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栈里,慕紫苏魂不守舍的抱着天蚕衣喃喃道:“一百两黄金……一百两啊……”
肖贤悄悄飘过来一句,“丫头,师父能给你的不多,别嫌弃师父。”慕紫苏看了眼他,那表情,特别诚恳。
慕紫苏快要吐血了……
这还不多?!在他眼里到底多少钱才算钱?
看来能身着天蚕丝生活还极为朴素的师父,是个从来不把钱当钱的主儿。准确来讲,他不是刻意的节俭,而是惜福,无欲无求。而且他喜欢天蚕衣,仅仅是因为这布料实用性强,十分坚韧,耐磨扛揍。
她就说他看病怎么不收钱,原来是因为不需要!
肖贤轻拍着她的手道:“放心,师父的全都是饕饕的,你若想要,师父都可以给你。”
“全……全给我?难道你还有?”
肖贤想了半天,“似是有。”
慕紫苏斩钉截铁的拒绝道:“不,我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绝不依靠任何人!”
这件事对慕紫苏在当时看似没多大影响,可或许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就是因为有肖贤像靠山一样撑在她身后,她便有了一种踏碎凌霄的气魄。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也许是因为小牛后面有比老虎更恐怖的东西……
而后来当许多修真大能看着她对金钱和珍宝的态度,就知道这孩子虽然举止衣着不显山不露水,但从小生长的家庭绝非等闲,她目光长远,绝不局限于眼前致命的诱惑上,在她身后,必定有一个道行极高的人在对她潜移默化的教导。
相比那些所谓的大户人家的孩子,她比他们更多了份稳重的气韵和说话的底气,即便那时,她还是一无所有。
但很多人也知道,他日群英荟萃的九白宴上,必定有她一席。
不过,在回杏花村之前,慕紫苏还是将价值连城的绯云玉锦当了,将银票还给了肖贤,道:“咱们师徒俩向来分得清楚,这个你自己收着吧,不必给我,那件绯云玉锦,以后我会自己买的。”她咬了下唇边,在心里想,虽然她一直忘不了他抛弃自己的那件事,可是她真的很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能给他很多他喜欢的。
肖贤轻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好”
回到杏花村后,慕紫苏再次重拾梦想,每天都苦练基本功。肖贤坐在院子的躺椅上,怀抱着小花猫,瞧着她,心中很是欣慰。
在上万次的失败后,在被求而不得折磨得遍体鳞伤时,她依旧没有动摇,强大的野心和欲望一直支撑着幼小的身躯。
丹枫书院堂长的话萦绕在她耳畔,“你认命吧。”
慕紫苏气喘吁吁的趴在地上,衣衫被汗水浸得湿透,体力过度透支,伏地不住的呕血。她望向天边垂落的夕阳,回答始终如一,“我不会认命,永远不会。”
肖贤很满意的看着她。
他认为兴趣、欲望和耻辱,才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就像当初他明知有朝一日她一定会被开除也没有阻拦过她去书院。修真是她自己的选择,同时也要为自己选择的路承受痛苦。被人欺辱,遭人嘲笑,这在修真界不是很常见的吗?如果这点都无法承受,还是早日放弃得好。
而他也觉得,时机就要成熟了。
然后,在一个挥洒着汗水的黄昏,慕紫苏终于意识到了什么,把剑一摔。
没有功法没有秘籍,这么干练能练出什么鸟?
呸,什么欲望,什么努力,都是骗人的。当初她怎么就中了他的邪,去相信他的连篇鬼话。
慕紫苏的身影在夕阳里,显得更加绝望、渺小、而无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