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22个关联(省略)的非形式谬误

3.1 伪两难推理

普罗塔哥拉的诉讼


不同于一般形容选择困难的用词,两难困境可谓是错综复杂的论证。在两难困境下,我们知道不同选择的后果,也知道采取其中一个行动时必然会产生一个相应的后果。譬如,一位希腊母亲告诉她那政治生涯踌躇不前的儿子:


别做了。如果你说实话,人们会恨你;如果你说谎话,神会恨你。当你必须选择说实话或谎话时,你必定被人们或神憎恨。


两难困境是论证的一种有效形式。如果描述的后果都为真,而且必选其一,那相应后果就一定会随之而生。但在许多情况中,人们所提供的信息是错误的,而且选项也没有受限。在这些案例中,两难困境是虚假的。伪两难推理,是错误地或误导性地表现了一个不存在的两难困境。

在上述例子中,那个儿子有几种可取的回应。他可以否定相关的后果,宣称这个两难困境是虚假的,这称为“抓住两难之角”。他可以否认如果他说了实话,人们会厌恶他;相反地,他或许会说因为说了实话而得到人们的尊敬,这种替代陈述被称作“并列体”(conjuncts),这足以表明二元对立的两难困境是虚假的。另一个做法是,他可以表明有一个错误选项,这叫作“介入两难之角”。他有时可能是诚实的,有时则是狡猾的,不会勉强自己去说实话或谎话。他可能会作出既包括真实因素也包括虚假因素的陈述。如果困境的选择之一——“选言项”——不是一个表达详尽的选项,那么这个两难困境就是虚假的。处理这个两难困境的第三个方法就是去驳斥它。这个高雅技巧需要以和原本元素相同的元素来制造一头同样凶猛的野兽,并直接在对立面迎头攻击。在上面的例子中,年轻人回答:


我应该做,母亲。如果我说谎话,人们会爱我;如果我说实话,神会爱我。当我必须选择说实话或谎话时,我会得到人们或神的喜爱。(这样的用法,在辩论中随处可见,不过效果就像把钱投到赌桌上一样。)


希腊哲学家普罗塔哥拉(Protagoras)喜欢教授法律与其他科目,有一次他愿意免费收一个穷学生,直到他赢得第一个案件为止。随着时间流逝,年轻人没有接到任何案件,为此,普罗塔哥拉控告了他。起诉内容很简单:


如果法院判决是我胜诉,则他必须付钱。如果法院最后判定是他胜诉,他则赢得他的第一个案件,因此也要付钱给我。由于法院必须判决我或他胜诉,因此我都必定拿得到钱。


然而,这位年轻人是一位好学生,他发表了下面这篇抗辩文:


反之,如果法院判我胜诉,那么我不需要付钱。但如果判普罗塔哥拉胜诉,那我还是没赢得第一个案件,我也不需要付钱。不论法院判我赢还是他赢,任何一项判决下来我都不需要付钱。

(法官崩溃了,将案件无限期延后。年轻人因此证明了选言项错误,也逃出了两难困境。)


假两难推理中的谬误由错误结果或错误选择组成,可以用于你反对的决定快要实现时,这会使情况对你变得非常有利。当你指出两件事其中一件的发生会招致不好的结果时,你就犯下了这项谬误:


如果我们允许在这个地区开一间给问题青年的旅馆,那么这旅馆也许会是空的,也许会是满的。如果是空的,将会造成金钱的浪费;如果是满的,则会给地方带来许多麻烦制造者,让地方难以应付。因此……(祝你好运,希望委员会中没有普罗塔哥拉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