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对滥用群体的分析

4.2.1 滥用群体的人口学相关指标分析

4.2.1.1 性别构成

根据对169份问卷进行的分析,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中男性为111人,占65.7%,女性为58人,占34.3%。且自2002年始,女性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所占比例总体上呈逐年增长趋势,但每隔一年又有一个较大的回落。从表4-6可知,2002年女性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比例为36%。2003年,女性比例达38.1%,2004年又下降到19%左右,2005年突然增加到48.6%。截至2006年3月,女性滥用者比例为20%,呈现出一种奇怪的螺旋式上升趋势。除了因为偶遇抽样可能存在着较大的误差外,其他原因有待进一步做调查分析研究,但从总体上看,女性滥用新型合成毒品现象值得注意,其原因后文将做具体阐述,在此不赘述。从滥用者总人数在交互类表处理中,因为缺失值原因,丢失了3个样本。上看,自1999年始,增幅十分明显,截至2005年(2006年因时间关系只调查到3月份,因而缺乏可比性),6年间平均发展速度与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发展速度是表明研究现象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内逐年平均发展的变化程度。平均增长速度是按照发展速度与增长速度的关系计算,即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分别为164%与64%。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的这种迅猛的递增势头,显示了治理和控制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表4-6 滥用者性别与初次滥用新型合成毒品的年份交互类表

4.2.1.2 年龄构成

在年龄构成方面,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的情况与吸食传统毒品的情况呈现出明显不同的趋势。首先从整体上来看,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年龄平均值为24.51±0.258,中位数为25岁,众数为25,最大年龄41岁,最小17岁,全距为24(见表4-7)。其中20岁以下者为27人,占全部调查样本的16%,21—25岁者为87人,占51%。26—30岁的为50人,占30%。31岁以上者5人,占3%(见图4-3)。可见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的年龄仍然主要分布在20—30岁之间,约占80%。而传统毒品滥用群体从年龄跨度上来看,最大的九十几岁,最小的不到10岁,两者相差80余岁,远远大于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的跨度。

表4-7 年龄基本情况一栏表

图4-3 云南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年龄分布

再从分布密度上来看,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比传统毒品更为集中,主体介于20—30岁之间,约占所获全部样本的80%左右。而就传统毒品而言,分布年龄更为宽泛。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表明,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的一直约占80%,25岁以下的约占65%,而初次吸毒的年龄已经降低到9岁。《公安研究》发表的一篇对北京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人员的研究文章说,研究者对近年来42131例强制戒毒者进行了跟踪调查,被调查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1岁。滥用毒品的年龄结构分析显示:小于18岁的有727例,占18.26%;19—35岁之间的有3299例,占78.31%。两者对比可知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的集中程度更高,且30岁以上的滥用者远没有传统毒品多;同样,小于20岁的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的比例为16%,也明显低于传统毒品18岁以下的比例为18.26%,但不能因此得出20岁以下滥用新型合成毒品者泛滥形势尚不严峻的结论。此次调查就发现,当前滥用新型合成毒品低龄化趋势十分明显,20岁以下滥用新型合成毒品者呈明显上升趋势(见表4-8)。

表4-8 20岁以下第一次服食新型合成毒品年份与年龄交互类表

由表4-8可知,20岁以下的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都是从2005年才开始吸食的,并由原来的0人已迅速上升为19人,诸多相关的研究也证明了新型合成毒品滥用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如香港中文大学刘德辉(Joseph T.F.Lau)教授通过实证研究在《香港青少年趋轨物质滥用问题研究报告》(ResearchReporton Cross-Boundary SubstanceAbuse Problem amongYouths in Hong Kong)中阐述:女性滥用PDC者比男性年轻。大约有36%的男性滥用PDC者介于18—20岁之间,而女性滥用PDC者则为61%,且有日趋增长的趋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禁毒处网站。

另外,滥用新型合成毒品的“25岁现象”特别突出。此次调查中,年龄一项填写为25岁的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有40人,约占全部样本的24%。这个数据说明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颇为集中,25岁的青年已成为当前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主流人群。

为此,特将年龄为25岁的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与初次服食时间进行交互分类,相关数据如表4-9所示。

表4-9 25岁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与第一次服用新型合成毒品年份交互分类

从表4-9可见,在已满25周岁的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中,有1人于2001年(约20岁)开始吸食,有3人于2002年(约21岁)开始吸食,9人于2003年(约22岁)开始吸食,9人于2004年(约23岁)开始吸食,15人于2005年(约24岁)开始吸食;3人于2006年截至2006年3月。(约25岁)开始吸食。因此,“25岁现象”主体中的主要部分还是22—25岁之间的青年。而这一年龄正好是大学毕业时的主体年龄段,两者有没有一定的关系呢?为此,笔者又将25岁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与文化程度组成交互表,数据如表4-10。

表4-10 25岁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文化程度

从表4-10可知,25岁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文化程度为大学毕业的竟有10人,占25%。也就是说,这些人大多是刚毕业后才开始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这又给禁毒领域亮了一盏新的红灯:警惕大学毕业生成为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与社会不稳定因素,毒品预防教育特别是新型合成毒品预防教育亟须进入大学校园。

4.2.1.3 出生地、户口及生活地等指标

从户口上看(见表4-11),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多为非农业户口,为127人,占75.1%,为调查样本的3/4。农业户口为42人,占24.9%。从家庭居住地来看(见表4-12),住在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城市者为107人,占63.3%;小镇为17人,占10.1%。两者合计即住在城镇的为124人,累计百分比73.4%。而住在农村及城郊结合部的分别为32人和13人,两项累计也只有26.6%,可见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多为住在城镇的非农业人口。这与传统毒品滥用者有显著不同,据以往的相关研究,在云南吸食传统毒品者约有80%以上为农业人口。

表4-11 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户口

表4-12 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家庭居住地

4.2.2 滥用群体的经济学相关指标分析

4.2.2.1 个人职业

本次调查中对个人职业、父母职业、个人收入、家庭收入都采用开放式的问题,以弥补主观分类的不足。调查完毕后,再统一编码与分类,进行数据录入。

从个人职业上看(见表4-13),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服食新型毒品前的主要职业按比例从高到低为无业、公司职员、个体户、运输司机,分别为105人、31人、10人、9人,所占有效百分比为62.5%、18.5%、6%与5.4%。与传统毒品吸食者相比较,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职业分布更为广泛,从一般的个体户到公司职员乃至大学教师都有涉及。

表4-13 服食新型合成毒品前职业

4.2.2.2 个人收入

为更好地反映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的经济状况,以进一步确定此指标与新型合成毒品的相关关系,我们将其具体转化为“个人年收入”“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均收入”等几个二级指标。

从个人收入看(见表4-14),因为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仍以无业为主,所以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稳定的收入,毒品消费的来源主要为家人、朋友与亲戚,但个人年收入与家庭年平均收入在20000—50000元之间的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呈明显上升趋势,而按照2005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因为调查对象多为2006年3月前服食新型合成毒品,为了更好地进行对比,没有采取2006年的最新数字),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为272.2元,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月可支配收入为854.9元。将其转化为农村居民家庭、城镇居民年平均收入则分别为3266元、10258元。由此可知,相当一部分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收入较高,且呈明显攀升趋势,而这正是有关研究者所说的“新型合成毒品已渗入白领精英阶层并逐步蔓延开来”。

表4-14 滥用新型合成毒品者经济状况相关指标(单位:元)

4.2.2.3 父母职业

从表4-15可知,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父母职业以个体户、工人、农民、公务员、商人为主,教师、退休工人与军人也占有一定比例。其具体百分比分布从父亲的职业上看,已分散为9个职业(因为设计时为避免主观性,没有人为地对父亲职业进行分类,而是由调查对象依据自身理解进行填写,然后进行集中、概括、编码,确定为10个职业),其具体分布为:个体户45人,占26.63%;工人42人,占24.85%;农民29人,占17.16%;公务员18人,占10.65%;商人12人,占7.10%;其他包括:教师9人、军人6人、退休5人、医生3人。母亲职业分布较之父亲差别不是很大。因此,从目前形势上讲,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已由社会的工农家庭向精英家庭扩散,继而扩散至一般家庭;而从发展趋势看,今后的新型合成毒品的滥用随着空间与时间的蔓延,滥用者父母亲的职业分布上将更为广泛,在公务员、高校教师等职业方面,所占比例还将不断攀升。

表4-15 父母亲职业

4.2.3 滥用群体的社会学相关指标分析

4.2.3.1 民族成分

从民族成分上看(见表4-16),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中汉族为124人,占73.4%;其他少数民族45人,占26.6%。在45位少数民族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中,各民族分布示意图(图4-4)如下:

表4-16 滥用群体的民族成分

图4-4 45位少数民族滥用新型合成毒品者分布

4.2.3.2 婚姻状况

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中未婚为141人,占83.4%;已婚或离异的为28人,占16.6%(见表4-17)。从上述百分比可以看出: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中离异有子女与离异无子女的比例为1∶3;而已婚有子女与已婚无子女的比例为7∶17。至于子女在降低新型合成毒品滥用概率方面能否起到一定的相关作用,有待进一步研究,毕竟两项指标中的影响因素太多。

表4-17 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婚姻状况

4.2.3.3 个人文化程度

在个人文化程度方面(见表4-18),被调查对象中小学及以下2人,有效百分比为1.18%;初中59人,有效百分比为34.91%;高中与中专77人,有效百分比为45.56%;大专28人,有效百分比为16.57%;大学本科及以上3人,占1.78%。可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累计百分比为64%,与传统毒品滥用人群中,中低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形成巨大反差。

表4-18 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个人文化程度

4.2.3.4 父母文化程度

从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父母亲的文化程度来看(见表4-19、4-20),高中及中专学历的最多,分别为59人、69人,所占百分比分别为35%、41%。父亲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为24%,远远高于母亲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比例9%。

表4-19 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其父亲文化程度

表4-20 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其母亲文化程度

4.2.4 滥用群体的分类及特征

在研究新型合成毒品滥用时,对这一群体进行恰当的分类,以便寻找其中相同与不同的特征,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新型合成毒品群体滥用时出现的各种现象与特征十分复杂,依目前的实际情况很难确定一个明确的标准以进行分类,而聚类分析便是一种探索性的分析方法。在分类的过程中,人们不必事先给出一个分类的标准,而只要根据样本的数据出发自动进行分类。由于本次调查的样本数量大,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快速聚类分析方法。

快速聚类分析计算过程如下:首先需要指定聚类成多少类,然后通过SPSS分析软件确定几个类别的初始类中心点。最后计算所有样本分派到各中心点的欧氏距离,按照距离最短原则,把所有样本分派到各中心点所在的类中,形成一个新的类别,完成一次迭代过程。

为此,按性别、现居住地、户口、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父亲文化程度、母亲文化程度8个方面的内容,将169个个案按照各自的特点试分成5种类型,经过SPSS的自动处理得到以下表格4-21:

表格4-21是SPSS指定的初始类中心点,由于需要快速聚类成5类,因此指定了5个初始类中心点。

表4-21 初始聚类中心

表格4-22,是快速聚类分析的迭代历史过程表,可以看出总共进行了6次迭代,最后1次迭代后类中心点没有发生变化或变化很小,距离为0.000。快速聚类分析经过6次迭代即完成。

表4-22 迭代进程表

注:迭代分析结束的原因是类中心点没有发生变化或变化很小,初始中心点之间的距离为8.718。

表4-23是指快速聚类分析最终的类中心点位置。该表格和前面输出的第一个表格相比,中心的位置有了一些变化,表明迭代过程中,中心点位置有了转移。

表4-23 最终类中心

表4-24是最终的类中心点之间的欧氏距离,从中可以看出第二类中心点和第四类中心点之间的距离最大,为20.765,第一类中心点和第五类中心点之间的距离最小,为4.087。

表4-24 最终类中心点之间的距离

表4-25是快速聚类分析后形成的各类样本之间的单因素方差分析(ANOVA)结果。表格每一行对应相应变量的分析结果。

表4-25 分5类的单因素方差分析表

注:F检验仅用于描述性的目的,因为集群已将不同集群中各观察值之间的差异最大化。基于这个原因,观察值的显著性标准尚未更正,因而无法解释群体平均数为相等的假设检定。

对于性别变量,其平均组间平方和为0.358,平均组内平方和为0.224, F统计量为1.601, F统计量的相伴概率为0.176。相伴概率大于显著性水平0.01,因此可以认为对于性别变量,5个类的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差异。

对于其他7个变量,F统计量的相伴概率都小于显著性水平,因而这7个变量在5类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说明从5个类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看,将样本分成5类的快速聚类分析不是十分理想,需重新尝试其他分类方法。

因此又尝试分成4类,操作方法如上所述,但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看,仍不是十分理想,4个类的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之间对于性别变量依然不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别变量F统计量的相伴概率为0.127,大于0.01)。见表4-26:

表4-26 分4类的单因素方差分析表

注:F检验仅用于描述性的目的,因为集群已将不同集群中各观察值之间的差异最大化。基于这个原因,观察值的显著性标准尚未更正,因而无法解释群体平均数为相等的假设检定。

最后又尝试将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分成3类,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看,对于8个变量,F统计量的相伴概率都小于显著性水平,因而此8个变量在3类新型合成毒品滥用者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从3个类的单因素方差分析看,将样本分成3类的快速聚类分析基本上是成功的,聚类效果比较理想。见表4-27:

表4-27 分3类的单因素方差分析表

注:F检验仅用于描述性的目的,因为集群已将不同集群中各观察值之间的差异最大化。基于这个原因,观察值的显著性标准尚未更正,因而无法解释群体平均数为相等的假设检定。

表4-28则列出了3个类中分别包括的样本数。第一类包括样本最少,为24个,问卷号分别为15、17、24、26、27、41、42等;第二类为58个,问卷号分别为1、3、5、6、8、12等;第三类包括样本最多,为87个,分别为2、4、7、9、10、11等。

表4-28 每类群体包含的个案数

后经对个案进行对比综合分析,以探索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分出的3类究竟是什么,结果发现第一类为陪客人服食新型合成毒品的“high”妹,即陪客人吸食新型合成毒品的女性,其工作性质类似于歌厅陪歌小姐陪客人唱歌。其主体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女性、出生地与当前生活地不一致、父母职业多为农民、父母文化程度不高、户口为农村户口等。第二类为公司职员、个体户、长途运输司机、出租车司机、赌博者、边境农民、大学生(25岁左右)后经个案分析,此类大学生多为快要毕业或毕业后工作1年左右两种情况,快要毕业的大学生因找工作家里一般会提供经费支持,故将此类群体归之为有薪者群体。、初高中辍学学生、演艺圈人员等滥用新型合成毒品群体,其特征主要表现为有较为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第三类为无业者滥用新型合成毒品群体,其特征主要表现为无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可见,三类新型合成毒品滥用群体的边界是十分明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