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1.学校概况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99年并入清华大学。学院历史悠久,学科结构完整,教学、科研、工艺实验条件完备,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的声誉,连续两次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全球60所最佳设计院校之一。学院现设有10个系和1个基础教研室,涵盖21个本科专业方向,具有艺术学门类中设计学、美术学和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学院设计学排名第一、艺术学理论排名第三、美术学排名第四。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国内领先、富有影响力的教师队伍,其中一大批是活跃在国内外学科前沿的艺术家、设计家和学者。学院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芬兰、韩国等国家42所知名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关系,每年引进数十位国际和国内专家和著名学者进行课程讲授。

为奖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奖学金和助学金,设有“平山郁夫奖学金”“枫华奖学金”“张仃励学金”“袁运甫艺术奖学金”等奖励基金以及对困难学生的大力资助行动,为激励学生成才和学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学院实行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制度,每届近30%毕业生直接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学院历届毕业生素质优良,受到了社会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他们分布于国家机关、新闻出版、高等院校、文化艺术团体、研究院(所)和各种相关企业单位,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为国家建设,为繁荣和发展我国的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2.专业简介

学制:四年制本科

该专业依托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信息艺术设计系的综合学科优势,以国家大力发展中国原创动漫产业为背景,从人文的视角,在艺术与信息科学的交叉领域,发展学生的原创能力、整合能力和策划能力,培养具有新的人文、艺术、科技观念素质的综合型人才及动画创作的高级应用人才。

开设课程:动画概论、动画前期创意、视听语言、动画美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音频设计、三维动画技法、Flash动画设计、数字影像后期合成、动漫艺术表现等。

3.招生及录取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学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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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取消省本科(文/理)一批线的省份按照近三年文/理一批线平均值(取整数)计算。

(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动画方向设立在设计学类专业下。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4)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

(5)对于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学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专业方向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学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6)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该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该院当年录取标准,学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该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仍以前一年成绩计入。此项政策应由考生本人于当年9月向学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