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境务工的派遣人员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情景再现

刘某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的是建筑专业。在学校的一次招聘会上,刘某经过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层层选拔,最终被一家建筑公司录取为公司的建筑监理。最近公司与外国一家公司合作,工作任务是帮助该外国公司修建一大型工厂。老板在给刘某等员工开会时,告知大家这一消息,并询问是否有员工愿意出国工作。刘某认为自己很年轻,可以出国闯荡一下,于是自告奋勇地报名参加。刘某将这一消息告诉家人后,家人尊重刘某的选择,但是觉得国外工作不安全,不知道公司是否会继续帮助其缴纳工伤保险以保障其安全呢?

依法解答

在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是被公司派遣出国的员工,如何缴纳工伤保险。关于这个问题,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依照该条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的,应依照前往的国家和地区参加当地的工伤保险,参加当地的工伤保险后,国内的工伤保险中止。当出境的职工不能参加当地的工伤保险时,国内的工伤保险不中止。可以肯定的是,这条法律条文的目的是保障职工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可以有工伤保险,保障职工的安全。因此在本案中,依照上述的相关规定,刘某可以参加前往国家和地区的工伤保险,并中止国内的工伤保险。当刘某不能参加国外的工伤保险时,就依照法律继续参加国内的工伤保险。

条文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总结提示

当公司派遣职工出国工作时,对于职工的工伤保险问题,我国法律给予明确的规定。职工可以依照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参加当地的工伤保险,并中止国内的工伤保险;当无法参加国外的工伤保险时,可以依照法律继续参加国内的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