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凡是见过凯瑟琳·莫兰孩提时代模样的人,都会觉得她来到这个世界是成不了女主人公的。她所处的生活环境,她父亲、母亲的性格,她自己的相貌和脾气,这一切都不利于她做女主人公。她父亲是一个牧师,不会被人们忽略,他的家境也不贫困,而且,他是一个很受人敬重的人,尽管他起的名字叫理查德[1],他也从来不是一个潇洒的人。除了因担任两个教区的神职有两笔可观的薪俸之外,他还有一份很不错的收入。而且,他还是个一点儿也不爱把女儿们锁在家中不让出门的人。凯瑟琳的母亲是一个见识实实在在的人,脾气也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她母亲身板很结实。凯瑟琳还没出世,她母亲已经生了三个儿子;也不是像人们会料想的那样,把凯瑟琳带到这人世间便闭上了眼[2],她还好好地活着——后来又生了六个孩子——亲眼看着他们一个个在自己身边长大,自己也从来没有什么头痛脑热的。拥有十个子女的家庭,总会被人们认为是一个美好的家庭,十个孩子便是十个脑袋、二十条胳膊、二十条腿;可是,莫兰一家除了人多之外,也不配算作美好的家庭,因为这些子女都很平平常常,凯瑟琳长到老大了,也还是平平常常,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身材又瘦又难看,蜡黄的皮肤没有血色,一头黑发直挺挺的,五官棱角分明;她的相貌就是如此;说到她的智力,要做女主人公,条件似乎也不见得很有利。她喜欢的尽是男孩子玩的东西;比较起来她更喜欢打板球,而不喜欢玩具娃娃,不仅如此,就连与女主人公更相称的童年爱好,她也不怎么喜欢,什么养睡鼠呀,喂金丝雀呀,浇花呀,她都不喜欢。说到花园,她是不喜欢去的;即使到花园去摘什么花,那也不过是有意捣蛋——越是不该摘的花,她越是要摘,凭这一点至少可以猜出她是有意捣蛋。这些是她的习性;她的天资也同样很特别。要是不去教会她,她什么也学不会,什么也搞不懂;有时候即使教了她,她也还是不会,还是不懂,因为她常常不集中注意力,偶尔还很笨。光是叫她背诵《乞丐诉状》[3]这首诗,她妈妈就教了她三个月;而她的大妹妹萨莉,背这首诗就要比她背得通顺。也不能说凯瑟琳老是那么笨,话绝不能这么说;寓言诗《小兔子的朋友》[4]她就背得很快,跟其他的小姑娘一样。她妈妈要她学音乐,凯瑟琳想自己肯定会喜欢,因为她就是爱在搁置一旁的那架老式小钢琴[5]的键盘上叮叮当当地摸弄;就这样,她八岁的时候便开始学琴了。她钢琴只学了一年,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莫兰太太呢,不管女儿们是因为没有能力还是没有兴趣,她是从来不会硬逼着要她们技艺娴熟的,所以凯瑟琳不肯再学琴她也就应允了。妈妈把音乐老师辞了,那一天也成了凯瑟琳人生中一个最最轻松愉快的日子。她对画画的趣味也不见得更高一些;尽管她一见到妈妈收到的信反面有空白,或者有一张什么纸片,就拿来在上面画画儿,画房子呀,树呀,母鸡呀,小鸡呀,可她画出来的东西根本分不清哪是房子、哪是树、哪是鸡,全都一个样。写和算是她爸爸教的;法语由她妈妈教;可是她在这两方面的进步都不突出,而且她一有空子好钻就逃避不学。多么莫明其妙、古里古怪的性格!不过,尽管她年纪才十岁便表现出这样的任性来,但是她既没有坏心眼,也没有坏脾气;她很少有固执的时候,难得见到她争争吵吵,她对妹妹们非常和气,从来不对她们表现出蛮横的态度。此外,她从来没有一刻的安静、没有一刻的停息,最恨关在屋子里,最不喜欢弄得干干净净的,她最最喜欢的事就是爬上屋子后面的草坡打滚。

这就是十岁时候的凯瑟琳·莫兰。到了十五岁的时候,只见凯瑟琳的外表在变,她开始卷发,老想着去参加舞会,肤色也好多了,因为人变得丰满、红润,五官也显得和谐,她那两只眼睛,变得更加富有生气,身材也显得更加端庄。原先是爱邋遢,现在开始讲究穿着,人变得时髦了,也就爱清洁了;她现在很高兴,有时也听见爸爸、妈妈说她模样变俏了。“凯瑟琳这丫头越长越漂亮,今天差不多像美丽的姑娘了。”她间或听见爸爸、妈妈这么说她;听了这样的话她心里有多高兴哪!差不多像个美丽的姑娘,一个长到十五岁相貌还是平平常常的丫头,听了这话时的乐滋滋的心理,那是一个美人儿从小到大都没有体会过的。

莫兰太太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她的心愿便是要孩子们一个个都有出息;可是,坐月子和教育小女儿们花了她很多时间,这么一来,她最后也只好随大女儿们自己去管自己了。由于凯瑟琳本来就不是一个具有女主人公性格的人,因此她十四岁的时候偏喜欢板球、棒球、骑马,喜欢野地里乱奔乱跑,而不喜欢看书——或者至少可以说不喜欢看增长见识的书——这也并不让人觉得奇怪。当然,如果不是那些传授有用知识的书,如果那些书只讲故事,看的时候用不着动脑筋,那样的书她还是喜欢看的。不过,在她十五岁到十七岁那几年里,她开始磨砺自己,要成为一个女主人公了;凡是女主人公为记诵那些会给她们变幻的人生带来极大益处、带来莫大宽慰的语句而必读的书,凯瑟琳也读起来了。

凯瑟琳这丫头越长越漂亮

读了蒲柏,她学会了谴责一种人,因为他们

 

“心无苦恼强说悲。”[6]

 

读了格雷,她记住了

 

“好花无人知,

香气留荒漠。”[7]

 

读了汤姆逊,她懂得

 

“幼苗须培育,

扶掖成长乐悠悠。”[8]

 

读了莎士比亚,她获得了许多的知识,其中就有:

 

“尽管小事轻如空气,

嫉妒的人认为确凿无疑,

犹如《圣经》提供的证据。”[9]

 

又如:

 

“小小的甲虫,我们踩了一脚,

它肉体的无比痛苦,

并不亚于临终时的巨人。”[10]

 

她还读到,恋爱中的年轻女子,表情永远

 

“——像墓碑上雕刻的‘忍耐’

朝‘悲伤’微笑。”[11]

 

到这个时候,她在这方面已有了相当的提高,而在其他许多方面她的进步则非常大;因为,虽说她写不出十四行诗,但是她倒也拿来读读;虽然看不出有什么机会弹一曲她自己写的钢琴序曲,让在场的人喝彩,但是,她倒是兴致很高地听别人弹琴,一点也不觉得倦怠。她最大的缺陷是在画画方面,她对于绘画一点也没有开窍,就连要画一幅她心中人的侧身像速写,至今还不得要领,所以人家也没有发现她有没有这方面的想法。在这一点上,她也怪可怜见儿的,因为她还够不到当女主人公的标准。目前呢,她还不觉得自己在这方面的贫乏,因为她还没有一个心中人来让她画像。她已经十七岁了,尚未碰见过一个能激起她情感的可爱青年,也未被唤起过一种真正的激情,甚至那种羡慕之情也未曾有过,即使有过也是非常平淡、一闪而过的。这的确是很奇怪的!但是,奇怪的事情如果好好地找一找原因,一般也是能解释得通的。例如,附近住的邻居中没有一个贵族;一个也没有——就连从男爵也不见一个。他们家的熟人中从没有哪一家在门口偶然捡到过一个男孩子带回家抚养的;没有一个男青年的家庭出身不为人所知。她爸爸没有由他监护的人,而本教区的乡绅老爷家中也无子女。

但是,如果一个年轻女子真要成为一个女主人公的话,周围几十户人家造成的不利条件是阻挡不了她的。天底下必定有巧事,会有的,到时候会把一个男主人公送到她身边的。

莫兰家居住的地方是在威尔特郡[12]一个叫富勒顿的村子,占有这一带主要田产的地主是艾伦先生,他因身患痛风病,医生嘱咐他到巴思去疗养;他太太是个和善的人,非常喜欢莫兰小姐,可能她已经感觉到,如果一个年轻女子待在家里老不出门,巧事也不会落到她头上,那就要到村子外面去追求,于是,她邀请莫兰小姐与他们一同到巴思去。莫兰先生夫妻俩满口答应,凯瑟琳则是满心喜悦。


 

[1] 理查德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含义,可能奥斯丁家常拿这个名字开玩笑罢了。

[2] 哥特派小说里常见女主角呱呱坠地母亲便去世。

[3] 《乞丐诉状》系英国托玛斯·莫斯牧师所著,枯燥乏味,要一个孩子背诵,也真难为她了。

[4] 为英国诗人、剧作家盖伊(1685—1732)所作。

[5] 一种小型拨弦古钢琴。

[6] 引自英国诗人蒲柏(1688—1744)的《悲妇吟》。

[7] 引自英国诗人格雷(1716—1771)的《乡村墓地挽歌》。

[8] 引自英国诗人汤姆逊(1700—1748)的《四季诗·春》。

[9] 引自莎士比亚的悲剧《奥赛罗》第三幕第三场。

[10] 引自莎士比亚的喜剧《一报还一报》第三幕第一场。

[11] 引自莎士比亚的喜剧《第十二夜》第二幕第四场。

[12] 英格兰南部一郡,首府为索尔兹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