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路径研究
- 白玮
- 4855字
- 2020-08-26 20:45:00
第一节 创新党员发展模式
高等学校是培养新型知识分子的摇篮,是社会发展的人才储备库,高校学生党员是党发展的新生力量,因此高校发展党员的工作重心主要是青年大学生党员的发展。在党建工作中创新学生党员的发展模式,是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高校党员发展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实现了大学生党员“高年级支部建在班上”的工作目标;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但在大学生党员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团组织推优不够严谨规范
在大学生入党的程序中一般需经过团组织推优环节。团支部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评议,推选现实表现突出的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上报团总支(分团委)、团委审核,最后由所属党支部确定,报党总支备案。
在团组织推优过程中,由于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条件标准缺乏统一认识,推选过程中更多偏重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对其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基本缺少。另一方面,由于团支部男女比例失衡,推荐对象会呈现男生偏多、女生偏多的现象,一些符合推荐条件的同学会因此不能被推荐上来。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引导针对性不强
培养人在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引导过程中缺乏针对性。由于每个积极分子的情况各不相同,那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引导也应进行针对性引导,督促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的各个方面均衡发展,尽早将其发展为党员。如有的积极分子虽然成绩较好,但热情不够,且对周围群众的示范作用没有发挥好;有的态度积极,但方法不正确,成绩不优秀;有的同学特别关心时政,但只注重信息传播,缺乏对问题的思考;有的虽然对问题的思考比较深入,但对自己不理解的问题容易钻牛角。如果对这些积极分子的培养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则收效甚微,其结果就是优秀的方面更优秀,不足的地方依旧不足。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也有客观因素,一些党支部由于设置的原因,正式党员比较少,入党积极分子较多,无法实现一对一的培养引导。
3.党员发展对象的审查不全面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时,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是否进步、是否符合党员标准没有具体衡量标准,党员发展对象只要定期写思想汇报、成绩优良、能参加一些活动即可,对更深层次的要求如思想是否成熟,自身不足有否改进则容易被忽视。此外,某些方面特别出色,如学习成绩比较突出、担任重要学生干部等,在考察中往往突出了这方面优点,忽略了其他方面存在的不足。
4.高中和大学的建档材料脱节
新生入学时,很多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建档材料没有得到重视,挫伤了高中积极分子的入党积极性,他们的示范性得不到发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大学学制一般为四年制,确定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两个环节具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新生第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就会延后,导致低年级学生不具备党员发展条件。此外,党支部的设置模式不尽合理。有的党支部人数较多,不利于开展党员组织生活;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不利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再者,党支部的变动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的连续性产生影响。
5.党建工作队伍参差不齐
在当前高校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很大一部分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主要由辅导员负责。由于辅导员的工作事务繁杂、党建工作经验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到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二、构建科学的党员发展标准,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为解决当前党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构建科学的党员标准势在必行。在构建党员标准时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结合高校学生特点,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修养、现实表现、身心素质五个层面明确学生党员具体标准。
1.思想政治层面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中指出,“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是申请人的先决条件,只有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才意味着申请入党者愿意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愿意遵循党章的规定和要求,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能否参照党员的标准,不断以实际行动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是申请人入党积极性的主要体现,即党性修养。因此思想政治层面可以从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两个指标来判定。
政治理论主要体现在:自觉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执行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关注国内外新闻及热点问题,运用党的理论来分析国内外形势3个方面。党性修养主要体现在: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态度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遇到敏感问题能及时制止并向党组织汇报;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4个方面。
2.能力素质层面
入党申请人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基础上,还应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在社会工作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积极参加科学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强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本领。因此能力素质层面可以分解为社会工作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三个指标。
社会工作能力体现在: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各类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班级、支部管理建设,责任心强(能及时向党组织及老师反馈信息,并提出解决建议);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带动同学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出色完成;良好的语言沟通、文字表达能力三个方面。学习能力体现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较好;具有完备的知识储备体系(专业知识、人文素养等)两个方面。实践能力主要体现在: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实践课成绩好;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实践活动(各类知识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专业实验等),努力提升自己的科研学术水平,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两个方面。
3.道德修养层面
“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立德树人”,坚强而有力地回答了这一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也在多处对党员的道德品质作出规定和要求,之所以作这样的强调,是因为“德”是人的“立身”之本,是国的“立国”之基。很多事实表明,党员的道德修养如何,决定着党员的个人形象,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因此,在构建党员的标准时,道德修养层面至关重要。
道德修养主要体现在:对人真诚热情、友善、富于同情心,并且乐于助人;对待自己,严格要求,有进取精神,自信而不自大,自谦而不自卑;具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吃苦耐劳,先人后己,有较强的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4个方面。
4.现实表现层面
在发展党员的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发现一些入党申请人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我们需要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考察入党申请人能否做到言行一致,能否以实际行动缩小自己与党员的差距,一步步地向党组织靠拢。实践是检验入党申请人是否积极的重要途径,因此现实表现是衡量入党申请人是否积极向上、是否要求进步的党员标准层面。在现实表现层面主要考察在日常生活中能否遵纪守法,能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现实表现主要体现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日常行为管理、教务管理等);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3个方面。
5.身心素质层面
是否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是大学生能否顺利进行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先决条件。大学生党员不仅要有健康的身体,还要有健康的心理,因为只有拥有健康的心理才能拥有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才能正确分析、判断事物,才能使事情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当遇到问题与挫折时,能够积极调适而不是采取消极的心理防卫。因此身心素质分为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两个指标。
身心素质表现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不影响学习生活。心理素质表现在:心理健康,情绪控制能力强,遇到困难挫折能积极面对,勇于克服,不将不良情绪带入学习生活,影响他人;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两个方面。
三、完善党员发展程序,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党员发展程序,是提高党员的发展质量的重要保障。为此,应完善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团员的推优入党程序、入党发展公示和预审制度以及民主测评制度。
1.严格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程序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保障发展党员质量的重要程序,同时也是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在团组织推优程序中,应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是两个环节,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在前,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在后。
2.坚持共青团的推优入党制度
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完善夯实共青团推优入党制度。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同时,明确规定发展党员要提前征求团支部的意见。这不仅有效发挥出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的突出作用,强化了共青团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而且把积极分子的考察放在了班、团集体的视野,有效提升了积极分子服务集体、服务群众的自觉性。
3.完善重点发展对象的入党公示制度和院系基层预审制度
在发展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将重点发展对象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以及群调、函调结果呈现在公示材料中,张贴在学生宿舍以及院(系)办公区域,确保每名学生都能全面了解重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学生反对声音大的暂缓发展,公示出现问题并且核实后属实的坚决不予发展。在院系基层组织成立党员发展预审小组,在团支部推优、发展前公示等基础上,注意听取支部、身边师生对发展对象的反映,重点考察其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明确院系基层组织对学生发展入党材料的审查责任,有关责任人对材料内容和质量采取“会签”方式进行确认,确保材料客观准确反映入党对象的真实情况。
4.推进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活动,通过党员自评、支部互评、群众评议、组织评议等环节,对党员的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评价,建立有效监督机制。评议结束之后将评价结果反馈个人,利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加强党员的自律自省意识。特别是在对预备党员转正的考核过程中,要将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四、强化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为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提供组织保障
学校党委定期研究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重点研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举措。在原有工作体系和工作队伍的基础上,设置校党委兼职组织员,建立党员骨干培训体系,构建强有力的党建工作队伍。
1.聘任兼职组织员,强化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通过在专职辅导员中聘任党建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理论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骨干分子作为党委的兼职组织员,与带班辅导员、党支部书记和组织部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并且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作为辅导员中“双肩挑”的一部分,兼职组织员也与学生学习、生活在一起,做到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将党建工作做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去。
2.构建党建骨干培训体系
学校应该从三个层面构建党建骨干培训体系,提高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一是兼职组织员培训。每学期举办一次培训,重点加强形势政策学习,提升他们对当前热点理论问题的理解能力;学习党员发展审查工作要点,研讨党员发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党支部书记培训。每学期举办一次党支部书记上岗培训,就党支部书记的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方法进行培训,使之能够尽快熟悉党建工作。同时,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对较好的做法进行推广。三是骨干党员素质提高班。每年举办两期骨干党员培训班,骨干党员主要是指对党组织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党员,针对他们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充分发挥发挥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协助兼职组织员、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