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一 主要内容与逻辑思路

全书共分为七章,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本书的研究背景和研究价值,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界限以及研究方法,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区分,梳理了国内外就业保险、失业保险领域的相关研究文献以及部分专家学者的不同观点,为全书的写作进行背景铺垫。

第二章:就业保险制度的基础理论。主要探讨就业保险制度的基础理论,奠定了本书的理论基础,主要讨论就业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原因,并对就业保险基础理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构建,分析了就业保险的制度功能。

第三章:我国构建就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从分析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及就业促进制度存在的问题入手,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契机、保障就业是硬道理、以系统的合力促进就业,以及社会保险人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入手,探讨了我国构建就业保险制度是整合失业保险及就业促进制度的现实路径。

第四章: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主要探讨就业保险基本法律问题的覆盖范围,从确定覆盖范围的原则、覆盖的具体范围、覆盖范围的实践情况等方面开展探讨,分析了就业保险的“全民性”特质及其覆盖范围大于失业保险的必然趋势及原因。

第五章:政府对就业保险的出资义务。主要探讨就业保险基本法律问题中政府的出资义务,重点论述了政府出资的理论与现实依据,这是就业保险基金筹集制度的核心特色,也是建立就业保险制度的标志,探讨了政府对就业保险的出资义务与责任。

第六章:就业保险的支付制度。主要探讨就业保险基本法律问题中的支付制度,重点探讨了与传统失业保险支付制度的差异及原因,论述了就业保险支付制度的特征、支付的要件及支付的种类。

第七章:我国就业保险制度的构建。从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问题出发,特别是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及就业促进制度现有制度资源出发,探讨了如何构建我国就业保险基本制度及具体措施建议。

二 研究方法及创新

(一)本书的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法

主要是收集整理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资料,包括统计资料、国内外相关论文及书籍等,探究就业保险制度的意义、发展背景、类型与功能等。

2.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法

经济理论产生的基础是实证研究,而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准则的是规范研究,其从实证理论中抽象概括出一定的规律。本书在对发达国家的失业与失业保险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准确把握世界当前失业保险以及经济发展关系中存在的一般规律,并结合我国的特殊背景,在对我国目前发展状况研究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的就业保险制度的路径。

3.多学科视野相结合法

就业保险是一个复杂多维度的概念,它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法律等多个领域,本书在研究过程中,充分运用各学科知识,力求从多元视角实现对研究主体的相对全面的阐释与分析。

4.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有助于对事物正确和全面的认识。本书运用纵向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理论与实际比较法对中国失业保险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力求在对比研究中对失业保险问题有更全面的了解,找出规律性的结论,由表及里、取长补短、吸收借鉴,为构建我国就业保险制度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本书的创新

创新是学术著作的价值体现和灵魂所系。本书在以下方面进行创新。

1.视角的创新

首次全面引进、探讨就业保险制度,提出了就业保险以化解“就业能力”风险为目标,以提供“就业能力”保险为理论基础,以“就业机会及社会公平”为制度追求,全面建构了就业保险制度的基础理论,并以此为指导全面探讨了就业保险的几个基本问题,并且突出了法学的研究视角,尝试改变过去对就业保险研究的从法学角度研究与其他角度研究的趋同性问题。

2.制度的创新

尝试以构建我国就业保险制度为探索,将就业促进制度与失业保险的就业促进功能相结合,打破过去这两个领域研究“两张皮”的狭隘思维,从政府应承担的具体职责入手,明确政府的出资及相关责任,突出就业保险的制度功能,尝试将二者结合,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推进机制。

3.机制的创新

提出我国就业保险可以更加重视制度的发展性功能,并探讨了其与社会救济等的关系,通过对相关制度进行改革和调整,构建起以“就业能力”保险为抓手,以“就业机会及社会公平”为追求的就业促进、失业预防与失业救济“三位一体”复合功能体系,实现从单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到综合性就业保障机制的转变。[39]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已降至1%的省份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执行。

[2] 参见王静敏《当代中国失业保险问题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

[3] 黎大有、张荣芳:《从失业保险到就业保险——中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新路径》,《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4] 在西方福利国家,社会福利是一个涵盖面很广的概念,其外延比社会保障要广,通常指国家采取的各种社会政策的总称,即凡是为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物质、精神生活而采取的措施、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都称为社会福利,不仅包括社会保障内容,而且包括公共文化、公民免费教育与设施、家庭救助等。在我国,社会福利被认为是一种社会保障措施,主要是指由国家出资兴办的、旨在为社会大众谋利益的各种福利性事业以及国家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包括一般社会福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社会福利。参见张荣芳编《社会保险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4页。

[5] 社会优抚,是国家对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作出突出贡献和牺牲的人员及其家属给予的一种物质的照顾和帮助,包括我国的社会优抚、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我国的社会优抚制度相当于德国的社会补偿制度,是国家对因特定事件产生的损害而进行的补偿给付,其给付补偿的多少往往不在于实际的损害赔偿,而是强调社会连带理念的象征性精神补偿。参见钟秉正《社会保险法论》,三民书局2005年版,第42页。

[6] 张荣芳编:《社会保险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页。

[7] 参见林嘉《社会保障法的理念、实践与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10页。

[8] 黄婉玲:《加拿大失业保障与就业促进制度之探讨》,《政大劳动学报》2009年第1期。

[9]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90—1996年的统计,失业保险支出在各国GDP中所占的比例在1%—3%。

[10] 参见王静敏《当代中国失业保险问题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

[11] [美]尼尔·吉尔伯特等编:《激活失业者——工作导向型政策跨国比较研究》,王金龙等译,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版,第78页。

[12] Bas van der Klaauw and Jan C.van Ours,“Carrot and Stick:How Reemployment Bonuses and Benefit Sanctions Affect Job Finding Rates”,IZA Discussion Paper,No.5055,July 2010.

[13] J.F.Schmieder,T.von Wachter,and S.Bender,“The Long-Term Effects of UI Extensions on Employment”,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Vol.102,No.3,May 2012.

[14] 李建民、王正柱:《日本失业保险制度及启示》,《山东劳动保障》2006年第6期。

[15] 张迺英、杜静:《失业保险制度应强化就业促进功能》,《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16] 马永堂:《比较研究: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中国劳动》2006年第1期。

[17] 《中国失业问题与财政政策研究》课题组:《中国失业问题与财政政策研究》,《管理世界》2005年第6期。

[18] 马永堂:《比较研究:完善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中国劳动》2006年第1期。

[19] Annette Bergemann,Bernd Fitzenberger,and Stefen Speckesser,“Evaluating the Dynamic Employment Effects of Training Programs in East Germany Using Conditional Defference-in-Differences”,Journal of Applied Econometrics,Vol.24,No.5,August 2009.

[20] Sandra Cavaco,Denis Fougere,and Julien Pouget,“Estimating the Effect of a Retraining Program on the Re-employment Rate of Displaced Workers”,Empirical Economics,Vol.44,Iss.1,February 2013.

[21] 聂爱霞:《中国失业保险制度与再就业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4—15页。

[22] Nuria Rodriguez-Planas,“What Works Best for Getting the Unemployed Back to Work:Employment Services or Small-Business Assistance Programmes?Evidence from Romania”,IZA Discussion Paper,No.3051,September 2007.

[23] 聂爱霞:《中国失业保险制度与再就业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5页。

[24] Conny Wunsch,“Optimal Use of Labor Market Policies:The Role of Job Search Assistance”,IZA Dsicussion Paper,No.4773,February 2010.

[25] [美]帕特丽夏·威奈尔特等编:《就业能力——从理论到实践》,郭瑞卿译,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版。

[26] 有关探讨参见黎大有、张荣芳《从失业保险到就业保险——中国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新路径》,《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27] 王静敏:《当代中国失业保险问题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8年。

[28] 参见葛玉霞《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就业促进功能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大学,2008年。

[29] 郑功成:《关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社保财务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1期。

[30] 袁志刚:《失业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5页。

[31] 荆炜:《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科技资讯》2006年第27期。

[32] 曹玉乾:《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一种就业促进取向角度的分析》,《学术论坛》2006年第6期。

[33] 姚先国、翁杰:《工资结构、雇佣关系稳定性和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34] 参见范旭东《失业理论、失业保险机制设计与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硕士学位论文,武汉大学,2005年。

[35] 张迺英、杜静:《失业保险制度应强化就业促进功能》,《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36] 丁煜、徐辉、王丽娜:《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创新研究: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载中国社会保障论坛组委会《和谐社会与社会保障》,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年版,第76页。

[37] 章晓懿主编:《社会保障:制度与比较》,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57页。

[38] 李德元:《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中国西部科技》2006年第19期。

[39] 徐悦、李志明:《从失业补偿到就业促进:发展型社会政策视角下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社会保障研究》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