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财税体制改革取得哪些新进展?

国家财政是党和国家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督手段。过去五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生机与活力。在我国财政收入大幅度提高的同时,财税体制改革也同步深入推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财税制度建设和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进入新阶段。取消面向“三农”的各种收费。屠宰税、牧业税和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已全部免征,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同时,对农机、化肥、农药实行免税政策,制定实施与农产品有关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并较大幅度提高农民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时,按期(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与改革前1999年相比,农民年均减免税费负担约1335亿元,每年人均减负140多元。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已经进入农村综合改革新阶段。

二是税制改革稳步实施。实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调整和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取消或降低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产品出口的出口退税,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率,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在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等八大行业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将中部6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等八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了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政策,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减除标准和内资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由800元/人月提高至2000元/人月;对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进行了1994年以来最大规模的有增有减的调整。根据消费税政策调整情况,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的税率及税目也做了相应调整。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经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改革资源税,调高部分省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恢复对有色金属矿全额征收资源税,调高钼矿石和锰矿石资源税标准,调整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

三是预算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实施,用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了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推进中央部门实物费用定额改革,实施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加强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稳步推进绩效考评试点工作。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先后对公安部等40个中央部门的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或收支脱钩管理方式、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原则上2007年将改革实施到中央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收缴改革范围不断扩大,同时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顺利实施了国债余额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向纵深迈进,管采分离、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年平均资金节约率在11%左右,并在节能、环保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扶持和导向作用。

四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并相应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全面清理并逐步规范了公务员津贴补贴;适当提高了部分社会保障对象收入水平。

五是推动财政管理方式创新。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22个省(区、市)推行了“省直管县”改革,28个省(区、市)推行了“乡财县管”改革。截至2006年底,全国财政困难县个数由2005年的791个减少到27个,县级财政支出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45.7%,比2003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人均可支配财力的差异系数由2003年的0.3278下降到0.2608。同时调动了地方发展粮食生产和精简机构人员的积极性,2003—2006年各地共撤并乡镇4006个,撤并区公所91个,累计减少财政供养人员87.2万人。

六是财税改革支持其他方面改革取得积极效果。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基本完成了第二批74户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推动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支持电力等行业改革。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富余人员60多万人,剥离1998年以来新发生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支持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卸掉了棉花企业的历史包袱,供销社中央新增政策性财务挂账一次性补贴到位。支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运用税收和补贴等政策支持29个省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同时支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支持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领域改革。从2005年起对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即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三年内把这一政策扩大到全国所有农村贫困家庭的中小学生。今年将全部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改革后,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和省级按比例分担,中央承担80%,地方承担20%;对中部地区,中央承担40%,地方承担60%。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积极促进社保体系的构建和逐步完善。目前城市低保已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低保标准和补差金额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积极开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形成。从2003年开始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08年建立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财政的协调配套政策,有力推动了各方面改革进程。

(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