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引导适度规模家庭经营的政策措施

一 土地规模经营和农民职业化趋势不可逆转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领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在土地按人口均分基础上确立了农户家庭经营模式。但这也是当前发展阶段农业走上现代化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据统计,过去30多年中,我国的城镇化率以每年1个百分点以上的速度增加,至2013年末已达到53.7%,农民已大规模向城镇转移,耕地也已有1/4左右流转。这意味着,农业的发展已经向农民人数大幅度减少、土地经营规模逐步增大的方向演化。这一过程也还是刚刚开始,未来拓展的空间会更大。按照刚刚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今后城镇化率仍将以年均1%以上的速度递增,2020年的目标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依此算来,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会达到70%左右参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届时,留在农业领域的人口和农民家庭或许只剩20世纪80年代初土地均分基础上确立家庭经营时期的1/3,户均经营规模则会增大至目前的3倍。

我们在农业主产区河南滑县所做的调查也印证了这一趋势。这里一般人均耕地1.5~2亩,以平均家庭人口规模4口计,承包经营所确立的户均耕地面积为6~8亩,家庭中主要从事农业经营的是50岁以上的人,未来10~20年,这批人会因年老逐步退出,而他们的下一代,即现在30岁左右的年轻人,大多数不会再回来接他们父辈的班继续种地,估计届时从事农业经营的家庭数量会缩减2/3,户均耕地规模也会扩大至现在的3倍,即达到18~24亩。届时,农业势必也像非农产业那样成为进行精确成本收益核算、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项目,农业经营者也会成为职业农民。

现在的问题是,耕地集中的趋势和流向有追求规模经营的农民家庭和工商资本控制的大农场。根据我们的分析,适度规模的家庭经营是现代农业典型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如何保证绝大多数转出的土地流入追求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而不是流入工商资本控制的农业经营项目,耕地又以什么样的方式流入追求规模经营的农民家庭?或者说农户究竟是以租佃经营还是以土地所有者身份经营?这是我们需要解决的。

二 租佃难以形成稳固的现代适度规模家庭经营组织形式

在现有耕地按人口均分家庭占有的格局下,通过有偿流转所形成的规模化土地经营者,一定是佃农。租佃经营一方面因为支付租金会大幅度增加经营成本,要获取正常的资本收益和劳动收益,需要承租更多的土地。

农业家庭经营的规模是由非农就业收益决定的。非农就业劳动收益高,农业经营规模就会随之增大。理论上农业家庭经营的边界在农业劳动收入与非农就业劳动收入相等的点上。根据我们在滑县的实地调研测算,现在的界限大概是100亩,也就是一个农民家庭100亩种植面积所获取的纯收入大致上与外出务工收入相当,如果家庭种植自有土地,免除租金支出,每亩地净收益可以增加1200元左右,与租佃经营相比,获取同等净收入农户种植面积可以缩小到30亩像河南滑县那样的粮食主产区,土地流转的价格一般是每亩一年1200元。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每亩每年总产量按2500斤,每斤价格按1元计算,每亩年总收入2500元,不算人工,各种投入大概每亩800元,加上租金,成本是2000元,算满了每亩每年净收益是500元,扣除难以避免的损耗,每亩净收益按300元计算,承租100亩地,全部净收入是3万元,大致上与务工收入相当。免除租金支出后,每亩净收入可增加1200元,达到1500元以上,30亩地一年就是4.5万元,足以抵得上务工,相当于务工收入每月4000元。。这既能缩短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形成的时间,也能保证农户的稳定收益,促使专业农户长期专注于土地经营。所谓有恒产者有恒业。反之,主要依靠租佃形成的农业家庭经营组织,不可避免地会因为粮价、地价等因素扰动导致租金纠纷,甚至导致承租关系重组,从而影响经营组织的稳定和持续。不稳定风险也会影响经营者对土地投入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到粮食产出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 以赎买方式引导土地向职业农民家庭集中

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加快适度规模家庭经营组织成长的步伐,使之成为稳定可持续的现代农业经营形式,保证绝大多数耕地流入专业农户,我们建议以赎买的方式引导耕地向专业农民家庭集中,具体办法可以有两种。

一种是通过两次买卖将耕地直接转变为专业农户所有的土地,国家拿出足够的补贴,专业农户付出一定的代价,脱离农业原农村居民获得足够的补偿。操作方式是分两步走,第一步,国家在法律上确定农村耕地国有化,并按其所占有的耕地面积向所有农户家庭象征性地支付相应的地价。第二步,由国家按不同地区情况统一制定耕地家庭经营的标准,界定最低经营规模,再由基层政府代表国家按一定方式遴选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家庭,并以优惠价格向其出售耕地,售卖所得再次用于补偿退出土地种植的农户。

另一种使专业农户避免租佃经营的办法是,依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关于农地流转的精神,鼓励农户通过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比如20年)的办法,永久性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按经济学的解释,土地价格大致等于20年租金之和。。政府则对购入土地使用权的专业农户实施相应的补贴,以减轻专业农户的负担。政府还可以通过给退出土地经营的农户发放长期补贴的方式激励更多的农户离开土地,推动耕地向专业农户集中。

四 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向职业农民家庭倾斜

政府推出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农田规划政策、水利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农项目,均以各种方式向专业农户倾斜,或向专业农户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倾斜。

五 建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和培训制度

未来以家庭为基本组织形式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应该都是职业农民,也就是以农业为专业和经营事业的农民,他们不但需要系统的农业专业技术知识,也要懂农业的经营管理。国家应该利用现有的农业院校尤其是职业院校,免费为更多的农民提供系统教育的机会。同时建立轮训制度,每隔两到三年轮训一次,保证专业农民随时掌握新知识、获取新信息,成长为新的经营主体,并进入中等收入人群行列。

(作者:耿明斋 吴乐 蔡胜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