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锦衣

一堆篝火,一条几十斤的野猪后腿,烤得滋滋冒油,香气顺着鼻孔蹿入,刘淳早就饿了,又被野猪吓得半死,他恨不得把一整头猪都塞进肚子里。

不过他还保持着一丝冷静,这个大叔明明让自己自求多福,怎么几个时辰之后,又回来了。而且还仗义出手,救了自己不说,又请自己吃肉,未免太好心了吧?

瞧他满脸笑容的样子,跟刚才完全换了个人!

要不是穿着长相没变,刘淳都不敢相信是真的!刘淳警惕地瞧着大汉,这家伙比上一次见到的时候狼狈了不少,胳膊腿上多了好几处口子,脚下的麻鞋也破了,大脚趾头调皮地钻了出来。

看起来是在森林了吃了苦头,转了几个时辰,又恰巧回到了窝棚不远处的水池,跟自己相遇!

刘淳似有所悟,“你迷路了,对吧?”

大汉愣了片刻,大喇喇道:“凭着三爷的本事,一座小小的山林有什么难的。三爷是心好,怕你小子喂了野猪,才过来救你的。”

“原来你又未卜先知的本事,知道我会遇上大野猪啊?”刘淳呲着白牙问道!

大汉顿时讪讪无语!

刘淳算是看清楚了,大汉才没有这么好的良心。要想救自己,第一次就带着自己离开,岂不是更好!

不过刘淳也清楚,他一个人没法在树林里待着,必须尽快出去。偏偏他又小胳膊小腿,细皮嫩肉,别说再遇到野猪,就算是一只狼都能把他给吞了。

即便侥幸出了森林,他也是两眼一抹黑,根本不了解情况。更没有光明正大的身份,若是遇上了歹人,直接把自己卖给了大户人家,或是弄到了乱七八糟的地方,成了贱民,那可就彻底完蛋了!

刘淳认真瞧了瞧大汉,看着还算憨厚坦然,而且功夫也不错。

唯有把宝押在他的身上,可千万要有良心啊!

刘淳默默祈祷,也不多废话了,只是闷着头道:“我会在密林中辨别方向!能找到出山的路!”

“当真?”

这下子大汉没法继续装了,他是真的迷路了,转了好几个时辰,又转到了原点,两只兔子腿都消化干净了,肚子咕咕乱叫,虽然他有功夫,能打猎,但也不能一直在森林里,更何况他还有要务在身,必须尽快出去才行。

假如这小子真能帮上自己,那可就太好了!

他情不自禁道:“你是山里的人?怪不得会辨别方向!”大叔忙用匕首,割下一大块肉,讨好似的递给刘淳。

“吃!多吃点!”

野猪肉滋滋冒油,肥瘦相间,瘦肉不柴,肥肉流汁!

别说饿得前胸贴后胸,就算是吃得饱饱的,也能啃几口。刘淳伸出了爪子,将肉接过来,张开嘴巴就咬。该死的野猪,想吃自己,却没有料到,转眼之间,变成了自己的口中美食!

真香!

刘淳吃得豪迈无匹,既然大汉有求于自己,吃他的烤肉,也是情理之中。

连着吃了三大块,足有三四斤的肉进了肚子,肥美的肉汁在舌尖儿融化,看在贡献了这么美味的猪肉份上,刘淳对野猪的恨意都消失了。

刘淳仰着头躺着,露出鼓鼓的肚皮,嘴里还有残存的猪肉,含混道:“万物生长靠太阳,白桦树的表皮,向着太阳一面,会比较洁白光滑,反面则要暗淡许多。另外,松木冲着南边的方向,会渗出更多的油脂,只要根据松油的分布,就能确定太阳光是从哪边射来的!”

大汉也吃饱了,侧耳听着,还真别说,这小子讲得有点道理,貌似他也听常进山的人提到过,只是没有这小子说得明白透彻。

“太阳从南边射来,也就是说,往南走,就能回到大明了!”

大叔喃喃自语,脸上终于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小子,你给我当向导吧,咱们一起出山!”

目的达到了,刘淳欣然答应。

休息了一阵,身体也恢复了力气,既然要出发,就要做些准备。刘淳爬起来,主动走到大野猪的旁边。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野猪的肩部有伤口,但是却愈合了。

这家伙一定和猎人相遇过,没准猎人就是死在了野猪的嘴下,那个断裂的长矛可以作证!若是没尝过人肉的滋味,这个畜生怎么会发疯攻击自己?

“大叔,把匕首借我。”刘淳咬牙切齿道。

大汉没有迟疑,将割肉的匕首扔给他,刘淳瞄准了相对柔软的腹部,用匕首割下了两大块猪皮,然后从中间分开,变成四块。

他把相对大一些的两块给了大汉,然后把剩下的两块裹在自己的脚上,用匕首钻了几个洞,然后又砍断一根藤条,把上面的皮扒下,分成细细的一条,从孔里穿过,就像鞋带一样,胡乱扎在一起。

看着亲手做出了的“皮鞋”刘淳哭笑不得,这怕是最丑陋的鞋子了。不过没关系,有一层猪皮保护,脚就不会磨破了。

他又四处瞧瞧,突然发现在水池旁边,有一簇野草,高一尺多,不是很显眼,仔细看去,其茎微方,叶对节生,似旋复叶而长大,有细齿,背白多纹。茎端作穗,长一、二寸,穗中开淡紫小花,一穗有细子四粒……刘淳努力回想着,小时候爷爷曾经带着他去山里采药,换取学费。

当时爷爷就教了他很多草药的常识,这是夏枯草!

把汁液涂在伤口上,能迅速止血,还有清火明目的功效。

注意到了大汉的伤口,刘淳就走了过去,摘了几株夏枯草,然后找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把草放在上面,又用另一块石头捣碎。

而后,他把绿色的汁水送到了大汉的面前。

“抹上吧,能止血的!”

大汉没急着接受,而是用手指捻了捻汁水,然后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这才缓缓道:“是夏枯草?你还懂药材?”

刘淳咧嘴一笑,没说什么。

大汉倒是来了兴趣,还以为山里的孩子都是笨蛋呢,没想到这小子又懂得辨别方向,还认识药材,真是难得!

“小子,你,读过书吗?”此话一出,就连大汉都摇头了,自己也是犯傻了,一个从小生活在山里,连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的傻小子,上哪去读书啊?

可令他惊讶的一幕出现了,这下子真的就拿起了树枝,在地上划拉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

大汉喃喃读着,露出惊讶的表情,这小子还真识字啊!

大汉不知道,刘淳也在注意他!这家伙身手了得,看样子也是认字的,放在洪武年间,说他文武全才都差不多!

他绝对不是普通人!

刘淳现在急需一个身份,需要一个落脚之地。

他很清楚,洪武年间,是法令最严格的时代,尤其是户籍制度,更是被坚决执行。像他这样,没有身份,也说不清楚来历的人,保不齐就会被当成贱民,入了贱籍。那样的话,生生世世都没法翻身,还不如死了算了,也省得殃及子孙!

刘淳能做的不多,他希望引起大汉的注意,在展示了写字的本事之后,刘淳有把烧剩下的炭火推到了一边,地面有了温度,铺上一层厚厚的松叶,热气不停上涌,躺在上面暖呼呼的,足以驱散山林里的寒冷和潮湿。

把“床铺”弄好之后,刘淳主动坐在了一边,对大汉道:“我守着上半夜,大叔先睡吧!”

大汉更加惊讶,这小子挺会来事的。

他仔细打量刘淳,十二三岁的样子吧,长得眉清目秀,可身量不矮,尤其是骨架粗大,虎背,彪腹,螳螂腿!是个好苗子,这要是长到六尺以上,没准能当大汉将军,在御前听用,可比他这种出生入死的强多了。

可惜啊!他不是我的儿子!而且我也没有儿子!

大汉的心突然一痛,他不愿意继续想下去,只有闭上眼睛,假装睡觉,热气熏着,浑身暖洋洋的,好几个月了,还从来没这么舒服过……像他这种人,哪怕睡着了,都要睁着一只眼。

大约过了一刻钟,有淡淡的烟味钻入鼻孔,大汉缓缓睁开了眼睛,发现刘淳正抓着一把艾草,放在了炭火堆上,艾草燃烧,发出来的味道,正好能驱散蚊虫。还能遮盖气味,避免野兽来袭。

刘淳特意选在了下风口,尽量避免烟气熏到大汉。

还是个心思的小子,大汉涌起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他脱口而出,“小子,你给我当儿子算了!”

刘淳吓了一跳,他当然想讨大汉的欢心,不只是为了出山而已,毕竟他是穿越以来,第一个见到的人,离开了森林,怎么活下去,也需要人家指点。

只不过刘淳没想到,这位跨越的步子这么大,居然要收自己当儿子!

到底答不答应啊?刘淳纠结中。

大汉以为他不愿意,又急忙补充道:“我是朝廷的锦衣卫,给我当儿子,不会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