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有史以来,所有的经典作品给予我们的绝不是解决办法,而是清醒的认识,并不是答案,而是富有诗意的坦诚,它们对人类世世代代为做一个人而必须解决的问题作出了不容忽视的揭示。

——美国影视理论家罗伯特·麦基

自然科技类纪录片《植物的生存》中有这样一个情节:亚马逊王莲为了传宗接代,有着非凡的技巧:它那鲜艳的白色花朵在晚上开放时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吸引甲虫钻进了它的花蕊,这时它却把花瓣合上,把小甲虫关在了里面。到了第二天晚上,当这个美丽的“监狱”再次敞开大门把小甲虫释放出来时,小甲虫浑身沾满了花粉,而这朵花却一点香味也没有了。于是小甲虫就飞到了其他刚绽放、香气扑鼻的莲花中去。传粉就这样实现了,王莲这样的传粉方式不仅保证了传粉的充分,而且避免了同花传粉,实现了异花传粉,保证了传宗接代的质量。

对一个普通的观众来说,很难有机会看到王莲这一奇妙的生存现象。然而却能够在自然科技类纪录片中感受到这一点,这和纪录片的思维品质有着密切的关系。

纪录片是一种非虚构影片。作为一种新颖的艺术形式和媒介产品,在其诞生的一百多年间获得迅速发展,并产生了众多的流派和艺术样式,在世界各地获得广泛的受众和深远的影响。在今天这样一个“娱乐至死”的年代,纪录片更是以其不可替代的思维品质和文化品格,在当代大众传播中占有重要地位。

英国导演约翰·格里尔逊是第一个使用“纪录片”这一概念的人,他在看了罗伯特·弗拉哈迪拍摄的记录南太平洋岛国土著人生活的《摩阿纳》之后,在1926年2月8日《纽约太阳报》上撰文对纪录片这个词作了明确的界定:纪录片是“对现实的创造性处理”。自此以后,这一概念的影响持续不断,直到今日,人们一提到纪录片的概念还常常会想起这一界定。

由于工作的关系,十几年前,笔者在中央电视台做纪录片编导时,就开始了对这一概念的反复思考。在我看来,格里尔逊对纪录片的界定包含着两个层面的含义:第一层面,纪录片是对现实的再现;第二层面,纪录片再现现实时要做创造性处理。这两个层面的存在决定了纪录片的本质属性。然而这两个层面的存在也是充满矛盾的,一方面纪录片要记录真实,要给观众展示真实世界的客观图景。这种真实要求尽量排除人为的干扰,减少主观干预,还世界以本来面目。另一方面,纪录片要对现实做创造性处理,对现实世界的存在要做出分析与阐释,而这种阐释是由创作者去做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创作者主观的意识形态烙印,这又与纪录片的客观纪实理想相违,因此,这一纪录片概念的提出本身就是一种悖论。

悖论(paradox)来自希腊语“para + 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现代人说的悖论指的是在逻辑上可以推导出互相矛盾之结论,但表面上又能自圆其说的命题或理论体系。即如果承认这个命题成立,就可推出它的否定命题成立;反之,如果承认这个命题的否定命题成立,又可推出这个命题成立。如果承认它是真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假的;如果承认它是假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真的。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

因此,悖论实质上是客观实在的辩证性与主观思维的形而上学性及形式逻辑化的方法的矛盾的集中表现。具体地说,作为客观世界的一个部分或侧面,认识理论的研究对象在本质上往往是辩证的,即是诸对立环节的统一体;然而,由于主观思维方法上的形而上学或形式逻辑化的方法的限制,客观对象的这种辩证性在认识过程中常常遭到歪曲:对立统一的环节被绝对地割裂开来,以致达到了绝对、僵化的程度,从而辩证的统一就变成了绝对的对立;而如果再把它们机械地重新联结起来,对立环节的直接冲突就是不可避免的了,而这就是悖论。

依笔者之见,纪录片概念的界定即符合悖论的这一特征:命题既互相矛盾,又联系统一。长期以来,理论界对纪录片一致的界定是:纪录片是对现实的客观记录。这一界定强调对纪录片记录客体——现实世界的尊重,要求记录中尽量减少人为干预;另外,纪录片的学界和业界又反复强调:纪录片是有观点的,是对现实的创作性处理,这一原则又强调了纪录片传播中创作主体的重要地位。因此,从表面上看,在逻辑上这一界定的提出是相互矛盾的,即纪录片是客观的,同时纪录片又是主观的,这显然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方面;然而,我们综观纪录片传播的众多现象,又会发现,这一界定的提出又是符合实际规律的——纪录片既是客观再现又是主观表现,由此,我们可以认为纪录片概念的提出实际是一种悖论,这一悖论的存在为纪录片理论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同时也为纪录片的创作实践提供了无限的可能,因此,才有了今天纪录片创作“百花齐放”、纪录片理论“百家争鸣”的局面。

其实,纪录片的这一悖论现象与人类认识社会的思维现象是一致的,在当代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就有这样一些典型的思维模式。比如:实证主义与解释学/建构主义研究方法就存在对立统一的思维特征。在本体论层面上,实证主义方法论范式认为事实存在于人的心智之外,它受永恒的自然规律与机制控制;而解释学/建构主义方法论范式坚持事实是在社会情景中建构的,知识是人的一种建构。在认识论层面上,对实证主义方法论范式来说,研究者是可能探究和了解外在于人的事实,在探究的过程中,研究者与研究对象是独立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客观的,研究者的价值(values)或其他偏见(biases)应该能够被排除;但是,解释学/建构主义方法论范式却强调了主观性的立场,也就是带有价值取向的研究者使用主观的互动与交流的方法接近“他人”的内心世界,因为事实是存在于他人的内心,所以研究者与他人是不可分离的。一个世界,两种研究方法,导致两种不同的认识结果,这和纪录片的本体属性是何其的相似!

纪录片的传播就是这样一个充满矛盾的过程。一方面,纪录片要客观纪实,就得让摄像机成为一台无人控制的死板机器,如大街上的摄像探头。那样的结果只能是记录更多表面的真实,卢米埃尔兄弟最早的纪录片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代表。另一方面,纪录片要对现实作创造性的处理,摄影机所拍摄的活动场景、故事就剔除了创作者不需要的东西,剔除了创作者认为不相干的内容,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创作者要透过表面现象探索生活本质的活动,它是对真实的翻译和解释,是对现实的创造性建构,是主观的存在。因此纪录片的创作经常在忠实地反映现实与创造性地诠释现实两者之间徘徊,而这正是纪录片的特色与迷人之处:现象世界的真实场景与图像世界的有机建构,两者共同确立了纪录片的本质存在——真实与建构。

美国导演弗拉哈迪被誉为“纪录片之父”,他于20世纪20年代初创作的纪录片《北方的纳努克》更是蜚声全球,被认为是纪录片的“开山之作”。弗拉哈迪为了拍这部片子,到过北极两次。在《北方的纳努克》这部片子中,弗拉哈迪并非反映爱斯基摩人生活的全景,而仅仅是以一个爱斯基摩人纳努克及其家人的生活为典型代表来展现爱斯基摩人的日常生活场景。以一个家庭来代表整个爱斯基摩民族的生活方式,这说明了纪录片实际上是建构出来的,它是一个创作结果而非生活全貌,它是用来传达知识的。在拍摄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实际移用了故事片的拍摄手法。片中的故事是由弗拉哈迪来讲述,是他发现了故事,并且把这些拍摄的故事片段连接起来,从而构建了这样一种叙事。很显然,这一拍摄过程就是建构的过程,是对意义的建构。

对于纪录片创作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它必须建立观点,表达创作者已经认识到或体会到的真理与意味。纪录片和新闻不同,它不会受到编审需要的限制,而新闻却需要遵循编辑的原则来表达某种特定的观点。纪录片要求在作品中阐释创作者个人的观点,“载着自己的思想航行”是被普遍遵循的纪录片传播思想。这一特征,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格里尔逊的创作中就开始体现。格里尔逊在对大众媒体的传播研究中发现:观众通过观看一部片子的形态,可以给一大批人传达同样的信息,这对民众的教育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他的拍摄理念中,纪录片是用来教育民众的,并在社会民主化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发挥应有的作用,他把纪录片创作称作阐述作者主张的“讲坛”。

在《煤矿工人》这部纪录影片中,格里尔逊表现了社会大众如何尊重劳工的尊严。这样的呈现方式让我们看到纪录片与政治的紧密结合。在格里尔逊看来,纪录片应该具有社会责任感,关注公共领域,关注社会和道德方面的事情而非个人的需求。格里尔逊的纪录片,实际上是对生活的提升,对素材的升华。既拍摄真实的生活,同时又在进行解释与创造。我国著名影评家、电影美学家钟惦棐在《纪录电影的美学基础小议》一文中写道:“事实胜雄辩,寓褒贬于镜头,未必不能出现纪录影片的司马迁。”这种创作理念在纪录片百年的发展历程中,我们随时都可以看到。

因此,纪录片不管多真实,它都是一种建构,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现真相、传播真理、建构意义。从前面提到的纪录片《植物的生存》中,我们对此可以有深入的认识。纪录片的本质是真实。它是记录以人为中心或以人的价值取向为中心的真实而非臆造的世界的艺术品种。纪录片的主体是为了纪录历史、传播文明、阐明思想而进行创作的影视传媒工作者。纪录历史是纪录片的出发点、是纪录片的重要功能,同时,它也肩负着传播文明、启迪心智的使命。纪录片的传播是主体对客观物质世界的有意识的、能动的反映,所以纪录片的内容是主体有意识地选择的结果。它总是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或多或少地带着主体的社会倾向、意识形态、价值取向、审美标准等,因此,纪录片既是真实的,也是建构的,它的建构对于人类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化是人类脱离自然的标志之一,文化表达了一定的意义,包含了一定的价值判断,得到普遍认可的意义和判断形成了社会规范,因此,文化就具备了教育人、培养人的重要功能,通过文化的培育,可以把一个自然人改造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基于此,民族整体文化的建设,就成为一项意义远大的文化战略。文化是活的生命,只有发展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只有传播才有影响力。文化的影响不仅取决于内容和形式是否具有独特魅力,而且取决于传播能力的强弱。纪录片被誉为“人类生存之镜”,它的存在对于人类文化的传播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当代娱乐文化泛滥时期,纪录片更是承担着社会教育与文化传承的重要使命。作为高品位的影视文化形态,纪录片的创作与传播无论是对社会伦理德行的培养,还是对民族精神素质的提升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纪录片通过长期不断地传播,日积月累地影响着社会公众的精神领域,诸如价值观念、思想修养、伦理道德、审美情趣乃至心理结构等方面,而这些都会在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纪录片传播意义的重大,决定了纪录片理论研究的重要性。为此,本书将对纪录片的本体属性、纪录片的传播概念、传播历史、传播意义、传播观念与传播方法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与研究,以期让更多的学人对纪录片文化有深入的认识。

范文德

2013年6月于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