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层次分析法

在一个复杂的系统中,包含着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多种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比较往往无法用定量的方式进行描述,从而需要在掌握系统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的基础上,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将复杂的系统层次化,通过逐层的比较各种关联因素为分析系统提供依据。这种将系统分层考察的方法就是层次分析法(level of analysis)。作为一种科学研究方法,它被逐渐运用到社会学、政治学、语言学、教育学以及决策研究等各门人文社会科学当中。

国际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此层次分析法对国际关系研究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国际关系学科创立之初,以理想主义面目出现的规范理论,及哲学、历史学、伦理学以及法学等传统方法占据主导地位。层次分析法应用到国际关系研究领域,始于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际关系理论界经历的一场“行为主义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主张用新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法研究国际关系的科学行为主义学派与极力捍卫历史和传统的传统主义学派展开了激烈的争论。Klaus Knorr and James N. Rosenau(eds.), Contending Approaches to International Politics(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9).科学行为主义学派为了将国际关系发展成一门科学,对传统的国际关系研究方法和理论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提倡用实证方法动态地考察国际关系,尤其强调国际关系研究者必须像自然科学家一样采取价值中立的研究立场。因此,在国际关系研究中分析和辨别不同类型的变量,并在不同变量之间建立可供验证的关系假设,成为构建科学的国际关系理论的标准与方向。虽然行为主义方法一直受到传统主义学者的质疑和挑战,行为主义方法几乎从它产生开始就受到传统主义的质疑和挑战,布尔曾从七个方面对其提出质疑,并因此与辛格等行为主义学者之间发生激烈的论战。参见:Hedley Bull,“International Theory: The Case for a Classical Approach, ”World Politics, Vol.18, No.3(Aprol, 1966), pp.361-377; J. David Singer,(转下页注)“The Incomplete Theorist: Insight Without Evidence, ”in Klaus Knorr and James N. Rosenau(eds.), Contending Approaches to International Politics(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9)。1977年,布尔对这场论战做了进一步总结。参见:Hedley Bull, The Anarchical Society: A Study of Order in World Politics(London: Macmillan, 1977).但国际关系研究方法的多样化不得不归功于这场在国际理论史上具有深远影响意义的“行为主义革命”,其中表现之一是层次分析意识的增强,并出现了一系列运用层次分析方法研究国际问题的作品与理论。例如,Morton A. Kaplan, System and Process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New York:John Wiley & Sons, Inc. ; London: Chapman & Hall, Limited, 1957); Kenneth N. Waltz, Man, the State, and War: A Theoretical Analysis(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59); James N. Rosenau,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Foreign Policy(New York: Free Press, 1971); Bruce M. Russett and Harvey Starr(eds.), World politics: The Menu for Choice(San Francisco: Freeman, 1981);等等。

1960年,戴维·辛格(J. David Singer)在一篇评论文章中介绍和评析了《人、国家和战争》中的不同分析层次,明确提出“层次分析”这一概念,并将层次分析法纳入研究的视野。 See: J. David Singer,“International Conflict: Three Levels of Analysis, ”World Politics, Vol.12, No.3(Aprol, 1960), pp.453-461.其后,辛格专门撰文对层次分析法加以讨论,明确指出层次分析法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方法,详细论述了不同分析层次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作用。 See: J. David Singer,“The Level-of-Analysis Problem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World Politics, Vol.14, No.1(October, 1961), pp.77-92.从本质上讲,层次分析法的目的是帮助研究者更好地辨明和区别各种变量,从而在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建立起可供验证的关系假设。在这种假设关系中,层次因素是导致某一行为和事件的原因,是自变量;所要解释的行为和事件是结果,是因变量。也就是说,层次分析法假定某一个层次或某几个层次上的因素会导致某种国际事件或国际行为。参见秦亚青《层次分析法与国际关系研究》,《欧洲》1998年第3期,第5~6页。但需要指出的是,每一层次并非只有一个自变量,如在国际体系层次上,体系结构和体系进程都是导致国际行为体对外行为的变量。通过对解释变量的层次划分,既能深入探讨同一层次的影响因素,又能将不同层次的因素有机地综合起来,使国际关系分析变得条理明晰。20世纪下半叶,随着层次分析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的国际关系研究人员在分析复杂的国际现象时有意识地应用这一方法。从一定意义上讲,层次分析法的提出和应用不仅是现代国际关系学科开始从幼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而且也对现代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吴征宇:《关于层次分析的若干问题》,《欧洲》2001年第6期,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