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仰山论丛(2014年卷)
- 黄董良
- 574字
- 2020-06-28 09:53:47
一、研究背景
我国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国家,其中又以增值税为主,据国家统计局税务年鉴显示,2014年度我国税收总额为119158.05亿元,增值税总额30849.78亿元,占比位居各个税种之首,达25.89%,同比上涨1.85%。2015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中,李克强总理在部署2015年工作重点时,他表示:“2015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随着未来“营改增”的深入推进,增值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会进一步加大。因此若增值税纳税人产生拖延纳税申报、虚假纳税申报、未按时缴纳税款的税收不遵从行为,就会导致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制约政府经济职能的发挥,加剧诚信纳税人和逃税者间的税负不公平,破坏市场竞争环境。同时,增值税具有征收范围广,计算简单的特点,便于取得样本数据及进行实证分析。
截至2014年,中国的小微企业已超过5000万家,占全部注册企业数的90%,影响着2亿人的就业。不仅在促进就业、稳定社会、活跃经济、推动创新、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税收征管影响也逐步加强。但小微企业自身实力弱、规模小、财务混乱等特点,使其税收遵从度一直低于大中型企业,受到许多不良因素制约,如何提升小微企业税收遵从问题长期困扰着我国税务机关。
本文研究时间点选在“营改增”的改革背景下,以增值税为调查税种,既有助于发现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遵从中存在的问题,也有助于发现小微企业在“营改增”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