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主义:经济学与社会学的分析
- (奥)路德维希·冯·米塞斯
- 3148字
- 2022-09-02 12:58:48
三
马克思学派关于资本主义积累历史趋势的观点认为,资本主义发展的总趋势是资本日益向少数人手里集中,这一过程是大生产排挤小生产,大企业排挤小企业的过程;造成这一趋势的原因是规模经济在经济效益上的优势地位。《资本论》说:“竞争斗争是通过使商品便宜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的便宜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取决于生产规模。因此,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在一个生产部门中,如果投入的全部资本已融合为单个资本时,集中便达到了极限。在一个社会里,只有当社会总资本或者合并在唯一的资本家手中,或者合并在唯一的资本家公司手中的时候,集中才算达到极限”注32。在理论上,这个论点对于马克思学派关于以计划经济替代市场经济的论证有着决定性意义。考茨基认为:通过竞争,资本主义将导致企业数量明显减少,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把这些集团联合起来,就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计划经济;布哈林也认为:“市场关系将由于其本身的发展而被消灭”,因为“市场斗争的发展导致的结果是,竞争者的数目越来越少,生产集中在大型的资本主义组织的手里”注33。
对于上述观点,米塞斯从企业规模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的角度提出了批评。他认为,“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法则要求机构具备最有利的规模,如果规模能使所有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利用,净利润会相应地提高。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上,这是评估一个机构在规模上是否优于另一个机构的唯一途径。工业机构的扩大必定导致成本节约的观点是错误的,马克思及其学派就犯有这样的错误,尽管偶尔有言论表明他实际上认识到了事情的真相。因为这里也有一个界限,超出这个界限,机构的扩大就不会导致生产要素更经济的运用。”注34
不能简单地认同米塞斯对马克思学派的批评。在生产大型化趋势萌发之初,马克思就抓住了这个趋势,这是他的远见。正如米塞斯的同窗熊彼特所言:“预言大企业的出现(考虑到马克思当时的条件)本身就是一种成就。”注35 如果说马克思没有抓住全部趋势,但至少抓住了主要趋势之一;在一些行业中确实形成了少数企业帝国,直到今天,许多规模极大的跨国公司还在合并。
不过,比较而言,米塞斯的见解更周全。在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与企业大型化趋势并存的,是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生产进入多品种、小批量、协同生产的时代,中小企业数量迅速增加,经济效益优势显著。早在上世纪20年代米塞斯就做出那样的分析,应该说他看得更远,也更准确些。米塞斯对企业规模与效益之间关系的分析不仅为经济发展所证实,而且预示了科斯后来在企业理论上的重要贡献注36。
与企业规模的发展趋势直接相关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企业规模与财富分配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企业规模扩大的过程,也是财富向少数人手里集中的过程。这一过程的经济后果是造成私人资本无力管理的巨大生产力,使得建立公有制成为经济发展的需要;它的社会后果是导致尖锐的社会对抗,造成了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使得公有制的建立成为社会的需要。《资本论》第1卷第二十三章第2节和第二十四章第7节集中阐述了这一思想。
如果企业的大型化只是某些行业和部门的现象,相应地,资本集中的趋势也限于此类行业和部门。不言而喻,中小企业数量的增加既是企业大型化趋势的逆向运动,也是资本集中趋势的逆向运动。不仅如此,不仅中小企业的发展体现着资本分散的趋势,即使就日益膨胀的大企业来说,企业扩张或生产资料的集中也未必意味资本所有权的集中;企业的大型化过程完全可以与资本所有权的分散过程同步——这就是企业股权的日益分散化。米塞斯注意到了现代经济这一发展,虽然他的分析不十分清晰,也没有提供必要的事实和数据。他说,“机构或企业的集中趋势绝不等于财富的集中趋势。随着机构和企业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现代,现代资本主义也在同样程度上发展出了使人能以小财富干大事业的企业形式。看看这些已经出现并变得日益重要的企业类型的数量,而独资商人已经几乎从大型工业、采矿业和运输业中消失殆尽,即可证明不存在财富集中的趋势。”注37
“机构或企业的集中趋势绝不等于财富的集中趋势”,此论断被20世纪资本所有权的实际发展所确认。二战前,资本主要为家族占有。例如,20世纪30年代,福特家族占有福特汽车公司100%的普通股,梅隆家族占有美国铝公司普通股票的80%。50年代以来,资本所有权日益分散:一是持股人数快速增长,以美国为例,1952年为650万人,1985年增至4704万人;二是大公司股票高度分散,1984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股票持有人数达324万,通用汽车公司为99.8万,埃克森公司为88.7万,IBM公司为77万,福特汽车公司为28.9万,英荷壳牌石油公司约为90万。股权的高度分散使单个大股东控制的股份呈减少趋势:20世纪初,一般说来,拥有40%—50%的股票才能控制一家公司,到80年代,大约只需占有5%的股份就可做到这一点注38。到90年代,大股东股份额进一步减少。在美国,“到1990年末,对最大的10家资本化的公司进行所有者结构的考察,这些公司最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平均为2.6%。”以通用汽车公司为例,1990年,它的5家最大股东的股份合起来还不到6%,5家持有者分别占1.4%、1.3%、1.2%、1%和0.9%注39。
但是,如同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并不完全否定马克思对企业大型化趋势的分析一样,在财富集中问题上对米塞斯的证实也绝不是对马克思的证伪。肯定机构或企业的集中不等于财富的集中,绝不意味着完全否定财富的集中。现代资本主义复杂性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它的发展趋势的多向性。与股权分散趋势并存的,财富集中的趋势依然存在,并且这种趋势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日渐兴盛的背景下愈加突出。米塞斯正确但却片面的分析至多可以看作是对马克思的补充,而他的不存在财富集中趋势的结论是与事实相悖的。
尽管股权分散只是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趋势之一,而且千百万小股民并没有多少发言权,但股权分散,特别是工人持股是一个有着重大意义的现象。股票就是资本。工人可以把部分收入用于投资,意味着当代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中存在一个超过生活资料价值的余额注40。因此,问题不在于量而在于质——从仅仅拥有生活资料到拥有资本是一个质的飞跃。私营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且日益活跃,同时,资本所有权的分散造成了一个广大的中产阶级,股民大军中广大工人阶级的加入,等等,考虑到这些缓和社会矛盾的种种因素,似乎有必要对马克思关于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的主客观条件的论述重新检讨。
还有一个重要的相关问题是,规模庞大的现代企业是否已经发展到只能由社会来管理,也需要重新估计。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当生产资料的规模发展到不适合股份公司管理时,应实行国有化,而国有化也只是生产资料归社会占有的前奏。就是说,这些依次替代的所有制形式,后者较前者具有更大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空间。当代经济发展表明,至少就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来说,没有证据显示国有企业较之民营股份公司必定具有更大的效能。恩格斯曾认为,当生产资料和交通手段发展到不适于股份公司管理时,国有化就具有了经济上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首先发生在“大规模的交通机构,即邮政、电报和铁路方面”。米塞斯引用了恩格斯的有关论述后指出:恰恰是世界上最大的铁路系统——北美铁路——和最重要的电报线路——海底电缆,并没有实行国有化,而在实行国家社会主义政策的国家,一些微不足道的小线路却早就被国有化了;他还指出,邮政国有化主要是出于政治原因,铁路国有化主要是出于军事考虑注41。不论是否同意米塞斯关于国有化原因的分析,在评价一百多年来国有化进程的得失时,他的见解值得参考。今天,股份公司的发展早已超越国界,形成了庞大的跨国公司,而且至今也看不到这一发展的界限。如果没有证据显示国有企业较之民营股份公司在经济上有更大的效能,那么,资本积累的历史趋势与国有化以及生产资料社会占有之间的关系就还是有待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