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公众已经不满足于单纯的军事胜利,针对德国人在战争中的野蛮暴行,他们不仅要求惩罚德国战争罪犯,而且要求惩罚那些被认为有罪的制订犯罪计划和发布犯罪命令的国家领导人,他们呼吁:绞死德皇,绞死司令官,绞死政治家,这些人发动了战争,他们罪有应得。

然而,在凡尔赛试图制定国际和平协议,并希望经由国际联盟达成一定程度上的国际政府的政治家们,却理性地认识到,与其容许公众实行报复,毋宁诉诸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国际裁决。法、英、美、意等战胜国经过多方妥协最终达成《凡尔赛条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正式的调查委员会,54草拟计划指控德国领导人犯了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这个委员会试图再加入一条罪名,即引发战争罪。然而,对于引发战争是否为国际法上一项实际的罪行,委员们意见不一。他们拿不定是否有证据来确定德国人的独有责任,还担心彻底地调查也可能使胜利者也受到牵连。于是,他们放弃了这个念头。

委员会的重重顾虑,却没有让政治家们裹足不前,他们不愿纠缠法律的精致细密和历史性问题,只是捡起法律委员会抛弃的计划,自信地把德国战争罪行写进《凡尔赛条约》,在该条约第227款,他们指控德皇威廉“严重侵犯了国际道义和条约的尊严”。55

法律专家和政治家经过反复讨论,决定建立一个特别法庭,由来自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和日本的法官组成,审判德皇。另外,《凡尔赛条约》第228条要求进行一系列军事审判,处置那些涉嫌违反战争法和战争习惯的德国领导人。56

然而,这些计划在实践中最终破灭。首先无法强制德皇威廉出席法庭。德国发生革命后,德皇逃到荷兰。荷兰拒绝按照国际要求交出威廉,认为这是欺凌弱小之举,并且是对国家主权的侵犯。更严重的是,协约国试图在军事法庭上审判其他德国人几乎导致和平协议的破裂。1920年,德国政府提出一份900多人的名单,包括皇储、高级文职官员,尤其是军事领导人,然而却拒绝把他们交付审判。德国政府利用国内舆论,煽动民众抵制协约国的审判计划,终于迫使协约国作出妥协,劝德国政府自己成立法庭,审判列入黑名单的人。

这些审判最终于1922年末在莱比锡举行,并以彻底的失败告终:难以找到被告和证人,也无法强制他们到庭;被控的901人中,有888人被宣布无罪或被草率地驳回;剩余者被处以滑稽可笑的轻罚。后来,当在押的囚犯受到放任从监狱中逃跑时,监狱官还得到公众的祝贺。

尽管莱比锡审判夭折,但这一时期国际社会所作的努力表达了人们惩治严重危害人类和平与安全犯罪的强烈愿望。第一次世界大战至少给人们解决战争罪行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它发展了一种观念,即领导人应该为其导致罪行的政策受到惩罚。法律专家们区分了两类违法行为,清晰界定了针对军事人员的战争罪行以及针对平民的战争罪行;他们甚至考虑到了战争本身就是一项罪行。政治家们意识到,有必要进行国际合作以确定何谓罪行、何谓罪犯;有人提议成立国际法庭审判首要战犯,而不要让其遭受报复的侵害。但是这种新思维的结果却是苦涩的:1918年的法律,关于战争本身是否为犯罪的规定,极为模糊,并且存在很大争议;国际合作尽管已经开始,但收效甚微——国际社会根本不可能强迫一个国家审判自己的领导;寻找更好的办法以处理战争罪行问题,却遭遇到法律和政治的暗礁;通过《凡尔赛条约》的惩罚条款和国际联盟的成立来制止侵略的希望最终破灭。

1918年后,虽然无法引入国际制裁来保证国际规则的强制力,但这并没有熄灭人们确立国际法则的愿望。历史上的失败,现存体制的缺乏,没有阻止前进的步伐,法律专家和政治家从来没有放弃理论和实践上的努力。1939年战争的重新爆发,更加激发和推动了他们的探索。

二战期间的每一个盟国都强烈要求惩罚战争罪犯,它们都对罪犯正式提出控告。战争期间,盟国军事当局还成立自己国家的军事法庭来审判战犯。比如,从1942年起,苏联的一个特别状态委员会着手调查俄罗斯境内的德国战犯,1943年在哈尔科夫审判和处决了三名德国军官。显然,一旦战争结束,必定会进行更多的审判,必定会处决更多的犯下战争暴行的个人。

然而,人们比一战时更坚定了这样一个认识:纳粹领导人组成了犯罪政权,暴行的实施只不过是其周密计划的犯罪政策的构成部分,而最应该为此负责并应受到最严厉惩罚的,正是纳粹领导人自己。对于一战,人们也许还不确定是谁引发了战争;但这一次,盟国确信不疑地认为是纳粹分子策划了它,而后在没有发出最后通牒57、无视条约和保证的情况下,进攻欧洲的每一个国家。一战时,人们尚不确定德国总参谋部和政府是否纵容了战争罪行;但在二战时,人们确信,这些罪行的整个性质只能解释为是出于明确的目的和计划,它在性质和数量上,绝非犯罪的个人和组织的野蛮行为所能比拟。另外,在德国境内,以及在被占领的欧洲地区,纳粹曾经实施过违反人道的罪行,这些罪行前所未有,也只能是纳粹主义政策所致。

二战期间,随着人们对这些罪行的深入认识,以及大众愤怒情绪的上升,盟国政府发出惩罚威胁,一方面表达对残暴行径的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希望借此制止纳粹分子未来的罪行。然而,口头的宣言却迟迟没有落实到行动,几年中,盟国政府的决心犹豫不定,思想迟缓、混乱,行为变化多端。

总之,从决定实施惩罚,到成立一个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战争罪犯,其间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