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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再找一份工作。我的朋友珍妮特·哈米尔已经在斯克里布纳书店上班了,就像在大学时那样,她又一次把好运分享给我,拉了我一把。她和她的上司谈了,经过她的游说,他们给了我一个职位。在权威出版机构的零售店里工作,这简直就像做梦一样,那里可是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和他们的编辑、伟大的麦克斯威尔·帕金斯的大本营。罗斯柴尔德家族也在那里买书,楼梯间的墙上还挂着麦克斯菲尔德·帕里什的画。
斯克里布纳书店坐落在第五大道597号一座漂亮的地标性建筑里。有欧内斯特·弗拉格1913年设计的古典装饰风格玻璃外墙,宽阔的大玻璃和铁结构背后,是一个有拱顶和高窗的两层楼半的空间。我每天起床后尽职地穿戴好,倒三次地铁到洛克菲勒中心。我为斯克里布纳准备的工服借鉴了安娜·卡丽娜在《法外之徒》里的风格:深色的套头衫、格子裙、黑色紧身裤和平底鞋。我被安排在电话服务台,听慈悲的费思·克罗斯调遣。
能和这样一个名垂青史的书店扯上关系,我觉得很幸运。我的薪水也高了一点,还有了知己珍妮特。我很少会闷,当觉得不耐烦的时候,我就在斯克里布纳的信纸背面写写画画,就像《玻璃动物园》里在硬纸箱背面龙飞凤舞写诗的汤姆一样。
罗伯特越来越消沉了。相比他在布伦塔诺的兼职,现在的工作时间又长、薪水又少。他到家时已精疲力竭、心灰意懒,创作也一度停止了。
我恳求他别干了,这份工作和微薄的薪水根本抵不上他的牺牲。讨论了好几个晚上,他才勉强同意。作为回报,他勤奋地创作着,常常热切地向我展示他在我上班时间完成的作品。担起养家的重任我一点也不后悔,我的性格比较顽强,晚上仍能创作,能为他提供一个不用妥协的工作环境,我也很骄傲。
晚上,我从雪中跋涉归来,发现他正在家等我,准备帮我搓手取暖。他似乎总闲不下来,在炉子上烧水,为我解靴子带,挂起我的大衣,也总是悄悄留意着自己没画完的画。如果注意到了什么,他会把手头的事暂停一下。大多数时候,那幅画都像是已经在他头脑里画好了。他不是那种即兴创作的人,而是倾向于把在瞬间看到的东西慢慢表现出来。
安静了一整天之后,他会渴望听我讲讲书店里的怪顾客,比如穿着大号网球鞋的爱德华·戈里,在斯宾塞·屈塞的帽子外面围了一条绿色丝巾的凯瑟琳·赫本,或是穿着黑色长大衣的罗思柴尔德家族的人。然后,我们会坐在地板上,一边吃着意大利面,一边看他的新作。罗伯特的作品很吸引我,因为他的视觉语汇和我的诗歌语汇很像,哪怕我们似乎在向不同的终点前进。罗伯特总是这样告诉我:“在你认定之前,没有完成品。”
我们的第一个冬天过得很艰苦。就算我在斯克里布纳挣得稍微多一点了,两人还是没几个钱。在圣詹姆斯广场的拐角,我们会经常站在寒冷中,看着希腊餐厅和杰克美术用品店,讨论手里这几块钱要怎么花——烤芝士三明治和美术用品机会均等。有时候,实在分不清哪种饥渴更强烈了,罗伯特会在餐厅里紧张地守望,而我怀揣着热内的精神,把急需的铜笔刀或彩色铅笔偷回来。艺术家的人生和牺牲在我这里都被浪漫化了,我曾看书上说,李·克拉斯纳为杰克逊·波洛克偷过美术用品,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但它成了我的灵感。罗伯特为难以养家而焦虑,我叫他别担心,全心投入伟大的艺术,这本身就是回报。
晚上,我们用那台破旧不堪的唱机放我们喜欢的唱片,当画画的背景。有时我们还玩一个叫“当夜唱片”的游戏。入选唱片的封面会被醒目地摆在壁炉台上,然后唱片一遍一遍地播放,那音乐便影响了当晚的轨迹。
默默无闻地工作对我来说一点不成问题。我本来也不比一个学生强多少。罗伯特则不然,他纵然羞涩、不言不语,而且似乎和周遭世界合不上拍,却雄心勃勃。他把杜尚和沃霍尔奉为楷模,高雅艺术和上流社会都令他向往。我们是一对《甜姐儿》加《浮士德》的奇特组合。
我们坐在一起画画的时候,那种共同的幸福感是他人无法想象的。我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他能长时间集中精神的能力传染了我,我也以他为榜样,肩并肩地创作着。中间休息的时候,我会烧水冲雀巢咖啡喝。
尤其是在痛快地工作了一气之后,我们会沿着默特尔大道溜达,在罗伯特的挚爱上挥霍一把——寻找一种裹着黑巧克力的棉花糖曲奇Mallomars。
虽然绝大部分时间都是我俩独处,我们却并不与世隔绝,朋友们会来看我们。哈维·帕克斯和路易斯·德尔萨特是画家,有时他俩就在我们旁边的地板上创作。路易斯为我俩都画过像,画戴着印度项链的罗伯特,还画了一张闭着眼睛的我。埃德·汉森分享他的学问和拼贴,珍妮特·哈米尔朗诵她的诗。我会给大家看我的素描,讲画里的故事,就像温迪在逗“永无乡”里迷失的孩子们。即便身在艺术院校这等开明地带,我们也是一帮怪人。我们常开玩笑说我们就是一个“失败者沙龙”。
在特别的夜晚,哈维、路易斯和罗伯特会打起手鼓,分享一根大麻烟。罗伯特有一对塔布拉。他们边打手鼓,边伴着鼓点朗诵蒂莫西·利里的《迷幻祈祷》,那也是罗伯特真正能看得进去的几本书之一。我偶尔也会解他们的牌,用巴比育斯和我自己的直觉去推出引申义。这样的夜晚是我在南泽西不曾体验过的,有点异想天开,也充满了爱。
一个新朋友走进了我的生活。罗伯特介绍我认识了朱迪·琳,一个学平面设计的姑娘,我们彼此都感觉相见恨晚。朱迪就住在附近的默特尔大道,在我洗衣服的自助洗衣店那边。她漂亮又聪明,还有着不俗的幽默感,就像年轻的艾达·卢皮诺。她最终潜心于摄影,耗时多年完善了她的暗房技术。一段时间过后,我成了她的拍摄对象,我和罗伯特的一些早期照片也出自她手。
情人节那天,罗伯特送了我一个紫水晶晶洞,是那种淡紫色的,快有半个柚子大。他把它浸在水里,我们看着那些发光的晶体。小时候我曾梦想过当一个地质学家,我讲述着自己是如何在腰间挂了一个旧锤子,花费数小时去寻找岩石标本。“不是吧,帕蒂,不是吧。”他笑着说。
我送他的礼物是一颗象牙心,中间雕着一个十字架。也不知道是这里面的什么,能够刺激他少有地讲起一段童年往事,讲他和其他辅祭男孩如何偷翻神父的私人柜橱,如何偷喝祭酒。吸引他的不是酒,而是体内那种奇怪的感觉,那种做被禁之事的刺激。
三月初,罗伯特得到了一份临时工,在新开张的“东菲尔莫”当领座员。报到那天他穿了一条橘色连衣裤,他盼望能见到蒂姆·巴克利,而当他下班回到家,却为见了另外的人更加兴奋。“我见到一个人,以后绝对了不得。”他说。这个人就是詹妮斯·乔普林。
我们没钱看演出,不过罗伯特在离开“东菲尔莫”之前,给我搞到过一张“大门”乐队的演出通行证。他们的第一张专辑曾让我和珍妮特听得如饥似渴,没能和珍妮特一块去看几乎让我产生了罪恶感,但在看吉姆·莫里森演出时,我的反应却怪怪的。周围的人似乎都被惊呆了,我却以一种冷冷的、十分清醒的意识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我对于这种感觉的记忆,比对演出本身更清晰。看着吉姆·莫里森,我感觉,干这个我也能行。我也说不上为什么会这么想。我的经历里,没有哪样能证明存在这种可能性,但我心中怀有这样的自负。我对他同时产生了亲切感和藐视,我能感受到他的害羞和他无上的自信,他散发着一种混合着美、自我厌恶和神秘痛苦的气息,就像西海岸来的圣徒塞巴斯蒂安。我的这种反应让自己都有点脸红,当被人问起“大门”如何时,除了说他们很棒,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在《一便士诗集》里,詹姆斯·乔伊斯有句话一直困扰着我——“那些一路嘲弄着我的征兆”。看过“大门”的数周之后,它又在我脑海里浮现了,我向埃德·汉森提起了这事。我一直很喜欢他,他个头小而健壮,浅棕色的头发,精致的眼睛,阔嘴,穿着一件棕色长大衣,总能让我想起画家苏丁。他在德卡伯大道上被一群野孩子开枪击中过肺部,而他自己也保持着孩子般的特质。
他没有引用乔伊斯,而是在某天晚上给我带来了一张“飞鸟”乐队的唱片。“这首歌将对你很重要。”他说着,把唱针放到那首歌上,《你是想当一个摇滚明星了》,歌中有某种东西让我兴奋又紧张,可我猜不透他的用意。
1968年的一个寒夜,有人来敲门告诉我们埃德出事了。罗伯特和我出去找他。临走时我抄起了罗伯特送我的黑羊羔玩具,那是害群之马小伙送给害群之马姑娘的礼物。埃德也多少是个害群之马,所以我把它带上,作为安慰他的护身符。
埃德待在一架高高的起重机上,不打算下来。那是个凛冽而晴朗的夜晚,罗伯特和他说话的时候,我爬上起重机把绵羊递给了他。他在颤抖。我们是无因的反抗者,而他是我们悲情的萨尔·米内奥。布鲁克林对我们而言就是格利菲斯公园。
埃德随我爬了下来,罗伯特带他回了家。
“别想那绵羊了,”他回来的时候说,“我回头再给你弄一个。”
我们和埃德失去了联系,十年之后他却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了。当我背着电吉他走向麦克风唱出那第一句歌词“你是想当一个摇滚明星了”时,我突然间想起了他的话。那小小的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