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房间,暖流夹着恶臭额味道钻进了我的鼻子。定睛一看,我慌了。
身体不自觉的颤抖着,腿部开始发软,后悔、无力、恐惧,充斥在我的周围,缠绕着我、侵蚀着我,各种想法从脑海里滑过,久久的不散。
后退?
跑?
暂且不说在我正常情况下能不能跑的掉,就现在而言,我双腿发软想挪动都难啊!
“碰”门关了,就在我失神的那一瞬门被关住了。
“欢迎来到梦想的摇篮,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梦,你的噩梦。”
多年以后,我忘了很多很多,唯独这句话像是梦魇一样跟着我,说这句话的人或许坟头草都有二尺高了吧,但是我依旧会被这句话惊醒,每当我闭上眼睛试图像正常人早早的睡觉时。
迎面吊着这个脱光了的男孩儿,身上没有一处是正常的肤色,血水顺着他的胸脯流淌着,一直到大腿到小腿干,然后从两只脚的的大拇指头上滴淌。
他全身瑟瑟发抖,或者说是机体自我发抖,而非他的本意,因为他早就没了发抖的力气。
左手边有一只藏獒被关在笼子里,它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想必这只藏獒经常被揍,不然为何不敢发出一点点的声音来。
藏獒笼子拐角处有两个身影蜷曲着,衣服跟拾破烂,我分不清到底是男是女,听见开门的声音他们并没有抬起头来。
曾老大推了我一把,我一个踉跄越过被吊着的男孩儿,抬头一看:
一男一女坐在桌子上面,男人手里拿着皮鞭,另一只手抽着烟,女人手里端着酒杯,靠在他的身上。
“跪下!”
安静的房间里回荡着这一声跪下。
只见那手提皮鞭的男人突然一甩,皮鞭朝着我的脸上打来,一阵子眩晕和火辣辣的疼痛从我的脸上席卷而来,眼泪不自觉的点了下来。
回过神的我刚要后退,只见刚才还让我叫他九哥的普通人,提起桌子上的酒瓶就是往我头上一顿,眩晕和疼痛,不断的从脑袋里面和外面传来。
转身想要看看曾老大,可是他却手提门口的铁棒,一步步的朝我走来,听着铁棒在水泥地上划出的声音,心像是被火手揪着一般,棍子在我的眼睛里不断的放大放大。
“碰”
的一声,铁棒砸在了我的鼻梁上,或许骨头是碎了吧!
我跌倒在地。
“衣服脱了吊起来。”
最后一点意识,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我应该是被冻醒的吧,努力的睁开眼睛,眼前是一片的漆黑,稍稍一动,鼻梁部位一股钻心的疼传来,两只胳膊被绳子绑着,感觉像断了一般,鼻血早就结成了痂,克在了我的嘴部、下巴上、还有就是胸脯了。
呼吸很是困难,这样被吊着很不难受,我不知道死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但我此时觉得,这或许比死了还难受吧。
噩梦,看来噩梦开始了,只是,曾老大他……
就这样我熬过了最艰难的一个晚上。
太阳从东方升起,一缕阳光透过铁窗的缝隙照射在我的眼睛里,可是这缕阳光并没有给我一丝温暖,我知道,天亮了,他们或许会又一次的殴打我、折磨我。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门被打开了,进来的是九哥,那个长相格外普通的人。
在他进来后没有超过五分钟,我又昏了过去。
疼,哪里都疼,即使我昏了过去,我的脑子里都重复着他对我说的一句话:
“服从,一定要服从,不能跑,一定不能跑。”
在傍晚我又一次的醒了过来,用眼睛的余光看了看我额身体,全部是血,就像我刚开时看见吊着的那个男孩儿一般,全身没有一处是好的。
哦,我想起来了,九哥进来时手机提着一把铁刷子,带尖的那种。
想必我身上的肉和皮都被扣掉了不少吧!
疼,火辣辣的疼,哪里都很疼,或许是疼到神经麻木了吧,我的脑子已经分不清到底哪里更疼一些,呵呵,想这些还有意义吗?
第一天,第二天,我不傻,我知道他们是想给我一个难忘的教训,让我不要试图离开,不要试图逃跑。
第三天,自作聪明的我就像他们表了决心,可是第四天,第五天依旧继续着。
我的身体越来越差,从他们的眼里,我看到了野兽一般的目光,那是一种被长期压迫着的目光,那是一种自我沉醉的目光,那更是一种心里变态的目光,他们,不仅仅是为了给我一个教训。
更多的,想必是为了满足自己心里那变态的快感。
活着,我要活着。
我压下去眼里的恨,目光里的渴望。
我要活下去。
好在从小我没收过多大的苦,身体还是有底子的,我活了下来。
培训,养好伤后我便接受了组织的培育,扒手和乞丐,我选择了做扒手。
因为乞丐需要被挑断手筋脚筋,或者将身体上面的零件卸掉一两件,我怕,我什么都可以接受,唯独不能接受让我的身体残疾。
不知道为什么,经历过这样的磨难后,我连死都不怕了,不知为何特别怕我的身体不完整。
所以我拼命的练习,一年,两年,每天都吃不饱肚子,每天都要挨打,可是我依旧坚持着,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坚持着。
或许人就是这样,不知道为了什么,但是依旧努力的活着,努力的活着啊。
这两年里来了许多新人,当然他们有的熬了下去,而有的人却没有熬过最初的几个晚上。
而那条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藏獒,会将他们的尸体解决的干干净净。
哦!当然还有试图逃跑的人,他们会被抓回来,然后挑断手脚,,陪着藏獒过一个晚上,要是运气好,他可以继续的活着,进入乞讨的队伍,要是运气不好呢,第二天连骨头都不会留下。
庆幸的是日子虽然难熬,虽然和地狱一般,如果有地狱的话,想必也就这个样子了吧,但我依旧活着,而且还当上了小队长。
直到那一天,警察一举将这罪恶的工厂端点,我解放了。
拿着警察给我的十三三毛钱的路费,以及和我这十年来偷偷摸摸藏的些两百多块钱,我踏上了回家的火车。
1991年5月27日,晴天,阳光很明媚,照在我的脸上暖暖的,让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蚊子咬在我手臂上的包,有点热有点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