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徽州,地处安徽南陲的黄山白岳之间,北有云烟缭绕的黄山迤逦而去,南有峰峦叠嶂的天目山绵延伸展。在明清时期,这里是一个府级行政建制,下辖今皖南的歙县、休宁、祁门、绩溪、黟县以及赣东北的婺源诸县地。

历史上,徽州地区山水萦回,土硗地狭,原本是华中各地习见的贫瘠山乡之一。然而,自从明代中叶以还,“欲识金银气,多从黄白游”——“徽商”巨擘的崛起令世人刮目相看,成为明清社会经济史上最引人瞩目的现象之一。于是,徽州作为浙江、安徽和江西三省的“接合点”,其本身的发展以及和邻近省区的关系,便具有了“作为特写而进行研究的意义”。(日)斯波义信:《宋代徽州的地域开发》,刘淼译自《山本博士还历纪念东洋史论丛》,东方,1972年,译文载《徽州社会经济史研究译文集》,黄山书社,1988年4月版。

关于徽商始于何时,学界前辈一向有着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东晋说”、“宋代说”和“明代说”之分歧。近来有的学者更倾向于——徽商应当是指以乡族关系为纽带所结成的徽州商人群体,而不是泛指个别、零散的徽籍贾客。换言之,徽商的历史似应从明代中叶开始。王廷元:《论徽州商帮的形成与发展》,《徽学研究论文集(一)》,黄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徽州社会科学》编辑部,1994年10月。

尽管对于徽商起源的见解迄今尚无定论,但有一点却应是不争之事实——那就是在明代中叶以前,主要经营“文房四宝”、生漆、林木和茶叶的新安贾客,在商业上还远不足以与窖粟业盐的山、陕商人骈肩称雄。只有在成化、弘治年间开中改制以后,徽商、西贾的力量对比才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由于形势陡变,在东南一带,远离桑梓的西北商贾渐趋下风,而徽州商人则逐渐以经营盐业为中心,“雄飞于中国商界”(日)藤井宏:《新安商人的研究》,原载《东洋学报》第三十六卷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1953年6月、9月、12月和1954年3月。傅衣凌、黄焕宗译,译文载《徽商研究论文集》(《江淮论坛》编辑部编,1985年10月第一版)。。明代中叶以后,虽然徽商触角涉及的生业愈益繁多,但盐业仍然是重点经营的行当——这一点在史学界大概还没有什么异议。

从严格意义上讲,传统的中国农村并非完全封闭式、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北朝颜之推就曾经说过,即使是在“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的庄园经济中,“家无盐井”仍是一项无可奈何的缺憾!《颜氏家训集解》卷一《治家第五》。因此,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广大农村,仍然需要不可或缺的少量商品流通作为补充。其中,盐是最大也是最为重要的一宗。据研究,在鸦片战争前夕中国的主要商品市场中,盐的流通额占第三位,仅次于粮食和棉布,而在棉布兴起之前,则仅次于粮食,位列第二。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页282。根据对中国农村基层墟市的抽样调查显示,盐、米和铁的交易,构成了传统墟市贸易的主要内容。翁绍耳:《福建省墟市调查报告》,私立协和大学农学院农业经济系印行,1949年;(日)加藤繁:《清代村镇的定期市》,见《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三卷,商务印书馆,1973年。所谓“十家之聚,必有米盐之市”,的确毫不夸张。而在近数百年来江南各地的“米盐之市”中,徽州人无疑最为活跃。对此,胡适先生在自叙家世时就曾指出:


近几百年来的食盐贸易差不多都是徽州人垄断了。食盐是每一个人不可缺少的日食必需品,贸易量是很大的。徽州商人既然垄断了食盐的贸易,所以徽州盐商一直是不讨人喜欢的,甚至是一般人憎恶的对象。你一定听过许多讽刺“徽州盐商”的故事罢!所以我特地举出盐商来说明徽州人在商界所扮演的角色。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第一章《故乡和家庭·徽州人》。


根据明清史的常识和印象,胡氏所指的主要当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情形。而在当时,这一带正是俗谚“无徽不成镇”广为流传的区域。根据他的解释:


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徽州人,那这个地方就只是个村落。徽州人住进来了,他们就开始成立店铺;然后逐渐扩张,就把个小村落变成个小市镇了。同上。


胡氏的这个诠释相当具体而生动,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徽州盐商对于长江中下游一带的城镇变迁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经济史上的崭露头角之外,徽州盐商在文化上的建树也一向引人注目。梁启超先生在《清代学术概论》中就曾指出,以徽商为主体的两淮盐商对于乾嘉时期清学全盛的贡献,与南欧巨室豪贾之于欧洲文艺复兴,可以相提并论。

正是由于近数百年来徽州盐商在东南社会变迁中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故而对它的研究,历来是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早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傅衣凌先生在从事徽州伴当、世仆的研究中,因发现有关徽商的记载颇多,遂悉心搜集徽商史料,并于1947年发表了《明代徽商考》一文,为明清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开辟了一个崭新的天地。载《福建省研究院研究汇报》二期,1947年。又载1956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和1985年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徽商研究论文集》。与此差相同时,徽商研究的课题也引起了国外汉学界特别是日本学者的注意。其中,藤井宏博士的研究显得最为突出。他从研究明代盐业入手,对徽州盐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著有《明代盐商的一考察》(1943年)。在此基础上,又专门以徽州商人为考察对象,撰写了《新安商人的研究》(1953—1954年),“这是有关徽商研究中最为系统的著作”(傅衣凌语)。稍后,欧美各国的学者也相继将视点投向徽州,涌现出不少论析徽州土地关系、宗法制度和商人资本的佳制。参见刘淼辑译《徽州社会经济史研究译文集》傅衣凌“序”,1986年9月。其中,何炳棣教授在1954年发表的《扬州盐商: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主义研究》一文,是研究徽州盐商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美)何炳棣:The Salt Merchants of Yang-chou:A Study of Commercial Capitalism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a,原文载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17,(1954);收入《中国经济发展史论文选集》下册。另外,何先生在其力著《明清社会史论》(1962年)中,也有一些篇幅论及两淮盐商,尤其是明清时期徽州盐商的社会流动。何炳棣: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 1368-1911。原著第一版刊于1962年。笔者曾译该书第六章《科举和社会流动的地域差异》,载《历史地理》第十一辑。

近二十年来,随着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越来越受到史学界的重视,徽州作为传统社会中最具典型意义的区域社会之一,更成了中国社会经济史关注的热点。以徽州历史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徽学”(亦称“徽州学”)崛起,蔚为大观。有关的新史料不断发掘和利用,“徽学”的研究亦日益深入。特别是对于徽商的组织结构、商人的政治、社会地位和历史作用等方面,都较此前的研究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其中,80年代初出版的《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叶显恩先生著)和十年以后问世的《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唐力行先生著),都是涉及上述研究领域极为杰出的学术专著。

本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在下列一些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探讨:

1.徽州盐商是明清时期的商界巨擘,两淮盐政又是与河、漕并称的“江南三大政”之一,因此徽商与两淮盐政的研究,在“徽学”研究中起点最高,这已是史学界的共识。

本书的第一部分“徽商与明清两淮盐政”,首先对明代中后期盐政制度的嬗变作了考证,认为:“(引)窝”是明清盐政史上最为重要的核心问题。然而,迄至今日,有关“窝”的起源及其嬗变的轨迹,仍然十分模糊。“窝”的原始含义究竟是什么?尽管日本学者中山八郎、藤井宏先生等都曾做过一些探讨,但并没有做出圆满的解释。笔者从方言考证入手,认为——“窝”字直接渊源于元明时期的北方俗语,盐务中的“窝”与俗语中的含义并无多大区别,都表示空缺;由于这种空缺而包含了权利的内涵。明代成化以后“窝”的出现,与开中制度下“抢上之法”的破坏有关。明代中后期,从以敕许为强有力后盾的势要“占窝”演化为盐商“占窝”,是徽商大规模“输献”的结果,这对晚明“纲盐”制度的确立具有一定的影响。

关于清代两淮盐政,以往研究多集中在乾隆以后。笔者则根据此前为人忽视的《圣祖五幸江南全录》等史料认为,康熙皇帝先后六次巡幸江南,尤其是乙酉(1705年)和丁亥(1707年)两度南巡,踵事增华,朘削盐商,实已首开乾隆朝铺张排场之风气。为了供奉接驾以及弥缝南巡带来的巨大亏空,江宁、苏州两局织造曹寅和李煦,秉承玄烨旨意,轮番把持两淮盐务,肆意搜刮,以致两淮盐务弊窦丛生——徽州盐商办理年贡、构修官园、蓄养昆班备演大戏等规矩,遂滥觞于康熙朝。由此可见,乾、嘉以后两淮盐务制度上的不少弊病,事实上肇端于康熙朝。此后,徽州盐商逐渐控制了两淮盐务的运作。对此,笔者首先根据《历史档案》等杂志新近披露的故宫档案,对徽商与乾、嘉、道的两淮盐务,做了新的研究。指出:到乾隆年间,两淮盐务“总商”制度进一步发展,出现了“首总”,它与康、乾二帝的频繁南巡以及两淮官、商在财务关系上的嬗变有关。由“首总”人选的变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各大地域商人在两淮盐务中势力的盛衰消长。接着,对两淮盐商组织“务本堂”做了进一步考察。由之发现,清代前期徽商对两淮盐政的制定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务本堂”的举措之一、周恤桑梓的“月折”制度,就带有浓厚的家族色彩,它使得财力消乏的盐商仍能醉生梦死,衣食无虞,从而维持着一个人数愈益庞大的有闲阶层。关于“月折”制度,学术界此前尚未有专文探讨过,笔者以扬州、淮安一带收藏的乡土史料立论,对之首次作了全面的考释,重点分析了它所反映的乡土背景和文化内涵,认为——“月折”制度的出现,使得盐业经营活动始终停留在家族组织的庇护之下。既然家族具有给予弱者提供保护的经济职能,其后果必然导致商人缺乏持久的从商热情,更丧失了先前那种无远弗届的冒险精神,从而引起两淮盐商寄生性的日益加深。通过对上述制度的考释,笔者认为,“首总”制度、“务本堂”及“月折”制度的出现,昭示着清代前期两淮盐商组织与徽州的家族制度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2.徽州是一个高移民输出的地区,在明清时期,新安商贾在全国各地随处可见,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了。然而,有关侨寓徽商土著化的几个问题,仍然十分模糊。其中,“商籍”和“占籍”问题,经常引起混淆。对此,藤井宏先生等日本学者早已注意到,但他们的诠释,显然还值得斟酌。有鉴于此,笔者利用徽州方志和档案等史料,从历史政区沿革的角度,对“商籍”和“占籍”问题提出了新的解释:明代两淮“商籍”中无徽商,主要是因为当时安徽与江苏合为南直隶,不符合“商籍”条例。及至清代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省一分为二以后,两淮徽商的“商籍”问题才提上议事日程。但由于传统上该二省仍被视作“江南省”,加上徽商以“占籍”形式参加科举考试,故直到两淮“商籍”被取消,徽商始终未能占据一席之地。

另外,笔者还对徽商以侨寓地为中心重修族谱和重建宗祠,从而由其祖籍地缘转向新的社会圈的轨迹,作了比较详细的探讨,认为:两淮“商籍”中虽无徽商存在,但徽商在苏北各地大量的“占籍”,却关系到徽州商人及其后裔的社会流动,从而大大影响了徽商利润在本地区的汇集。

接着,笔者对徽州盐商与东南盐业城镇的变迁,作了区域性的观照。首先探讨了作为明清淮盐中枢的扬州,在明代中叶以后伴随着两淮盐政制度的重大变化,商业职能迅速扩充的过程。在扬州城市化进展的同时,淮安关厢亦趋于繁盛。与广陵相同,淮安河下之盛,也与明代中叶运司纳银制度的确立息息相关。此外,仪征、汉口则作为淮盐的转运中枢,在明清时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不仅是淮、扬等大城市有徽商西贾麇居,而且滨海荒陬、僻野乡村也都有新安人的足迹。尤其是苏北滨海盐场,徽州盐、典、钱诸业巨商鳞集骈至,促进了当地商业的发展,形成了团、场、坝、市、镇等多层次的市镇类型,为两淮地区盐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淮、扬城市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

3.关于徽州盐商与文化变迁的关系,何炳棣先生所著《扬州盐商: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主义研究》一文,从讨论盐业组织着手,通过确定盐商数量、估算盐商财产、盐业利润和规模,进而探讨了盐商的生活方式、文化追求和社会流动。余英时先生也曾发表《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等文,阐述了徽州盐商在明清文化发展历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中国文化史丛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12月版。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笔者从人文地理的角度,对明清时期东南文化变迁的大势作了研究,指出:自明代成化、弘治以来,伴随着两淮盐政制度的重大改革,大批盐商辐集扬州,形成了颇具影响的河下盐商社区。通过模仿、消融苏州文化的特质,逐渐掺以徽州的乡土色彩,最终孕育出独具特色的扬州城市文化。风雅、豪侈的“盐商派”或“扬气”的生活方式,对于明清社会习俗之变迁,风尚之演替,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笔者认为,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多层次的,高层次的精英文化总是植根于较低层次的大众文化之上,从而成为整个文化的表征。东南地区的文化中心城市汇集了本地区较大地域范围内的文化菁华,因此成为主流文化模式的象征。如果说,苏州文化代表了东南传统文化的主流,那么,扬州的城市文化则是自明代中叶以来东南地区新兴的徽州文化之表征,它以集大成的形式成为闭关时代东南地区城市文化发展的顶峰。此后,随着淮、扬城镇的衰落,盐商社区文化也迅速式微。“盐商派”的生活方式逐渐被近代新兴的资本主义洋场文化所取代。原先作为全国文化中心之一的扬州,也就蜕变而为一个地区性的文化中心。这种文化中心地位的沦落,与淮、扬城市地位的变化恰相吻合。

应当指出的是,有关两淮盐政、徽州盐商及东南社会变迁的研究,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譬如,明代中后期从势要“占窝”演化为盐商“占窝”,其中,徽州盐商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对此,笔者虽已收集到一些史料,也提出了初步的看法,但离完全解决这一问题,显然还有一定的距离。此外,有关侨寓徽商土著化、徽州盐商家族在两淮盐业中的商业网络等诸问题,均还有待于资料的进一步搜集和研究。所幸的是,有关明清徽商与两淮盐业的史料为数可观,散见于方志(尤其是与徽商有关的村级方志)、族谱、笔记和文集中的更是浩繁无数,还有苏北各地收藏的一些未刊乡土资料(镇级方志、笔记、竹枝词等),以及近年来《历史档案》等杂志陆续披露的档案史料,等等,均可资利用。笔者相信,通过扎实的实证性研究,上述诸多问题之解决可望有明显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