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合成毒品滥用实证调查与治理对策
- 阮惠风
- 14762字
- 2020-08-28 05:26:57
3.1 传统毒品问题的现状和特点
3.1.1 毒品滥用的现状和特点
3.1.1.1 毒品滥用的现状
云南境内的非法吸毒活动,具有人数多、分布广、结构特殊、情况复杂等特点。就整体而言,由于毗邻毒源地,受国际环境的影响,国际贩毒集团不断将毒品从境外“金三角”等地走私入境,转运我国港澳、日韩、欧美等国际市场;而境内的一些不法分子也与境外毒枭和贩毒分子相互勾结,大肆进行各种类型的贩毒活动,使得云南的吸毒问题发展到了极其严重的地步。截至2009年年底,云南在册吸毒人数达142585人,现有吸毒人员50776人,两项数据均居全国前列。其具体分布为:德宏州在册38730人、在吸13375名,昆明市在册20063人、在吸8064名,普洱市在册10296人、在吸3325名,红河州在册13905人、在吸4135名,保山市在册8245人、在吸3540名,大理州在册12767人、在吸3541名,临沧市在册6036人、在吸2088名,曲靖市在册5374人、在吸3182名,昭通市在册6172人、在吸2623名,西双版纳州在册5736人、在吸1490名,文山在册4075人、在吸1103名,玉溪在册4757人、在吸1487名,丽江在册2583人、在吸1134名,楚雄在册2921人、在吸1122名,迪庆在册437人、在吸183名,怒江州在册488人、在吸385名(见表3-1)。
表3-1 2009年第4季度云南省吸毒人数分县情况
从相关实地调查与表3-1可以看出,云南省毒品滥用人群主要分布特点为:
一是各地州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与现有吸毒人员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云南省16地州市按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从多到少为德宏、昆明、红河、大理、普洱、保山、昭通、临沧、西双版纳、曲靖、玉溪、文山、楚雄、丽江、怒江、迪庆。按现有吸毒人员从多至少为德宏、昆明、红河、大理、保山、普洱、曲靖、昭通、临沧、西双版纳、玉溪、丽江、楚雄、文山、怒江、迪庆,分别为13375人、8064人、4135人、3541人、3540人、3325人、3182人、2623人、2088人、1490人、1487人、1134人、1122人、1103人、385人、183人。可见,一般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多的地州市,其现有吸毒人员多,其排位顺序总体上对应,但也有错位现象:如曲靖的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排第10位,现有吸毒人员却跃居第7位。
二是就受毒品侵袭的程度而言,总的说来十分严重,表现出3个特点。其一,在传统西线重灾区,即德宏、大理、保山,现有吸毒人员以昆明市与中缅边界中下段保山、德宏、临沧、普洱和中、缅、老三国结合部西双版纳5州市为最,其次为中越边界云南段中方一侧红河、文山2州,再次是中缅边界上段怒江州一带。
3.1.1.2 毒品滥用的原因分析
毒品问题是种植、制作、吸食、贩运毒品一系列过程的综合体,是全方位、立体的,构成了一个“毒品产业”的恶性循环系统,毒品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决定着其产生原因的复杂性。毒品犯罪是全球性社会公害,中国更面临严峻的形势。20世纪80年代初期,原已基本禁绝的毒祸又在边境地区泛起,死灰复燃。然后又以极强的辐射能力扩展,从边疆到内地,从农村到城市,由初级品等向海洛因等制品转化的势头方兴未艾。据权威部门透露,经过不断“北上”和“东进”,吸毒局部最严重的地区,已由地处一隅的云南扩散到西北、东北、华北、华南等广大内地,甚至接近国际大都市水准的特大城市北京、广州、上海,吸毒问题也达到了令人不安的程度。其诱因主要表现为:
3.1.1.2.1 历史的视角
鸦片战争是人类文明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其中以大英帝国为首,美英俄等国步其后尘,大肆向中国倾销鸦片;袁世凯时期与民国政府期间,军阀混战,西南军阀更以贩运烟土作为军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期间虽各政府一些有识之士都主张禁毒,但都只能扼腕长叹,以失败而告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针对这一痼疾,开展声势浩大的禁烟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基本肃清了毒祸,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在沿边境民族地区,由于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有部分染上毒瘾的烟民错过了接受改造的机会,几十年来一直断断续续吸毒,成为烟民中的“钉子”和堡垒。有专家分析,这一特殊的吸毒群体,不仅为数可观,一般占当地吸毒人数的10%—20%左右,而且多为有一定声望和影响的长者,其吸毒活动在群众中有不可低估的示范效应和极坏的影响,成为沿边地带一大极为特殊的历史遗留问题。
另外一个历史事实也不可忽视,原据守滇南的国民党的李弥第八军,面对解放军凌厉的攻势,兵败如山倒,兵团主力数万人被歼于元江河谷东岸,但下属的七零九团逃离国土,直窜“金三角”,后历经沧桑,奠定了毒品“金三角”的基本格局,成为后来毒品在中国泛滥的一个祸根。
3.1.1.2.2 地理环境的视角
毗邻云南境外一侧的“金三角”,是世界有名的毒品生产地之一。在云南西南部境外一带,长期以来对方实际实行的是“以毒养军,以军护毒”的政策。目前,云南境外的“金三角”一带年产鸦片2500至3000吨,这些鸦片及加工品销往哪里去呢?其中一部分是通过海上通道贩往世界各地,而相当一部分最便捷的途径是由贩毒分子非法贩入云南,再贩往全国各地,或经云南再贩往海外。上述毒品的产销格局在短期内是不会改变的,因而毒品对我国的危害在短期内也就不会完全消除。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疆多民族杂居区,历来是我国内地通往中南半岛和印度次大陆的重要通道,历史上就曾是烟毒重灾区。早在鸦片战争前后,在英法殖民主义者的推动下,烟毒从印缅等周边邻国传入云南边境地区,并不断向内地蔓延扩散。给我国各族人民造成深重的苦难。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部署下,中共云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从云南的实际出发,按照不同民族和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地发动和依靠各族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禁烟禁毒运动”和各种社会改革,在较短的时间内,便使烟毒基本禁绝。
20世纪70年代末,在我国开始大力贯彻对外开放的方针,积极开展对外交流的同时,云南沿边境一线因毗邻臭名昭著的“金三角”毒源地等诸多因素,致使毒祸又率先在边境地区沉渣泛起,并逐渐向本省靠内地区和省外蔓延扩散,不仅严重危害各族人民身体健康、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经济建设,而且对云南全省乃至全国的毒品问题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关于云南境外的毒源,从目前已知的情况看,可以说在整个4000多千米的边境沿线外侧,基本上都是毒源地,区别仅在于种植面积的大小与精加工能力的有无。而最臭名昭著的又是号称世界三大毒窟之一的“金三角”。广义上的“金三角”,包括缅甸东北、老挝西北及泰国北部面积约20万平方千米的广大地区,其北缘地带沿中缅、中老边界抵达我国保山、德宏、临沧、思茅、西双版纳5州市境外。
“金三角”地区的毒品种植面积和产量,20世纪90年代初最盛时曾经达到种植面积10万公顷,年产鸦片3000吨、海洛因近200吨,后随着包括我国在内的严厉查缉堵截和替代种植的积极推进,到2005年《联合国禁毒报告》显示罂粟种植面积大约近3万公顷(有40多万亩),较之2004年同比下降26%。2006年经云南省公安禁毒部门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等手段测量,种植罂粟的面积约1.4万公顷(20多万亩),从而降至100多年来的最低点。
然而,尽管“金三角”地区以鸦片、海洛因为代表的传统毒品近年来已明显减少,但取而代之的新型合成毒品却在急剧上升,因而仍是对我国危害最大的境外毒源地,毒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其中尤为突出的是毒品种类增多,新型合成毒品异军突起,与传统毒品形成并驾齐驱的态势,影响恶劣,危害严重。
首先,边境沿线各民族边民吸毒活动加剧。在云南沿边地带,包括汉族在内的大部分世居民族都是跨境而居。自古以来,境内外边民不仅鸡犬相闻、田畴相连、比邻而居,而且多同源共祖、言语相通、密切往来。由于久居毒品原产地,境外边民吸毒现象极为普遍。受此影响,在频繁的交往中,我方边民中不少人也染上毒瘾,然后再通过亲朋、邻里等关系传播扩散,并进而向靠内地区蔓延。境内吸毒人员的大量滋生及其对毒品的特殊依赖,又反过来刺激境外毒品源源不断地渗入,由此形成恶性循环,致使云南沿边地带成为毒祸的重灾区。
其次,因外出打工被引诱而吸食上瘾。如沧源、耿马、孟连、陇川、腾冲、勐海等县的少数民族吸毒者,大部分都是曾经由农村出境打工的青壮年。在外期间,由于环境改变、生活节奏加快产生的各种压力,加之有一定的固定现金收入,外出务工者往往因此成为贩毒分子的目标。据课题组2007年2月到怒江州福贡县实地调研时得知,该县现有的36名本地籍吸毒人中,全部都是外出打工者或有过打工经历的人。
再次,因精神空虚而吸食毒品。一部分物质生活比较富足的人,为了寻找新鲜感、新刺激而误入歧途。如瑞丽市的吸毒者,不少都是改革开放后的致富户。其中有的是自己“挣过大钱”,有的父母做生意,因“赶时髦”染上了毒瘾;也有的因为交往的朋友中有人吸毒,为了保证毒资来源,千方百计将其拉下水。
最后,零星贩毒和以贩养吸。据公安部门统计,在云南境内查获的大宗毒品交易中,香港、广东、广西、湖南、河北、四川、贵州等地的境外贩毒集团占70%,云南省内人员参与大宗贩毒的案件仅占30%,而少数民族参与贩毒的约占10%。但边疆民族地区吸毒贩毒人员中,零星贩毒、以贩养吸的现象非常突出,使毒品在民间广为扩散,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往往成为受害者。
此外,人口素质的普遍低下,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个别地区基层党政组织软弱涣散,由人、财、物大流动所造成的客观环境,以及伴随着内外交流分别从境外与内地传播而来的种种腐朽意识和丑恶现象助长等等,也都是吸毒问题的诱发原因。
3.1.1.2.3 生理学、心理学的视角
鸦片、海洛因等具有极强的上瘾性,医学上将其称为药物依赖。以海洛因为例,其进入人体后,首先对中枢神经起作用,产生即刻的快感。其导致的感觉是奇妙无比的,能持续几分钟之久,使吸食者全身温暖、感到平静,飘飘然如同做梦一般(根据戒毒人员口述整理)。据专家分析,海洛因极易上瘾,有临床实验表明,第一次吸食海洛因,有少许快感,还常伴有头痛等不适反应;第二次吸食时,只需0.01克便会产生明显快感;而第三次吸食,则要0.02克才能使吸食者满意,并形成瘾癖。因此有专家认为,只要吸毒者克服了最初对海洛因进入身体时产生的恶心感觉,毒瘾便开始染上了。
据生物学研究,人类的脑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荷尔蒙,又称内源性啡肽,或脑内吗啡,当其受到某种外源性物质如药物刺激时,能产生一种强烈的情绪反应,该反应又会强化摄取刺激的行为,药物依赖性是以这种生物反应为基础的。
成瘾后能否戒断?许多专家认为:生理戒断比较容易,心理戒断则很难。对于吸毒成瘾者,只要使其脱离毒源,精心照护,再辅以药物治疗,在很短的时间内(一般为7—15天),就能从生理上脱瘾。毒瘾难以戒除,究其原因就是心理上的依赖性难以解除;吸毒产生的欣快感、从前环境的诱惑及自身意志的薄弱,就很容易使戒毒者走上复吸的道路。据专家对昆明市114例吸毒者的调查统计,70%的吸毒者曾戒过毒,复吸率高达98%以上,如果是四号海洛因的成瘾者,复吸率甚至会达到100%。一个吸毒成瘾者在戒断以后,哪怕是10年、20年,都不能说已经完全戒断不存在复吸的可能性了,社会必须时时刻刻将其置于一定的环境之中进行有效的监控与帮教。
3.1.1.2.4 经济学的视角
任何一种商品,如果没有人消费就不存在市场需求,人们也就不会生产和贩运它。毒品也一样,如果没有人吸毒,生产者和贩运者就无利可图,世界上也就不存在毒品生产。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一些人对毒品陷入了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渴望和需求之深渊,从而导致全世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毒品消费市场。国外姑且不论,在中国,自鸦片战争以后,英国殖民主义者用毒品鸦片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一部分中国人染上了吸食鸦片的恶习,渐渐地,在中国这块净土上,种植和吸食鸦片合法化,鸦片像恶魔一样侵蚀毒害中国民众的肌体和灵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政府以极大的魄力在短时间内就在中华大地上,荡涤了历史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
但吸毒现象在一些边疆偏僻地区并没有绝迹。改革开放后,国门打开,边境地区与邻国的边境贸易活跃起来,有的人富有起来,但精神贫困空虚,寻求不正当的刺激,老一代烟民复吸毒品,一部分年轻人赶好奇图新鲜,或被境外毒贩引诱而误入陷阱。渐渐地,在云南和内地城乡,特别是城镇,有一部分人染上了吸毒恶习。据公安部的不完全统计,1995年我国有吸毒者52万人,有吸毒问题的县市已占全国县市总数的70%;目前吸毒人数还在不断增加,例如,1996年北京市查获的吸毒人数是1992年的24倍;吸毒者年龄越来越年轻化,现有吸毒者中年轻人占70%以上。中国境内超百万人的吸毒市场与毒品走私贩运形成了一种相互刺激的恶性循环。
3.1.1.2.5 社会学的视角
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国家政策全方位的调整变化、观念的改变,导致社会的整合功能、维持模式发生改变。按照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结构功能主义观点、社会系统是由适应(Adaptation)、目标(Goal Attainment)、整合(Integration)与维持(Latency Pattern Maintenance)四个子系统组成,各子系统互相依赖,每个子系统通过相互之间的边界进行交换。帕森斯认为每个子系统产生的力量都以一种“看不见”的方式发挥作用,这种看不见的东西就称为“媒介”。四个子系统的媒介对应如下:适应——金钱,目标——努力,整合——规范、影响,维持——价值观。因为四个子系统之间是相互交换的,所以它们在媒介方面也是交换的、互动的。
我国现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在市场经济下,人们更注重自我,强调个人利益与个人价值,与计划经济条件下集体公共利益至高无上有很大区别(整合系统发生变化)。这种个人主义与金钱至上相结合(适应系统发生变化),就会使人们产生对以往社会规范的漠视,为聚敛财富可以不择手段。市场经济又使竞争更为普遍化、更加激烈。由于上述价值观的变化和社会规范的不良运作,不当竞争大量存在,而不当竞争所带来的是对规划、规则的蔑视,是行为的放纵,而且带来多方面的人际冲突、压力、威胁、敌意和挫折感(维持系统发生变化)。市场经济也是人口流动规模化成为现实,使政府对人们的控制难度增大,也就是说政府的权力相对减弱(权力系统发生变化)。这一系列变化,对毒品犯罪的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不择手段,为摄取高额利润铤而走险,种毒、贩毒。
二是流动人口影响了政府管理的难度,客观方面也为贩毒分子的不断转移贩卖提供了条件。
三是价值失范导致有些人内心的空虚、寂寞、烦恼,产生畸形人生观,诱发吸毒。
四是道德、宗教、家庭对社会的约束作用减弱,越轨亚文化群体的聚合作用增大,容易成为吸毒、贩毒的温床。
五是社会变化节奏加快,竞争更激励,很多人都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因而逃避社会,以吸毒寻求解脱。
当然,随着转型时期的逐渐结束,社会的整合和维持功能不断增强,新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得以确立,对毒品的有效控制将会得到加强。
3.1.1.3 吸毒活动的特点
其一,毒品经济规模巨大。据研究,涉及毒品消费量估算的要素主要有三:毒品价格、毒品使用者人数、人均最低维持消费量。其中,就毒品的价格而言,云南边境地区毒品的市场价格可分为批发价和零售价。批发价视毒品消费地与来源地的距离呈数倍、数十倍的幅度增长。毒品的价格各地差异较大,在边境一线地区目前每千克四号海洛因的价格一般为1.7万—2.5万元,二线地区为3万—3.5万元。而各地毒品零售价格不仅受批零差价的影响,还受到市场供求状况、毒品本身纯度的影响,因此各地零售价格差距很大。而就毒品消费群体而言,截至2009年年底,云南在册吸毒人数达142585人,现有吸毒人员50776人,再加上隐性吸毒群体则可达10万人左右,由此构成了一个不容小视的庞大消费市场。再就是吸毒者每人每天最低毒品消费量,国际上一般认为以四号海洛因为标准,每人每天最低消费量应为1—5克,而我国较一般的标准是每天平均0.3克。
综合以上因素,以2009年公布的数据云南目前实有在吸人员50776人,吸食海洛因者占吸毒人员总数的占85.8%,以每人每天吸食0.3克计,每年全省直接消费海洛因可达4.71吨。然后以每克海洛因零售300元、每千克30万元、每吨3亿元人民币计算,合计可值人民币近14.13亿元。如果加上隐性海洛因吸食者和鸦片、新型合成毒品等其他吸食者,则每年云南全省毒品消费量至少价值人民币20亿—30亿元。大约相当于年度全省GDP(2009年云南省GDP为6168亿元)的0.32%—0.49%,更不用说为了治理毒品问题还需要另外付出的巨大投入。
其二,边境沿线吸毒问题较为突出。按2009年的统计数据,在中缅边境沿线18个县市内,共有在吸人员20368名,约占云南全省在吸人员总数50776名的40.11%和中缅边境6州市在吸人员24203名的84.15%。其中,仅以在吸人员计,德宏州陇川、盈江两县超过4000人,芒市、瑞丽两市和普洱市澜沧县超过2000人,保山市腾冲县1825人,合计16619人,约占中缅边境沿线18县市在吸人员总数20368名的81.59%(见表3-2)。
表3-2 中缅边境沿线地区吸毒人数一览表(2009年)
续表
资料来源:据云南省禁毒局《2009年第4季度全省吸毒人数分县情况表》整理。
其三,少数民族深受其害,其中又以边境沿线地区的傣族、景颇族、阿昌族等少数民族受害最深。如位于中缅边界中段的德宏州陇川县,截至2006年12月,全县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11491人,占全县人口的6.5%和全省在册吸毒人数8.5万人的13.46%,因吸毒死亡2126人,外出或下落不明者138人。现有吸毒人员6700人,其中景颇族3378人,占50.4%;汉族1674人,占24.9%;傣族999人,占14.9%;阿昌族445人,占6.6%;傈僳族151人,占2.2%;德昂族11人,占0.2%;其他民族42人,占0.6%。县内赛号乡10多个自然村曾连续几年出现人口负增长,其中一个村58户241人中有51人吸毒,吸毒死亡23人,艾滋病感染者21人,留下孤儿21人。
其四,吸毒人员年龄跨度大,分布区域相对集中。据统计,在现阶段的吸毒人员中,青壮年居多且日趋低龄化。吸毒人员的年龄,最小的仅8岁,最大的已99岁,相差达90余岁,但整体上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纺锤形结构。17—36岁的吸毒者占吸毒者总数的50%以上,有的地方则达70%以上。如2006年,在陇川县的在吸人员里,17岁以下的为122人,占2%;18—25岁的为1614人,占24%;26—35岁的为2136人,占32%;36—60岁的为2387人,占36%;60岁以上的为441人,占6%。由此可知,17—36岁(不含36岁)的吸毒人员为3750人,占56%;17—60岁的吸毒人员为6578人,所占比例为98.2%。
此外,在边境一线口岸、城镇周边地区、交通沿线贩毒活动比较猖獗的地区,吸毒人员也较为集中。如澜沧县主要分布在东朗乡、勐朗乡、竹塘乡和县城周边地区,沧源县主要分布在县城勐董镇、永和乡。
其五,毒品种类日趋多样化。20世纪80年代以前,云南边境沿线地区的毒品主要是鸦片。以后随着境外“金三角”毒源地毒品“白色化”进程的推进,海洛因开始大量流行。近年来又出现冰毒、摇头丸等新型合成毒品。但时至今日,毒品种类区域差别依然存在,如中越、中老边界沿线农村的吸毒者以吸食鸦片为主,而中缅边界中下段临沧、德宏的吸毒者以吸食海洛因为主,保山腾冲吸食“卡苦”(又称朵把烟,是以鸦片为原料,辅以芭蕉叶丝、车前草茎等助燃物掺拌煎熬而成的毒品,状如刀烟,其毒性与鸦片同)较为普遍。
3.1.2 毒品犯罪的现状、诱因与特点
3.1.2.1 毒品犯罪的现状
2009年云南全省共查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14229起,缴获毒品7.84吨,其中,海洛因3.28吨、冰毒3.19吨、鸦片1.11吨;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16291名,同比分别上升8.1%、20%、8.4%。与《2010年中国禁毒报告》公布的相关数据相比较,云南查破毒品案件数占全国查破毒品案件数7.7万起的18.48%,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数占全国9.1万名的17.90%,全省缴获的海洛因、鸦片、冰毒分别占全国总数的56.3%、85.9%、48.2%(见图3-1、3-2、3-3、3-4)。由此可见云南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程度及其在云南全省以至全国范围内打击毒品犯罪斗争中的突出地位。
图3-1 2008—2009年云南省查破毒品违法案件
图3-2 2008—2009年云南省缴获毒品数据
图3-3 2008—2009年云南省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据
图3-4 2009年云南省抓获毒品数占全国总数比例
在查破毒品违法案件方面,共查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14229起,全省16地州市均有涉及,其中破获案件数上千的为德宏、保山、昆明、临沧、普洱、昆明铁路公安局,破获的案件分别为3793起、2264起、2139起、1169起、1033起、1067起,占全省破获案件总数的26.66%、15.91%、15.03%、8.22%、7.26%、7.50%(见表3-3)。从表中还可以看出,云南毒品问题较为严重的地区仍为与缅甸北部、缅甸东北部搭界沿线的各州市及云南省会城市昆明,其中德宏、保山、临沧为云南西线传统重灾区,普洱为云南南线毒品侵袭日益严重的地区,而昆明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与便利的条件,成为云南最大的毒品集散地。上述五州市累计毒品案件数为10398起,占全省的73.08%。因此,对上述毒品重灾区的治理仍是云南今后禁毒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
表3-3 2009年云南全省查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一览表
在查破毒品刑事案件方面呈现如下趋势。
一是案件数上升。2009年全省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476起,同比上升3.8%,其中破获海洛因案4517起、冰毒案3287起、鸦片案267起、吗啡案70起、咖啡因案8起、氯胺酮案7起、大麻案2起、摇头丸案1起、其他毒品案317起;同比海洛因案下降2.8%,冰毒案上升19.6%,鸦片案下降1.1%,吗啡案增加1.3倍。破获千克至万克毒品案件1227起、万克以上毒品案件137起,同比分别上升7.9%和59.3%。
二是缴获毒品数上升。2009年全省共缴获毒品7828.4千克,同比上升19.9%,其中缴获海洛因3280.5千克、冰毒3187.9千克、鸦片1114.6千克、吗啡79.4千克、咖啡因163.1千克、大麻1.5千克、氯胺酮1.4千克、摇头丸0.01千克;同比海洛因上升10.6%、冰毒上升41.7%、鸦片下降9%、吗啡上升60.4%。千克至万克案件缴获毒品3185千克、万克以上案件缴获毒品2912.1千克,同比分别上升7.6%和46%。
三是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数上升。全省共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0409名,同比上升2.9%,其中抓获本省籍犯罪嫌疑人4312名,占抓获总数的41.4%,同比上升0.5%;抓获外省籍犯罪嫌疑人5030名,占抓获总数的48.3%,同比下降0.7%;抓获外国籍犯罪嫌疑人1028名,占抓获总数的9.9%,同比上升42.2%;抓获其他不明籍贯犯罪嫌疑人39名,占抓获总数的0.4%,同比上升77.3%。
四是查破手段与方法多样化。2009年全省通过公开查缉破获毒品案件5905起,占全省破案总数的69.7%,同比上升7.5%。缴获毒品3562.7千克,占全省缴毒总数的45.5%,同比上升22.9%,其中缴获海洛因1693.1千克、冰毒1434.6千克、鸦片381.4千克、吗啡38.2千克,同比分别上升22.5%、21.7%、27.7%和280%。全省通过专案侦查破获毒品案件1715起,占全省破案总数的20.2%,同比上升103.4%。缴获毒品3527.7千克,占全省缴毒总数的45.1%,同比上升54.1%,其中缴获海洛因1254.8千克、冰毒1480.6千克、鸦片605.9千克、吗啡35.8千克,同比分别上升41.2%、上升162.8%、下降24%、上升11.2%。全省通过其他方法破获毒品案件856起,占全省破案总数的10.1%,同比下降53.1%。缴获毒品738千克,占全省缴毒总数的9.4%,同比下降45%,其中缴获海洛因332.5千克、冰毒272.7千克、鸦片127.3千克、吗啡5.4千克,同比分别下降52.2%、46.4%、1.2%、27%。
五是各警种参与破获贩毒案件。2009年全省公安禁毒部门破获毒品案件3805起,占全省破案总数的44.9%,同比上升3%。缴获毒品4855.3千克,占全省缴毒总数的62%,同比上升30.4%,其中缴获海洛因1947.1千克、冰毒2081.7千克、鸦片602.5千克、吗啡59.4千克,同比分别上升11.9%、上升64.6%、下降9.2%、上升34.4%。全省公安边防部门破获毒品案件1684起,占全省破案总数的19.9%,同比下降0.4%。缴获毒品1601.1千克,占全省缴毒总数的20.5%,同比下降1.5%,其中缴获海洛因725.3千克、冰毒505.2千克、鸦片356.4千克、吗啡14.1千克,同比分别上升6.7%、下降7.8%、下降4.4%和上升4.9倍。全省公安其他机关及有关部门破获毒品案件2987起,占全省破案总数的35.2%,同比上升7.5%。缴获毒品1372千克,占全省缴毒总数的17.5%,同比上升16.5%,其中缴获海洛因608.5千克、冰毒600.6千克、鸦片155.7千克、吗啡5.9千克,同比分别上升11%、上升37%、下降17.3%、上升103.4%。
在查破万克以上毒品案件方面呈现如下趋势。
一是查破案件数总体呈上升趋势。云南省查破万克以上毒品犯罪案件137起,同比上升59.3%;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415名,同比上升41.6%;缴获各类毒品2917.3609千克,占全省缴获毒品总数的37.2%,同比上升45.8%。其中查破海洛因案件数略有减少,冰毒案件数和鸦片案件数大幅上升。海洛因30起,同比减少3.2%;冰毒61起,同比上升117.9%;鸦片44起,同比上升76%。缴获鸦片数量减少,海洛因数量有所上升,冰毒数量增幅较大。鸦片686.398千克,同比下降13.8%;海洛因707.6727千克,同比上升17.2%;冰毒1376.6512千克,同比上升138.9%。抓获境内外毒品犯罪嫌疑人数呈上升趋势。内地省区市毒品犯罪嫌疑人208名,同比上升31.6%;省内毒品犯罪嫌疑人155名,同比上升39.6%;外国籍毒品犯罪嫌疑人52名,同比上升108%。同时,查破吗啡、咖啡因案件各1起,缴获吗啡96.639千克、咖啡因50千克。由上可见,2009年云南查破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和缴获毒品数都有明显回升趋势。
二是查获毒品大部分来自缅北“民地武”辖区及缅政府控制区。云南省查破从缅北小勐拉、邦康、果敢、克钦等“民地武”辖区流入的万克以上毒品案件100起,缴获毒品2153.9759千克,占查破万克案件和缴获毒品总数的72.9%和73.8%,同比上升66.7%和63.7%;查破从缅政府控制区木姐、勐古地区流入的万克以上毒品案件25起,缴获毒品359.198千克,占查破万克案件和缴获毒品总数的18.2%和12.3%,同比上升56.3%和下降9%。
三是缅北果敢和克钦毒品流入减少,小勐拉和邦康毒品流入成倍增加。经查明,全省查破来自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果敢的案件15起,缴获毒品341.8886千克,同比持平和下降5.2%,查获案件排序由2008年第2名降至2009年第5名,缴获毒品排序由2008年第2名降至2009年第4名;来自缅甸克钦邦辖区23起,缴获毒品385.701千克,同比上升35.3%和下降13%,查获案件和缴获毒品排序由2008年第1名降至2009年第3名;来自缅甸掸邦第四特区小勐拉36起,缴获毒品962.6426千克,同比上升140%和216%,查获案件排序由2008年第2名升至2009年第1名,缴获毒品排序由2008年第3名升至2009年第1名;缅甸掸邦第二特区邦康26起,缴获毒品463.7437千克,同比上升100%和124.2%,查获案件排序由2008年第3名升至2009年第2名,缴获毒品排序由2008年第5名升至2009年第2名。此外,缅政府控制区流入的毒品有所增加,全省查破来自缅政府控制区木姐地区20起,缴获毒品277.504千克,同比上升66.7%和17.2%;来自缅政府控制区勐古地区5起,缴获毒品81.694千克,同比上升25%和58%。
四是滇西、滇南仍是贩毒活动最为集中和活跃的地区,且以滇南地区尤为突出。首先从入境地看,经西线流入64起,占查破万克案件总数的46.7%,同比上升28%,其中,瑞丽23起,盈江15起,镇康12起,潞西、腾冲、耿马各3起,泸水2起,陇川、龙陵、沧源各1起;经南线流入60起,占查破万克案件总数的43.8%,同比上升122.2%,其中,勐海34起,孟连22起,澜沧2起,景洪、江城各1起。其次从破案地看,在西线查破66起,占查破万克案件总数的48.2%,同比上升34.7%,其中,瑞丽17起,盈江15起,镇康9起,腾冲6起,龙陵4起,潞西3起,隆阳、大理、楚雄、泸水各2起,耿马、永德、沧源、祥云各1起;在南线查破57起,占查破万克案件总数的41.6%,同比上升111.1%,其中,景洪18起,勐海8起,澜沧7起,孟连5起,墨江4起,宁洱3起,思茅、元江、新平各2起,江城、绿春、景谷、镇沅、富宁、红塔各1起。
五是海洛因流入大多来自缅北邦康、木姐和果敢,新型合成毒品流入大部分源于缅北小勐拉和邦康。经查明,来自邦康、木姐和果敢的海洛因案件23起,缴获海洛因381.1838千克,占同类总数的76.7%和53.9%,主要经孟连、瑞丽和镇康流入。其中,邦康10起,缴获海洛因181.9532千克,同比上升66.7%和100.8%;木姐9起,缴获海洛因130.06千克;果敢4起,缴获海洛因69.1706千克。来自小勐拉、邦康的冰毒案件49起,缴获海洛因1178.517千克,占同类总数的80.3%和85.6%,主要经勐海和孟连流入。其中,小勐拉33起,缴获海洛因897.4265千克,同比上升135.7%和213.2%;邦康16起,缴获海洛因281.0905千克,同比上升166.7%和90.6%。
六是流入的鸦片绝大部分来自滇西境外。2009年云南省查破万克以上鸦片案件及缴获鸦片中,有93.2%的案件和94.4%的鸦片来自德宏(其中,来自德宏境外33起,缴获鸦片532.564千克)、保山、临沧和怒江境外;其中,来自缅北克钦邦辖区23起,缴获鸦片385.504千克;来自缅政府控制区木姐11起,缴获鸦片147.444千克;来自缅政府控制区勐古4起,缴获鸦片64.02千克;来自缅北果敢3起,缴获鸦片51.089千克,主要经盈江、瑞丽、腾冲、镇康和潞西流入,然后流向盈江、瑞丽、龙陵和潞西等地。抓获从事鸦片贩运的犯罪嫌疑人多为被他人雇用的境内外边境地区人员,少数为内地人员,且藏毒、贩运和交接的贩毒手法较为简单。
七是入境毒品部分在边境地区中转,毒品内流数量不减,辐射面不断扩大。2009年,云南省查破万克以上案件及缴获毒品,经省内中转57起,同比上升72.2%,其中,盈江15起,昆明13起,景洪、瑞丽、龙陵各4起,镇康3起,潞西、孟连各2起,腾冲、保山、泸水、耿马、大理、楚雄、勐海、澜沧、景谷各1起。流向内地55起,同比上升27.9%,其中,湖北22起,四川10起,重庆8起,广东4起,湖南、浙江、宁夏各2起,贵州、广西、甘肃、海南、上海各1起,较上年增加3个省区市。其中湖北、四川和重庆查破的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69.2%、66.7%和60%。
八是武装贩运大批量毒品的案件急剧减少。全省查破万克以上武装贩毒案件6起,缴获毒品86.941千克,同比下降33.3%和76.9%,缴获各种枪支6支、子弹49发、手榴弹1枚,同比分别下降40%、81.9%和83.3%。
3.1.2.2 毒品犯罪的诱发原因
云南边境民族地区毒品犯罪活动的诱发原因,广泛涉及历史、现实、经济、文化等极为复杂且相互交织的诸多因素,而尤其与所处特定地理环境密切相关。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是境外毒源的侵袭污染。如上所举,在云南毗邻的境外地区尤其是中缅边界中下段边境沿线外侧“金三角”毒源地,毒品的年产量达数百、数千吨之巨,故尽管境外吸毒活动普遍消耗量大,但绝大部分的毒品仍需向外寻找销路。据有关资料介绍,以往境外毒品的走私外销,主要是取道缅、泰两国南部流往海外。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在国际社会的敦促与支持下,缅、泰等国加强了缉查堵截,传统的贩毒通道部分受阻,加之境外民族地方武装山头林立、壁垒重重,于是紧靠中缅边界沿线外侧的大小毒品集团,便相继把目光转向我国,开辟所谓的“中国市场”并打通借道我国向海外走私毒品的“中国通道”。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境外毒品集团在拼命扩大罂粟种植面积并加快毒品“白色化”进程的同时,大肆对我国境内进行有预谋、有组织的毒品渗透。随着祸水的内流,吸毒活动有如瘟疫般地在境内蔓延开来,特别是在中缅边界中下段交通沿线、口岸、城镇等毒品过境之地,更是蔓延成灾。而境内吸毒人员的大量滋生及其对毒品的特殊依赖,又反过来刺激境外毒品源源不断地渗入,由此形成恶性循环,致使云南成为毒雾弥漫的重灾区。
另一方面是高额利润的驱动诱惑。高额利润的驱动诱惑和经济因素的内在作用,是造成云南边境沿线地区毒品问题的又一重要原因。首先,种植和收获都不需要什么复杂技术,把收获的鸦片再加工成海洛因等,所需设备和技术也很简单,生产成本很低,但利润却非常高。例如,种植一亩罂粟一般可收获鸦片7千克左右,经加工可提炼海洛因5千克左右,按云南境外价每克海洛因8元人民币计算,从种到收仅需要5个月时间,每亩产值就是4万元(其中生产成本不足5000元)。至于毒品的精加工,据悉,每提炼1克高纯度的四号海洛因,约需10克左右的优质鸦片(即10∶1的提纯率),则原料成本仅为4到5元,再加上加工成本至多六七元,但出厂价却高达20元左右,利润亦可达到200%以上。
而在毒品的走私、贩运和销售等流通环节上,各类毒贩更是无不以牟取高额暴利为其原动力。据调查,在云南边境沿线地区,尽管境外烟毒的价格各地不一且波动较大,但一经走私入境,几乎都要暴涨50%—100%,若再辗转流往内地还可成倍上升。正是这种骇人听闻的高额暴利,驱动着一群群境内外亡命之徒铤而走险。当走私贩将海洛因偷运进入云南西南边境的章凤、瑞丽、畹町、孟定等口岸后,每克价格就是40元;贩运到昆明价格就升到100元左右;而再贩运到成都、兰州、北京等地卖给吸毒者时,每克价就高达500元左右。我们算一笔账,情况就更清楚了,比如说一个毒贩从云南边境以每克40元的价格买1千克海洛因,用各种办法偷运到成都,又以每克500元的价卖给吸毒者,这样他只需投入不到5万元却可以至少获纯利45万元,利润率是900%。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引用了当时英国评论家托·约·登宁的一段话:“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毒枭们进行毒品生产和走私贩运的现实,再次证明了马克思和托·约·登宁上述论断的无比正确性。
目前全世界每年的毒品交易额在8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世界贸易总额的13%。正是这种比黄金价格还高几倍的商品所能获得的巨额利润,驱使生产者不轻易放弃毒品生产,而混迹于流动人口中的毒贩们,为了追逐巨额利润,则完全丧失理智,践踏人间一切法律,不顾杀头绞首的风险,丧心病狂地走私贩运毒品,而且批量越来越大,战线越来越宽,走私贩运手段更加狡猾,国际上的一切贩毒手段在国内都被用上。
3.1.2.3 毒品犯罪的特点
据有关资料和实地调查,云南毒品犯罪具有下列较显著的特点。
其一,内外结合,形成持久猛烈的扩散内驱力。其具体表现,一方面是境外的渗透压力大。最迟从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以往从“金三角”地区运往泰国后再走私到欧美和世界各地的毒品便多由我国转口。云南边境地区因与缅甸接壤,受境外的渗透压力更大。另一方面就是与毒品犯罪活动形成特殊的“以贩养吸”现象有关。据研究,一名吸毒者只有建成稳定的由其供货的5—6人的销售网络,利润才能够满足其自身的吸毒消费需求。因此,在吸毒人员中,“以贩养吸”是其基本的、主要的生存模式之一。
其二,贩毒分子和贩毒渠道国际化。据了解,在云南边境地区,大宗毒品走私出入国境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大多数是境外的泰、缅等国家和我国港、澳地区的国际贩毒集团或毒枭,这些人,往往本身就是黑社会或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的头目,有着广泛的国际联系。国际贩毒集团或毒枭在境外加工生产毒品,然后从云南边境沿线走私入境,转运至港澳地区再流入欧美等国际市场。
其三,南线毒品渗透压力增大。境外毒品对我国“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态势未变,但呈现西线渗透不减,南线渗透增多的特点。2009年,西双版纳、普洱、玉溪、红河、文山等南线州市缴获毒品2.93吨,比上年有较大幅度上升;昆明作为全省最大的毒品中转站,上升也很猛,缴获毒品1067千克,比上年多51.5%(见图3-5、3-6)。
图3-5 2008—2009年南线缴获毒品
图3-6 2008—2009年昆明市缴获毒品
其四,境内外毒贩相互勾结,人数众多,成分复杂,外来人员作案突出。活动在云南边境沿线地区的毒贩,按其来源可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本地毒贩。其中又多属边境沿线我方边民中的不法分子,其余为靠内地区城乡居民中的歹徒,以农民为主,文化程度大都为初中及以下,民族成分则几乎囊括了沿边各世居民族。
第二类是外地毒贩。其中以来自两广、川黔、湘鄂、江浙、甘陕、新疆等省区的犯罪分子居多;民族成分以汉族为主,间有部分省内外少数民族。2004年,云南共抓获外省籍毒贩5900多名,同比增加24.5%。2006年共抓获外省籍毒贩6776名,占抓获总数的52.4%,同比上升5.7%,涉及除西藏以外的各省、区、市,抓获人数首次超过本省毒品犯罪嫌疑人数。2009年,云南省抓获外省籍毒贩为5565名,较2008年上升1.3%。其中四川凉山、新疆籍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群体赴云南贩毒,湖北籍人员深入缅北地区组织贩毒等问题日益突出。如2005—2009年临沧市全市抓获的3217名外省区籍毒品犯罪嫌疑人中,四川籍人员共1038名,占抓获毒犯总数的12.1%和外省籍毒犯人数的32.3%;其次是湖北、贵州籍人员,分别占14.7%、12.9%;其余依次为湖南、重庆、河南、广西、新疆、广东、江西,分别占7.7%、6.0%、3.4%、3.3%、3.2%、2.6%、1.8%。另外,还包括港、澳、台毒贩,他们多属黑社会组织或国际贩毒集团的成员,其中香港人所占比重较大。
第三类是境外毒贩。主要为国境沿线外侧缅、老、越三国边民中的不法之徒特别是由我方流出境外滞留下的外流人员,境外毒品集团中的成员以及少量来自泰国、印度和欧美、亚太地区的外籍人员。近年来,外国籍人员入境贩毒人数明显增多,2004年云南全省共抓获外国籍毒品犯罪嫌疑人585名,比上年增加18%,涉及缅、老、越、韩及印度等10多个国家。2006年共抓获外国籍毒品犯罪嫌疑人692名,比2004年增加18.3%。2009年,云南省抓获外国籍毒品犯罪嫌疑人分别为1282名,较2008年上升47.7%;其中特殊人群贩毒尤其是缅甸籍特殊人群贩毒活动愈演愈烈,特殊贩毒人群中,缅甸籍人员占57.2%。以临沧为例,2005年抓获缅甸籍犯罪嫌疑人104人、2006年108人、2007年152人、2008年180人、2009年308人,合计为852人,呈逐年大幅上升的势头。2010年1—4月,又抓获119人,较2009年同比上升46.9%。其中尤以缅甸籍怀孕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最为突出,仅2010年一季度,临沧市就破获缅甸籍特殊人群贩毒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名,缴获毒品36.11千克,分别占案件总数的21.4%、抓获毒贩人数的22.5%、缴获毒品总数的20.9%,较2009年同比上升109%、32.6%和158%。
国内外毒贩大量聚集在云南边境地区,与境外贩毒势力相互勾结,人数众多,致使跨国跨省贩毒活动日趋严重。从云南省看,禁毒压力不减反增,新的挑战不断出现。
综述之,当前云南全省面临的毒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境外罂粟种植面积持续增长,毒品生产加工能力日益增强,合成毒品制贩活动加剧,传统毒品与合成毒品共存格局已经形成,全面渗透态势日益突出。从2005年开始,云南举全省之力,连续开展了三轮禁毒人民战争。特别是2011年以来的第三轮禁毒人民战争,5年全省共查破9.5万起毒品犯罪案件,抓获毒贩10.2万人,缴获毒品94.74吨,缴获欲走私出境的制毒物品3313吨,缴获海洛因、冰毒片剂分别占全国总数的80%、9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