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处于围困之中的德国
- 经济战争与战争经济
- (德)卡尔·赫弗里希
- 7798字
- 2018-12-29 15:45:14
第一节 德国海军的实力
协约国方面,除了对待中立各国采用残忍手段,藐视国际公法,毫无一点顾忌外,更在英国领导之下,完成其对德国实行经济封锁的图谋。
德国商船旗帜,自开战数日之后,就已经不在公海上出现了。当时我们舰队的实力,虽足以威吓英国海军,使其不敢靠近德国海岸,或驶入德国东海,但从一九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斯卡格拉克(Skagerrak海峡,在挪威与丹麦之间)之战(著名的日德兰海战,德国取得战术上的小胜,但是之后遭到英国强大海军的封锁,再不敢出港。)后,使英国深深感到我国海军的强大实力;或者由此竟使英国对自己最为信赖的海军产生怀疑,因为要消灭我们的舰队会使自己大伤元气;结果遵照国际公法规定,封锁德国各处海港一事,没有实行。但在其他方面,德国海军的实力,却还是不足,不能直接开往英国海军根据地,与英国海军一决雌雄。海军方面虽然运用战术,在上一次海战中击败了英军,但是之后再也不敢有那样的冒险动作了。于是,我们的海军,只得停泊在北海和东海之内,被敌人牢牢地封锁住,成了一支名副其实的“存在舰队”(一种西方海军战术理论)。因为我们一旦出港,就有被消灭的可能;反之,英国方面,虽然牺牲了一些舰艇,但是英国强大的军工业很快使英国海军得到补充。而且,在战略上,英国海军自从将德国停泊海外的若干巡洋舰加以割除之后(当时该巡洋舰等曾奋力抵抗,但我们的舰队终因寡不敌众而败),继续保持着海洋霸主的地位。其间虽有德国巡洋舰,如:白鸪号、狼犬号做出一些小的反击动作,但对于德国在整个海上的处境,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从此,德国商船必须停在德国,或各中立国海港之内,不能出港一步。而协约国(英国、法国、俄国、意大利、美国等国)商船,则一直到潜艇战争(德国发起的“无限制潜艇战争”。)开始之时,都可以横行海上而不用担心受到任何重大骚扰。
第二节 禁运物品名单的扩充
协约各国既然没有能力封锁我们的海岸,于是我们的对外贸易,可以利用各中立国商船,仍然照旧进行,但只希望不与国际公法规定相抵触。
英国方面,自开战之始,就极力设法夺去我们这种贸易的机会。该国海军既然没有封锁我们海港的能力,就想出一种“航路商业检查”的办法。这个方法,虽与国际公法十分抵触,但就断绝我们的海外交通来说,却十分有效,远比严厉封锁我们的海岸有用。
关于万国海航公法一事,英国政府曾于一九零七年的“海牙和平会议”之后,邀请各国,开会讨论。并将旧日通行的各种国际海航条例及习惯,加以整理,定为一种“成文法”,即一九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所发出的《伦敦宣言》(伦敦海战法规宣言,首次系统阐明海战法规则的国际公约。由美国、英国、法国、俄国、德国、日本、荷兰、意大利、西班牙和奥匈帝国等国于一九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在伦敦签署,未正式生效)。当时与会各国代表(英法两国代表当然也在内),曾于该项宣言之(导语)内,特别声明:称该项宣言所定,大体上与国际久已承认之航海原则相符合。但其后英国政府对于此项宣言,却直到欧洲战争开始之时,尚未加以批准。因此,开战后数日,美国政府才向参战各国政府叩询,是否愿将上项《伦敦宣言》作为海战公法,并说:如能作为海战公法,则将来参战国与中立国间,就不至于发生重要误会。当时德国政府及其联盟国与奥匈帝国政府,立即回答美国政府,表示愿意承认该项宣言为海战公法;反之,英国政府方面,则称该项宣言,必须加以若干变更及增补,才能承认。英国这种“变更与增补”不久后出现在了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日所制定的条例之内。其中大部分,已完全与《伦敦宣言》所制定的“国际通行海战原则”相背。而英国政府对于“非禁运物品”本来早经《伦敦宣言》承认其不具有军用性质,或只能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物品,依照通行海战条例,不应视作“禁运物品”。此外,英国政府还将《伦敦宣言》中所谓“相对的禁运物品”(换言之,即此项物品,如果确实是帝国宫廷或军队需要的,则作为“禁运物品”来定)也设法加以取消,这就意味着,“相对禁运物品”也被列入禁运名单。结果导致,中立国为参战国代运“相对的禁运物品”,尤其是代运粮食及工业原料的事,从此也不能再做了。英国这种举动,不但有违《伦敦宣言》而且全与英国自己在《伦敦宣言》以前所宣布的海战条例相背。当时美国政府(美国在参战之前是中立国,可以通过为交战各国运送物资获取高额利益),在其抗议无效的许多通牒中,曾有一次,特将英国爵士沙里斯堡(Lord Salisbury)在南非战争之时所发出关于海战条例的宣言,抄给伦敦政府请教。按该爵士的宣言,有这样一句话:“粮食,用以资助敌方时,才能作为‘禁运物品’来说。此外,仅凭借敌人军队应用储备物资的嫌疑,也不能就当作‘禁运物品’,而必须具有真凭实据,证明该项物品,在被查获时确实是用来资助敌军的,才能认为是‘禁运物品’。”
上述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日英国所制定的海战条例,后来日益加剧。其目的,不但想使德国军用材料,甚至于德国居民生活的必需品,从此也不能再由中立各国船只供给。到了一九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英国方面更是发布一种条例:对于“相对的禁运物品”及“绝对的禁运物品”之分别,从根本加以取消。到了一九一六年七月七日,英法两国政府,简直毫不客气,将已变成千疮百孔之《伦敦宣言》完全加以否认,不惜一切代价地对德国进行经济封锁。
第三节 英国宣布北海为战争区域
但是仅仅扩充“禁运物品”名单,严厉检查“禁运物品”仍不能完全达到英国政府的目的。仅在海洋上,扣留检查船只一事,就很麻烦,而且很危险,英国政府也收效甚微。
因此,一九一四年十一月初,英国政府方面,就已决定通知各中立国政府,宣布北海(大西洋东北部的边缘海。)全部为战争区域。并称:苏格兰与挪威间的北海入口要道,已有施放炸药的必要。同时,又向来往荷兰、丹麦、挪威以及东海沿岸各国的船只,紧急劝告:以后宜沿英吉利海峡(英法两国之间的海峡),及多弗(Dover)航线驶行。然后再由多弗海峡(连接英吉利海峡和北海),在英国政府的指引下前往目的地。
英国此项通知的成效,不但使德国海岸被封锁,而且使北海、东海沿岸各中立国的海岸,也处在英国的封锁之下。
这种违背国际公法的举动,在一九一五年三月一日,由英法政府再发一种宣言,将其加剧,按该项宣言,曾称:英法政府,从今日起,对于一切船只,凡是为敌国采运物品,或有装运敌国货物的嫌疑,都须将其扣留,押入协约国的海港内。
当时各中立国对此曾提抗议,尤其是北美国家。一九一五年三月三十日,美国曾对协约国方面下过一次通牒,指责协约国政府:不具有封锁的必要条件,却使用封锁的各种权利;对于一切嫌疑船只,不实行正常的海洋检查,而是将其押入自己的海港;以及断绝各国对德通商,尤其是断绝德国对于各中立国的输出的种种不当行为。美国提出了可谓义正词严的抗议。但美国向英抗议的情况,直至一九一五年年底,其间曾交换无数通牒,反复辩论,而结果终成一纸空文。
其后英国方面对于检查船只的举动,越来越严了。只要是开往德国邻近各中立国海港的船只,或由德国邻近各中立国海港开出的船只,必须自行前往协约国海港报到,请求检查,否则将受没收的处分。
所有英国方面采用各种威吓手段,以使各中立国船只,不敢再开往德国海港,或为德运输物品的事,我在此难以一一枚举。
现仅举英国利用卖给船煤一事,威迫中立船只情形如下:自一九一五年十月以后,各中立国船只,如向英国买煤自用;必须先行申明,该船此后全受英国之煤,而不准购德国之煤。于是英国政府乃向彼等宣言:德国煤炭,属于敌货之列,照例应该没收等等。
英国政府毫无顾忌地利用其海上霸权,以压迫中立各国。而这些中立国只能空提抗议,听其肆虐。其中尤其以与德邻近的各中立国,最受损失。但这些中立国既无政治和军事上的势力,又无经济上的实力,去抵抗英国及其盟国。而且这些中立国的民用物资来源、工业组织,大部分与海外运输具有密切关系,不能独立自主。
因此,协约国方面,有时竟在这些中立国的疆域之中,采用对抗德国的行动;这些中立国也是一再隐忍;甚至有的中立国干脆加入协约国一方去了。
在各中立国内,只有美国,为了公法、人道(按国际公法为顾全人道,曾规定,一切敌视行动仅仅限于参战国家)曾经发出过几次有力的抗议言论。当时,美国仿佛大有断然起而拥护海上自由之势头,但是到了最后,仍是变成了纸上的抗议,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第四节 监督中立国的商业
战争期间,英国方面又强迫中立各国实行其制定的“禁止与敌通商”的条例。战争刚刚开始,英国就遵循旧例,通告本国人民,不要与敌人通商。没过多久,其他协约各国也纷纷效仿。现在英国更是霸道地强迫中立国也遵从这个条例。
英国这种强迫行动,甚至于在美国方面,也收到了一些成效。在一九一五年二月时,英国曾阻止美国贩卖羊毛给德国,就取得了成功。当时英国政府曾通告所属各殖民地,此后从美国批发羊毛,只能由美国纺织公司一家包办。同时,该美国纺织公司又向英国立约担保:此后该公司出卖羊皮之时,必须先与顾客制定严厉的条件,以防有输入德国的可能。同样,英国也将美国的橡胶物品输出,置于自己监督之下。美国所需橡胶原料,约有百分之七十来自英国殖民地,百分之三十取自巴西。而巴西的橡胶工业,又有一大部分为英国资本所办。于是,英国利用这种势力,与美国橡胶公司订约:此后美国输出橡胶制品到欧洲时,只能取道英国,而且必须先行取得英国许可才行。不但这类物品受到管制,甚至于美国本地产品,有时也被置于英国监督之下。当英国于一九一五年八月,将棉花视作“禁运物品”之后,关于美国运输棉花进入欧洲这一商业行为,只能由利物浦棉花交易所(Liverpooler Baumwollbörse)包办。而包办之人也须保证,决不直接或间接将棉花输入德国。此外,英国对于美国的金属工业,尤其是冶铜业,也进行监督。除上述各种英美商业合同外,英国更与美国重要轮船公司订立若干合同,即各种轮船运货之时,需要装货之人做出担保:确实没有违反英国的各项海运条例。同时,英国政府对于做出担保的轮船的检查,也给出例外,比较放松。
上面讲的英国政府与美国商人订立各种合同的举动,还算是由于彼此善意谅解,最多只能称为一点轻微压迫;反之,英国对于其他各中立小国,则毫不客气,让各中立小国无不深受英国铁拳压迫之苦。
所有与德国为邻的各中立国,每年运输物品的数量,均由协约国方面加以限制。至于具体的限制情况,由英、法、意、俄四国代表所组织的委员会,在巴黎议定。因为各中立国船只受到这种严重限制,他们在海外运输上投入的资本,当然不能不尽可能地节约,已经到了只求本国勉强够用,实在无力再将货物转运到德国的地步。但英国政府仍然觉得不够,不停地要求各中立国政府,禁止对德输入。英国要求禁止输入德国的物资,不仅是指海外采购的货物,甚至于这些中立国本国的土产,也包含在内。此外,英国政府还设置了一个监督机关,严查与德为邻的各中立国,每年运往海外的货物是如何处置的,以免有供给漏网进入德国。
最初设立这项监督机关的,是荷兰海运公司,成立于一九一四年十一月。其创办方为荷兰各大轮船公司,以及荷兰各大银行及商铺。这个荷兰海运公司,曾与英国政府订立条约:所有该公司代人装运的货物,英国政府可以允许其自由驶行,不会进行检查扣留。但该公司必须向英国出具书面担保,保证所运的货物,以及由该货物所制成的物品,全都是供给荷兰本国使用。同时,英国政府还将事后重行盘查之权,特别声明保留。此外,该公司必须随时向其委托运输之商了解情况,所有荷兰各商号的输入事宜,全由该公司一手经办,不能再委托其他公司运输,并做出保证:该项货物全都是供给荷兰本国。如果商号想将货转让他人,必须先经该公司同意才行。而且转让之时,接收转让货物的一方对于该公司,必须特别声明:愿将出让者对于公司所担负的义务,一一照实履行。
该公司为实行上述各种条约义务,特与各种轮船公司,运输商号、储藏仓库,等等,订立合同,以便随时检查。再加上荷兰政府自己对于国界稽查特别的严格;对于私运货物的船只,惩罚特别严重。这就使荷兰海运公司的检查制度更加严密,所谓的漏网之事,就变得不可能了。
一九一五年秋季,瑞士方面在与英、法、意三国迭经交涉之后,也成立了一种类似荷兰海运公司的监督机关,叫作SociétéSuisse de Surveillance Economigve及Der Industrierat。两方共同承担监督的责任。在瑞典方面,则由Transito掌管检查所谓权力。在挪威方面,则由挪威政府及英国领事通力合作。至于他们通过什么方法最后完成商业封锁制度,就不得不说“业政检查”及“黑名单”两件事。协约国方面,对于检查业政之举,非常严厉。甚至是中立国的船只,从中立国海港到另一中立国海港,也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协约国方面在经过这种业政检查之后,对于各中立国相互间的商业关系,更了如指掌。
此外,协约国还搞出一个“黑名单”,将擅自与德国通商的中立国,或具有对德通商嫌疑的商人姓名,一一列入“黑名单”之上,作为敌人看待,从此与之断绝商业关系。
所有上述种种方法,其目的无非是想使当时陷入战争中的德国的民族生机完全断绝。这种残酷暴虐手段及商人狡猾伎俩所组成的“伟大”封锁制度,在世界各国历史之中,可以说是从来没有过的。从前拿破仑(大陆封锁政策)的范围、方法及成效,若与这次英国所用的“商业饥饿封锁”手段相比较,就只能算是一种“小孩游戏”而已。英国这种封锁政策,使身居欧洲大陆中心的一个大国,完全就像被敌人的炮台长久围困着一样。
第五节 占领地的原料及粮食情况
我们在前线屡次取得的军事胜利,确实使我们国内的困难形势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我们面临的根本问题,却从未因此而得到改善。
自从我军迅速占领比利时及法国北部以后,就“经济战争”一点来说,确实使我们的地位变得非常稳固。尤其是我们的原料来源,因此得到很大程度的扩充。
占领地内的各种生产机会以及储藏的大批原料成品、半成品,确实弥补了我们本国土产及存货的不足,使我们的给养得到大大的补充。余现在但举数事为例如下:法国东北部城市龙韦(Longwy)和布里埃(Briey)两处的铁砂,比利时的矿产,安特卫普(Antwerpen,比利时西北部城市)的造船材料,韦尔维耶(Verviers,比利时重要的毛纺织中心)及法国北部的鲁贝市(Roubaix,法国最重要的制造业中心之一)、图尔宽市(Tourcoing)的羊毛及毛纺织品,根特市(Gent,比利时西北部港口市)及里尔(Lille,法国北部城市)两地的棉花、棉线、棉纺织品。后来占领波兰时,又得到更多当地的纺织工业原料及不少半成品。
但是,无论在西部还是在东部的占领区域内,对于我们国内粮食困难的问题,却均无任何帮助。比利时及法国北方,人烟异常稠密,本身就靠从外部输入大宗粮食,才能维持居民生活。
同样,波兰的农业即使在平时,也已不能满足当地人口的需要,像华沙(Warschau,波兰首都),罗兹(Lodz,波兰城市),奥波莱省(Sornowice,波兰南部省份)各处,都属于工业区域,而农业并不是很发达。立陶宛及库尔兰(Kurland,波罗的海沿岸小国)等地,因农业落后,人烟稀少,大战期间变得更加荒凉,所以对我们也没有很大的帮助。当时我们驻扎在该地的军事机关,虽曾极力设法促进该地的生产,但都收效不大,这对于我国粮食问题,也就仍不能有太多的救济。关于比利时及法国北方居民粮食维持的问题,后由美利坚及西班牙两国所组织的委员会代为筹办,这是我们减轻了一些负担。不过当时我们必须宣言保证:我们不能夺取该委员会从美国输入的粮食。这么一来,比利时本地的农业生产所得只能为当地效力。
难道他们所需的粮食应由我们自己在有限的粮食之中,拨出一部分去救援吗?可是又不能听任他们数百万居民,在我军后方活活饿死。这个问题解决后,对于我们自身所受“饥饿封锁”的残酷压迫,却未曾因占领了很多地域而略为减轻。
第六节 各盟国的粮食恐慌问题
至于与德联盟的各国(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保加利亚等),对于德国粮食困难的问题,也不能有所补助。
奥匈帝国,在大战即将开始的几年里,本国的粮食需要日益剧增。
该国的农产出量,仅能供给本国居民,没有一点剩余。但,不管怎么说,奥匈帝国能够保证自己的粮食需要,已经比我国的情况好很多了。谁知道刚开战不久,我们就发现奥匈帝国因为粮食输入被敌封锁,不能像我国一样展开顽强抵抗。
同时,奥匈本国的物资生产也日益退步,其政府又不能严厉督促。
对于本国居民消费方面,政府检查与限制的法令,都远不如德国严厉。关于勤勉、组织、纪律等,奥匈帝国又都不如我国。
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自己虽然已经面临着极感困难的粮食问题,但是对于这个盟国,也必须随时准备援助。
等到征服塞尔维亚之后,我们对于另一个盟国保加利亚,也得适当地予以照顾。保加利亚本来是农业国家,该国的农业产出,平时常有剩余。
但是自从开战以后,农业大受影响。这导致他们不但不能帮助我们,连自给自足也很难做到了。粮食问题就成了后来保加利军队瓦解的重大原因。
同样,土耳其(奥斯曼帝国)方面,这个国家的农业一直不发达,在大战之前,每年都要从俄国进口很多的粮食,现在当然更加不能指望得到该国的援助了。
但在另一方面,保加利亚,尤其是土耳其,却能供给我们许多其他的重要物品,如香油、肥脂、烟草、羊毛、棉花、丝绸、金属物料之类。不过供给的数量,仍然非常有限。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两个盟国的该类物资产出量也不是非常多;而且当时交通不便,也就不能运输太多。战前这两个盟国出口入口,几乎全经过海道;现在土耳其的出口物资,则只能由君士坦丁堡(奥斯曼帝国首都),利用单轨铁路,取道保加利亚首都索非亚(Sofia)运送。
但这种铁路,也早被军事机关占用完了。此外,多瑙河航路原本是连接保加利亚与罗马尼亚的要道,但多瑙河航路不是很畅通,所能运送的物资也多。
因此,这次大战的时候,我们对于这条航路,必须时常加以疏通才行。
第七节 德国战时粮食情形
经上面的分析可知,我们国内人民的粮食问题,就不能仅靠本国农业,以及中立各国的输入(盟国是指望不上了)。当时英国方面,虽极力实行“饥饿封锁”,但我们仍可以设法从各中立国输入。
我们本国的农业,因战事的原因不免大受影响。第一,国内最能工作的人,都已经被抽调到前线去了。第二,因马匹充作军用,国内的数量也大大减少。第三,因为制造炸药,需用很多的“氮素”,以至于制造肥料的元素就变得越来越不够用了。再加上天气不好,农业上面临的问题更加严重了。
结果,一九一七年的黑麦、小麦收成,只有九百二十万吨,这与一九一三年(按当年麦子收成最好的算)的黑麦、小麦收成一千六百五十万吨比较,相差有多大,一看就知道了。同时,大麦收成也由三百六十万吨,降低到二百万吨。燕麦收成更是由九百五十万吨,降为三百六十万吨。在一九一六年时,马铃薯的收成,可以说是一落千丈。一九一三年及一九一五年的马铃薯收成,都是五千四百万吨。而在一九一六年,则降为二千五百万吨。至于一九一七年之马铃薯的收成,共有三千四百四十万吨,一九一八年之马铃薯收成,则为二千九百五十万吨。关于牲畜方面,牛的数量,直到一九一七年,与战前数量还相差不远,但战争期间饲料缺乏,尤其是缺乏增肥增壮的饲料,所以牛的体重,难免大大地减轻。尤其是牛奶的产量,大大地缩减了。至于猪的数量,在一九一三年十二月一日,是二千五百七十万头。到了一九一七年六月一日,则减少到一千二百八十万头。除数量总额减少之外,所有各头猪的重量,以及猪油的产额,也大为减缩。
通过上面所举的例子,已能充分表示德国当时被敌围困的艰苦而危险的情形。由此可见,德国当时是多么渴望打破协约国方面的“商业饥饿封锁”,以及多么期盼能从各中立国方面设法输入粮食与原料等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