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刚柔之象立在其卦之根本者也

《周易正义》诠《易》,不仅吸收和改造了《易传》及汉易的物象说,还吸取并改造了汉易的阴阳升降之卦象说。孔颖达认为刚柔往来之象与物象论有密切联系,他说:“刚柔之象立在其卦之根本者也。言卦之根本皆由刚柔阴阳往来”(卷八)。这说明刚柔往来既然是卦象形成的根本,因而把握了阴阳往来之象,也就把握了物象形成的根本。

孔疏解释《系辞传》“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说:“赜谓幽深难见,圣人有其神妙,以能见天下深赜之至理也。‘而拟诸其形容’者,以此深赜之理,拟度诸物形容也。见此刚理,则拟诸乾之形容;见此柔理,则拟诸坤之形容也。‘象其物宜’者,圣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若象阳物,宜于刚也;若象阴物,宜于柔也,是各象其物之所宜”(卷七)。这段话是说,八卦和六十四卦乃模仿事物刚柔之理,此即“拟诸其形容”。这是本于韩康伯注。但孔疏认为,阴阳之理又来于阴阳物象的性质,所以圣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此即“象其物宜”。有学者指出,后一点则是对韩注的补充、纠正。宋开素:《孔颖达易学思想研究》, 《周易研究》1995年第4期。

刚柔之理来于阴阳物象的性质,阴阳往来升降决定了卦象的形成。《系辞传》曰:“爻者,言乎变者也”。孔疏详细考察了爻变的几种形式:

1.爻辞之变。爻变首先反映在每爻的爻辞不同,《乾》之初九爻辞为“潜龙勿用”,九二变为“见龙在田”。爻辞的变化,表明爻义发生了变化。孔疏采纳王弼的适时说,认为爻辞爻义之所以变动不居,是因为它们所处时机不同,“变通者,趣时者也”, “若《乾》之初九趣向勿用之时,《乾》之上九趣向亢极之时,是诸爻之变皆臻趣于此也”(卷八)。爻辞爻义的变化发生在一卦内部,却没有发生爻象往来之变。

2.爻位之变。从初爻向上爻移,为上为往;从上爻降到初位,为下为来。这两种方向的变化就是阴阳之爻的上下往来运动。例如,一阳在上,五阴在下,是为剥卦,如果阳爻从上往下降到初位,则变为复卦。爻位的移动必然带来爻象的变化(除乾坤二卦外),而且这种变化也是在卦内发生的,即变之前后所成的两卦的不同爻性的爻数必然相等。孔疏诠曰:“阴阳六爻,两相交易,或以阴易阳,或以阳易阴。或在初位相易,在二位相易,六位错综,上下所易皆不同”(卷八)。

3.刚柔相易。这种变化与前两种形式不同,是发生在卦外,即不是通过卦内爻位改变而产生,而是直接以阳爻易阴爻,以阴爻易阳爻。例如,剥卦,一阳在上,五阴在下,若六五变为九五,则变为观卦;若六四再变成九四,则为否卦。如此类推,一爻或数爻同时发生变化。“阴阳六爻,更互变动,不恒居一体也”(卷八)。

《周易正义》从上述后两种形式进而推出比较特殊的两种爻变形式,即错与综。在此不加详述。在对爻变进行解释时,肯定了东汉象数易学家虞翻之注,但认为虞氏之说过于复杂,于是抛弃其互体说,以乾卦为纯阳之气,坤卦为纯阴之气,乾坤父母卦所生六子卦则阴阳相杂。他运用阴阳互易的卦变说,还以八经卦所代表的物象,将卦象说的两个内容联结起来,说明刚柔往来上下交易之象是构成物象的根本。

如果将孔疏与王弼注对比一下,就不难发现,王注以得意忘象为本,认为取义可以代替取象,一旦得到其义,其象即可抛弃;孔疏则大量吸取汉易象数学,旨在说明卦象是不可缺少的,所论象数的作用也已超出了王学家法。不仅如此,二者的差异其实在阐释义理方面也充分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