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黑如墨而屋内却是亮如白昼,冷色的灯光永远给人一种干净纯粹的感受,就像是一种先天而来的暗示。
“程科,客厅器皿的指纹也都采集过了。”两个警员一左一右的站在浴室门前对里面的人这样报告说。
“嗯,辛苦了。”程呈只是稍微应了一声,依旧蹲在地上仔细检查着浴室地面的每一块瓷砖夹缝。
见他这样两个警员无奈的对望一眼,其中一个稍瘦一点的忍不住说道:“程科,你还有什么活我们帮你。”
程呈头也不抬的说道:“这活你干不了。”他说着就从洗手台的柜子下拽出了一根头发,看着15厘米左右,灯光一晃还透些发白的棕色,他把这根头发单独放到一个物证袋中。
那个瘦警员看到这幕连忙说道:“不就是捡头发嘛,这活我在家经常干,保证捡的比谁都快,咱们也就能早点弄完早点回去。”
程呈本来心情就不好也不知道这个小子那句话惹着他了,他这火气直接就窜了上来,站起身没好气的对着他们道:“你们要是想回去,你们就直接走不用通知我,要是想留下就离远点,别耽误我。”
他这一番话说的是一点不留情面,那两人被他这样一骂更是直接愣住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虽然冯队特意安排他们陪着程呈但是人家都那样说了他们再执意留下岂不是显得很没面子,最后两个人经过半个小时的反复讨论终于一致决定先回局里,如果冯队要是问起来,那就说是程科让他们先回来休息。
可就当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又突然被程呈喊住,两个人心里又是一哆嗦只得又折返回来。
程呈指着堆在门口的物证袋说道:“你们把那些东西一起顺路带回去给刘枫化验。”一提到刘枫,嗓子就像是什么东西噎住了,还想说什么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最后只能对那两人摆摆手说道:“行了你们也忙活一晚上了,早点回去休息吧。”说完就又回到了浴室里忙活起来,直到他再也听不到楼道里的脚步声才又缓缓抬起头,盯着面前的镜子呆呆的出了神。
镜子里依旧是一张看起来稚嫩的脸,但他的眼睛却好像浑浊了不少,不再像少年那般的纯粹。程呈像用手揉一揉自己的眼睛,但他的手上还带着脏兮兮的医疗手套,犹豫再三还是放下了手。只是费力的对着镜子用力眨了眨眼睛,又试着卖力的笑了笑,那笑容看起来还和以前一样看起来很阳光,可程呈自己却觉得格外的做作。这时候他才恍然间明白过来,原来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也再也不可能这样笑了。
他一直苦恼于自己看起来还像是大学生看起来极其不成熟,但也确实是这样,他的长相没有变,他的喜好也没有变,甚至于他说话的语气也没有变。但是他的眼睛变了,他的耳朵变了,他看到的东西变了,他听到的声音变了,他应对的方式变了,原来他的心和灵魂早就已经在他不知不觉间变成了另一个人,只是他太愚钝了,一直笨拙的认为自己还是从前的自己。
他最终还是对着镜子自嘲的笑了笑又继续起自己工作,就在这时手机的闹铃响了起来,早上5:00是他每天起床的闹钟,但此刻他双手都带着手套实在是不方便关掉这个闹钟,可要是不关确实是太闹得慌的。最后他还是决定做一个大胆的尝试,他先是战战兢兢的伸出两根手指头把手机从口袋里夹了出来,在浴缸边挑了一块比较干燥的地方把手机放了上去,然后食指弯曲,小心翼翼的用手套稍微干净的部分关掉了闹钟。
这套动作做完还没等他松一口气,突然手机又以更加暴躁的声音响了起来并且伴随着剧烈的震动,这一下可把程呈吓了一跳,慌忙之间手一抖就把那看着极其脆弱的手机给掀了下去,只听“噗通”一声,一片小小的红色水花溅起,他的手机就淹没在这片“红色汪洋”之中,但声音却还在响个不停,甚至还能听到震动的“滋滋”声。
程呈看着这一浴缸的血水陷入了沉思,面对这个深70厘米的浴缸,先是看了看那一池变得血褐色还带着腥味的血水,又看了看自己这件已经有些血污的浅色衣服,终于还是心疼手机战胜了心疼衣服,他尽力的提了提手套,憋了一口气就把手伸了进去顺着声音在池底捞了起来,也是他运气好,伸手就摸到了手机,别说现在这手机广告还是有几分真实性的,就说这防水性能还真不是吹的,泡了这么久铃声居然还没有断。
反正衣服已经不能要了,程呈索性就把手机往左手袖子还干着的地方蹭了蹭,这才看清屏幕,一看这手机号程呈瞬间就原地爆炸,居然是路曾华这个狗比,他索性直接摘了手套,接通电话怒骂道:“你个老狗比,大早上的不在家睡觉?给你爸爸打电话是要拜年吗?你爸爸我不向你那么闲,我警告你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这一骂完他是舒坦不少,但路曾华那边却是至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沉寂得吓人,程呈也隐隐的感觉到有些不对,他的表情逐渐冷却下来,他试探着问道:“老路?”
“呈儿,你过来,怡西小区。”他只是说了这一句话但语气却阴沉的吓人,程呈总觉得就好像有什么事终于隐藏不住急于爆发一般,他应了一声也顾不得身上的血水抓起搭在门口的外套就向外走去。
而路曾华还站在原地,眼睛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焦炭,左手呆呆的举着已经黑了屏的手机。
他本想在今天跟冯傲说一些事情但没想到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先接到了火警的电话,他一听说沈言家里着火了就第一时间赶了回去,却发现沈言并没有在家,一时间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后来他就开始驾车满城的找他,但也就如同预料中一样一无所获。
等他再回家的时候就已经是四点多了,天色依旧是漆黑一片,而房间里也是一样,由于失火屋中的电早就断了,连开关都已经被烧得只剩一滩焦黑。屋内与屋外不一样,屋外虽然也是黑的,却有路灯的暖光渗透进来,而屋内的黑确实像像浓稠的墨汁,摸也摸不来,透露着厚重与死寂。路曾华不知道沈言这些年是如何一个人熬过这样的黑色,但此刻他却是一刻也忍受不住这样的黑暗。
但也就是在这样的黑色中他的嗅觉却变得异常敏锐,他从屋中的焦臭味中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这个味道像是死鱼腥臭味又像是做饭糊锅味。路曾华打开了手电顺着那个味道一路走到沈言原本的卧室,他明显感觉到越靠近卧室那股奇怪的臭味就更加浓烈。
沈言的床本就是木制,此刻已经烧得只能看出个轮廓,床的中心被火烧出一个窟窿而那股奇怪的味道也就是从这里传出来。路曾华举着手机对着那个窟窿晃了晃,只看到一滩的焦黑,他又靠近了些只觉得那股味道愈加刺鼻,但他的心却越来越沉,他索性就直接跨进那个窟窿里,把手机的灯光调到最亮,仔细一照!
果然,老天就是个戏剧大师,他往往会作出最戏剧化的安排。路曾华随手在旁边捡起一块烧得还剩一小片的木板轻轻的翻动了一下眼前这一滩焦黑,瞬间一股恶臭再次更加汹涌的涌了出来。但路曾华像是闻不到一般,彻底将那摊东西翻了过来,那摊东西底下有着一些褐色的小块碎片,路曾华伸手捡起一片闻了闻,他苦笑着感叹道:“果然是指甲,沈言啊沈言,你还真是有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