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戲《張協狀元》作者係雙才人再探

廖奔廖奔,1953年生,男,中國作家協會名譽副主席、研究員。著有《中國戲曲發展史》等。

摘要:南戲《張協狀元》,内述“九山書會,近目翻騰”,其中第二十六齣由丑扮村夫唱兩支【吴小四】曲,丑並稱此二曲“我弗做,是我書院中雙老哥做”。“書院”即書會。據此,《張協狀元》的作者應是南宋時期温州九山書會裏一位姓雙的書會才人。今再對此説作補證,並回應有關質疑。

關鍵詞:張協狀元 南戲 書會 雙才人


20年前我寫過一篇劄記《〈張協狀元〉的作者是雙才人》,發表在《書品》2001年第4期,提出了對南戲《張協狀元》作者的一個推測。近日見到台灣學人劉有恒在“崑曲小站網”上發佈的一篇文章《南戲〈張協狀元〉的作者是姓雙的書會才人嗎》,對我的推測進行駁議,引起我的再思索。爲討論計,先將我的短劄引述在下面,再介紹劉先生的觀點,最後談談我的進一步理解:


《張協狀元》的作者,依據《永樂大典》所收劇本提供的線索,通常推測是東甌(温州)九山書會裏的才人。其開場詞【滿庭芳】中有句:“占斷東甌盛事。”第二齣按照錢南揚《永樂大典戲文三種校注》本(中華書局,1979)分出。【燭影摇紅】裡有句:“九山書會,近目翻騰。”就是上述推測的依據。我在讀劇本時注意到,其中還提供了另外一個線索:第二十六齣,丑扮村夫李小二,唱了兩支【吴小四】曲,用以嘲諷貧女,其一詞爲:“一個大貧胎,稱秀才。教我阿娘來做媒,一去京城更不回。算它老婆真是呆,指望平地一聲雷。”其二詞爲:“兩相底逢,窮合窮。一去不見蹤,脚踏浮萍手拿空。勸你莫圖它做老公,它畢竟是個鬼頭風。”貧女聽後不悦,小二連忙推卸責任,强調這兩首歌不是自己做的,説是:“你莫道是我做。别人做十段,我只記得兩段。”又説:“我弗做,是我書院中雙老哥做。”“書院”即當時人對書會的稱呼。從劇情看,李小二與書院不搭界,這一句是劇中故意添置的插科打諢語,用以點明作者,亦即李小二稱之爲“雙老哥”的人。據此,《張協狀元》的作者應該是一位姓雙的書會才人,他大概是南宋時期温州九山書會裏的一個下層文人。當然,《張協狀元》或許是一部世代累積型作品,那麽,雙才人就是其中的一個寫定者,至少是一位加工潤色者。


《南戲〈張協狀元〉的作者是姓雙的書會才人嗎》一文主要觀點有二。

一是僅憑廖文所舉文字實看不出這位書會裏的雙姓才人是《張協狀元》的作者。按照劇中李小二所説,有一個姓雙的書會才人寫了十支【吴小四】曲詞,他拿了其中兩支來唱。這最多只能認爲,南戲《張協狀元》的作者創作時把九山書會雙才人十支【吴小四】中的兩支吸收了進來,如此而已。

二是雙才人當是以張協的負心事爲題材寫了十支【吴小四】曲(或由十支曲牌構成的賺詞),可能是用於茶樓酒館歌伎的小唱表演。

對於劉先生的反駁,我十分感謝,畢竟中國戲曲第一部完整作品《張協狀元》的作者之確認是戲曲史上的重大事項,確實是需要提供充分證據的。而我只是根據劇本的内證也是孤證,做出了一個自己也不敢確定的推斷。如果因爲劉先生對我的駁難引起了學界的進一步關注和深入探討,或許可以發現更多的蛛絲馬迹來追踪歷史真實,那將是學術的推進。而由於劉先生的質疑,我對於《張協狀元》第二十六齣的文意再次反復咀嚼研琢,反而加固了以往的推斷。現在把我的辯駁提交給讀者。

第一,雙才人是否寫了以張協負心爲題材的十支【吴小四】聯套曲牌,而被南戲《張協狀元》所引用?從劇本文詞透露的信息看,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首先,僅憑丑扮李小二對貧女的自我開脱語“你莫道是我做。别人做十段,我只記得兩段”並不能認定有人作了十支【吴小四】的聯套曲牌,而《張協狀元》的作者從中拿了兩支到劇裏來使用的事實,完全可以理解爲李小二在信口胡謅。

其次,李小二登場所唱首支【吴小四】開場曲詞“一個大貧胎,稱秀才。教我阿娘來做媒”,就是以第一人稱代李小二口吻寫的,非要説它是挪用或篡改了他人曲詞,未免牽强附會、捨近求遠。

再次,當李小二唱到“教我阿娘來做媒”時,貧女插言道:“分明你做了。”意思是貧女從這一句就認定李小二唱的曲子是他自己編的,也就間接點明了曲詞是作者專門爲李小二寫的。

又次,從上面引用的兩支【吴小四】曲詞的文意看,都是李小二在嘲諷或勸阻貧女對張協的思戀,例如第一支曲文有“算它老婆真是呆,指望平地一聲雷”句,第二支曲文有“勸你莫圖它做老公,它畢竟是個鬼頭風”句。如果十支寫張協負心事件的【吴小四】聯套曲牌裏,代李小二立言的就占了兩支,全文比例一定失調。而這兩支曲牌的歌詠對象又是貧女而不是張協,整個故事的叙事天平就更加傾斜。

复次,《張協狀元》第二十六齣,先由貧女開場唱一支【黄鶯兒】,然後實際上是李小二和貧女兩人一遞一唱唱了四支【吴小四】,其曲詞内容銜接、語意吻合,應該是一氣呵成。從曲詞還可以看出,貧女所唱兩支【吴小四】的語言較爲文雅細膩,李小二所唱兩支【吴小四】的語言更加放蕩粗俗,符合人物身份的要求。如果非要説《張協狀元》作者能夠寫出貧女所唱【吴小四】以及全劇所有曲詞,單單寫不出李小二所唱兩支【吴小四】,反而要到别人那裏去剽竊,未免過於不近情理。

最后,如果有十支【吴小四】的曲牌聯套,其音樂結構形式在宋代只有鼓子詞類似,於是就又有了一部《張協狀元鼓子詞》作品。這個事實不能僅憑李小二一句“别人做十段,我只記得兩段”就確認,而需要確鑿的證據來支撑。

結論是:雙才人所寫以張協負心爲題材的十支【吴小四】聯套曲牌根本不存在。

第二,既然雙才人所寫以張協負心爲題材的十支【吴小四】聯套曲牌不存在,李小二所説的“我弗做,是我書院中雙老哥做”的兩支【吴小四】曲詞就不是從别處挖來,而是南戲《張協狀元》劇本原來的組成成分。那麽,雙才人就成爲整本《張協狀元》的作者了。

事實上,如果雙老哥僅是兩支【吴小四】的作者,丑扮李小二决不會在這裏專門點明的,這等於是揭露《張協狀元》的作者剽竊!開場曲詞裏反復透露,本戲演員對劇本作者充滿了感激之情,並引以爲驕傲,諸如“九山書會,近目翻騰,别是風味”“精奇古怪事堪觀,編撰於中美”“此段新奇差異,更詞源移宫换羽”,演員一定不會恩將仇報。而且我們還看到,本戲演員與身爲書會才人的作者根本就是一體的,大家一道在爲本劇的演出成功而努力:“《狀元張叶傳》,前回曾演,汝輩搬成。這番書會,要奪魁名。”因此,演員利用插科打諢的便利,把劇本作者的姓名抬出來以示報答,就是很自然的了。反過來,搬出剽竊對象的姓名來鼓吹,纔真正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再順便辨析一下劉文有關唱賺的誤解,這些構成對劉文觀點更加不利的因素。

其一,同曲牌的反復連綴是鼓子詞音樂體,與唱賺的不同曲牌連綴體無關。

其二,南宋杭州的唱賺是在北宋中原地區纏令、纏達基礎上變調與豐富後形成的,其音樂結構是同宫調多曲牌的連綴體,例如今存惟一一套唱賺樣本《事林廣記·圓裡圓》的曲牌聯套爲【紫蘇丸】 →【縷縷金】 →【好孩兒】 →【大夫娘】 →【好孩兒】 →【賺】 →【越恁好】 →【鶻打兔】 →【尾聲】。因而即使雙才人寫了十支【吴小四】,其曲牌聯套形式也不是唱賺。

其三,唱賺是在汴梁方言曲調基礎上結合杭州民俗風情形成,只在南宋杭州盛行,宋末杭城破即告終結,因而無緣於創作了南戲《張協狀元》的温州。温州書院裏的才人所寫應當是温州曲調的唱段,與唱賺無關,不可混爲一談。參見廖奔《唱賺新探》,《文學遺産》2018年第1期。

以上三條,進一步否定了劉文關於十支【吴小四】聯套曲牌是賺詞的推斷。更還有其四:劉文説十支【吴小四】的聯套曲牌係用於茶樓酒館歌伎的小唱表演,這是對宋代不同伎藝表現形式和功能的誤解。小唱是一種專門的歌唱技藝,有着自己的演唱範圍和獨門技巧,它不用於演唱聯套曲牌。

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瓦舍衆伎”條曰:“小唱,謂執板唱慢曲,曲破,大率重起輕殺,故曰淺斟低唱,與四十大曲舞旋爲一體。”(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勝》,文淵閣《四庫全書》第590册,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第8頁。

宋張炎《詞源》卷下“音譜”曰:“惟慢曲、引、近則不同,名曰小唱。”

宋吴自牧《夢粱録》卷二十“伎樂”條説:“(小唱)但唱令曲小詞,須是聲音軟美,與叫果子、唱耍令不犯腔一同也。”(宋)吴自牧:《夢粱録》,文淵閣《四庫全書》第590册,第168頁。

根據宋代《東京夢華録》《西湖老人繁勝録》《都城紀勝》《夢粱録》等文獻記載,當時瓦舍勾欄裏的歌唱伎藝有小唱、嘌唱、叫果子(吟叫、叫聲)、纏令、纏達、耍令(耍曲)、唱賺等,它們屬於不同的歌唱種類。參見廖奔《汴京市井歌唱伎藝的興起》,《文學評論》2017年第5期。由此可知,小唱是與叫果子、唱耍令、唱賺等不同的歌唱類别,其所唱爲慢曲、曲破、引詞、近詞和令曲小詞,用拍板伴奏。小唱從不會用來唱鼓子詞或賺詞。

全文結論:既然不存在臆想出來的《張協狀元鼓子詞》或《張協狀元唱賺》,雙才人也不僅僅是兩支【吴小四】曲詞的作者,我們就可以理解爲:雙才人是南戲《張協狀元》的作者或作者之一。

最後還要辨析劉文裏一條有關聯的説法:“吾人十分懷疑沈義父因爲對於戲文及賺之别不很熟悉,所以他在文中所指的‘市井做賺人’,實即也包括了寫戲文的才人,只是因爲就詞牌而言,成套的詞牌所構成的‘賺’和加上了賓白所構成的南戲之間的界限,沈義父未着意于此。”懷疑宋人沈義父不熟悉戲文與唱賺的區别,也不知道賺詞與南戲劇本之間的區别,是需要論證的,没有任何論證的指摘都屬於主觀臆斷。尤其我們後人對於前代伎藝形式不甚瞭解可以理解,畢竟失去環境,因而越發需要尊重前人理論成果,而不是反過來指責前人不懂。

作有《樂府指迷》等著作的沈義父,是宋理宗淳祐年間(1241~1252)人,不僅對於宋詞創作有獨到見解,更對杭州市井流行的諸多民間伎藝十分熟悉。我們看他在《樂府指迷》中的論述,即知其深淺:


余自幼好吟詩……因講論作詞之法,然後知詞之作難於詩。蓋音律欲其協,不協則成長短之詩;下字欲其雅,不雅則近乎纏令之體;用字不可太露,露則直突而無深長之味。……凡作詞當以清真爲主。蓋清真最爲知音,且無一點市井氣……施梅川音律有源流……漸有些俗氣,蓋亦漸染教坊之習故也……煉句下語,最是緊要……正不必分曉,如教初學小兒,説破這是甚物事,方見妙處。往往淺學俗流,多不曉此妙用,指爲不分曉,乃欲直捷説破,却是賺人與耍曲矣。如説情,不可太露……前輩好詞甚多,往往不協律腔,所以無人唱。如秦樓楚館所歌之詞,多是教坊樂工及鬧井做賺人所作,只緣音律不差,故多唱之。求其下語用字,全不可讀……古曲譜多有異同,至一腔有兩三字多少者,或句法長短不等者,蓋被教師改换。亦有嘌唱一家,多添了字。吾輩只當以古雅爲主,如有嘌唱之腔不必作。沈義父:《樂府指迷》,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494册,第527~528頁。


沈義父論述的範圍涵括了當時的宋詞、纏令、唱賺、耍曲、嘌唱等,一一詳細辨明它們在語詞習慣、格律和風格方面的差異,由中我們看到了一個詞曲創作的行家裏手、一個真正“知味者”的功力和水準。我們今天對於宋代詞曲和民間伎藝的許多知識即由他而來,我們有能力去隨意無端指摘他嗎?當然他没有提及南戲,或許因爲這部作品論述的對象只是樂府曲詞,或許他對於從温州興起的民間南戲不屑留意,這是另外一個話題了。

2018年3月3日

於北京紫竹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