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论“思潮”与“学术”

这里所讨论的范围,大体上在“哲学”之内,同时也会涉及其他人文科学部门。

首先一个意思是想指出:“学术—哲学”以社会生活为基础,社会生活的问题通过种种“思潮”影响、推动“学术”,但“学术”不等于“思潮”,“学术”是“思潮”的深化,是“思潮”的科学化、体系化,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会是“专业化”,甚至是“职业化”。“学术”把“思潮”“深入”、“提升”为“科学”的“专业”,“学术”将“思潮”的“学问”提炼为“科学”。于是,相比之下,“思潮”是“活跃”的,而“学术”是“严谨”的;“思潮”更需要“敏锐”,而“学术”还需要“研究”。

“学术”很看重“思潮”,因为“思潮”是“学术”的重要“资养”。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术”来源于“非学术”,“哲学”来源于“非哲学”。“脱离”“思潮”的“学术”,会“钻进象牙之塔”,而未曾深入到“学术”层面的“思潮”,往往成为“过眼云烟”。“学术”无“思潮”则无根基,而“思潮”无“学术”则行之不远。“思潮”是“时代精神”的“号角”,“学术—哲学”是“时代精神”的“华表”和“丰碑”,传诸久远。“思潮”“推动”“学术”,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形,一种原本是“学术”的,往往还会被当作“思潮”来接受和流行,这种情形很可能是一种经常的现象,只是“学术”如果当作“思潮”来对待,同样也只有“临时”的“效应”。

欧洲的“德国古典哲学”也许是把“思潮”“深化—提升”为“学术”的很好的范例。

从康德到黑格尔这个时期的欧洲,也是个社会大变革时期。英国和法国是一个时代的先行者,许多“思潮—思想”已经形成了种种科学的“学术”,这些“学术”传到当时尚较落后的德国,成为一种新的思潮。当然某些“思潮”在本土也有未能形成坚实的“学术”的,特别是那时候的法国,在社会变革上领风气之先,经大革命到拿破仑“思潮迭起”,层出不穷,许多激进思想或许也是各领风骚一个时期的。这些“思潮—思想”对“德国”的“冲击”,不可谓不大,但是从“学术”层次来看,真正反映这个“时代精神”的“华表—纪念碑”,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应是一座,这个“哲学”是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反映”,的确如此。

我们现在来体会这种哲学理论的成就,或许也可以看出一种从“思潮”向“学术”“深化”的思路历程。

从这个角度来看“德国古典哲学”的起始者康德的哲学,我们的着眼点可以放在他为“理性”划分“界限”这一问题上的另一层意义。我们通常认为,康德“限制理性”是一种错误,他自己也说,是为“信仰”留有余地,是向宗教妥协的软弱表现,这个批评当然也是很正确的,我们这里想讲的是另外一面:揭示“理性”自己本身应有的“规定性”,使“理性”的“分工”有一个“合理”的“根据”,也是“理性”自身“深化”和“成熟”的表现。当然,我们也可以说这种“权力”“分工”的思路也是一种政治“思潮”的影响,但是进入到“哲学”“理性”的领域,使“理性”自身有一个“职能—权力”的“规定性”,并且这种“规定”又不是“人为武断”的,而是有“客观”的“必然”“根据”的,这样一种“理论”的探讨,推动了“哲学”作为一门“学术—科学”的发展,遂使后人仍必须“学习”他的著作。

“理性”为“自由”。“自由”的观念在欧洲几经变迁。“文艺复兴”时期强调“感性”是“自由”的,因为那时候基督教会的教条以“理性”的面貌出现,为挣脱这个枷锁,“感性”的“合法性”成为一个“思潮”,这个“思潮”的发展,在“理论—道理”上进入一个“混沌”的状态,是“安那其—无政府”的“理论根据”,遂有经验主义来加以“协调”,使诸感觉者之间有个“和谐”的关系。依靠“感觉经验”来“平衡”“诸自由”,也是“行之不远”,既不能退回到“教条权威”时代,则又有“启蒙主义”之运动和思潮,“理性”又登上“至高无上”的宝座。针对“教条权威”,“理性”“取代”“感性”成为“自由”。“理性—自由”成为“启蒙”的“思潮”和“旗帜”,以雷霆万钧之势,在“理性”“审判”台前,“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理性—感性”和“自由—必然”这样一种关系,经过康德的“学术”工作,“深化”成为一种“哲学”“理论”。康德在“学术—学理”上努力“深入”地“阐述”它们的“关系”,成为一种“科学—哲学”。是“科学”就要有“规定性”,就要有“界限”,而不是模糊朦胧的“诗”;然而,“哲学”又以“无限”为“研究”“对象”,“自由”本是“不受限制”的,于是思考这些问题的“哲学”的确是一门相当困难的“学术—学问—科学”,绕开这些困难的问题,只能是提倡“理性—自由”的“思潮”,“哲学—科学”必须深入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论”。黑格尔这样做了,康德也这样做了,在“德国古典哲学”这个思路中,黑格尔和康德的做法有所不同,但基础的理解—理论是一致的,他们都是要为“理性—自由”“给出”“规定性”。

相比黑格尔,康德哲学常常被批评为“形式主义”,当然也是很有道理的,只是在什么意义上说康德有形式主义倾向,还是需要分析的。康德的“批判哲学”当然是把“形式”和“质料”“离析”开来分别思考,而且坚定地认为只有坚持“形式”,才有权利坚持“必然性”,“质料”是“感觉”的“材料”,只是“偶然”的,从“质料”“推不出”“必然性”来。

但是,康德哲学无论在“知识”领域还是“道德”领域,都未“止于”“形式”。“知识论”里问题比较清楚,因为康德的名言“没有形式的内容是盲目的,没有内容的形式是空洞的”被普遍肯定,因为这是和他的主题“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一致的;但是到了“道德论”似乎“形式主义”越来越严重了,因为“实践理性”完全排斥任何“感性”的干预,独立“决定”道德的价值,而与感性世界的“幸福—利益—有用”完全无关,于是他的引以为道德理论根据的“自由”就是一个纯形式的东西。但是我们注意到,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并未全盘舍弃“幸福”问题而完全“抽象”地奢谈“德性—自由”,而是让它们在“至善”的“理念”的第二层意义上“结合—统一”起来,而“至善”的意义包含了“幸福”的“现实性”,这样,“至善”作为“实践理性”的“对象”,应看作是“德性”理念的“现实”“内容”。

在这个意义上,“实践理性”既然在“至善”层面有了现实的内容,使“德性”与“幸福”统一,二者都有了“规定性”。“德性”不再是空洞的形式命令,“幸福”也不是“感觉器官”的“肉欲横流”;“德性”作为“原因—原始的因”,有“相当—应当”的“果”——“幸福”。“德性”“创造”“幸福”,“幸福”对“德性”来说是“该得”、“配享”的,从而“德性”和“道德”就不仅仅是“形式”的“应该”,而是有“幸福”在“至善”理念层面作为“现实内容”的“根据”的。

于是,我们想到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的开始就提出“理性”本身就具有“实践”职能这一命题的意义。“理性”在“实践”上是“意志”,“意志”为“自由”,“自由”又是“创造”,“创造”出“新”“现实”,“创造”出“幸福”的“现实”;“至善”的理念,“引领”着这个“创造”,于是在这个意义上,“理性”在“实践”上“自己”“创造”“自己”的“现实”,亦即“自己”“创造”“自己”的“规定性”。于是同样在这个意义上,“实践理性”的“意志自由”不仅仅是“形式”的,有一个“至善”的理念引领着这个理性(实践理性)自己规定自己,因而不在空洞的形式面前止步。

这样,在《纯粹理性批判》所涉“知识论”里,“理性—知性”“形式”固然是“先天”的,但“内容—材料—质料”却是“感觉经验”的,“理性”保持了它对“感觉经验”的“立法权”,但就“科学知识”来说,也有“经验”的“规定性”,在“知识”的领域内,甚至可以说“感觉经验”给“理性—知性”以“规定性”,而这个“规定性”是“外在于”“理性”的,是“感觉材料—质料”“给予—给出”的;到了《实践理性批判》,“理性”完全摆脱了“感觉经验”的“限制—规定”,就这一点来说,在“实践”层面的“理性”会成为“纯形式”的,但“理性”在这个层面却是“意志”的,本身就具有“实现”的能力,因而这个“纯形式”是“创造性”的,它不是“接受”“外在”的“现实性”,而是“创造”自己“内在”的“现实性”,这个“现实性”既然是“内在”的,则就不仅仅是“外在”的“感觉材料—质料”,而是“内容—Inhalt”。我们看到,在“实践理性”或“理性”的“创造”功能上,居然是“形式”“开创—创造”“内容”,亦即“理性”由“抽象”的“形式”“走向—发展—开显—外化”自己的具体“内容”,“理性”自己“规定”“自己”。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黑格尔的思路,黑格尔将康德开创的“理性”如何具有自身“规定性”的问题发展成一个“科学体系”,奠定了“哲学”作为一门不同于诸“经验科学”而又不同于普通形式逻辑和数学的这样一门“科学”的坚实基础。

在欧洲近代,德国古典哲学把“理性”、“自由”这样一些“思潮”深化为“学术”,建立为“科学”,产生了可持续、持久的影响。

其实,整个欧洲哲学的历史发展,都可以看成是如何把“思潮”转化、深化为“学术”的历史,近代如此,古代亦复如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也正是将从泰利士以来各种“思潮”发展为“科学体系”的成果。由“思潮”“提升—深化”为“学术”,也许可以说是“哲学”发展的一个“规律性”的现象。

现在再来思考这个问题还有一层原因是:我们中国近代以降,从“思潮”深入到“学术”这个过程在相当的程度上模糊了,“思潮”汹涌澎湃,而“学术”常“冷冷清清”,尤以“哲学”为甚。

我国在历史上曾有深厚的“学术”传统,无论对“哲学”持有何种看法,中国古代学者曾成功地将“百家”“思潮”很好地“综合提高”为“儒”、“道”的“哲学”,至今我们还要在“哲学”层面“学习”他们的著作;“佛家”自汉唐以来,也曾是一种“思潮”,但经过宋儒的吸收和深化,成为那时的“新儒家”,至今我们也还要认真“研读”他们的书。

逐渐地,中国这个思想理论方面的“创造性”“传统”好像要“中断”了。

当然,“学术”分殊,中国在“学术”其他领域取得的成就有的是很辉煌的,但是在“哲学”的“学术”层面却乏善可陈,我们所看到的大都是一些“思潮起伏”“耀眼一时”的“学术明星”。“明星”自有“明星”的功绩,我们喜爱、崇拜明星,但仍期盼着“哲学”。

就哲学而言,自“西学东渐”以来,“思潮”迭起,适应着社会的需要,也推动着社会的变化。西方自然科学、数学的传入,以及基督教的传入,都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至“天演论”的介绍,对于人类社会有一个不同于中国传统的视角,影响当然很大,但并未将两大系统贯通起来研究的“传世之作”,理论、哲学上的成就,不能和同样受其影响的欧洲哲学相比。

德国哲学对近代中国哲学也有相当的影响,不过以王国维之天才,研究康德,中途而废,或许如贺麟先生所说,那时中国学者尚无理解康德哲学的条件。当然,我们所谓“学术”,并非仅指“康德哲学专家”而言,乃是将“思潮”“介绍”“提升”为“学术”来说的,黑格尔并非康德专家,但他“理解”康德比一般专家要深刻。王国维提倡叔本华,以此解释小说《红楼梦》,影响也大,但他贬抑尼采,却与后来的“思潮”的发展也相左,尼采不但在欧洲影响大于叔本华,在中国也是很大的“思潮”。

说到尼采,作为“思潮”,他的哲学在中国可谓几经起伏,但似乎主要仍在“思潮”层面。文人学士们之所以重视尼采,多着眼于反抗传统和现实的自由精神,这种精神当然大有裨益于中国社会的改造和变革,尤其是他的“超人”观念和对“善—恶”观念之批判,发聋振聩,而对于他在哲学理论问题上如何从康德、黑格尔的体系中“脱颖而出”,又如何与叔本华的哲学“分道扬镳”(即曾经是“同路人”),在哲学理论上仍感缺少梳理,也就是说,在“哲学—学术”上不够深入。“思潮”之所以有起有伏,乃在于要以尼采思想即时“经世致用”,或是南辕北辙,无济于事,所以“思潮”所形成的“气候”也不可能很大。

再有20世纪80年代,西风渐劲,各种欧洲哲学“思潮”,包括尼采在内,卷土重来,其间甚至有人感到非藉尼采思想不能振兴中华,随之萨特思想也一度成为“热点”。

萨特哲学之所以成为“思潮”,可能也与他特别强调“自由”有关,以此对现实持批判态度,加上他在人文艺术领域多方面的成就,时间距离又近,影响不可谓不大;只是就“思潮”层面来看,当人们得知萨特和康德一样,“自由”和“责任”不可分,因而“自由”给人的不是“放纵”,而是“战战兢兢”,可能就会给作为“思潮”的萨特哲学“泼了点冷水”。

进入90年代,形势稍转,就“思潮”来说,似乎又是“东风压倒西风”,逐渐地“国学”成为“时尚”,“西风”在“夹缝”中吹出,海德格尔于是乎借圣人之骥尾,也形成一点小“思潮”,因为海德格尔晚年据说服膺东方哲学,而中国哲学—中国文化被定为“诗意—审美的”好像有了“知音”,在学理上似乎也更有了根据似的。

各种“思潮”的相互“支持—利用—比附”,固有助于“推波助澜”,但尚不能“深入—提升”为“学术”,而且这种办法也并无新意,过去我国学者曾经以“道德”为中国哲学的特点,说西方重视“科学”,中国重视“道德”,很流行了一阵子。把“道德”换成“审美—艺术—诗”,美则美矣,但作为“思潮”,过于“柔弱”了些,缺少“道德”“阳刚”之气;或者太平盛世需要此类“思潮”,以装点江山,使之分外妖娆。

要阐述中国(学术)传统可否概括为“诗意”二字,大概是很费斟酌的工作,现在所谓“国学”,更难概括为“诗学”,而且也难于以“道德”二字说得尽的。或许儒家多点“道德性”,而道家多点“诗意”。现代的“新儒家”使儒家向康德靠拢(牟宗三),当前的“新新儒家”大概要使之向海德格尔靠拢;不过要说孔孟如康德之“道貌岸然”,似乎二圣缺少作为康德道德哲学基础的那种“理性绝对”的“自由”,儒家“职责”的“根据”不是“实践理性”的“自由”,而是“天命”注定的“性”,于是才有“君君臣臣”的道德“律令”,儒家的“责任”基本上是由现实的“位—位置—地位”“决定”的,所以孔孟学说和康德哲学虽然有不少可以比附的地方,但是所根据的“原则”,或者说“学说”的“精神”是不同的。

这里并不是在“优劣”层面作比较,只是说,我中华“学术”自有“学统—道统”,并不随一时的“思潮—时尚”而“随波逐流”,把自己也降低为一种“思潮”;事实上,现在在某种程度上,“国学”也是一种“思潮—潮流”,也可以叫做“回潮”,只是“学术”如只是在“潮流”中“翻滚”,可能会成为“强弩之末”,甚至处于一种“挣扎”的状态,也难怪一些志士仁人忧心忡忡。但愿能将这种“思潮”的局面“提升—深化”为一种“学术”,发扬我们固有的“兼容并蓄”精神,“兼”东西思潮之长,“蓄”于我中华文化大海中,“融会贯通”,从而在“学术”层面开出我们自己的“新学术—新哲学”。

至于海德格尔,当然与东方的思想有许多可以沟通的地方,因为他是从西方那个传统的哲学框架里“脱颖”出来的,在不同的道路—思路上“相会”也很自然;但是“学术”自有各自的“根基”,表面的比附,也就好比“在路上”“相遇”,打个招呼那样,未可谓“深交”,甚至还谈不上“交往”。“来而不往非礼也”,没有“往—复”的“交—叉”,只能是“泛泛之交”。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和海德格尔,也仅是“泛泛之交”而已,而海德格尔对于道家、佛家之交,也只能是这种类型的,他真正的“知己朋友”是古代希腊诸家、康德、黑格尔、尼采等人,当然首先是他的老师胡塞尔。

海德格尔一直在欧洲“现象学”的“路上”。胡塞尔现象学是继康德、黑格尔以来欧洲“现象学”思路在“学术”层面的大发展,它影响所及,居然自己也形成一个“思潮”,有什么“现象学运动”推波助澜,而胡塞尔本人以及他的学生中一些佼佼者,通过在“学术”层面的“经营”,坚守着哲学的根基,不断深化推进。胡塞尔本人是一个范例。他是一个不断追求真理的严格的哲学家,在他留下的巨量的手稿中,存留了他孜孜以求、精益求精、不断探索的思路轨迹。

现象学留下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轨迹”?是不是前人强调“理性”,我就强调一下“直观”?于是就简单地从“理性”跳到了“非理性”?你说一个“东”,我就说一个“西”。这可能是“思潮”的特点,30年“风水”轮流“转”,“学术—哲学”不是如此;“哲学史”不只是“转”的历史,而且是“深入—深化”的历史。即使像柏格森、克罗齐那样的“直觉主义者”,也不光是这样“转”出来的,而是经过对哲学问题的“理论”深入思考出来的。他们的“直觉”是比“通常—日常”“理性”更为“深入”,更为“高层次”的“东西”——是“东”中有“西”,“西”中有“东”的,而不是单纯的“感官感觉”。你可以不同意他们的“观点”,但这种不同意,也要说出自己的“道理”来。

胡塞尔的“现象学”所面对的问题,仍然是“理性”如何“自己”“限制—规定”“自己”的问题,所以他才有“理智直观—直观理智”之说。“科学”讲“规定性”,“理性”当然不限于“经验—自然科学”,胡塞尔要把一切这种科学都“括出去”,“剩下”的是“什么”?这个“现象学的剩余者”不是通常所谓的“非科学”,不是“神秘”的东西,而正是他所谓的“严格的科学”。

“严格科学”是“现象学”追求的“基础科学”,“哲学”就是这种“科学”;而这种“科学”的性质,至少从康德开始就已经严肃地考虑了。康德“先天综合判断”就是这种“科学”的基本形态,在“知识”领域内,“理性”的“先天形式”要有一个同样“先天”的“感性形式—时空”作为“通向”“经验”的“渠道”,才使“经验—知识”成为“科学”。在这个意义上,“先天”的“理性”自身(先天性)就有一个(先天的)“直观”来“限制”“自己”,于是,“理性”如何在各种“意识”领域——知识—道德—审美“自己限制自己”就成为一个基础性的哲学问题。

在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思想发展中,“理性如何自己限制自己”这个问题被“推进”,被“深化”了,而不是被“舍弃”了。

海德格尔从胡塞尔的“意识—psyche”转向“存在—Sein”,似乎“理性—思维”的问题不在他的学说的核心,他的种种说法——如“诗意地栖息”等等,还有他对“逻各斯—Logos”的解释和对“逻辑—logic”的解构,都让人感到他脱离了“理性”的道路,像一种“非理性”甚至“反理性”的样子,引起包括卢卡奇在内的某些误解;实际上在深层次方面,海德格尔对于“存在”的思考,仍然离不开德国古典哲学的思路,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比胡塞尔有更紧密的联系,正因如此,他对康德、黑格尔都倍加推崇,一个有专书出版,一个有专门的课程并留下讲稿。

从理路上来看,海德格尔将“时间”引入“存在”,而“时—空”正是被康德揭示为“感性”的“先天形式”,是“感觉经验”之所以有可能转化为“科学知识”的必经之路,舍此则“事物”无法进入“知识王国”。“时空”为“先天”的,亦即是“无待感觉经验”的,不是从“感觉经验”中“概括”出来的,但它们不是“理性”的,而是“感性”的,因为它们是“直观”,而不是“概念”,既非经验概念,亦非知性概念—范畴,“时空”是“先天直观形式”,也是“事物”的“存在形式”。“事物”必在“时空”中“存在”,才有可能成为“知识对象”,才有可能“有所知”,亦即有可能成为“所知”之“什么”;而这个“什么”正是胡塞尔所重视的“想”总要“想”些“什么”的“什么”。这个“什么”是“知识”的“内容”,也是“存在的形式—方式”,“事物”是“怎样—如何”“存在”的。而这也正是海德格尔的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和黑格尔一样,是很强调“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

黑格尔的“思维和存在同一”意味着“理性与感性—本质与现象—概念与直观”的“同一”,把康德“分离”为“三大块”:知识、意志、情感在“理性”、“精神—理性”的发展过程中“统一”起来,使问题在“哲学逻辑—辩证法”这个层面有了深化;海德格尔如同胡塞尔,不再运用“辩证法”,而运用“直观”,强调直接性,但这个“直接”,恰恰不是“感官”的,而“感官”的种种“感觉”还是在这种“直观”以后的事情,那“理智—理性”的“直接性”反倒是更为“原始”的,更为基础的,“理智直观”“观”出来的是“理念”。在胡塞尔,“理念”固然仍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意思,即不同于一般的经验概念,但加重了“人文—humanity”的因素,“理念”着重的是“事物”的“人文”的“意义”,亦即对“人”的“意义”,“理念的世界”是“人(文)的世界”,亦即“意义的世界”。

在胡塞尔的意义上,德国古典哲学“理性”—“感性”的意思,已经“深化”,不再是“分分合合”的意思,而是“不可分”的“同一”,“直观”就是“理智”的,“理智”也就是“直观”的,这种“直接”的“同一”,从黑格尔哲学来看,固然可以批评为缺乏“中介”的“谢林式”的“含混”,“夜间观牛,其色皆黑”,但在胡塞尔,则可以理解为“越过”了德国古典哲学“感性—理性”的“分分合合”,将这种“分合”尽管是“辩证”的“关系”“括了出去”,使现代现象学的“理念”,既不是没有“规定”的“抽象概念”,又不是单纯感官的“印象”,而不必“经过”二者“辩证”的“结合”才“统一”起来,在这个意义上,不论你同意这种观点与否,毕竟要承认在“理念—理性”的“规定性”方面,胡塞尔的工作是进一步使这个问题“深化”了,他使这种“统一”成为最为“原始”的,最为“基础”的,也是最为“严格”的“同一Identitaet”。

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的关系有点像古代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他们都把老师的“理念论”转化为“存在论”,在现在的论域中,这种“转化”仍可以从对于“理性—知识”的“规定性—具体化”来理解。在海德格尔,“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是“存在论”的“同一性”,“理性—理念”的“规定性”,也就是“存在”的“规定性”。如果说,在古代柏拉图的“理念”、亚里士多德的“存在”的理解尚比较“抽象”,但经过欧洲哲学的历史发展,到胡塞尔、海德格尔就“具体”多了,也就是说,这个哲学的发展,在不断“深化”。

固然,海德格尔不大谈“理性”了,他把自己哲学的思考重点转移到“存在”,但他和胡塞尔同样不是在“感觉”和“理智”之间做一些“分分合合”的工作,而是直接从“本体论—存在论”的“同一性”这个“原始”的“基础”上来思考这个问题。“分分合合”的工作已经被胡塞尔“括出去了”,“剩下”的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同一体—整体”,在胡塞尔是“理念”,在海德格尔是“存在”。

“存在”不是“抽象概念”,不是一个“属性”,“存在”不是“宾词”,而是“主词”,这是从康德到黑格尔的一个基本思路;但是正如他们两位都已经很明确指出过的,“存在”如果只“停留”在“主位”,“存在”就是“存在”,那么这个“存在”的观念还是“抽象”的,“空洞”的,亦即没有“内容”的,就知识—理智来说,“存在”“需要”“宾词”,“等待”着“宾词”,于是,黑格尔说,“存在”的“宾词—属性”是“存在”自己“发展”出来的,所以“存在”本有一种“发展自身”的“能动性”。这是一层非常重要的意思;但“发展”需要“过程”,这个“过程”是“辩证”的。“主词—主位—存在”经过“艰苦奋斗”,不断开创自己的“宾词—宾位”,亦即不断“增加—积累”自己的“财富—属性”,成为“拥有”“富有”“内容”的“存在”。“存在”犹如一个“游子”,“历尽沧桑”,终于“衣锦还乡”,“回到”了“存在”,此时的“存在”则非“抽象—空洞”的,“贫乏”的,而是“富有(内容)”的,“存在”“拥有”“稳稳当当”的“规定性”。

我们看到,海德格尔和胡塞尔不同,他保留了“存在”的“过程”,但仍避免了这个“过程”中“感性—理性”“分分合合”的“辩证”关系,在理解这个“过程”问题上,海德格尔不侧重在“发展”,而侧重在“开显”——这也原本是胡塞尔现象学不同于黑格尔的地方。

当然,“发展”也是一种“开显”,但是“辩证”的“发展”,乃是“感性”和“理性”之“分合”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推动”“事物—历史”向“更高—更丰富”阶段“前进”;但是既然“理性”和“感性”是可以“分离”,而且“必定”要“分离”的,则“辩证法”同样是一种“逻辑”,只是这个“辩证”的“发展”的“逻辑”不再是“(理性)形式”的,而是“吸收—包括”了“感性”在内的“内在逻辑”,因而既是“概念”的,也是“(感性)存在”的。

海德格尔之所以把“逻各斯”作另一种理解,不再着重讲“逻辑”——既不讲“形式”的“逻辑”,也不讲“辩证”的“逻辑”,可能是因为他理解的“过程”不再是“感性—理性”“分合”的“发展”,而是“本原性”“存在”自身的“开显”。在这方面,海德格尔的确是胡塞尔的“学生”。

海德格尔一直强调他的“存在”是一个“过程”,要人们从“动词”的原意去理解“存在—Sein”,就语言学和逻辑学来说,海德格尔不是从“主—谓”关系来理解“存在”,而是从“连接”“主—谓”的“是—Sein”来入手,他把从康德到黑格尔那种由“主体—主词”“等待”(康德)、“发展”(黑格尔)的“过程”,“凝聚—集聚”在“是—Sein”中,“是—Sein”已非单纯的、可有可无的“联系动词”(有些古代语言没有这个词,如早期俄语、古代汉语也没有),也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存在动词—exist”。海德格尔很反对把古代希腊文的einai译成拉丁文的existence,可能就是这个原因。就语言来讲,Existence没有把“主—宾”“吸收—结合”起来的功能,过于“实”了,容易理解为单纯、抽象的“存在”。海德格尔在用词上作这样一种区别,是有自己的理由的,过去我认为是偏见,显然没有弄懂他的意思。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体会出,他为什么要对“逻各斯”作出一种“别出心裁”的考证,不仅是语言文字的,而且也有理论上的道理的。“逻各斯”不再作通常的“逻辑”讲,是一种“集聚”,“集聚”什么?“集聚”“主—宾”,“存在”“集聚”“主—宾”,“存在”就是“逻各斯”。

在这里,我们看到,无论同意与否,“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问题得到了“推进”,“思维—思想—思—逻各斯”是“存在”的,“存在—在”也是“思—逻各斯”的。“存在”不是单纯“感性”的,“时间”也不再是单纯的“感性形式—先天直观形式”,而是这种“直观形式”之所以可能的“根据”—“时间性—Zeitlichkeit”。“时间性”意义上的“时间”,就是“逻各斯”,就是“存在”。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海德格尔既然将“存在”理解为“主—宾”关系之“集聚”,也就有理由将“存在”从“主—宾”的“逻辑结构”中“解脱”出来,即从“逻辑”的“必然大箍”中“解放”出来,成为“自由”。“理性”的“自由”与“存在”的“自由”“同一”。

“时间”与“必然”、“自由”的关系,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德国古典哲学将“时间”定为“必然”的“过程”;而后来的哲学思想的发展,特别是经过柏格森,“时间”与“自由”有不解(不可分)之缘(关系),“逻辑必然”与“时间自由”是不同的“领域”。胡塞尔既将“自然科学”“概念”“括了出去”,也就将“逻辑必然”“括了出去”,“留下”了“人文科学(human science)”的“自由”。

就这个思路,我们似乎也可以从“自由”的角度来理解海德格尔的“存在”,“动态的”、“时间性”的“Sein”是“自由”的。“逻各斯”不是“逻辑必然”,而是“时间自由”。

“存在”的、“时间”的、“逻各斯”的“自由”,就不是康德首先设定,后来又加以充实的“形式”的“自由”,而是后来海德格尔不幸早逝的同学舍勒(Max Sheler)的“实质”的“自由”。“形式”的“自由”是“逻辑—理论”的“需要”——康德所谓的“学理的根据—jure of reason”,而“实质的自由”,则可以是“实际的根据—jure of fact”。康德强调“自由”这个观念是“必然”的,不可回避的,就要从“逻辑”的推理出发,而尽管康德也要改造“形式逻辑”,但必须从这种逻辑出发,才能得到这个必然性,于是只能从“形式”出发,以便从一个“形式”的“必然”的“自由”出发,将与自由自己完全不同性质因而是“外在”于自己的“幸福”“结合”起来,以达到“至善”。

“逻各斯”的思路既然“悬搁”了“逻辑”,则不必经由“逻辑”推理就可以将“自由”“开显”出来,而“自由”的“开显”,也就是“存在”的“开显”,也就是“时间”的“开显”。“时间”不被理解为一个“形式”,“空间”也不被理解为一个“大(箩)筐—大箍”,亦即不是“感性事物—存在”的一种单纯“形式”。

“存在—时间(空间)—自由”不是“无规定—无规定”的“形式”,“等待”着“外在”“内容”的“充实”去“规定”,而是本身就是“有规定”的。

然而,“自由”者乃是“不受限制”的意思,如今也有了“规定性”,好像又要“受到限制”,岂非“自相矛盾”?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似乎可以按照黑格尔的方法,解释为在逻辑形式的推理上,“自相矛盾”是不允许的,而在“辩证法”的意义上,则原本是事情的真相,只是海德格尔是两者都不依靠的,既不完全依靠“形式逻辑”,也不完全依靠“辩证法”,而是在“规定性—限制”方面开辟了自己的思路,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叫“有所推进—有所深入”也未尝不可。

在这个问题上,海德格尔把自己的基点直接就建立在“有限性”之上,他的“存在—Sein”是由“Dasein”“开显”出来的。从“Dasein”来说“Sein”这是《存在与时间》的立意,而“Dasein”的“Da”正式“规定—限制—具体”的意思。

首先海德格尔说到,与“时间”“同一”的“Sein”原始的意思是“有时限”的,而日常意义上的“时间”反倒是“无限(绵延)”的,之所以说“有限的时间”是“原始”的,是因为那“无限(绵延)的时间”是在这个“有限时间”的基础上“抽象”地“产生—衍生”出来的。

“时间”的“有限性”建立在“生—死”的过程上,“Dasein”不仅指通常意义上的“人”,也不仅是“人”的某种“本质属性”,而是“会死的—mortal”这样一个古代希腊的原始观念。“Dasein”那个“Da”不是“时间”的“瞬间”,“空间”的一个“点”,而是一个“过程”,一个“生—死”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同一”的,“生”的“过程”,同样也是“死”的“过程”,反之亦然。同一个过程而有不同的名字,因而“名字”是“假名—假借”,其“实”也一。

海德格尔的“时间”不同于柏格森的“绵延”,而是一个“开显—过程”,“绵延”为“无限”,“无始无终”,“开显—过程”则是“有始有终”,“时间”“有”“间”,“绵延”中“有间—有断”的“过程”,是为“终始之道”,是一条实实在在“具体”的、有“规定”、有“内容”的“道路”,是“林中小路”,有影有踪,不是来去无踪影。“时间”不仅仅是“感性直观”的“形式”,而且是“Dasein”的“实实在在”的“存在方式”。

“Dasein”是一个“生—死”“过程”,也是一个“有—无”的“过程”,在这里所谓“限制”,也就是“死”“限制”着“生”,于是“无”也“限制”着“有”。“有”一个“死”“限制”着“生”,同样也“有”一个“无”“限制”着“有”。“无”“限制”“有”,并非诡辩,也并不是“外面—外在”“有一个”“死—无”“限制”着“生—有”,作为“同一过程”言,“有—生”的“过程”,就是“生—死”的“过程”,于是,我们也可以说,“生”中就有“死”,“有”中就有“无”,在这个意义上,“无—死”“限制”了“有—生”,也就是“有—生”“自己”“限制”“自己”。

于是,“有限”的“自由”并非“外面—外在”有什么东西“能够—有能力”“限制”“自由”——从外在的观点来看,“自由”的确“不受限制”,“自由”之所以是有“规定”、具体的、实质的,乃是“自由”“自己”“限制”“自己”。“生—死”、“有—无”的“过程”,也就是“自由—非自由”、“存在—非存在”的“同一过程”。

这个“过程”之所以说是“同一”,乃是反过来说也是一样的。“死—无—不自由”作为一个“过程”看,“同时—在同一时间—是同一时段(断)”也是“生—有—自由”的“过程”。于是,在这个意义上,既然“死—无—非自由”“限制”“生—有—自由”,则“生—有—自由”也应“限制”着“死—无—非自由”,“死—无—非自由”同样不是没有“限制”,没有“内容规定”的“抽象概念”。“生死—有无—自由必然”都有“自身”的“限制”,都有“自身”的“规定性”,都有“自己”的“现实内容”。

“存在—时间—自由”的“规定性”就是“历史”,“历史”之所以成为“历史”的“规定性”,有了这种“规定性”,才有了对于“存在—时间—历史”的“思考—思”,“思”不是“无规定”地“天马行空”。而且,对“历史”的“思”,已不仅仅是历史事件各种“性质—属性”之间的“因果”“推理”,不仅是“历史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的“推理知识”,而且是“历史”的“逻各斯”,“完整”的“历史事件”的“集聚”。“集聚”的“历史事件”的“整体”的“关系”,而不是“事件”作为“主位”,对其诸“属性—性质”之间的“逻辑关系”作出的“思”。“逻辑推理”是“必然”的,而“逻各斯”固然是“有序”的,却是“自由”在“自身”“规定”“自身”的“秩序—度”,如同赫拉克利特所理解的那样,是一个“分寸”,是“自由”的“度”,而不是“逻辑”的“规则”,或者说,是一种“自由”的“规则”,“自由”而有“规则”,乃是“自由”自己为自己设定的“界限”。

在这个意义上,由“理性”转入“存在”,海德格尔并未完全“丢弃”“自由”,他强调“限制—有限”是为了克服传统“存在论”的“抽象性”,将“理性”的“规定性—具体性”转化为“存在”的“时间性—规定性—具体性”,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将“Sein”和“Seiende”区分开来,“Dasein”仍是“Sein”,不是“Seiende”,于是也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仍保持着胡塞尔“超越”的意义,尽管他已经不再常用这个词,而这层“超越”的意思,原是黑格尔为“精神—理性”的向“更高—更成熟—更具体”“发展”已经开辟出的道路。

“理性”“思维”追求“真理”,“逻各斯”的“思”追求的是“存在”,而“思维与存在同一”,“存在”即“真理”,但“真理”和“存在”一样,常常被“遮蔽”,古代希腊文的“真理—alethe”被理解为“解蔽—揭蔽—alethe”成了海德格尔具有特色的学说之一。

某种意义上说,“真理”之“解蔽”也就是“启蒙”,“启蒙”“开启”的是“心智—理性”,而“解蔽”“开启—显示”的是“存在”;“启蒙”针对的是“放弃”“理性”之“自主”,“解蔽”针对的是“存在”之“遗忘”。如果将“存在—时间—自由”在同一个层面上来理解,则,“解蔽”也同时是针对“自由”的“遗忘”,把“存在”只当作“存在”于“必然”的“勾连”中,而“遗忘”了“存在”原本是一个“自己”“生成—开显”“自己”的“过程”,亦即是一个“自由”的“过程”。“存在—自由”的“生成”“过程”,也就是“理性—自由”的“发展”“过程”,只是前者是“逻各斯”,“时间性—历史性”的,后者则是“辩证”的,“逻辑—概念”的。

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和黑格尔一样,将“理性—存在—自由”的精神推进、深入至“哲学学术”的层面,又和黑格尔不同,将“理性”的“启蒙”问题转化为“存在”的“澄明”—“真理”的“解蔽”,从而引领了“另一条”道路,而有从“解蔽”到20世纪的“解构”的历史性发展。“后现代”诸公,仍是“在”海德格尔的“路”上。表面上看,海德格尔和黑格尔“道不同”,后现代诸公也与海德格尔“道不同”,但由于他们的“路”并非“直”的,而是“曲”的,就有许许多多的“交叉点”,在这些“点”上,他们“相与为谋”。

研究“哲学史”不但重视古今哲学家所走的“路”,而且更要在那“交叉点”上多多“逗留”。这个“点”好比一个“驿站”,在那里“逗留—驻留”着许许多多的“哲学家”,他们在“相互切磋”,围绕“哲学”的“基本问题—核心问题”作深层次的“讨论”,在许许多多的“交叉点”上,在诸多的“驿站”里,“正在开会”,正在开“学术研讨会”,而这样的“会”,“汇集”“古今诸大家”,“群贤毕至”,才真正是尼采所说的一个哲学的“盛宴”,而目前众多的种种“学术交流和研讨会”,包括某些“国际会议”或者“世界学术会议”,大多是一种“社交活动”,当然也有相当的作用,有的也堪称“重要”,但一般难以起到那种“历史交叉点”的作用。

深层次的“启蒙”和“解蔽—解构”,往往也正发生在那“交叉点”上,这种“点”是“一”也是“多”,大家会聚在“一点”上,但“不同”的“思路”“推动”着“下一个点”的“集聚—逻各斯”,大家“殊途同归”,“不同—相异”地“建构”着“另一个”“点”。在这个意义上,在“学术”的深层次上,我们的确“遇到”“再次—多次”的“启蒙”。“哲学史”也许竟可以理解为学术深层的“启蒙史”。

但是“启蒙”又常常是“思潮”性的,它的作用当然是很伟大的,只是如果未能深入到“学术”层面,由于停留在比较浅的层次,则往往需要“多次反复”,甚至“不断反复”—“不断启蒙”,在现实生活中当然很有影响,但“学术”的工作不会停留在单纯的“呐喊”,使有意义的理念停止在抽象的概念或情感的刺激上,成为一些“时尚”的“口号”,而要深入思考研究这些理念的内容实质,使这些理念成为推动“学术—哲学”“发展”的“内在”的“要素”和“动力”。在某种意义上,唯有“学术”有能力真正“保存—存留”“启蒙”的“精神实质”,使之传诸久远。

“学术”“凝聚”了“思潮”,“哲学”“集聚”了“启蒙”的精神,就“哲学”来说,或许就是它的“学术”“历史”的“逻各斯”。

2010年9月17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