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例言

一、在西藏,就县一级基层组织和政权而言,随着1959年民主改革运动的开展,汉文档案才开始出现;民主改革之后所出现的县一级党务和行政组织机构,在西藏是一件新生事物,虽然之前也有“宗”这样相当于县一级的行政建制,不过它们与现代行政管理体制下县的建制不可同日而语。

二、本档案资料选编,收录的是扎囊县民主改革时期(1959~1965年)的档案资料,以1959年、1960年的为主,其中绝大多数为当时的地方基层工作人员手写,少数是上级部门打印下发的资料。手写部分,由于撰写者个人情况不同,繁体字、自造简化字不少(有趣的是,有些简化字与“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颁布实施过一段时间的简化字相同),一律改为现在通用的简化字,文中均不予注明;其他一般不予改动。

三、一些基本的地名、寺名和一些专有名称的译法,很多没有统一起来,有时甚至在同一份档案材料中,会出现对同一名称的不同译法,为减少对于档案材料阅读的难度,这里就其中一些——已经有规范译名的且大量出现的——加以规范,包括地名、寺庙名称,已经进入汉语词汇的藏文译音术语、称谓等。

说明如下:

(一)“扎囊县”在资料中有多种不同的译法,诸如“杂那县”“扎朗县”“杂郎县”“札郎县”“札那县”“札朗县”,一律改为通用译名——扎囊县。

(二)扎囊县的一些地名和寺庙名:如“敏竹林”“民主岭”“民主林”均改为敏珠林;“桑伊寺”“桑鸢寺”“桑也寺”“桑叶寺”均改为桑耶寺;“江白林”“祥巴林”改为强巴林;“丁果青寺”“丁古其寺”改为顶古钦寺。地名中的“扎达”改为章达;“吉陆”“机陆”改为吉汝;囊赛(色)林、朗色(赛)林,扎其、扎期各为同一地名,不再改。

(三)扎囊县以外的一些地名:如“沙甲”改为萨迦,“拉莎”改为拉萨,“日客则”改为日喀则,“公布江达”改为工布江达,“贡格县”改为贡嘎县。

(四)一些藏语中译音的专有词汇:如“西卡”改为谿卡,“郎生”改为囊生或朗生,“聂巴”改为涅巴,“毛牛”改为牦牛,“普鲁”“布卢”“浦罗”改为氆氇,“射香”改为麝香,宗教职衔“翁支”改为翁则,“格鬼”改为格贵。

四、计量单位说明:重量单位1“克”,粮食一般指28市斤,食盐约相当于42市斤;土地面积“克”,指1克种子所播种的面积。由于耕地条件的差异,同样重量的种子,其播种面积差异很大,中等偏上条件的耕地,1克种子播种面积大致相当于1亩。

五、本书所选资料大多数来自扎囊县档案馆的馆藏,这些均在文件资料后面注有馆藏档案号;“扎囊县旧式政权概况”“扎囊谿堆一般调查”“扎其谿堆一般调查”等资料,来自20世纪80年代一批研究者所收录的资料书籍;附录“扎囊县囊色林谿卡调查报告”则录自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一)》,以上均未见于馆藏资料。

六、本书所辑录的档案资料,个别的在归档时即有缺页现象,只能留有缺憾;所录资料原则上全文照录,个别文档与主题无关者作省略处理,用“……”或“(略)”标示。

七、本书所辑录的档案资料,大体上按照类别进行排列,同一类别的则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视情况,有的资料后面有编者作出的一些说明。

八、本书以“前言”和“后记”方式进行一些初步的研究说明;关于民主改革运动中在西藏地区兴起的集体主义观念问题的文章——《西藏传统中受到忽视的一面》,是笔者2012年5月前撰写的一篇文章,也以附录的形式置于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