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国家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案例,既是现实生活中活法的标杆,也是社会预测其行为的可能结果的依据。无论是法学理论研究,抑或法律实务,都离不开以国家最高审判机构发布的案例为对象或参照,积累法律经验,总结法律理论,发现法律发展。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出版官方刊物《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典型案例”,并以此作为与司法解释并列的两个指导审判工作的法律工具。2000年开始,又增加发布“裁判文书”,在此基础上形成既有别于普通法国家的“先例”,又区别于大陆法国家案例法的指导性案例,在朝着中国法律渊源的发展过程中获得理论界的关注,也受到法官和律师们前所未有的重视。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登的案例,选自于全国各地的基层、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但都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核、修订并认可,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表达的法律见解、倾向性态度和司法尺度。这些案例大体分为五种类型:(1)社会广泛关注的;(2)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的;(3)具有典型性的;(4)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5)其他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第2条)。既然它们在法律上已经明确了在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应当予以参照的法律性质,那么总结其中的裁判标准与审判观点,乃是法律职业实务和理论研究的重中之重。

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的案例,具有法官断案应当予以参照的法律约束力。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从1985年到2010年发布的几百个案例,人民法院如何参照适用、参照的重点和方法、参照的内容和技术,都需要从案例本身中去总结、去发现和去确定。本书是对公报26年间发布的案例阐明的法律见解与审判观点的汇编,以期对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运用有所助益。

周伟

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