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离开后的第七年,我才发现,或许我应该是喜欢她的。
我这辈子,欠过许多人。
唯独对她,亏欠最多。
当年拦住我车的漂亮小姑娘,我娶了她。
她在陆家当尊贵的少奶奶,我以为她至少会过得很好。
她过得一点也不好———这是她离开后的第二年,我偶尔听下人聊天,才发现的真相。
再次见到她,她一身光鲜站在人群中央,我却忽然记起第一次见到她的夏天,她穿着深蓝的牛仔裤,笑起来脸颊有酒窝。
我说:“你好。”
她笑了,也说,“你好”。
熬过了几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去请她吃个饭。她毕竟是孩子的母亲,虽然我已经忘了孩子的模样。
她喜欢兰州拉面,这是我唯一记住的有关她的喜好。
她瞧上去那样成功,华尔街回来的精英,喝拉面汤的样子依然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后来我才知道,孩子早就在七年前没了。
她回来,是找我报仇的。
我甘愿被殴打,甘愿让她破坏公司,但是她依然没有原谅我。
她却主动地,提供资金解决了我公司的危机。
但是她已经瘦骨嶙峋,躺在苍白的小床上。
亏欠她的青春,这辈子却再也无法补偿。
她什么都没了,连生命都没了。
我常想,
我应该是爱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