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用问答
- 胡可明 曲淑辉
- 435字
- 2020-08-26 14:16:05
9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承担什么职责?
答: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申请受理是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接受困难群众提交的社会救助申请。为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社会救助申请事项。调查审核是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的困难群众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一方面有利于方便人民群众,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无门”的问题,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另一方面,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最基层的行政区划单位,与人民群众接触最为密切,由其调查审核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既能够保证调查审核工作的效率,也能够确保调查审核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