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017年全国两会精神及主要内容
“两会”并不是一个特定的机构名称,而是对自1959年以来历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称。由于两场会议会期基本重合,而且对于国家运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简称“两会”。
2017年全国两会,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分别于2017年3月3日15时和3月5日9时在中国首都北京开幕。
2017年3月13日9时30分,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本次会议通过了人事事项,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7年3月15日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6个决议草案;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