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结论

今天,许多学者把一般均衡理论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最高形态(超越局部均衡理论),试图从一般均衡理论的不现实性去分析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缺陷。本文则认为,一般均衡必然以局部均衡为前提,局部均衡必然反映一般均衡的根本特性。因此,本文从新古典经济学的最基本概念对其加以彻底的剖析。

本文分析首先表明,从辩证法角度看,新古典经济学把价格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主导性机制甚至是唯一性机制的观点是错误的。它是基于一种特定的并且是次要的资源配置所提出的局限性命题。不能把这种局限性命题看做是社会发展层面的根本性命题。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私人利润接近于零所产生的资源配置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私人利润极大化所产生的资源配置。

其次,正如马克思所说,供求决定价格根本不是一个规律,而是一个似是而非的错误命题。供求均衡概念的学术价值只是在价格与非价格变量之间建立了一种对应关系,即不同的非价格变量值对应不同的价格值。

本文的分析最后表明,社会基本制度是对价格产生最根本影响的一个非价格变量(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向量)。对于一个处于社会巨大变动期的国家而言,基本制度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如何防止基本制度出现重大的偏差乃是保证价格水平处于可控、优化性、可接受性范围的最根本保障。反过来,从反作用角度看,一旦价格体系出现重大扭曲(即导致工资—私人利润比例的下降),则社会基本制度也就发生巨大变化。

由此,本文的总结论就是,供求决定价格虽然在局部空间、局部时间中可能成立(其实,供求变化只是导致了价格变化),运用实证主义方法或许会表现为一定的经验符合,但放在一个动态变化的社会中,它就是一种假意识。马克思在一百多年前就这个问题提出的这个观点至今仍然是正确的,它能够经受交叉科学的检验。对于任何社会而言,把那种假意识作为支配社会生活中微观和宏观的价格管理政策的基础显然并非社会之福。

参考文献

[1]Mas-Colell, A., M.D. Whinston, and J.R. Green, Microeconomic Theory, N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2]丹尼尔·W.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基础》,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3]龙斧、王今朝:《社会和谐决定论——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探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4]王冰、薛才琳、陈刚:《马克思关于价格的相关理论及其市场经济意义》,《经济评论》 2007年第4期。

[5]Y·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6]杨继国:《用现代方法破解市场价值决定的难题——对所谓“供求价值论”之我见》,《财经研究》2003年第4期。

[7]詹姆斯·E·米德:《效率、公平与产权》,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

(原载《经济经纬》2011年第4期)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03—206页。

[2] 在哲学上,形而上学的根源则是唯心主义。

[3] 隐函数定理描述的就是其中一种情况。

[4] 参见Mas-Colell, Whinston, and Green ,1995, pp.106-109。

[5] 其实,就此而言,它也首先需要判断什么是吉芬商品。而这是同义反复。

[6] 这里并不否定两种制度也可能具有一些共性。比如,无论在哪种制度下,由于交易的复杂性以及度量和监督其属性的成本很高,都不可能对全部属性进行定价。化工厂使用煤炭等同时生产出化工产品和粉煤灰(尽管是作为副产品)。这里,煤炭就具有多种属性。因为粉煤灰可以用于制砖,它如何定价将会影响煤炭定价。按照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由于很难确定属性,粉煤灰将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

[7] 注意,这里只是借助描述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一些术语,因此,加了“类似”这样的形容词。中国不可能重走西方走过的道路,一定会具有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