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民族文学与民俗文化研究
- 杨树喆 海力波主编
- 7036字
- 2021-03-31 16:38:00
多维文化渗透与民族文学史观的变革
覃德清
近十多年来,西方的文化人类学、宗教学、民俗学、叙事学等理论与著作,给我国的学术界,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和文学发展史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研究者更新了传统的观念、变换了研究的视角,拓宽了研究的路径,不再满足于对人物形象、主题思想、艺术风格的表层分析,而把民族文学作为民族文化的一个侧面,在中华民族文化的宏阔背景下,探寻各民族文学的生成机制、演化律则和深层文化意蕴。少数民族文学史著作的编撰,也应汇融新时期相关的学术成果,革新传统文学史观,在编撰宗旨、体例建构、实证论述等方面,体现多维文化渗透的鲜明时代文化特点和少数民族文学的独特个性,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 民族文化史的观照
传统的文学史观与民族文学研究十分重视社会历史背景对文学发展的影响,充分论述了中国经济形态、社会制度与文学演进的关系。实际上,以生活形式、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思维方式、行为准则为核心的民族文化,对各民族文学的传承变异,具有更为广泛、更为直接、更为稳定的制约作用。所以,既要论及社会物质基础对文学的影响,也要站在文化演进史的高度上,审视各民族的文学现象,探讨民族文化的结构模式、内在精神与文学的起源、演化、发展的相互关系,把文学当作是各民族在从蒙昧走向文明的漫长历史过程中,矢志不移地追求进步、憧憬自由、向往幸福生活、不断自我完善和实现人生价值的忠实记录,是各民族的价值取向、审美观念和文化精神的生动反映,也是民族生命本质力量和集体无意识外化的结晶。
将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史同其文学史相对照,都不难发现两者之间的对应性、密合性与相互阐发的关系——远古时期,人类刚从鸿蒙初辟的混沌状态中走出来,人们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人与自然的对立、抗争、再创造与适应。文学上形成了以原始思维和野性思维为生成根基的原始歌谣、咒语和神话;中古时期,大多数主导的地位,出现了《格萨尔王传》、《江格尔》、《玛纳斯》和壮族英雄史诗《莫一大王》这类作品,反映了各民族为了生存发展、繁荣富强而浴血奋战的顽强斗志,塑造了甘为民族利益而不懈抗争的民族英雄形象,人们的具体生动的感性思维和充满豪情壮志的诗性思维得到了张扬;近代以来,中西文化的交流与冲突,改变了传统文化的构成特点,西方民族和中华民族之间的侵略与反侵略、亡国与救国,上升为主要矛盾,争独立、求民主、求解放,成为近现代各民族文学的主旋律;80年代的伤痕文学、寻根文学、改革文学与文学从中心走向边缘的历程,也无不受到时代文化变迁过程的驱动。
文学与文化的密切关系,使借鉴文化学诸流派理论精髓总结文学发展规律成为可能。如进化学派的文化演化序列理论、传播学派的文化迁移理论、历史批评学派的实证研究方法、功能学派的整体功能观念、精神分析学派对深层心理意识的揭示,还有克鲁伯的文化成长形貌理论、本尼迪克特的文化模式理论与民族性格分析方法,都对我们总结各民族文学发展过程及其特点,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
二 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过程
文学是人类主体意识觉醒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传统文学史观往往忽视人的主体意识发展过程和民族心态史对文学的影响,更没有在行文中和体例上给予足够的重视。一般地说,人的主体意识觉醒过程可分为:自在的主体意识、自知的主体意识、自为的主体意识、自由的主体意识等阶段。处于自在的主体意识阶段,各民族先民的自我意识还很淡薄,只是朦胧地意识到自身与动物界有所不同,尚未能自觉地从事艺术创作活动。到了自知的主体意识阶段,人们进一步意识到自身同动物界、自然界的差异,开始思考自然界的形成、动物的起源、人类的由来等问题,并借助幻想的方式作出直观的解释,由此导致宇宙起源祖先、天象神话、人类起源神话、物种神话等远古文学样式的诞生,文学的历史从此发端。文学的风格由于受到原始思维方式的影响,通常笼罩着神奇迷离的色彩,呈现古朴、粗犷、雄浑的特点。
在自为的主体意识阶段,人的思想进一步从物我互渗、人神浑一的思维模式中解脱出来,人们开始自觉地认识自然、利用自然,人的思维逐步从感性的、直观的、类比的形式,过渡到理性的、逻辑的、自觉的层面,人们能够有意识地从事文学创作,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如传说、故事、歌谣、史诗等体裁形成并日趋成熟,只是文学的集体性、口头性特征,仍十分显著。
在自由的主体意识阶段,人的本质力量得到充分确认,人的潜能得到自由的激发,文学创作成为一种表现自身思想感情,使自我得到确证的自觉活动,文人文学和以个人、生活为题材的文学作品有了长足的发展。
人的主体意识觉醒过程与文学史演进轨迹相互比照,的确拓宽了文学史研究的领域,为人们总结文学发展规律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 民俗文化生态的宏阔背景
民俗文化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形成发展的重要基础,民俗的产生、演变与消歇,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少数民族文学,特别是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演化历史,撇开民俗的实际生存形态,孤立地研究民族文学,如同音乐研究者只研究歌词而不研究歌曲,这不仅是片面的,而且也是违反科学的。我国诸多民族的歌谣、神话、传说、故事、长诗、史诗的传承,实际上同民间习俗水乳交融,密不可分,一兴俱兴,一损俱损。譬如,花儿会与西北民族的民间歌谣、萨满教信仰与东北民族的神话、歌好习俗与南方民族的山歌、婚嫁习俗与土家族的《哭嫁歌》等,皆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不可分割的关系,民俗文化是民间文学的载体,民间文学依凭特定的民俗而得以传承,民间文学当中积淀了某些民俗文化的遗留,一种民俗改革了,常常动摇了民间文学的生存基础。当今电视的出现、现代通信业的发展,对整个人类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改变了某些传统的生活习俗,看电视、唱卡拉OK占去了人们更多的业余时间,讲故事、唱歌谣的娱乐方式受到了冲击,不仅使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沟通成为一种奢望,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民族民间文学的传统传承方式。
钟敬文先生指出:“民间文学作品及民间文学理论,是民俗志和民俗学的重要构成部分。前者(民间文学作品等)是后者(民俗志等)这个学术‘国家’里的一部分‘公民’,在这学术‘国家’里占据着一定的疆土。”[1]少数民族风俗同其文学的关系,显得更为密切,更为直接。对此,学术研究领域基本达成共识,用民俗学的材料,借助民俗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民族民间文学已经很常见,早已深入人心。关键在于怎样把民俗的演变理论渗透到民族文学史著的撰述之中。新版《壮族文学史》的编写者的做法是,一方面在行文中注重从民俗的角度研究文学的演进;另一方面,在例证和章节设置上,充分重视民俗的材料,第一编“远古文学”中,设“远古风习及其歌谣”专章,第二编“中古文学”有“歌抒——民俗与文学交融的大演场”专章和“习俗传说”专节,其他同民俗关系较为密切的作品,也都留出一定的篇幅,论述民俗现象同该作品的相互影响,以利更深地理解民间文学传承变异的多方面的原因。在活态的民俗中剖析文学作品深层文化意蕴,把民俗的演变同民族文学发展的关系当作总结民族文学历史规律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 审美意识的深层探析
文学主要属于“感情—审美”的范畴,而不属于“认知—反映”的系列,传统的文学史观通常把文学当作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过分强调了文学的认识价值,忽视了文学的宣泄感情并获得审美愉悦的功能,实际上,文学发展的全过程,无不灌注着审美因素的影响。
文学意识的起源与审美观念的形成同步,人类社会进化到一定阶段后,人们不仅从实用的角度去看待事物,而且用审美的眼光,去欣赏异彩纷呈的外在世界,逐渐领略到自然的美,进而自觉地创造美。原始的绘画、音乐、舞蹈、诗歌、神话等艺术形态渐次产生。但这种审美还处在较低的层次,人们在为衣食奔波时,更多想到的还是御寒与果腹,往往是符合实用目的,就是美的。人的思维过程,还受神秘互渗律的支配,审美观念是朦胧的、神秘的。审美活动往往同生产劳动、宗教祭祀活动相交融,文学还不是单一、独立的审美对象。譬如,许多民族的生产歌、祭祀歌,实际上是作为生产生活的一个部分,得到创造和传承。唱歌的目的,不是为了纯粹意义上的审美,还兼有其他的功用。生产歌的最初功能,当是协调动作,鼓舞干劲,提高生产效率;唱祭祀歌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娱神,表示对神灵的敬畏之情。
审美意识的增强,促使文学从音乐、舞蹈、宗教等多种文化共存的浑融体中分化出来,人们有意识地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美、欣赏美,各民族的文学在体态上更具文学的个性特点;在功能上,更能给人以审美享受;在表现手法上,更为成熟而细腻。历经长期的审美实践,人们的智能水平进一步提高。诗性直觉、审美直觉在人的整个智能结构中,占据更为重要的位置,人们的文学思维更为活跃了,一些见多识广、博闻强记、思路清晰、精于用语言描绘社会生活的民间文学传人,成为推动各民族文学不断演进的核心力量,至作家文学出现,人们的审美意识又迈上了新的台阶,并且更直接地制约着民族文学的发展。
各民族文学诸文体和风格的变迁,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人们的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过程,既能使某种文体由边缘走向中心,由名不见经传走向荣盛,也会导致某种风格从广为流行转而成为明日黄花:只是以民间文学为主体的少数民族文学,因为更具有广泛性、保守性,其演进过程显得较为潜隐而缓慢,这正是少数民族文学发展规律的重要特点。
五 文体论和叙事学理论的采借
文体的概念比较复杂,至少可分为三个层次:[2]体裁的规范;②语体的创造;③风格的追求。①传统的文学史观着眼于体裁的分类和具体的作家作品艺术风格的分析。但忽视了从纵向的角度,以整体的观点来研究各种体裁和风格产生、形成、完善、定型、盛行、转化、消歇的全过程及其内在规律性,而是孤立地分析某种体裁、某个作家的作品在特定时期的形态特征,未能理清其演变的脉络及其同民族文化心理、民族审美意识之间的关系。对于文体的第二层次——语体的创造,更是语焉不详,极少论及。语体的概念介于体裁和风格之间,实际上是语言体式。文学与其他文体的区别。最关键的是语体的不同,某个作家作品,之所以能够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往往是因为其独特的语体创造。一般说来,语体通常包括叙事语体、抒情语体、议论语体、明喻语体、象征语体(隐喻语体)等,文学作为一种用语言创造意象、表达思想感情的艺术,都是在运用某种语体塑造人物形象、叙述故事情节,借助意境和意象,表情达义,以使欣赏者获得审美感应。但是,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其文学语体形态互不相同,不懈地探寻各民族语体个性特点及其演变规律,应成为文学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以此作为突破口,改变传统的文学史观和少数民族文学史体例。
概而言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语体的重要特点是抒情性强,具象性特点显著,文学作品中充溢着诗性的智慧和诗性的精神,各民族善于饱念情感地以诗性的眼光、诗性的思维、诗性的语言,去审视、去探寻、去描绘外部的世界,创造独具魅力的文学语体,一些本来议论性很强、情节单一、描绘简略的作品,传到少数民族地区以后,经过一番审美再创造,语体风格为之一变。阿拉伯故事、印度民间故事传到中国民族地区后,发生的深刻变异,便是最好的例证。对此,刘守华先生以印度(五卷书)为例,作了深刻的剖析,他说:
《五卷书》中的印度故事,表现出层峦叠峰一般的新奇幻想。包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这使它们具有一种特殊的风格和魅力。但也有它的不足之外,它们多采取平铺直叙的方式来展开情节,较少曲折的笔墨:进行政治与宗教说教的穿插太多,造成了叙述的拖沓。而我国汉族的故事特别注重叙述的简洁明快,藏族故事往往饱含幽默感,傣族故事则具有浓厚的抒情气氛,和印度故事相比,显示出不同的艺术风格。[3]
傣族故事《小木匠》和印度《五卷书》中的《金翅鸟》为同一类型的故事,但两者的叙述语体迥然有别,试比较同一故事情节的不同描述:
《金翅鸟》中描述织工和公主相爱的情景:(公主)说道:“神仙呀!你为什么原因肯驾临到这里来看我呢?请你指示我,要做一些什么事情?”公主这样说完以后,那个织工用低沉而纤徐的声音慢慢地说道:“亲爱的!我就是为你而来的。”而傣族《小木匠》用的是另一种语体:公主的心啊,像一朵莲花,渐渐开了瓣,于是公主第一次开口讲话了。她向小木匠问道:“远方飞来的凤凰啊,英俊的小伙子,你为何飞到这里来?这里既没有鲜花给你采摘,也没有清泉供你痛饮。”小木匠答道:“姑娘呀!你是飞在白云里的孔雀,你是嵌在蓝天上的月亮!你虽然被关在十二层的高楼上,我仍然闻到了你的幽香,因为你是开在我心上的花。”[4]
原为叙事性语体变成了情景交融,具有诗的意境、诗的节奏和韵律的散文诗式的语体,这种语体的转化与诗性精神的渗透在少数民族文学史上是屡见不鲜的。少数民族的说理长诗如壮族的《欢传扬》,侗族的《款词》,瑶族的《石牌话》等,其核心在说理,而表现形式却是诗歌,是用诗歌性的语言表达哲理性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少数民族诗性语体的渗透力及其普遍性特点。
从体裁的层面看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也有基本的规律可循。大体上说,远古时期的各民族文学文体以神话、原始歌谣和创世史诗为主,这些文体还不是纯粹的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样式,而同宗教信仰习俗密切相关,有些作品保存在宗教经文中,同一故事情节的作品,往往既有叙事语体,也有歌咏语体。到了中古时期,主要的文学文体逐步从民族文化浑融体中分化出来,宗教神秘色彩日渐淡薄,现世和世俗的成分增多,文学审美功能增强了。文学传承的目的,由娱神转向了娱人,出现了礼俗歌、农事歌、生活苦歌、情歌、长诗、实性故事等文学样式。到了近现代,汉族和少数民族文学的交流更为广泛,少数民族文人逐步掌握了小说、白话诗、散文、小品文、戏剧等文体的创作方式,为少数民族的文体结构增添了新的内容。
叙事学主要研究叙事文本的“能指”和“所指”的关系,探讨叙述序列的时间关系、空间关系和逻辑关系,同时分析叙事主体、叙事客体、叙事文体以及叙述者和接受者之间的相互影响的关系。有人借鉴现代叙事学的理论,研究民间故事的叙事时间、叙事体态、叙事语式、叙事风格、叙事结构,[5]拓展了中国叙事文学研究的新领域,给我们借鉴叙事学理论研究少数民族文学史,促进文学史观的变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叙事“也即采用一种特定的言语表达方式——叙述,来表达一个故事”。[6]中国叙事文学异常发达,还有大量的活态的民间叙事艺术在各民族日常生活中广为传承,表现出同国外叙事艺术和汉族叙事文学明显不同的鲜明特点。除了前文论及的少数民族文学诗化色彩比较浓郁以外,还与各民族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民族心理结构、地域文化特征、宗教信仰习俗、传统文学精神等因素紧密相连,或者说,这些因素,都给少数民族叙事文学打上了深深的印记,使各民族的叙事艺术各呈独特的个性。有必要从各民族文学的实际传承形态出发,择取叙事学理论的某个侧面、某种理念、某一方法,探讨本民族叙事文学的演进过程,譬如,从叙事主体的角度看,各民族文学最早的叙事主体是神,文学作品以神的口吻,叙述神的故事,塑造神的形象;后来各民族的英雄人物成了叙事的主体;社会进步的结果使世俗中的人上升为叙事的主体,叙事的结构更加完整,叙事的风格也随之多样化了。而贯穿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全过程的是清新自然、朴质流畅、刚健洒脱的风格特点。
总而言之,民族文学史观的变革,是个复杂、艰辛、长期而潜移默化的过程,重要的是不墨守成规,而要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探索的精神去吸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充实民族文学史的研究内容,改进民族文学史的研究方法,提高正在编撰的少数民族文学史著作的质量,大胆地总结出某些带规律性的东西。以开阔的视野审视具体的作家作品,以微观实证的研究,论证民族文学史的演化过程。既不把文学史写成作品、作家研究文章的汇集,也不片面强调文学发展规律的论述,以致把生动活泼的文学史写成某种观念的演化史和某种规律的例证史。当前,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研究观念的滞后,主要表现为人们充分意识到不能把少数民族文学,特别是民族民间文学,简单地当作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不能单一地从文学的角度去研究,但是,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切实而多方位地汇融相关学科的理论,自如地以多维文化视角总结少数民族文学的演化规律,突破传统的民族文学史著作编写体例。尽管新的理论层出不穷,但是,对更新民族文学史观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主要还是文化学、民俗学、美学、文体论、叙事学和人的主体意识觉醒过程理论,这些理论经多年的探讨,成果积累丰厚,具有可资借鉴的基础,应从中汲取营养,推动民族文学史观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促进少数民族文学史研究的蓬勃发展。在少数民族文学史著作的具体编撰过程中,除了以社会发展统观全局外,还应贯穿“民族文化演进轨迹”、“人的主体意识觉醒过程”、“民俗文化传承形态”、“审美观念的深层影响”、“文体形成发展历史”、“叙事风格变迁过程”等线索,在绪论中予以提纲挈领的阐述,在各编中设专章或专节给予讨论,把文学史观的变革落实到实际的应用之中,使文学史体例显得更为丰富多彩,总结规律与具体论述和谐共存而相得益彰。
(原载于《民族文学研究》1997年第2期)
[1]《钟敬文民间文学论集》(上),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187页。
[2]童庆炳:《中国古代文体论述要》,《东方丛刊》1992年第4辑。
[3]刘守华:《比较故事学》,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190页。
[4]同上书,第192页。
[5]靳玮:《民间故事的叙事结构》,《民间文学论坛》1988年第3期。
[6]徐岱:《小说叙事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