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补贴法与国际贸易:以WTO主要成员方为例
- 何力 黄东黎
- 4908字
- 2020-08-29 10:44:00
第一章
自由贸易、多边贸易体制与贸易救济
第一节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全球化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
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自由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全球性的保护主义倾向
贸易自由化是当今各国对外贸易政策和法律追求的首要价值。作为国家的贸易政策的体现,采取贸易自由化还是贸易保护并无善恶之分。国家利益才是采取什么贸易政策的根本目的之所在。
在没有形成贸易规制的国际规则的时代,各个国家完全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事,就有可能因为一些国家实行保护主义措施而导致各国的连锁反应,形成世界性保护主义浪潮,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19世纪是一个自由贸易的黄金时代,在没有多边贸易体制的情况下,国与国之间的贸易都能够自由地进行,关税壁垒很低,非关税壁垒基本上没有必要。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世界性保护主义浪潮出现,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变得非常困难,经济贸易冲突日益加剧,结果在政治、民族、宗教等矛盾的交织下引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这次世界大战后人们从政治上寻求维系世界和平的方法,成立了国际联盟,但是并没有从国际经济贸易体制上去寻找原因,没有建立相应的贸易规制的国际规则,以至于时隔二十余年历史又重新轮回。1929年纽约股市暴跌引发了空前的全球性经济大萧条。西方大多数国家的经济危机对策工具之一就是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无论是美国的“罗斯福新政”,还是德国、法国等国的危机对策都将贸易保护主义发挥到极致。在图求自保的本能下,西方主要国家都诉诸贸易保护主义,使得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贸易的矛盾日益加深。最后在纳粹德国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种族主义的调唆下,于1939年再次爆发了世界大战,即第二次世界大战。
(二)历史的教训开创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自由贸易时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场人类历史上的空前悲剧。对这场悲剧的深刻反思才终于深入到经济贸易体制的层面。主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经济的英美等市场经济国家已经充分意识到,必须建立一个能够对贸易实行国际规制的机制,即通过多边贸易组织或条约规定国际贸易规则,才能遏止贸易保护主义的毒瘤,从而防止第二次世界大战那样的历史悲剧的重演。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英国首相丘吉尔1941年共同发表了《大西洋宪章》,提出一切国家有权在平等基础上进入世界市场和原料产地,意味着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一个国际自由贸易的体制。而早在18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论和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比较优势论,成为自由贸易的理论基础。特别是比较优势论从根本上颠覆了以往重商主义的保护主义贸易理论,论证了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当各国集中在其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进行生产和贸易时,每个国家的情况都会变得比原先要好。由于存在两国间商品的比较优势,从而使得两国在同样劳动时间下劳动可以通过贸易获得更多的消费品和财富。这实际上论证了自由贸易能够获得双赢的效果。对贸易实行管制和干预会给各国带来损害。
但是任何完美的理论都和现实是有距离的。自由贸易理论在英国的诞生和发展,为英国工业革命创造的生产力和其商品的国际贸易竞争力走向世界提供了理论支持,也带动了西方多数国家的自由贸易政策的推广,迎来了19世纪西方国家的国际贸易的自由贸易的黄金时代。这一时代大英帝国占绝对优势的经济实力和贸易霸权的威望足以维系自由贸易体制的运行,无须借助国际贸易的国际规制。事实上当时的欧美各国都在这一自由贸易机制下获得了好处。
但是19世纪末美国经济地位的上升和德国经济的崛起对此构成了巨大的挑战。英国无力维持贸易霸权,从而也无力维持自由贸易体制。当时的自由贸易体制实际上成为维系英国主导的既得利益的工具,无法回应来自美国和德国对世界市场分割重新分配的要求。这也是市场失败在国际经济贸易上的体现,导致美国、德国等国诉诸保护主义。当时的自由贸易体制只是一个自律机制,并没有伴随相应的国际法律规则和多边贸易体制的保障,所以对美国和德国兴起的保护主义动向无能为力,很快就土崩瓦解。国家经济安全、国家间贸易利益分配的不平等、本国萌芽产业乃至整个国内产业保护的必要性、国内政治、经济民族主义的兴起,都有可能使得一个国家的贸易政策在没有任何国际法律体制拘束的情况下,以国家主权的名义自由自在地转向保护主义。因此,传统的古典自由贸易机制是脆弱的。它的历史性失败在20世纪前半期得到充分的印证。
这样一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贸易的对立已经可以告一段落。保护主义渐渐丧失了正当性。自由贸易重新回到市场经济贸易政策的主导地位。当然,它不可能一下子取代这些国家的保护主义。所有这些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历史已经进入到了自由贸易时代,而保护主义作为一个负面的历史遗产,不但身败名裂,而且还要逐渐淡出国际贸易和规则的表面舞台。自由贸易成为绝对的善。一个国家即使不得已要采取某种保护主义措施,也要进行某种包装,使其在自由贸易的外衣下偷偷摸摸地进行。
吸取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教训,和19世纪的自由贸易是在大英帝国统治下的和平(Pax Britannica)条件下靠英国的威信和各国的礼让加以维持不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自由贸易体制必须要建立在制度化和法制化基础之上,把各国的保护主义束缚在国际法的条约义务之下。这是当初主要的市场经济国家所达成的共识。可以说,国际贸易自由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二 GATT与经济全球化
(一)美国主导下的GATT的建立
1947年11月,当时世界上主要的23个市场经济国家在哈瓦那试图创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全球性的多边自由贸易组织,共同签署了《建立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哈瓦那宪章》)。这是美国主导、英国协助的一次伟大尝试。该宪章很快就在英国下院得到批准。事情如果进展顺利,各缔约国将会按期递交批准书,1948年1月1日将会成立国际贸易组织(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 ITO),主导大规模的关税减让和消除各种贸易壁垒,一个自由贸易的美好理想即将实现。
但是历史的不幸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自由贸易的复兴是在美国而非英国的主导下进行的。作为唯一未受到战争严重打击的美国战后成为唯一的经济超级大国,巨大的经济规模、外贸能力和黄金储备使得它虽然不情愿,但却被历史推上了自由贸易火车头的地位。这是一个具有深厚保护主义传统的国度。这里居住的由欧洲移民及其后代构成的主体居民独自享有得天独厚的巨大国土和自然资源,再加上追求幸福的动力和节约勤勉而富有创造的活力,完成了产业革命,使美利坚合众国迅速崛起成为一个首屈一指的大国,这里的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超过了他们的欧洲亲戚,并且深信他们的这一切都是由门罗主义带来的。19世纪初,门罗总统将美国乃至美洲与所谓的丑恶肮脏、钩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欧洲旧世界划清了界限,宣布“美洲是美洲人民的美洲”,成为19世纪美国政府和人民的基本信条之一,也成为美国政治孤立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传统的历史源流。美国人曾经深信,富饶的美国和勤奋的美国人民不通过自由贸易就足以得到富足,自由贸易获得的比较利益远远不能抵消市场开放所失去的好处,美国完全没有必要为一点蝇头小利去蹚旧世界的浑水。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激活了美国的国际主义和理想主义。同为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主导的美国在后期参战英国协约国一方,美国的国际政治学家出身的总统威尔逊把建立全球性和平安全机制作为其理想主义的试验场。美国的介入使得这次世界大战的天平向英法倾斜。突如其来的历史使命一度使得美国开始飘飘然起来,救世主般地替欧洲乃至世界设计出了国际政治秩序的框架——国际联盟。但是美国国内的孤立主义抬头把美国重新拉回新世界,使得美国未能参加国际联盟而从旧世界全身而退,然而这一幕已经无从再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在得知《哈瓦那宪章》签署消息后的美国参议员们身上,门罗主义又一次灵魂附体,使得国际贸易组织这一宏大的计划和崇高的理想瞬间化为泡影。ITO计划最终流产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T),它本来被安排为那部伟大的《哈瓦那宪章》正式实施前的一个小插曲,作为一部关税减让的临时适用的协定,预计将会注定被汇入未来国际贸易组织那些浩大规则的洪流中。现在主角出师未捷,却不得不让GATT出来收拾残局。在当时的国际条约法和美国法实践中,GATT只是“协定”而非“条约”,尚且还只是一部契约型国际条约的临时适用法律文件,因而侥幸地规避了保护主义大本营美国参议院的那鬼门关似的批准程序,顺利生效,成为战后这一伟大尝试的唯一幸存者,但如今将独自担负起构建、运营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大任。但是值得欣慰的是,美国这次终于没有退缩,跌跌撞撞地爬起来,扛起了引领市场经济诸国奔向自由贸易康庄大道的大旗。
(二)替代履行ITO职责的GATT
于是,GATT开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多边贸易体制的运行。GATT虽然名不正,以一部在条约体系中档次不高的国际条约,竟然行使起只有国际组织才能行使的职权。它接管了当时为国际贸易组织准备的日内瓦总部和全班人马(原准备成为国际贸易组织秘书处的班子),使其成为自己的秘书处,紧接着煞有介事地开始组织新的关税减让多边贸易谈判,并获得成功。从此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不但成功地使得GATT半永久化,而且使其成为一个事实上的国际组织,让GATT的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原则深入人心,通过一轮又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达成了各种关税减让。其成功的运营使得其影响和魅力大增,缔约方从原有的23个上升为超过100个,成为一个国际公认的大型国际组织。它基本消除了关税壁垒,并且又在“肯尼迪回合”和“东京回合”谈判中就非关税壁垒问题达成了多项协议。这样的状态竟然持续了47年,不能不说是国际条约法、国际组织法实践上的奇迹。正是这一奇迹使得GATT体制及其规则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成为20世纪最为成功的贸易自由化的实践,大大推进了经济全球化。GATT的成功,标志着贸易的国际性法律规制机制的建立,国际贸易规则的法律化,自由贸易第一次从体制上战胜了贸易保护主义。
三 WTO体制的建立和运行
(一)GATT的困境与WTO的创建
但是由于GATT来路不明的先天缺陷,其弊病也随着GATT的成就而日益显现出来。在它的主导下就产品或非关税壁垒达成的一系列协议,由于没有一个法律上的国际组织存在,因而在国际条约法上各自都是独立的国际条约而互相独立,而各自仿照GATT建立起来的争端解决机制也是各自为政,导致了“GATT巴尔干化”的混乱局面。再加上GATT无常设的争端解决机制,而“祖父条款”的存在使其没有取得对国内法的当然优越地位。因此,GATT陷入了一个不能自拔的困境,即GATT越发展、越成功,GATT体制就越混乱。它还无法应对新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国际贸易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资措施的规范化等新课题。脱离困境的方法在GATT第八轮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过程中终于找到。以一个新的国际组织取代GATT的方案在谈判中得到讨论。经过艰苦的讨价还价,1994年4月,《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在摩洛哥古城马拉喀什签署。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宣告成立。
(二)WTO建立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升级
WTO的建立标志着贸易自由化进入到一个新的时代。它不仅完成了人类47年前未了的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夙愿,而且还与时俱进,总结了1947年GATT年实践的所有成果和教训,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出现的新问题。它以一个永久性国际组织的身份和地位一劳永逸地解决了GATT的发展所带来的体制上的困境和根本问题,使GATT回归到作为货物贸易一般规则的一介国际条约的本来身份上。它建立的常设性争端解决机制起到了一个司法裁决的作用,使得WTO成为一个法律规则主导的国际经济组织。WTO规则向非贸易领域的扩张,使其成功地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投资领域立足,今后还可能向竞争法、环境保护法和劳工法等领域进军。所有这些表明,WTO机制的建立已经远远超出了当初国际贸易组织的框架,成为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历史丰碑。尽管在隐形的保护主义和各成员方的国家利益的驱使之下还存在种种问题,但是WTO从GATT继承而来的多边贸易谈判的机制实际上可以为WTO规则的进一步发展、完善乃至扩张提供无限的可能性。2001年开始的新的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谈判用来解决WTO建立后出现的新的贸易障碍问题,将进一步深化贸易的自由化。在2008年9月开始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打击下各国经济和贸易陷入低迷状态,保护主义多多少少有所抬头,但是各国基本上还是在WTO规则下行事,使得国际贸易并没有偏离自由贸易的大方向。这充分说明了WTO是人类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