问、文章等,像胡适的修业日记、吴稚晖的社交日记、鲁迅的感想日记、周作人的琐事日记、郁达夫的文艺日记等,都是最好的例子。(注:王元,《传记学》(台北:牧童出版社,重排本,1977年)页三五。)有些日记是有意要给后人读的,像胡适记日记,就特别采用美国最名贵的一种高级精装日记本,以便保存。(注:唐德刚,《胡适杂忆》(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也有的日记并没有想到有一天会被出版,因此直言不讳,像宋教仁就曾经在日记里披露了他的同性恋经验。(注:朱浤源,《宋教仁的革命人格》,未刊硕士论文,台湾大学政治研究所,1977年。)

(二)信函:像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就是一篇重要的自传文字。经过整编的个人书信集,往往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例如路易士(W.S.Lewis)为十八世纪英国作家华尔波尔(Horace Walpole)所编选的书信集即为一例。这部书从1937年开始陆续出版,一共出了34册,到1965年才完全出齐,堪称巨构。又如许广平所编的《鲁迅书简》(1952),虽然只有二册,其中也有不少很好的传记材料。信件作为史料,自然是多多益善,但是古人并不这样想。汪士铎编《胡林翼集》,征求曾国藩的意见。曾回信表示寄来所抄批牍二册是稀世之宝,尺牍奏稿也美不胜收:“吾辈爱人以德,要贵精选,不贵多取,尝一勺而江水可知,睹片毛而凤德已具,似毋庸求益而取盈也。”很明显的,他是主张以文学价值的高低,作为选录的标准。由于曾国藩主张精选,所以后来他的门生故吏在替他编全集的时候,也有不少重要史料遭到摈弃的命运,实在是一大损失。(注:陈恭禄,《中国近代史资料概述》(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页一五八—一五九。)

在过去没有电话的时代,个人信件的数量自然要比现在多得多,要想收集完备,自非易事。不过,好在至少从宋代开始,官场中就已经有退还书信的风气,减少了收集的困难。根据清人平步青《霞外捃屑》一书的记载:“今官场书牍往还,或非僚属而禀从谦抑者,辄以原信名版璧还。”作者并且举宋代宰相赵普为例。赵普始为节度使,贻书台阁,得者必封还,如有不还的,就会被视为怠慢,而被大骂。(注:平步青,《霞外捃屑》(笔记小说大观本),卷一,页六。)时至今日,好像只有情侣分手时,才会出现退还信件的场面。

(三)回忆录:所记载的通常是作者认为重要的人和事。有专门回忆人物的,例如萧红的《回忆鲁迅》(1949)、何香凝的《回忆孙中山和廖仲恺》(1957)、蒋经国的《我的父亲》(1956)、钱穆的《八十忆双亲》(1983)和卢国纪的《我的父亲卢作孚》(1984);有专门回忆事件的,如孙文的《伦敦被难记》(Kidnapped in London:Being the Story of My Capture by,Detention at,and Release from the Chinese Legation,London)(1897)、梁启超的《戊戌政变记》(1898)、周善培的《辛亥四川争路亲历记》(1957)、张发奎的《抗日战争回忆记》(1981),也有专门回忆地方的,如曹之冠的《我住长江头》(1979)、何辑五的《贵州政坛忆往》(1982)、以及李梦九的《我的故乡——忆山东省平度县旧事》(1982)。回忆录和自传不同之处,在于前者较重视作者所身处的社会和历史背景,而较不重视作者个人的私生活,有时作者甚至很少提到自己,像何辑五的《贵州政坛忆往》即是一例;和回忆录完全相反的是专门记载个人宗教经验的精神自传(spiritual autobiography),这种自传所强调的是精神生活,社交活动反而居于次要地位。不过一般说来,自传和回忆录在中国的分别并不太大,通常用“自传”这个名称的较少,而用“回忆录”的较多。

作为一种史料而言,自传最常被人提起的缺点,大概有以下两种:

第一,自传中的材料极为主观,且不尽真实。自传既然是由一己的经验出发,偏见自然是无法避免的,而且隐己之短,称己所长,也是人之常情。文字学家马叙伦曾在他的回忆录《我在六十岁以前》(1947)中自称,1916年汤尔和向教育总长范源廉推荐蔡元培担任北大校长、陈独秀担任文学院长,乃是出自他的建议。(注:马叙伦,《我在六十岁以前》(上海:生活书店,民国三六年),页六二—六三。)但是曾亲眼看过汤尔和日记的胡适却不相信这种说法,马叙伦显然有自我膨胀的嫌疑。(注:Chow Tse-tsung,The May Fourth Movement:Intellectual Revolution in Modern Chin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0),p.139.)国人写自传,在提到别人的时候,又必须遵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规范。汉代的王充在《论衡》一书的《自纪篇》中,说他的“父祖不肖,为州闾所鄙”,结果被后人指为名教罪人。(注:浦起龙,《史通通释》(商务国学基本丛书本),上册,页七一。)在这种社会压力下,要说老实话可还真不容易呢。

又有的自传作者,或许是天生风雅多趣,或许是为了怕读者念了他的自传会打瞌睡,喜欢在自传中加入一些虚构的情节。像《罗素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Bertrand Russell)里提到有一次罗素拿了一篇文章给赵元任看,并且把题目念给他听:《今日动乱的起因》(Causes of the Present Chaos),赵听了之后答道:“我想今天动乱的起因,都是由于过去姓赵的缘故。”(Well,I suppose,the causes of the present Chaos are the previous Chaos.)赵元任晚年看了《罗素自传》,却否认有此事。(注:汪荣祖,《史传通说》(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8年),页一〇七。罗素和赵元任的对话,系经笔者重译。)罗素虽是个理性主义者,但是却常做一些不合理性的事,这个故事想必也是他一时兴起的杰作。像这种不伤大雅的虚构情节,读者看了虽然津津有味,却替史家造成不少困扰。更有的自传文字,根本就是有意造假。例如在大陆,曾有人写了一篇回忆录,送给《近代史资料》杂志刊登。作者自称参加过1927年的“八一南昌起义”,文章一开始就描写8月1日当天月亮是如何的明亮美丽。经过编辑的检查,发现8月1日那天阴历是七月初四,月亮不会是明亮美丽的,只好退他的稿子。(注:荣孟源,《关于史料的鉴别》,收于高默、江溶编,《怎样学习和研究历史》(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5年),页一〇七。)

第二,自传大多数是根据事后多年的记忆写成的,而记忆常会遗漏、错误,因此不尽可靠。相对的,日记和信件,由于通常是在事件发生当时,或是发生后较短的时间内所写的,故较为可靠。事实上,记忆力可靠的程度确实比我们所想象的为低。例如著名的画家齐白石请他的朋友替他编写年谱,当时他已快90岁了,“回忆往事,每不能记为何年,有时先后差上十几年,他也不在乎”。(注:黎锦熙编,《齐白石年谱》(上海:商务印书馆,1949年),序。)人上了年纪以后,记忆力减退是自然的现象,但是我们有时候居然会连一些极为重要的事,也会忘记。曾经有人把二次大战期间所发生的事件,和大战结束后所出版的一些回忆录加以比较,结果发现大多数的人甚至连最不可能忘记的事都会忘记。例如有位作家费特(Richard Fitter)就不记得他曾经到过英格兰的科芬特里(Coventry),当别人把他本人亲笔所写的记录(包括与当地要人的一些重要谈话)拿给他看的时候,他仍然不敢相信。

记忆除了会遗漏外,也会修正。一般人总认为能够记得住的东西应该是正确可靠的,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我们在回想的时候,常会夸大某些事件,并且依照后来的经验和现在的需要重新加以解释。例如人们在回想战时的经验时,就常会不自觉地加以修改,以符合社会所认可的行为规范。像1939年二次大战爆发,当时有个住在伦敦附近的小女孩,由于当时正在家弹钢琴,因此没有听到英国首相张伯伦(Neville Chamberlain)的对德宣战广播,也没有听到警报声。但是她后来回忆时,却说她当时是和父母聚集在客厅里收听广播,并且还被警报声吓坏了。这些事后的说辞,和她当年所留下的原始文件完全不符。(注:David Lowenthal,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pp.206-207.)

自传史料虽然有如此多的缺陷,但是史家仍能加以补救,因为天下没有一种史料是完美无缺的,如果能够广泛搜集各种不同形式、来源及立场的史料,加以鉴别、考证,求得尽量客观的史实,并非不可能的事,这也是史家的看家本领。一些重要的自传,在出版前如能由史家加以编注,如罗尔纲之于《忠王李秀成自传原稿笺证》(初版1951,增订版1958),唐德刚之于《胡适口述自传》(1981),李锷、汪瑞炯、赵令扬之于《苦笑录——陈公博回忆(一九二五—一九三六)》(1979);或是在出版后,由史家加以考释,如吴相湘之于《西潮》(1959)(注:吴相湘,《蒋梦麟〈西潮〉考释举例》,《传记文学》,第十七卷第六期(1970年12月)页五七—六二。)、陈存恭之于《李宗仁回忆录》(1980)(注:陈存恭,《评〈李宗仁回忆录〉——兼论新桂系与中央的关系》,《国馆馆刊》,复刊第一期(1987年元月),页一七三—二一八。),将有助于他人利用这项材料,一般读者看了也比较不会“误入歧途”。

至于说我们在回想的时候,常会依照后来的经验和现在的需要重新加以解释,这个问题需要较为详细的讨论。我们所作的这类重新解释,看起来似乎是不对的,但是事实上却是很正常的现象。一般人和史家一样,每个人都不断地重写他自己的历史,因为在某一特殊事件发生当时,很难预测这个事件对未来会有怎样的影响,或是有多大的影响。例如一个人在宗教信仰改变后,对于他整个过去的看法,或许就会有很大的不同之处。早期基督教会领袖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在信奉基督教以后所写的回忆录中,对他自己一生所作的分期和解释,很明显的就和他在信基督前大不相同。(注:Lowenthal,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p.207.)

一个人在写自传时所容易犯的错误,其实和一个史家在写历史时所面对的问题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一个世纪以前的史家们,相信兰克(Leopold von Ranke)的名言“叙述事情事实上是如何”(“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 ist”)是可以实现的,但是现在却没有史家会相信这句话可以做得到。史家汤普森(William I.Thompson)就曾说过:“我们是在自己的磁场内吸引史实。”由此可见,写自传和写历史的区别已经日渐缩小,两者都很容易犯从现在看过去(Presentism)的毛病。史家所写的历史,难道不也是史家所作的一种解释?历史著作不也和自传一样,都是过去和现在的一种互动?不过,即使如此,自传作者和史家还是有不同之处。自传作者由于本身就是利害关系人,所以较难客观,而史家虽然也会受到他所处时代的影响,但是由于和他的研究对象距离较远,所以可以较为公正。这是史家的长处,不过同时也是短处。因为和研究对象的距离较远,往往就容易丧失脉络感(a sense of context)。(注:Kenneth D.Barkin,“Autobiography and History,”Societas-A Review ofSocial History,6:2(Spring 1976),pp.89-92.)

最后,在此将自传对各个不同领域的历史研究所可能有的贡献,举例说明如下:

(一)政治史。大家都知道,自传的最大特色在于它是局内人的回忆,因此常能提供特别珍贵的材料。由于世界各国对于最近的档案大多不予公开,所以自传常常也是唯一能够找得到的第一手史料,例如前几年史家要想研究1956年的苏伊士运河危机,那么除了英国首相艾登(Anthony Eden)的回忆录外,就没有其他的直接史料可以利用。(注:John Tosh,The Pursuit ofHistory:Aims,Methods and New Direction in the Study of Modern History(London and New York:Longman Group Ltd.,1984),p.32.)

(二)经济史。我们从一些实业家的自传,像是陈嘉庚的《南侨回忆录》(1946)、穆湘玥的《五十自述》(1926),可以看出当时中国工商业发展的情形、经营管理的方法、中外商业的竞争,以及官商之间的关系。即使是一般人的自传,我们也可以从其中发掘出有关各地物产、赋税、物价、租佃、交通、贸易、货币、金融等方面的资料。

(三)日常生活史。除了衣食住行外,自传还能提供我们有关各地方言、宗教、礼俗、节庆、教育、娱乐、乡谊宗族组织、争讼、治安、灾祸等资料,学者赖芮(Diana Lary)即曾以回忆录的资料为主,重建二次大战前中国士兵的生活。(注:Diana Lary,Warlord Soldiers:Chinese Common Soldiers,1911-1937(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

(四)心理传记(psychobiography)。从自传中可以看出作者的心理状况、态度、价值观念及行为模式,笔者即曾经利用蒋梦麟所著自传《西潮》一书,对其早年心理上的价值冲突与平衡,作过初步的探讨。(注:张瑞德,《蒋梦麟早年心理上的价值冲突与平衡》,《食货月刊》,复刊第七卷第八期(1977年11月)。)

(五)儿童史。对于儿童史感兴趣的人,也是不会放过自传这项材料的。几乎所有的自传或多或少都会描述早年的生活,少数的自传甚至对童年时期有相当详尽的记载。像明代德清和尚的自传,其中有关童年部分所占的比例,就可以和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最好的自传相比而毫不逊色。(注:根据一项统计,十六世纪意大利雕刻家柴里尼(Benvenuto Cellini)的自传英译本共有三八一页,但是其中有关他15岁以前所发生的事,只占了四页的篇幅。参阅Peiyi Wu,“The Spiritual Autobiography of Te-ch’ing,”in Wm.Theodore de Bary,ed.,The Unfolding of Neo-Confucianism(N.Y.: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0),pp.70-72.)近代以来,有些回忆录甚至完全只写童年,例如郭沫若著《我的幼年》(1929)、落华生(许地山)著《我底童年》(1941)、萧军著《我的童年》(1982)、陈白尘著《寂寞的童年》(1985)、蒋彝著《儿时琐忆》(A Chinese Childhood)(第三版,1953)、高尔基(Maxim Gorki)著《我的童年》(My Childhood)(1965)等都是。所以史料并不虞匮乏。一般说来,自传中最为生动可信的部分,大概就是童年时代了。胡适曾说过:“一切自传,最特殊的部分必定是幼年与少年时代。写到入世做事成名的时期,就不能不有所顾忌,不能不‘含蓄’‘委婉’了。”(注:沈宗瀚,《沈宗瀚自述》(台北:正中书局,1975年),胡适序。)最近,美国一位文学史家也表示:“大致说来,从浪漫时代直至今天,自传最生动的部分,都是有关童年时期经验的。”(注:Jerome Hamilton Buckley,The Turning Key:Autobiography and the Subjective Impulse since 1800(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4),p.46.)因此,自传中的儿童史料值得我们重视。

(六)妇女史。女子所写自传文字的数量,通常要比男子少,中国也不例外,李又宁曾搜集近代中国妇女的自叙文字,编选为《近代中华妇女自叙诗文选》(第一辑,1980)。如果要研究近代中国妇女的生活内容,以及她们所面临新旧价值观念的冲击、婚姻选择的苦闷、家庭与事业间的彷徨,这本书是重要的史料集。

(七)心态史。过去史家在解释某个时代的心态时,所列举的证据大多是一些哲学家和思想家的言论,把他们的意见视为可以代表整个社会。事实上,这些意见在当时或许只是少数人的意见(注:Jan Szczepanski,“The Use of Autobiographies in Historical Social Psychology,”in Daniel Bertaux,ed;Biography and Society:The Life History Approach in the Social Sciences(London:Sage Publication,Ltd.,1981),pp.232-233.)。近代以来,自传作者不再像过去一样只限于少数人,而是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注:蒋永敬教授曾就1962年至1982年之间台北《传记文学》杂志作者的职业,加以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学术、教育工作者约占百分之二十三、职业作家及文艺工作者占百分之十一、外交工作者占百分之十四、军事工作者占百分之七、司法工作者占百分之五、医学工作者占百分之三、工商业者占百分之八、工业及其他专业者占百分之十一、民意代表占百分之十六、其他占百分之二。参阅:蒋永敬,《〈传记文学〉二十年来的作者》,《传记文学》,第四十一卷第一期(1982年7月),页五〇。《传记文学》杂志所刊登的文章,大部分是自传性质的作品,因此这项统计应能显示自传作者职业多元化的趋势。),因此我们直到现在才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某一时期的舆论,甚至可以观察出长时期社会心理的趋向。

写到这里,有两点感想:

第一,把一些极度主观、片面的史料放在一起,结果反而可以组成一个客观的历史实体,历史就是这么奇妙的一门学问。

第二,有人说“史料永远不会比历史差”,就自传而言,确实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