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ID”样式的定义与使用

还有的时候在一个网页上只有一个元素需要某个特殊的样式,我们可以在新建CSS规则时,把“选择器类型”选为“ID(仅应用于一个HTML元素)”,专门为这个元素设计一个样式,如图2-29所示。

图2-29 ID选择器的样式定义

图2-29中定义了一个ID叫homepage的元素。在正文中HTML:

<a id="homepage" class="zw" href="index.html">返回首页</a>

“返回首页”变成了红色、没有下画线的样式。样式表如下:

@charset "utf-8";
.zw {
    font-family: "宋体-PUA";
    font-size: 16px;
    color: #0F0;
}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homepage {
    color: #F00;
}

从上面CSS定义可以看出,“.”是定义类的,“#”是定义ID的,而标签前面无符号则是定义标签的。当标签、类、ID同时被定义并发生冲突时,以ID的样式为准。当标签、类同时被定义并发生冲突时,以类为准。当一个标签被定义了两次,以后一个定义的为准。