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问题的提出

本章通过对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地区间发展差异的考察来探讨市场政体与产业优势之间的关系。农业产业化是中国农业从传统经济转为现代产业的重要途径。刚迈入21世纪,中央便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得力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2000)。近十多年来这在中央和国家部委的重要文件中一再得到强调。在分税制背景下,地方政府既能从农业产业化中获得更多税收和上级财政专项支持,还能借助农业产业化推动地方的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因此,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几乎是所有农业地区追求的目标。然而在产业链整合、价值链提升和竞争力塑造等方面,各地差异明显。在同一产业领域,一些地区虽然处于相同的宏观制度环境,采取同样的产业组织形式且具有相似的自然资源禀赋,却在发展水平和结果上大相径庭。特定地区通常还占据独特产业优势,成为了行业鳌头。这种地区间差异尤其是特定地方形成独特的产业优势的原因并不明晰。我们试图提出并运用市场政体理论来对此进行解释和分析。

发展优势历来是国家和地区孜孜以求的目标,但对于优势从何而来的问题却见仁见智。先发优势理论表明,先进入市场者能在技术、管理、资源、顾客锁定(消费者存在转换成本)等方面获得优势(Lieberman and Montgomery,1988;Makadok,1998)。而后发优势理论则认为,后发者通过“搭便车”行为模仿技术和发展模式,避免错误决策和失败教训,更加明确市场需求而获得优势(Robinson,1992;Lieberman and Montgomery,1998;Boulding and Kirmani,2003;林毅夫,2003)。在后发优势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结构经济学则认为,比较优势的甄别和发展型政府的因势利导是后发优势产生的根本原因(参见林毅夫,2012)。发展型政府的重要性在关于地域和国家竞争优势的经典管理理论里也以不同形式得到强调(参见波特,2012)。但鲜少被探讨的问题是:在政府存在层级差异且地方政府均有意愿成为发展型政府的背景下,为什么有些地方政府没能成为发展型政府?既有理论由于缺乏识别宏观—微观关系中的因果机制,尚未能揭示发展型政府形成的条件和机会问题。同时,发展型政府或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固然是刻画一种发展模式的有用概念,然而在概念的描述性功能之外,一个重要的前置性问题似乎更值得关注和研究:发展型政府对产业的扶持行为和产业政策究竟对产业发展的过程和结果究竟是如何施加影响的?这种影响得以可能的约束性条件和社会机制至关重要,但还缺乏应有的关注和深入研究。

尽管农业产业化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却基本上是被当作一个经济问题归属到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加以研究。这两学科的关注点集中在农业产业化的多种组织形式及其选择的利弊,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产业政策的效益评估等方面(例如聂辉华,2013;程志强,2012;张丽华等,2011;刘凤芹,2003)。已有研究虽然较充分地分析了农业产业化的经济过程、技术路径和市场策略,但悬置了市场和产业如何组织起来、又如何拓展升级的政治和社会过程,也缺乏有关对政府和社会力量之于产业发展的作用机制的深入分析。这样的结果是,农业产业化发展质量的地区间差异及其根源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释。我们舍弃将农业产业化视作纯粹经济问题的立场,基于社会学视角将以往研究所缺失的分析维度带回到对上述现象和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