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域经济政策评价

一 区域经济政策评价的类型

区域经济政策效应评价有多种分类法,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不同类型划分。按评价对象,可分为区域财政政策效应的评价、区域产业政策效应的评价、区域投资政策效应的评价等;按评价工作与区域政策实施在实践上的关系,可分为区域经济政策效应的事前评价、中期评价和事后评价;按评价的目的,可分为区域经济政策效应的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按评价者,可分为区域经济政策效应的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按评价的详略程度,可分为区域经济政策效应的概略评价和详细评价等。区域经济政策效应的评价类型的划分,便于对其深化认识和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保证评价工作能有效地进行。区域经济政策评价的类型不同,其评价的对象和目的有侧重,评价的条件和背景有差异,反映在评价的要求、内容和方法上也必然有所区别。[8]

二 区域经济政策评价的阶段和步骤

作为正确制定、选择和适时调整区域经济政策的基础工作,区域经济政策效应评价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是连续的、动态的系统反馈,从发现区域问题到制定及实施区域经济政策来解决区域问题,需要经过问题的提出、目标确定、政策设计、效应评价、实施政策再到效应评价等一系列阶段性的工作。

(一)区域问题分析

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主要是为了解决已发生和将要发生的区域差异问题。区域问题分析应包括对问题类型、特点、性质、成因、程度和对国家及地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等多方面的内容。区域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区域经济政策的实施会不断地发生变化,因而需要定期对其进行追踪分析。问题分析的重心是确定区域问题的重点和关键所在。

(二)区域经济目标的确定

区域经济政策的目标是制定区域经济政策的起点和终点,同时也是区域经济政策评估的依据、标准和工具。目标的确定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1)要有针对性,即针对要解决的区域问题的类型、性质和特点等;(2)要适度合理,即要考虑到未来国家及地区解决区域问题的各种客观条件和能力等;(3)要从多角度、多方面考虑目标的设计,即应从解决区域差异问题、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和国家及地区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等多方面来考虑其目标的设计,建立包括社会、经济、政治、环境、资源等在内的目标体系;(4)要具体化和定量化,即为了便于区域政策效应的预估和评价,应将区域经济政策目标尽可能地细化并确定目标的具体数值;(5)要有阶段性,即在确定区域经济政策目标的同时,应说明其可能的环境、条件和阶段。

(三)区域经济政策的设计

应根据要解决的问题和要达到的目标来进行区域经济政策的设计。包括:(1)区域经济政策宏观调控参数方案的设计;(2)侧重于解决区域某方面问题的某类区域经济政策;(3)有若干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区域经济政策手段组成的区域经济政策体系。在区域经济政策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应根据要解决的区域问题和所确定的目标提出特定时期的区域经济政策方案;(2)所设计的区域经济政策不能独立于国家宏观政策大系统;(3)一个完整的区域经济政策体系的设计,应包括区域经济政策的种类,各类区域经济政策之间的区别与联系;(4)应尽可能设计多套区域经济政策方案供评价和择优;(5)区域经济政策方案应尽可能细化并加以数量说明。

(四)事前评价

其主要任务是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对已设计的若干区域经济政策方案在未来实施过程中的结果和效益进行系统评价和综合分析。事前评价的主要内容有:(1)对影响区域经济政策方案实施的各种条件和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2)根据区域经济政策目标,确定出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3)对影响区域经济政策投入产出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收集和处理,选择和确定有关评价参数值;(4)根据评价的对象、条件和要求,选择并确定评价方法;(5)对区域经济政策方案的投入产出的项目构成进行分解和估算,用已确定的评价方法对区域经济政策未来实施过程中的结果和效益进行评价和分析;(6)根据评价分析结果的具体情况,或提出较好的方案供有关部门选择,或重复上述各步骤工作。评价过程中应根据区域经济政策的类型及特点选择适用的评价方法,并尽可能选择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评价和综合分析。

(五)区域经济政策的选择和实施

区域经济政策选择,是区域经济政策制定部门和决策者根据存在的问题区域、区域经济政策目标、区域经济政策方案及其评价报告,综合考虑和全面衡量各方面的情况及条件,对未来推出的区域经济政策方案或区域经济政策体系所作出的选择。区域经济政策被确定下来后,就应适时地推出、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政策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应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有力的手段,使区域经济政策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应对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结果和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定期的监测和追踪。

(六)事后评价

区域经济政策实施到一定阶段,应对其实施背景、条件、结果、效益等再进行系统评价和综合分析。事后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已实施的区域经济政策的结果和效益进行计算,并和预期的目标进行比较,对区域经济政策效果及政策方案本身等作出评价和分析;(2)对区域经济政策的背景、基础、因素和条件等进行分析,对其变化程度、类型和特点进行判断;(3)根据上述两个方面的评估结果的组合类型,确定不同的策略,或继续实施原区域经济政策方案,或对原区域经济政策方案进行调整,或重新制定新的区域经济政策方案。[9]

三 区域经济政策评价的方法

区域经济政策评价方法是区域经济政策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方法选择的合理性,直接决定了区域经济政策效应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并进而影响到区域经济政策选择。区域经济政策评价的方法可以分为直接评价法、部分评价法、综合评价法三大类。

(一)直接评价法

直接评价法是通过分析事前确定的评价标准在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部门或不同条件下的各种变化来衡量区域经济政策可能产生影响的一种评价方法。根据评价标准的不同,该方法又可以细分为劳动力标准评价法、资本标准评价法、环境标准评价法和社会福利标准评价法等。

(二)部分评价法

部分评价法是对区域经济政策某单项政策目标实现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的一种方法。它通过分析受援地区的某单项指标(如就业、投资、工业等)变化情况来评价区域经济政策对受援地区的具体影响。

(三)综合评价法

有关综合评价法的定义和具体范围目前无确切标准,一般认为综合评价法是指将区域经济政策的全部成本和利益进行综合分析的一种分析方法,即区域政策成本效益分析方法。与其他评价方法相比,它具有三大特点:一是综合程度高,需要将区域经济政策的所有成本和所有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二是工作难度大,但评估价值较高。从理论上讲,区域经济政策成本效益分析包含经济、社会、政治、生态等在内的多个方面,其影响范围包括区域内所有核算单位和个人,只有估算出其全部的成本和效益才能进行科学的评价。三是使用灵活,既可以用于事前评估,又可以用于事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