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事故隐患怎么治理

一、隐患级别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及可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间级、基层单位(厂)级直至企业级。

2.重大事故隐患——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二、隐患治理

1.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2.对一般事故隐患,可由企业[基层车间、基层单位(厂)]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后再进行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一般可按以下情况处置。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企业应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最低风险。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该方案中应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建档工作。应将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将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一并归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档案中。

6.企业应定期通过“隐患排査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安监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情况。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其内容应有:隐患现场及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7.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在排除过程中应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