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的孩子
在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带着我到洪堡公园沿着草原河散步。一间老船屋、一个圆顶棚、一座石拱桥,记忆很模糊,就像玻璃盘子上的印痕。河在峡谷处流入一片宽阔的淡水湖,我看到了水面上的一个奇迹,一条弯弯的长脖子从一团白羽毛中升了起来。
天鹅,母亲察觉到了我的兴奋,说道。那天鹅轻拂明亮的水面,扇着一对大翅膀,飞向了天空。
不过词语本身难以表明它的壮美,也不能表达它所产生的情感。此情此景使我萌发了一种难以言状的强烈欲望,一种就天鹅说点什么的渴望:说一说它的洁白,它动作的爆发性,以及它悠然的振翅。
天鹅与天空融为了一体。我还在奋力寻找词汇形容我对它的感觉。天鹅,我不尽满意地重复着,突然感到一阵刺痛,一种好奇的渴望,那是路人、母亲、树林或者云朵都觉察不到的。
★
我出生在一个星期一,在1946年芝加哥北部遭遇大暴雪期间。我来得太快了,不比那些降生在新年夜的婴儿,出院时还能带走一台新冰箱。出租车在风雪的漩涡中沿着密歇根湖岸爬行,任凭母亲努力地忍耐,蠢蠢欲动的我还是让她陷入了剧烈的阵痛。听父亲说,我生下来就是个又瘦又长、有支气管肺炎的孩子,为了不让我死掉,他一直把我捧在冒着热气的洗衣盆上取暖。
妹妹琳达随后在1948年的另一场暴风雪中降生了。这必然迫使我迅速地成长。在妈妈熨衣服的时候,我坐在我们出租房的门廊里,等待送冰人和最后一队四轮马车。送冰人拿给我用棕色纸包着的碎冰片,我会把其中一份塞进兜里留给妹妹,而当我事后去拿的时候,却发现它已经不见了。
母亲怀上弟弟托德的时候,我们搬离了洛根广场拥挤的住处,移居到宾夕法尼亚州的日耳曼敦。后来的几年,我们都住在为军人和军属搭设的临时房屋里——从那些刷了白灰的营房,能俯瞰到一片开着野花的弃耕地。我们管那块地叫“补丁”,夏天的时候,大人们会坐在那里聊天、抽烟,还会传饮装在罐子里的蒲公英酒;我们小孩自己玩。母亲教我们玩“雕像”、“红衣流浪者”和“西蒙说”,那也是她小时候玩的游戏。我们用雏菊花做成项链和皇冠装扮自己。到了晚上,就用广口玻璃瓶收集萤火虫,挤出它们发光的部位做成戒指戴在手上。
母亲教我祈祷,她教给我的祈祷文也是她妈妈教给她的。“现在我躺下睡觉,请主守护我的灵魂。”黄昏,我跪在我的小床前,烟不离手的她站在旁边,听我跟着她背诵。我最盼望的就是念祈祷文了,尽管那些话让我困惑,而她也被我的各种问题纠缠着。灵魂是什么呀?是什么颜色的?我曾经怀疑,我的灵魂会恶作剧地在我做梦的时候偷偷溜走,不回来了。我努力不让自己睡着,好让它老实地待在我这儿。
或许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母亲把我送进了主日学校。我们死记硬背地学习《圣经》和耶稣的话,然后站成一排,得到每人满满一勺蜂巢蜜的奖赏。好多咳嗽的孩子也都去含那罐子里唯一的勺,我本能地厌恶那把勺,不过我迅速地接受了“上帝”的概念。我喜欢想象有个高于我们的存在,想象它不停地动着,就像一片液态的星辰。
很快我便不满足于小孩念的祈祷文,请求母亲让我自己创作了。令我欣慰的是能不必再重复那句“如果我在醒来之前死去,请主带我的灵魂同行”,而是说上一些心里话。获得了这样的解放,我会躺在我煤炉边的床上,兴致勃勃地对上帝悄声说上很多话。我睡得不多,我那无穷无尽的誓言、憧憬和计划,想必也把他烦坏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开始体验另外一种祈祷文,一种安静的、更需去倾听而非倾诉的祈祷文。
我那股言辞的小小湍流,消散在一种不断扩展和渐渐模糊的复杂感觉之中。那是我走进想象力之光的入口。在得流感、麻疹、水痘和腮腺炎而发烧的时候,这个过程尤其被放大。我把那些病得了个遍,每病一次,我的认识就荣幸地又上一个台阶。内心深处,一朵雪花样的东西在空中旋转,在穿过我眼睑的刹那变得愈发强烈,我抓住了一份最珍贵的纪念品,一枚从天堂的万花筒中坠落的碎片。
我对书的爱渐渐赶上了对祈祷文的爱。我会坐在母亲脚边,看她喝着咖啡、抽着烟、读着摊在膝头的书。她的全神贯注引起了我的好奇。尽管那会儿连幼儿园都还没上,我却已经爱看书了,喜欢抚摸那些书页,掀起蒙在卷首插图上的薄纸。我想知道书里面都有些什么,能如此深深地吸引她。我把她那本深红色封皮的福克斯的《殉道者书》藏在了我的枕头底下,希望能理解它的含义。后来母亲发现了,她让我坐下,开始了教我读书的辛苦历程。在莫大的努力下,我们从“鹅妈妈”读到了苏斯博士。等我不再需要她教读了,母亲便让我坐在又软又厚的沙发上和她一起朗读,她读《渔夫的鞋子》,我呢,读《红舞鞋》。
我一下子被书迷住了。我渴望把书读个遍,而我读到的东西又使我产生了新的渴望。或许我可以去非洲给艾伯特·史怀哲打下手;或许可以戴上我的浣熊皮帽拿着牛角火药筒,像戴维·克洛科特那样保卫人民;我也可以去登喜马拉雅山,住在山洞里转经筒,让地球不要停转。但表现自我才是我最强烈的渴望,弟弟妹妹于是成了我想象力成果的第一批热忱同谋,他们聚精会神地听我讲故事,乐颠颠地在我的游戏里扮演角色,还在我的战役中英勇作战。有他们在我身边,一切似乎皆有可能。
春天的那几个月我总是生病,我被责令躺在床上,不得已听着窗外小伙伴们的嬉戏。夏天,小一点的孩子会来我床边报告,大兵压境,我方保住了多少原野。因为我的缺席,我方在一场战斗中损失惨重,我疲惫的部队集合到我床前,我会读一段对这些娃娃兵而言就像《圣经》一样的书——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写的《一个孩子的诗园》,为他们祝福。
冬天,我们堆起雪堡,我当将军,指挥战役、制作地图并拟定进攻和撤退战略。我们打响了爱尔兰祖辈之战,橙军对绿军。我方穿橙色,但对它的含义一无所知,那对我们来说只是颜色罢了。心不在焉的时候,我会拟一份停战协议,然后去看望我的朋友史蒂芬妮。她那时正从一场我搞不大懂的重病中恢复着,是血癌的一种吧。她比我大,我八岁那会儿她大概有十二了。我没有多少话可跟她说,可能也给不了她多大安慰,可我的出现却似乎令她高兴。我相信自己接近她的真正原因并非出于好心,而是她宝贝的魅力。她姐姐会挂起我的湿衣服,用托盘为我们端上巧克力牛奶和全麦饼干。史蒂芬妮会靠在枕头堆上,而我,会讲一些离奇的故事,看她的漫画书。
我对她的漫画收藏大为赞叹,那一大堆书都是她长年卧病在床积攒起来的,《超人》、《小露露》、《经典漫画》系列和《神秘屋》,一期都不缺。她那个旧雪茄匣里装着所有1953年的幸运徽章:赌轮盘、打字机、溜冰者、红色美孚飞马、埃菲尔铁塔、芭蕾舞鞋,还有全套四十八个州形状的徽章。这些我都玩不够,赶上她有两个的,还会送一个给我。
我床边的地板下有一处秘密隔层。那里埋藏着我的宝藏:弹球游戏的战利品、收藏卡,还有我从天主教堂垃圾桶里挽救回来的宗教手工艺品——旧圣卡、破旧的肩衣、手脚有缺的石膏圣徒。我把从史蒂芬妮那得来的战利品也放了进去。某种天性告诉我,不该从一个病姑娘那要礼物,但我还是拿了,并且藏了起来,有点惭愧。
我答应过情人节那天去看她,但我失约了。作为将军,领导由弟弟妹妹和附近男孩组成的部队可是很劳神的,况且还要穿越三英尺厚的积雪。那年的冬天很不好过。第二天下午,我丢下我的岗位去找她喝巧克力牛奶。她非常安静,恳请我留下来,然后就进入了梦乡。
我翻看了她的珠宝盒。那是个粉色的盒子,一打开就会有一个芭蕾舞者跃然眼前,就像一位小糖果仙子。一枚溜冰者的别针把我深深地吸引了,我让它偷偷地溜进了我的连指手套。我一动不动地在她身边坐了很久,在她还睡着的时候悄悄地走了。我把那枚别针埋进了我的宝藏。那一晚我睡睡、醒醒,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懊悔不已。到了早上,我已经难受得没法上学了,我带着深重的罪恶感卧床不起。我起誓要把别针还给她,并求得她的原谅。
第二天是我妹妹琳达的生日,但没有派对给她开。史蒂芬妮的病情恶化了,我父母都去医院献了血。他们回来的时候,父亲在流泪,母亲跪到我身边,告诉了我史蒂芬妮的死讯。摸过我的脑门之后,她的悲痛迅速转成了担忧,我发烧了。
我们住的公寓被隔离了。我得了猩红热。在五〇年代猩红热比现在可怕,因为它往往会发展为致命型的风湿热。我家的门被漆成了黄色。卧病在床的我没能去参加史蒂芬妮的葬礼,她母亲给我带来了她成堆的漫画书和那一雪茄匣的徽章。现在我什么都有了,拥有了她所有的宝贝,可我却病得连看上一眼的力气都没了。也就在那个时候,我体味到了恶之重,即使是偷了一枚溜冰者别针这样的小恶。我思考着这样的现实:无论我想成为怎样的好人,都不可能圆满实现了,我也永远无法得到史蒂芬妮的原谅了。但随着我夜复一夜地躺在床上,我忽然想到,也许可以通过向她祈祷来跟她说说话,或者至少请求上帝代表我去求求情。
罗伯特迷上了这个故事,偶尔遇到寒冷、倦怠的星期天,他还会求我讲上一遍。“给我讲讲史蒂芬妮的故事。”他会这样说。在我们赖床的那些漫长的上午,我会不厌其详地讲起我童年的故事,讲起它的悲伤和神奇,我们也努力地假装感觉不到饥饿。而每一次,当我讲到我打开了那个珠宝盒,他都会喊:“帕蒂,不要啊……”
我们总爱笑话小时候的自己,笑我是一个努力学好的坏丫头,而他是一个努力学坏的好小子。多年之后,这些角色会颠倒,然后再颠倒,直到我们开始接受自己的双重性,我们就这样接纳了大相径庭的信条,接纳了自身的光明与阴暗。
我是爱做白日梦的小孩。我早熟的阅读能力,以及无法将之用于任何实际事情上的无能,让我的老师们伤透了脑筋。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在评语上说我整日幻想、心不在焉。心到底去哪儿了我也说不上来,不过它总是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戴着圆锥形纸帽,坐在角落里的高脚凳上。
后来,我还会把这些滑稽的屈辱时刻为罗伯特细致地画下来。他以此为乐,他似乎欣赏一切令我不合群或被别人排挤的才能。通过这种视觉对话,我青春的记忆也变成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