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老余成了“名模”。
汤涧大大小小的茶馆都挂着老余的照片。照片中,季节不一样,衣着不一样,不变的是他的皱纹和长烟袋。
老余不再去拾荒了,每家茶馆都邀请他去免费喝茶。这也难怪,来汤涧旅游的人一下子多起来。摄影者到了茶馆就打听:“老余在哪儿?”“老余出去了?我在这等。不拍几张老余的照片,我这趟是白来了。”
拍照的,一般都会给点小费,两块的,五块的,十块的,都有,还有给两根香烟的。就是什么都不给,老余也不去计较。
收入微薄,但比拾荒强,老余由一日两餐改成了三餐,吃的东西也丰富了,除了烧饼油条,还有馒头、包子,有时还会带两包瓜子回去。
上午十点左右,老余就来茶馆了,左手拎着塑料袋,里面放着四五杆烟袋,右手还是拿着烟袋。袋子里的几杆烟袋,是老余“成名”后买的,老余说,老用一杆烟袋,就不新鲜了。
电视台的记者、日报的记者也来凑热闹,不论记者怎么问,老余都不谈自己是哪儿人、有没有结过婚,他说自己只是个拾荒的,没什么好说的;他只说自己是个“游击队员”,今天住桥洞,明晚住树底下,还跟其他流浪汉打过架;他只说自己的被子被偷过两次;他只说自己现在好多了,跟儿子住一起了。
谈起儿子,老余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老余说,小余不是他的亲儿子。那是八年前的春天,他在荒野中看见了小余。小余那时只有五六岁。老余跟他说了几句话,就知道这孩子“缺窍”,可能正是这原因,父母才把他遗弃了。老余看他饿坏了,赶紧拿馒头给他吃。从此,他们再没分开过。
一个记者问老余:“老余,你今年高寿?”老余答:“七十五。”答完,老余觉得有什么东西刺中了自己,他疼痛起来,惊慌起来,“我都七十五了,说走就走了,我得给儿子留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